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直接就亲了上去。
秦封有点儿懵,他是真懵,他跟藜麦在一块儿很多年,说是曾相濡以沫、相忘于江湖都能说的上。
可哪怕他们关系最好最和谐的时候,藜麦也很少主动亲他,更别提主动提跟他做些其他事儿。
毕竟他两性格就是这样,他太具有攻击性,恰好藜麦性子又特别温和,所以他们的关系都是他占主导地位。
——当然这仅仅是指他们在某些运动上面的关系。
所以藜麦这么主动的亲吻他,就让他有瞬间怔愣,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
并且在感受到藜麦温软细腻的唇瓣紧贴着他的,微张着薄唇,极度很轻的舔舐啃咬着他的嘴角,舌尖的时候。
诚实又直接的起了反应。
没有丝毫犹豫的把人拖上了床。
第60章 消息
秦封这一觉睡的真舒服, 到晚上六点过,天色渐暗, 才被饿醒,醒过来就看见藜麦枕着他胳膊睡的正香, 眉目舒展, 格外安宁。
身上温度还有些偏低, 看着就是好全了。
他也不着急起床, 就那么躺着, 安静的看着藜麦。
偏偏肚子不争气, “咕噜噜”的叫唤着, 便略微动了下胳膊去拿旁边放着的手机,他这一动, 藜麦久醒了,睡眼朦胧的问他,“几点了。”
秦封刚够着手机解完锁,看着时间, “七点,饿了吗, 起来吃点东西再接着睡吧。”
藜麦都有些睡迷糊了, 揉了揉眼睛, “又晚上了?”
才看到自己脑袋枕在秦封胳膊上, 慢慢悠悠的撑着坐起来, 拿手指替他捏胳膊上硬邦邦的肌肉, “手酸么。”
秦封摇摇头, “你这点小重量,还不如健身房里的设备呢,没事儿,收拾收拾去吃饭吧。”
藜麦才不信他说的不酸,就算枕头软的,可那胳膊半天时间不动弹也难受的很,手指头用上点力气替他捏了许久,才放他去穿衣服。
自己也溜下床往身上套衣服,他们睡觉前都洗过澡睡的,这会儿直接穿也不影响,边穿着衣服边问他,“想吃什么。”
秦封坐在床边,低头拿着手机回消息,听见他问,略微想了下,“要不去吃上次的的羊肉锅子?我上次看你还挺喜欢吃他家白萝卜的,大冬天吃也不怕上火。”
说完又低头去回信息去,藜麦把自己衣服套上,看他还在专心看着手机上的消息,就先去卫生间刷牙洗漱。
镜子里照着他的影像,嘴角靠近下颚处被咬破了皮,他有些好笑的戳了戳伤口,洗完脸,在空间里翻翻捡捡找了张创口贴贴上。
看着又不太像,干脆在脸上也贴了张,这样看着就像是跟人打架打出来的伤,虽然有些引人注目,好歹比就那么光着出去强些。
对着镜子整理好衣服,出去见秦封还坐那看消息,眉头微微皱着,带着些明显的不悦神色。
便走过去往,“怎么了,公司那边遇到什么难事儿了?”
他们上辈子最开始做生意的时候,做的是小饰品的生意,就是做些手工编织的手链、围巾、发卡、中国结之类的。
那会儿他们接触的行业太少,就秦封跟着他大姐接触过原材料供货商,自己单干之后自然也选这行,不过单独走批发利索太薄。
不得不另谋出路,藜麦手巧,加上右手使不上劲儿,也干不得重活儿,就去学那些小玩意儿的做法。
最开始就是他在家织围巾编手链,秦封出去卖,秦封这人天生会做生意,总能卖出好价格来。
况且他又聪明,经常能想出些新花样来,生意算是越来越好,到后期藜麦编的根本跟不上需求。
秦封就想着把规模扩大,他们租了一套房子,前面用来做铺面买东西,后面就招人做成小作坊。
也算是利润可观,规模最大的时候除了他们店铺卖的,还有人到他们那儿拿货出去卖。
那会儿藜麦就开始琢磨着,小打小闹的话自己做做也就好了,可想把这些东西做好做大。
那肯定是需要自己的品牌,做出品质来的,他甚至都跟秦封商量好要去学设计,想自己创新做品牌。
可惜好景不长,也是他们那会儿年轻,只知道赚钱了高兴,还不知道周围有多少人羡慕眼红他们生意好。
藜麦这边刚找到关系,想混进大学教室蹭些课程来听,那边他们租的店铺和仓库,就被人一把火烧了个干净。
那可真是烧的一丝不剩,他们用的原材料都是易燃物,扔个火星子进去,都不用泼汽油的,连带着就都给烧成灰烬了。
后来虽然纵火的人抓住了,可人家就是咬死了没钱赔,宁愿被关进去也不赔钱。
那人孤家寡人一个,警察也拿他没办法,只能就把人关进去了。
他们当时还收着别人货款呢,全买了仓库里那些原材料,还有他们自己用来销售的货物。
全部被人付之一炬,后来四处赔下来,那两年攒的钱一分也没剩,一朝回到解放前。
两人又成了穷光蛋,秦封就不愿意再这样慢慢攒钱,觉得那日子太苦太累。
就怕藜麦受不了,真不跟他过了。
咬着牙去贷了十几万,给了藜麦8000,说当他们一年的生活费,转身就奔着房地产行业去了。
那会儿秦封可真是抱着背水一战、破釜沉舟的心,跟藜麦说的是,咱两就这8000块生活费花完。
要是到时候还折腾不出来点水花,他两就结伴去厂子里做工,老老实实攒钱,然后存钱买房。
就安安分分的,再也不想挣钱的事儿了!
