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位林研究员居然送上门来了。
办公室里其他四人惊讶地看着海登的反应,林研究员?这个极有特色的称呼,几人几乎第一时间就明白了林易的身份。
超导电缆,他们前几天的报纸都还在桌上呢。
另外两个工作人员都纷纷与林易打招呼。
上一辈子,同样的时间,同样的人,境遇却完全不同。那时候负责学生工作的哈维明显站在污蔑者一方,而这间办公室的另两人海登和约瑟夫从头到尾没有说过一句话,甚至连头都没有抬起来一下。
“我是来交休学报告的。”林易对着海登笑笑,随后将手里的休学申请递给惊愕的哈维。
两个竖着耳朵听林易说话的学生惊呼出声来。
“休学?”哈维接过申请,“林研究员,您对伯克利的课程安排不满意吗?”
林易已经不想去感叹前后两辈子的差距了,不说别人,就从自己身上找问题,你说他上辈子咋就能混得那么惨呢。
“这应该也不是什么秘密,我的新能源中心正在进行一个项目,这个项目被纳入了华盛顿能源火炬计划,辛普森和我都希望能尽快出项目结果。我知道伯克利是一个校风十分严谨的学校,我想在项目进行期间暂时休学,是对我们双方最好的选择。”
今天的林易表示,他一点都不想低调。
第五十二章
别以为他活了两辈子, 年纪大不要面子的,年纪大又小心眼的人最重面子。
林易下巴微微抬起, 带着一股子某些成功科研人员特有的“你们都是傻逼, 就我最聪明”的讨嫌气质。
“这……这没那么严重吧。”海登讪讪地说道, 把头转向哈维,对着他一个劲挤眉弄眼。
他这个同事,就喜欢找存在感,不知变通。
维护学校纪律是应该的, 但也不能墨守成规不是。伯克利全力配合重大科研项目,使得研究员无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到世界能源事业中!多么好的宣传机会, 多么正面大义凛然的学校形象, 海登甚至连宣传稿标题都想好了。
但林易一休学,事情可就不一样了。
比尔盖茨从哈佛退学成立微软是美谈吧, 全世界都知道, 但你去看看提起这一美谈时, 哈佛校领导们的表情,那叫一个好看啊……
就单单“要不要把比尔盖茨”列为优秀校友这件事, 哈佛领导层前前后后就开了无数次会议, 不放吧,可惜, 放吧,拉不下名校这张脸。
海登可不想让自己处于如此尴尬的境地。
哈维的表情也显得有几分尴尬,他是收到学生抗议才向辛普森实验室提出“建议”, 让林易像一个普通学生一样参与学校日常课程,以显示自己的公平公正,不畏强权。
但问题是,人家不是普通学生,如果是什么官二代富二代仗着自己家世不来上课,那他还能义正言辞地驳斥,相信整个伯克利都会是他最坚强的后盾。
但是什么世纪十大科研项目,什么华盛顿能源火炬计划,听着就让人肃然起敬,事情闹大了伯克利领导层会站在他那边?
看看海登这个领导面前红人的表现,哈维咽了咽自己的口水。
“辛普森实验室的现状想必诸位也听闻几分了吧,太阳能电池项目对辛普森及对我个人都十分重要,人的精力有限,我做不到一心两用,为顾全大局,这是无奈的决定。”林易的语气缓和了两分,但说出来的话让哈维的面色更尴尬了。
林易是顾全大局了?那他这个要求林易去上课的人……哈维的汗一下子就下来了。
“林研究员,我想哈维不是这个意思,您要进行项目研究,我们当然是大力支持的,大力支持。”虽然平时看不惯哈维那副自以为是的样子,但是林易绝对不能休学!
