带着前夫遗产重生 番外完结[现代耽美]——BY:水竹青菜

作者:水竹青菜  录入:06-08

  林卿摇摇头,“没有其他合适的,我只有周末有时间做兼职,况且我有时候还得回家,所以时间很不稳定。”
  藜麦心里倒是有个念头,不过还得稍作准备,不好直接开口说明,也就先没说,“那行,我晚上也陪你过去……你别拒绝,我反正在哪儿都能睡着,到时候你去工作,我就在休息室里睡觉。
  你到时候下班喊我就行,不影响休息,明天也能正常上课。”
  林卿愣愣的看了他好一会儿,才点点头,“谢谢你啊,藜麦。”
  藜麦轻松的笑着,“这有什么好谢的,我们不是朋友吗,不能互相帮助,那还能算是朋友吗。”
  吃过晚饭两人蹬着自行车往酒吧去,小明哥又在休息室里等着,看着藜麦跟过来,指了指自己跟前的位置,“过来。”
  藜麦不去,挨着门口坐下,小明哥从位置上跳起来,往着他们方向走过来,“哎呀,你这小东西脾气还挺倔的,我不就说你爱炫耀吗。
  得了,我知道你不爱炫耀,算我说错了,你用得着跟我生这两天气呢?”
  藜麦冲他露出一个假笑,“不,我只是不愿意跟长得丑的人说话。”
  气得小明哥梗了半天说不出话来,指着藜麦,“你……”
  林卿在旁边轻轻笑着,“小明哥你别生气。”
  小明哥冲他翻了个白眼,“滚去忙你的。”
  林卿直接换好衣服出去忙了,小明哥戳在藜麦跟前,指尖夹着烟。
  他其实长得不难看,五官清隽耐看,略长的黑色发丝散乱的搭在额角,颇有些放荡不羁的风流味道,声音又好听。
  只是可能他这种形象不是现下流行的审美主流,喜欢他的人比不上喜欢小梅姐的多,藜麦也听过他唱歌,音域很宽,高音低音都能完美驾驭,个人特色很明显。
  而且听说他自己也会谱曲写歌,典型的实力派选手。
  藜麦其实也不讨厌他,就是不太愿意给他好脸色看,谁让他先撩拨讽刺的,“干嘛?”
  小明哥没好气的开口,“不干嘛,还不能看看你了?你到底要不要跟我学弹钢琴。”
  藜麦摇头,“不学,我对乐器都没兴趣。”
  这倒是真的,他当年逼着自己钻研了许久钢琴小提琴,还学过很长时间箜篌,后来知道自己活成了一个笑话,就对这些半点兴趣都没有了。
  让他听听看看表演还好,真让他上手弹,那可真是敬谢不敏了。
  小明哥估计是个手控,每次见到藜麦就盯着他的手不放,眼里既是羡慕又执着,“你的手受伤了,是怎么伤着的,会留疤吗。”
  他这般认真的跟人说话,藜麦也不好意思再针对他,点点头,“恩,钢筋戳的,从手心扎穿到手背透出来了,肯定会留疤的。”
  “钢筋!?”小明哥有些不可思议的惊呼一声,“你没事碰那玩意干什么?玩儿什么行为艺术呢。”
  藜麦,“……”
  你不觉得你管得有点儿宽了吗,他撇撇嘴,不说话了,小明哥也知道自己惹人不高兴了,也收了话头,站了会儿,自顾出去忙。
  藜麦去厨房帮了会儿忙,就回休息室坐着靠在墙壁上眯着眼睛睡觉,他是真坐那里也能睡着,迷迷糊糊的听到外面很吵闹,他被吵醒过来。
  还以为又到了劲舞阶段,半眯着眼睛还想再眯会儿,就听到有人喊他,“藜麦,醒醒,你送小林出去包扎下。”
  吓的他赶紧睁开眼睛,就看着小明哥扶着林卿站在他跟前,单手捂着林卿额头,鲜红色的血迹顺着他手指缝不断往外渗,藜麦就急了,“怎么了这是?”
  小明哥见怪不怪,“没啥大事儿,外面客人发酒疯了,小林就是赶上了,老板让保安控制住场面了,给小林放了假,你带他去门口那诊所包扎。
  我去拿点钱就去找你们,请你们吃烧烤啊。”
  藜麦本来还吓个半死,见他还有心情吃烧烤呢,也就稍微放下点心来,扶着林卿,“怎么样。”
  林卿冲他笑了下,脸色发白,“没事儿,看着挺厉害,伤口应该不深,就是血糊着眼睛看不到路。”
  藜麦带着他出门,找到小明哥说的那个诊所,医生也见惯了旁边酒吧闹事儿的,也不问缘由,让人坐着就给他清洗伤口消毒上药包扎,伤口是客人拿敲碎的啤酒瓶子划的。
  动手的时候林卿往后躲了下,就划破了蹭皮,就是面积挺大,又恰好划在眼睛旁边,血流得听吓人,不过伤口不深,医生给他消完毒。
  想要包扎,又觉得太浪费纱布,再在最深的地方贴了个创口贴,就让他走了。
  刚贴好小明哥就过来给钱,看林卿确实没什么大问题,一看时间才9点过,也不着急回去,领着两人去旁边烧烤摊子上吃烧烤。
  坐下吆喝着老板多上些串儿,还要了2罐啤酒,林卿受了点小伤,还是小明哥跟老板要的假期,让他休息,钱照算,跟他道谢,“小明哥,多谢你啊。”
  小明哥啃着手里的羊肉串,不耐烦的“啧”了一声,“我叫明音,要么你就叫我明哥,要么你就叫我名字,别跟他们学的小明哥小明哥的叫。
  我好好一个名字,非搞得我叫小明一样,难不难听?!”