藜麦那会儿也年轻呀,浑身的冲劲儿,再说他那会儿满心满眼要跟秦封过日子呢。
别说手里有8000块了,就算没有,他也能找个事儿做,把他跟秦封都养活了。
从那以后他两就分工合作,秦封各种跑生意,藜麦就待在租的房子里,继续做手工。
顺便精打细算过日子,每天晚上看着光线不好,做不了手工,就做点酱菜泡菜辣酱。
或者是买个小花盆弄点土种点小葱香菜之类的,如果不是他们住在城里,他估摸甚至连鸡鸭都养上了。
秦封留给他的钱他是能不用就不用,每天还能换着花样给他两做点好吃的,感觉虽然累得慌,可是好歹有盼头有希望。
当然心思都花在家事上面,说念书学设计自然也就没去,后来这事儿也就被彻底放下了。
不过好在秦封运气算很不错,那两年房地产行业挺赚钱,而且他眼睛毒,看上的地儿,有两处拆迁。
趁着赚了笔钱,慢慢的稳扎稳打也把这生意做起来了。等到后来有天他两闲得无聊。
秦封问他那8000块什么时候花没的,他算了算,好像就整8000还在那卡里存着呢。
没办法啊,秦封怕他不跟着过了,他也怕啊。
他相信秦封能行,却又怕他真把那钱花光了,秦封就放弃了。
他就想着只要这钱不花完,秦封就会觉得还有机会,自然是能不花就不花。
若是真要有急用的时候取出来花了,等他挣到钱立马又都存进去了,不多不少,整8000呢。
秦封就抱着他笑,笑着骂他傻乎乎的,也不怕真把他给拖累垮了。
藜麦很自豪的反驳他,事实证明我的眼光也是不差的!
事实上,创业初期的困难比想象中的多太多,虽然秦封仗着自己有上辈子的记忆,算是开了挂。
还是碰到许多棘手的问题,不过都被他一一化解了,见藜麦问道,就摇了摇头,“没事。”
不过随即又皱了下眉,把人拉过来坐下,“事儿是小事儿,不过我得给你说说,这公司写着你的名字呢。
你有空也多过来坐坐,让他们认认人。”
藜麦略微愣了下,“不用吧。”
秦封态度坚定的点头,“用的。”
秦封是担心他们像上辈子那样,因为藜麦不爱管事儿,身体也不太好,秦封就自觉得自己能把外面这摊子都管着。
干脆就让藜麦过着清净日子,没什么烦心事儿闹到他跟前去,结果他好好的媳妇,硬生生的被那些人传成了被养着的金丝雀了。
他们在这上面栽过一跟头,可不想再为着这事儿跟藜麦起点什么嫌隙,真要那样,那他到时候往哪儿说理去?
想想都觉得太可怕了。
再者就是藜麦跟他一样是个男人,就算性子再温和,也不合适整天在家待着。
以前是藜麦头部受伤身体不好,他提心吊胆不敢把人带着,现在谁敢在他面前伤下藜麦试试。
看他不弄死丫的!
想着就把人摁在旁边,“是这样的,最近市里在做规划,选工业园区的位置,据说是要建许多厂。
之前我得了消息有好几块郊区的土地都得公开招标,就想着先去拍块下来,已经选好里西城区靠南点的那块地。
你还记得吧,就是当年咱们想开辣椒酱厂那块儿,当时咱们去就晚了,厂房都还是租的!