跟普通学生不同,林易这份休学报告一交上去,会直接出现在校领导的案头上,在校长先生的雷霆震怒下,他不觉得自己能独善其身。
“学生们会提起抗议,是因为他们不止一次听说发明了超导电缆的人是他们的同学,但令他们失望的是他们从来没有见过您,所以他们才提起抗议,希望用这种方式见见他们心中的偶像。”
海登的语气犹如华丽的咏叹调,饱含深情,让林易的汗毛都快竖起来了。
他咋不说,因爱生恨然后拔刀杀人呢?不去当编剧真是可惜了。
“是吧,哈维?”海登微笑着看向显然有些呆愣住的同事。
“是吧。”向来古板严肃的哈维,显然不还能正确掌握“睁着眼睛说瞎话”这个高端技能。
倒是两个帮忙整理资料的小助理不停点头,看向林易的眼睛都是泛着光的。
“那两位的意思是?”林易挑了挑眉。
“我们的意思是,您露个脸,和同学们解释一下……不,解释的工作由我们来吧。”
面对与前世截然不同的场面,林易眯了眯眼睛,突然没了和他们计较的兴趣。
“既然这样,我这份休学申请就放在这里,学校如果觉得有必要就批一下,没必要就当是废纸吧。”他将签了大名的休学申请放在最近的一张桌子上,礼貌地对海登笑笑,随即转身离开。
“干嘛要我收着,这事明明是你惹出来的!”
“是林易放你桌上的!”
“那是因为我的桌子离他最近!别把这烫手山芋丢给我。”
…………
身后传来低低的争执声,林易嗤笑一声,快步走出大楼。
“林……林研究员!能给我签个名吗?”身后传来气喘吁吁声音。
林易回头,今儿个出门还真是没看黄历啊,然而看着眼前这张陌生而熟悉的脸带着与上辈子截然不同的谄媚笑容,他听到自己这样说道:“不好意思,我今天手疼。”
说完,不顾那学生难看的脸色,头也不回地离开大楼。
“林易,你终于回来了。我们重复了Gratzel教授的实验,得到了11.4%的光电转化效率。”
“实验完成度非常高啊。”
“别小看我们啊,让我们设计一个实验难,重复别人的实验还是能够做到的。”格林教授正色道,引得一众人哄堂大笑。
林易哑然,他将外套脱下递给何群,穿上实验服,将心里那些莫名其妙的情绪揉成毛线团丢在一旁,快步走向实验台。
实验台上有一个长方体的透明玻璃槽,是密封的。从上到下分别是玻璃、透明电极、液体电解质、敏化剂、TiO2和导电玻璃。
实验的原理很简单,太阳光照射下,吸附在电极表面的染料分子中的电子受激跃迁至激发态,然后注入到二氧化钛导带内,此时染料分子自身转变为氧化态。注入到二氧化钛层的电子富集到导电基底,并通过外电路流向对电极,,形成电流。
这其实是和植物的光合作用差不多的原理,吸收光能转化为其他能量。只不过在染料敏化电池中,人类将其转化形态人工限制成了电能。
“我们的项目想要取得成功,必须解决两个问题,液体变固态,光电转化效率要提高。”说到这里,格林皱着眉头开口道,“固体电解传输效率比液体低得多,这是固体本身的物理性质决定的,但转化率太低又毫无市场意义,真是件麻烦事啊。”
“麻烦总能解决的。”林易一屁股坐在实验台上。
“资料呢。”他抬头看向几个青葱的小助手。
何群一个哆嗦,猛地跳了起来,“全……全都准备好了。”
不多时,两个差不多和人等高的箱子从门口慢慢被人挪进来。
这就是这两日小助手们的工作成果了,有些是从辛普森资料室里面复印的,更多是网上资料打印下来的,大楼里的复印机“子嘎子嘎”响了好几个晚上,才有了这两箱东西。
将资料从箱子里拿出来,按照类别铺在地面上。
别以为林易只靠着上辈子的记忆过日子,这几天的时间里,他吃喝拉撒都在实验室,这两箱资料,林易前前后后看了三遍,心里对于全固态介观太阳能电池的把握也随着理解的深入多了不少。
“全固态不行,我们就先退一步,如果是凝胶状呢?”林易拿起两份资料,在白纸上写了一个长长的方程式,“凝胶状的电解传输效率效率虽然不如液态,但相差并不是很大……”
庄城再次路过灯火通明的辛普森实验室的时候,每天微微皱了起来。
这已经是第七天了……
他也是科研人员,但是注重基础理论研究的物理与新材料不同,按照他的导师朱肇琨教授所说,材料科学是一种可以“一步登天”的学科,相比于物理学来说,它出成果的速度非常快。
但这也造成了一些材料学家急功近利的科研态度。
林易与辛普森的半年之约并没有保密,甚至他这种外来的科研人员也听到了这个传闻,他的第一反应是这太荒谬了,但想到当初合作超导电缆时林易那副拼命的模样,他又不由沉默。
那人的个性,说不定真的会答应。
饭肯定也不会好好吃,天天熬夜,身体会受不住吧。
庄城在辛普森实验室门口站了一会,直到门口的保安注意到了他,才默默走开。
外面下起了淅淅沥沥的雨,林易抬头看向窗外。
“大家都先回去,我看这雨,马上就要下大了。”
众人闻言,手头工作完成得差不多的,也不矫情,匆匆扫了尾就拿伞出门。还差一点的,屁股都没有挪动一下,直到自己满意了,把一天的工作成果交给林易后,这才离开。
后面就是林易这个实验负责人的工作,整合一天研究成果。
“如果把这里改成致密二氧化钛层,全固态就可以实现了。差的就是光电转换效率,这至少可以说明,全固态在理论上是可行的。”林易一边喃喃自语着,一边在纸上画出模型图。
固态或胶体状传输材料、敏化剂这是这个项目中的关键。
“你怎么还不走?”林易看着蹲在地上整理资料的何群,惊讶地开口道。
何群的存在感本来就低,安静不说话,这存在感就更低了。
“我不是您的助理吗?”