第34章 学习
  藜麦拿着烤串的动作略微愣了下, 一来自然是因为他这个名字跟小明哥之间的反差感觉太大了些,二是明音这个名字藜麦也听说过,还是当年他想着要学音乐演奏时候的事儿。
  教他弹钢琴的老师最喜欢的人就叫明音,是国内甚至国际都顶尖的钢琴家和歌手,恰巧他正学钢琴那年,在全球有一场大型的巡回演唱会,还琢磨着要去购票带他去参加演唱会来着。
  虽然最后因为他的时间关系,演唱会并没有去成, 不过明音这个名字他倒是记在脑子里了。
  ——不过他一直以为这是个艺名,没想到居然是本名就叫明音?
  藜麦看着他的眼神有些诧异, 小明哥就很不优雅的翻了个白眼给他,“看什么看, 有什么好看的, 我长得好看也不能吃,低头看着你手里的烤串, 赶紧吃你的烤串去。”
  藜麦从善如流的低头,咬着手里的烤肉吃, 小明哥吃完几串羊肉,拿过旁边的啤酒举着瓶子直接喝, 倒是显得有几分豪气,“赶紧吃, 吃完早点回去休息, 明天还要上课呢。”
  冬日里天气干冷无比, 说话呼出的气息在空气中都能变成白色雾气, 也就他们这片儿很是热闹,大家都聚集在一起,旁边老板正站那里翻烤着火堆上的羊肉串。
  油花“呲呲呲”的冒着,是不是溅些小油滴落到炭火上,“呲儿”一声晃出细小的火花来,亮度吓人,围着围裙的老板正举着调料瓶子往上面撒调料。
  动作就跟天女散花似的,到处乱窜,喷香到有些刺鼻的味道伴随着木炭的烟火味儿到处乱窜,闻着格外的生活气。
  串上放了许多辣椒孜然之类的调料,吃着很爽,不过藜麦不太能吃辣,吃了两串感觉辣椒的味道顺着喉咙辣到肚子里去,火辣火烧的灼热感。
  额头都给逼出来些许汗珠,他找老板要了瓶水,含在嘴里缓解着辣味儿。
  小明哥看他那样子,嘲笑他,“哈哈哈,你就跟个小姑娘一样,辣椒都不能沾吗,早说呀,我就不带你来吃烧烤了。”
  藜麦摇摇头,把嘴里水咽下去,“可以吃。”
  他就是口腔肠胃不太能接受辣椒这种味道,但是很矛盾的,他自己本身还是很喜欢吃辣椒和烧烤的。
  小时候跟着藜奶奶住着,奶奶年龄大了,口味从来都是偏甜软的,家里的饭菜都是煮得软软烂烂的,有时候奶奶还喜欢往米饭里面放一点糖,蒸成甜米饭或者甜粥。
  夏天的时候会冷藏在水盆里,给他留着当零食吃。
  大概是这种偏甜偏淡的食物吃得时间多了,他的胃和舌头其实更加习惯并且接受味道清淡的东西,但是心里面却正好相反,更加追求咸辣刺激的食物。
  可是喜欢归喜欢,真吃的时候,舌头又会第一时间跳出来抗议,真要吃得多了,肠胃也会跟着舌头造反,真的是又复杂又矛盾。
  所以藜麦很喜欢吃烧烤,但是他每次往烧烤摊上一坐,又不敢多吃,经常要是自己去吃的话,就坐那点一杯水,然后要五六个烤肉串。
  ——很多时候老板都会觉得他是去捣乱的。
  他不能多吃,林卿也受了伤,本来也该忌嘴不吃辛辣发物,跟着挑选了几串素菜吃了,也就停下动作,小明哥看他两就坐那拿着水盯着自己吃,没好气的挥挥手,“滚滚滚,回去睡觉吧,我吃完也回去。”
  左右他住的近,就在旁边酒吧,藜麦想了想,“那也行,我们就先回去,正巧这会儿最后一班公交车还没有停,省得我们等下回去也麻烦。”
  小明哥也是这个意思,“去吧。”
  又看着林卿脸上的伤口,“你的伤口千万注意些,洗脸的时候拿帕子擦擦就好了,别沾到水,这么丁点的伤口,别到时候养不好留疤可就让人看笑话了。”
  林卿点点头,“恩,我会注意的,多谢明哥。”
  两人跟小明哥道别完,就去旁边公交车站等车,林卿碰了碰自己脸上的创口贴,藜麦看他神色不太高兴的样子,“别担心,我看你伤口的样子,应该是不会留疤的。”
  林卿冲他笑笑,“留疤也没事儿,现在也不比古时候,考科举还得注重仪表,连脸上有伤痕都不给录取的。”