我算了算时间,大概也就这段时间开始动作的,就想把那块儿拿下来,到时候也方便运作。”
藜麦也知道秦封在想些什么,秦封觉得他们上辈子渐行渐远,无非就是他远离了公司权利中心。
被人当做金丝雀了,这么想也不能说不对,毕竟事儿确实就是那样。
虽然他现在有足够的信心,不会再重复上辈子的错误,不过还是很愿意知道公司上的事情的。
有事情他也能跟着想想办法,虽然对这里面道道不是很懂,不过事儿无外乎就那么些!
略想了想,干脆转换了角度问他,“你在烦的,是有人跟你抢这块地么。”
秦封笑容有些欣慰,“对,麦子你真聪明。”
藜麦笑了下,“这哪跟哪啊,好好说事儿,那除了当时咱们想开厂的那块儿,其他地方是哪几块儿呢。”
秦封拉着他的手不放,又跟他说了几块地的位置。
藜麦虽然念的理科不学地理,不过他方向感还算不错,对市里周边也还算了解的清楚。
认真的想了想这几块地的位置,“我记得这几块,除了你选的这块,确实是挺不错的工业园区。
还有就是东城那块,后来被开发成自成一体的商业圈,发展的比东城这块儿还好些呢。
其他几个地方,好几十年后都没安排规划呢,五环都铺设开去了,也动不到这几块地啊。”
他皱了下眉,“这难不成是……□□?”
秦封笑容满面,沉声道,“对!”
说着有些兴奋的把人往自己跟前搂了把,“所以我说咱们相当于带了外挂回来的,你现在知道为什么了吧!
我当时去广东这边,是因为我记得当时有张彩票中奖号码,那彩票是你的生日,我当时听到,念念不忘了十来年。
而且像是市里的规划蓝图,咱们提前知道,可别人不知道啊,咱们就可以完美的避开干扰,直取中心目标。”
做他们这行的,选地是关键,无论是做工业园区、做住宅小区、做商业写字楼都好。
那位置选的好,那可就是增值暴利,要是选的不好,那投进去的钱,也就只能当是交了学费呢。
一般来说,市区中心一环内肯定是不会有规划进去工厂的,只能往边缘上走。
可最主要的问题是,有些地方吧,位置不算太偏,如果你拍来做工业不太好,也能用来建居民楼或者商业圈。
可有些地方吧,它偏僻的除了建厂就没其他作用。
就像秦封准备标的这块,在市区边上,开车还要2个多小时呢。
这两个小时时间要是上了高速,开车都能走到隔壁市去。
现在也不像后世那般,市中心的房价长成天文数字,谁愿意跑这么远来买东西居住啊。
就连规划成公园估摸也都没有人愿意过来,毕竟这地儿确实不是什么山清水秀的地方。
再说拿着规划成工厂的钱,做成公园,那明显也有点亏,就怕到时候真标到手,又标错了。
出不了手就很尴尬。
藜麦也笑了下,又想了想他刚说的那几块地,觉得这干扰可是太能以假乱真了。
若不是他有上辈子的记忆,要他来选,肯定是选不到着西城区这块儿的。
因为这块儿实在是,太偏僻了些。
离他们城区开车要2个多小时,而且地理环境也不太好。
背靠着大山,前面就是老旧的居民楼,相当于已经在城乡结合部的意思了。
进城的路面还不平整,大车都过不去那边,老远就停了只能骑自行车。
要从那边过都是绕路。
这样的环境,要是建厂的话,首先面临的就是拆迁然后把整座大山铲平的难题。
所以说这块地跟其他地方比起来,除非像秦封知道这里后来的情况,也就是这边的其他规划和后期这边会路会修通的情况。
或者真是在内部有人,提前知道了消息,才会选到这里来。
这么一想的话,藜麦就有些疑惑,“这地儿看着,也不该是什么抢手的地方,谁会跟你抢。”
秦封笑了笑,“给你个机会猜猜看。”
藜麦略低着头,轻轻笑着,感觉这就是道送分题,“你让我猜,必定是我认识的人。
跟我认识又有能力跟你抢这块地的,除了唐理就没有其他人选了,这还有什么可猜的。”
秦封可不想让他这般谦虚,从心底里觉得他简直聪明绝顶,趁机抱着他,在他脸上亲了下,“麦子真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