林易盯着何群看了好一会儿,突然噗嗤一声笑出声来,“行,那小助理,我们下班吧,你去拿伞。”
在徐东奎面前维护这小子,倒也不亏。
从实验室出来,外面已经是瓢泼大雨,林易的宿舍离实验室并不远,走路也就是十分钟的事,倒是何群,要回住的地方,得走二十几分钟。
林易把车钥匙抛给何群,“开回去吧,大雨天的,小心驾驶。”
何群一愣,“不……不行,我……”
还没等他说完,林易已经拿着伞小时快步走进雨中。
暴雨倾泻而下,雨伞根本挡不住斜斜落下来的豆大的雨点。耳边只听得到雨水和伞面撞击发出的“碰碰”声,几乎没有两分钟,浑身就已经湿透了。
早知道他就在实验室凑合一个晚上了。
跑进宿舍楼,林易已经变成了一只落汤鸡,他看了看表,已经晚上九点多了,对面庄城的宿舍灯光微弱,不知道是不是已经睡了。
林易在死皮赖脸再去庄教授家里赖一晚上和回自己宿舍的两个选项中,犹豫了两分钟,随即选择了后者。
庄城的实验虽然不必向他们的太阳能电池一样抢时间,但也绝不会轻松,他还是会对面凑合一晚上吧。
也是他自己作的,为了有借口打扰庄城,根本没让人好好收拾房间,床还没放上垫子,东西摆得整个客厅都是。
幸好热水是有的,草草冲了个澡,随后抽出两床被子往地上一铺,就直接躺下睡觉了。
半夜里林易只感觉浑身发烫,胃又来凑热闹,一阵一阵地绞痛,在失去意识前,他最后的想法是,他记得他吃饭了,白天还吃了碗日清牌泡面来着。
林易是被额头上的温度冻醒的。
“哈……哈欠!”他重重打了一个喷嚏,一坨透明的鼻涕随着他的声音飞起,又重重落在不远处的被子角落处。
林易……
“醒了?”庄城一手拿着一碗粥一手拿着一杯白开水从门口进来。
“先喝粥还是先吃药?”
林易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睡到了床上,唔,只不过这床垫明显不是他的。
床垫不是他的?
那刚刚那坨鼻涕……林易默默挪动了一下因高烧酸痛得厉害的身体,将那坨鼻涕盖住。
“咕噜噜……”胃病发出强烈的抗议。
“先喝粥吧。”林易上辈子有胃病,这辈子……还是有,不要误会,这不是遗传,这是懒癌闹的。
有句话叫做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有些病别说两辈子,就算是二十辈子也改不了,比如懒癌,又比如因为懒癌不好好吃饭而造成的胃病。
庄城在白粥里放了点冰糖,米香中带着丝丝甜味,意味地好吃。
林易三两口下肚,算是活过来不少。
“你抱我上来的?我挺重吧,你抱得动?”稍微有点精神,就开始口花花,没办法,这也是本性。
庄城将白水递给他,“吃药。”
“看来是抱得动了,庄城,其实我们俩在一起的话,我在下面也没啥,我这人比较疼老婆,不太介意这方面的……”
林易还没说完,一股子苦涩从嘴巴里传来。
庄城嫌他话太多,直接把药塞进了他张张合合的嘴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