  说着话,公交车就慢慢悠悠的开过来了,林卿想起昨晚上那人说要找人来接藜麦的事儿,问他,“昨天那人说要找出租车过来,咱们这么早走,你要不要打个电话给他说一声。”
  藜麦都差不多忘了这茬了,闻言摇摇头,“不用,我在酒吧里跟齐略见面的事儿他都知道,他肯定在酒吧里有熟人,酒吧出事我们先走,他肯定也会知道,不用多说。”
  林卿也觉得有理,略微笑了下,“说得也是,他是你们家亲戚吗,对你还挺好的。”
  这话藜麦没法儿接,正巧公交车开过来停到他们跟前,两人也就终止了话题,上车找位置坐下,一路无话,安安静静到学校门口下车。
  等回到宿舍,万宏还不在,宿舍没人,藜麦把身上被熏到烤肉味的衣服脱下来拿去洗了晾好,从柜子里取出来另一件差不多颜色版型的羽绒服套上。
  林卿正坐在旁边桌子上看书,看见就笑了下,“你衣服款式怎么都差不多。”
  藜麦在他对面坐下,也拿了本书出来看,“是差不多,我懒得选款式,穿着舒适就行。”
  林卿虽然也觉得衣服还是穿着舒适就行,不过,“但是那也不能买一样的,你这好几件都分不出来差别的,比如你三天到四天换一件外套,洗衣服洗的可勤快。
  结果换一件新的跟之前的一样,别人还以为你从来就一件衣服穿到底呢。”
  藜麦随意的摆摆手,开始翻书,“有什么关系。”
  林卿笑着摇摇头,也觉得确实无伤大雅,低头看书了。
  时间过得很快,藜麦本身看书的速度很快,他借的书都比较精悍短小的,等翻了小半本,他看了眼时间,都快11点了,万宏还没有回来。
  他合上手里的书,“万宏今晚上是不回宿舍住了吗。”
  林卿也停了笔,轻轻的“嗯”了一声,“他去找他女朋友了,晚上不回来,你困了吗,早点睡。”
  藜麦略楞,“他早恋的事儿,你们家里大人知道吗?”
  林卿摇摇头,“我不知道怎么给叔叔他们说,宏宏的意思是,不让我说。”
  说着皱起了眉,他对早恋这事儿其实并不太反对,不过宏宏最近老是喜欢跟他女朋友腻在一块,连课后复习和作业做的都很敷衍,有时候甚至作业都不做,干脆就直接抄他的。
  他怎么说也不听,期中考试的时候,虽然没有全校拉通排名,但是宏宏的成绩在班上都下降了十来个名次,他有些担心等期末考试的时候,宏宏的成绩会有些太难看。
  不过他也没有什么好办法把人心思给拉回来。
  他真的还是太没用了。
  藜麦倒不知其中内情,也只是随口一问,说完就站起来收拾书本准备睡觉,林卿在那呆坐了半天,叹了口气,才站起来跟他去厕所洗漱睡觉。
  这次的大学持续下着,第二天一大早,藜麦起床看外面雪堆得更厚了,他把自己的围巾帽子手套全找出来戴着,全副武装好往教室去。
  天气太冷,路上的学生动作都比往常快了些,早读点名的时候,万宏没到,班长把他名字勾上,等点完名过来他们后排,“万宏人呢,昨晚上没回宿舍吗。”
  他们学校寄宿制的学生都是在假期收假前一天需要回宿舍住的,不然按照夜不归宿处理,算是违纪,要被上报记小过处理的。
  林卿有些焦急的往门口看了眼,藜麦面不改色的跟班长撒谎,“回了,这两天天冷得很,突然降温,他昨天穿得少了,有些感冒,头晕不太舒服。
  早上起床那会儿起不来,说等下去医务室拿点药,让我们给你先请个假,等下肯定能赶上早上第一节 课。”
  班长略微有些疑惑,问旁边林卿,“是这样吗?”
  林卿犹豫着,轻轻点点头,“恩。”
  藜麦本身长得精致大气,目光温和平静,不像说谎的人,加上林卿是典型的乖宝宝好学生,班长也就没有怀疑,把万宏名字旁边的迟到改成请假,“那你们早读课完去看看他,要是实在严重,还得给何老师写请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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