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谈,我的26个网友————寒雁北回

作者:寒雁北回  录入:12-22

难道你就没有爱过一个人?我问他。
有。不过那些都过去了。
那你不觉得遗憾?
遗憾什麽。我爱过了,还有什麽可遗憾的?
这种无聊的论证我决定不再继续,所以只有保持沈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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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个有些木纳的人,和他在一起的第一个晚上我一直背对著他,他都不曾主动碰过我一次,睡到半夜的时候我听到他在一旁哼哼唧唧的好象是在手淫吧。起初他让我觉得恶心,可後来我却有种同情他的感觉(其实我没有资格同情任何人)。
次日清晨因为薛红礼休息,我早早的赶回去等待,没有来得及和郑华告别。
之後的几天郑华都没有联系过我,他就好象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样。我觉得他该对我不死心的,换言之他该追求我,然後被我用冷言冷语讥讽一番(我认为这样比较合乎情理,也能让我心里觉得舒服一些)。
事实总是和我的想法有些偏差,我想我该是一个体面的,被人尊敬的社会名流;我想我该是一个孝顺的,被家人重视并爱戴的重要成员。可事实我却是一个被人包养的,逃避现实,安於现状的寄生虫。就连如R君一样的人,我都无法引起他的注意力,这简直是我人生一大失败!
怀著近乎变态的报复心理,我打通了R君的电话。
听到是我的声音他显然有些惊讶或者说是兴奋(这让我的虚荣心稍稍得到了满足),他约我出去喝茶,但被我拒绝了。此後他时常会打电话给我,慢慢地我发现我喜欢他这种平和的语调,我奇怪的问他是不是有什麽信仰,比如佛教或天主教(在我的潜意识里认为只有一个虔诚的教徒才会拥有如此平静的心态),但他笑著告诉我他信命。他说命里有时终需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在电话中我开玩笑似的问他,你喜欢我吗?他一本正经的回答,喜欢。於是我又问,那你为什麽不追我呢?有间隔了许久,对我说,我有自知之明。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你。所以只要能和你这麽通电话我就满足了。
不知为什麽,听到他这句话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自己想哭。
他听我不说话,有些焦急的问,你怎麽了?怎麽不说话了?我说,没什麽。他很平静的对我说,我看得出你不开心,但我又不知道因为什麽事,你不肯告诉我一定有你的理由,我也不敢问,怕你会伤心……
听了他的话我恨不得狠狠地抽自己两个嘴巴。对一个关心著我的人,我不但歧视他,甚至戏耍他,这难道不该打吗?
我不爱他,以前不爱,以後也不可能爱。那我又何苦纠缠人家,何苦去招惹一个如此平凡,如此善良的人呢?
我挂断了电话,也没有再打电话给他。
如我这样一条肮脏的灵魂,何必去搅乱别人的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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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我们身边还有许许多多如郑华一样的人,他们济济无名,他们庸庸碌碌,在一个不经意间他们就可能成为被你伤害的对象,或许你并非存心,你当然也可以说那是一次意外,或者你可以归罪於“年少无知”但你可曾想过他们的感受?
我和R君的故事就此终了,我不知他是不是还会记得我,但我却衷心的祝福他,并且要对他说一声:对不起,原谅当初我对你所做的一切!
十九:都是419惹的祸--我和S君的故事
提起我对S君心里就有气。
他在我身上犯下的罪行可谓是罄竹难书。
他是第一个让去想起来就恨不得骂娘的人。
也可算得上在我的网友世界里,空前绝後的独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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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君的网名叫爱上我你会後悔(一点都不假,我现在肠子都悔青了)。所谓的真名叫李健。
那正是在薛红礼的妻子闹离婚的一段时间里。他下午早早打电话给我,告诉我今天不能陪我住了,让我自己找点事做。晚上不到八点,我进入聊天室,第一个就看见了S君。坦白说,我对他的网名并不感兴趣,觉得有些欲盖弥彰的意思。但和他视频後,我对他的偏见慢慢被视觉神经说服。
浓浓的眉毛,似乎经过简单的修理,挺拔整齐。不大不小的眼睛,在朦胧的视频图象中透著三分媚气,又带七分阳刚。薄薄的嘴唇,从不轻易将笑容施舍给对方,却在嘴角挂著一丝轻蔑和不屑。
看得出来,他对自己的相貌非常有信心(绝对典型的花花公子形象)。
好在我对自己也很有信心,一段时间的“封关自闭”让我的皮肤比以往还要白,他问我你是不是有心事。我说你怎麽知道,他说是我的眼睛告诉他的,因为我的眼睛流露出一种忧郁。我就勉强笑他自作聪明。
寒暄过後,很快我们走入正题,他问我是1还是0(我最讨厌别人问我这个问题,可看在他这张脸的份上,我就只好回答)。
我是1(说实话,我有些心虚。原因有两点,第一,在这段时间里我几乎,不是根本就没有真正的做过1。因为和一个可以当自己父亲的人在一起,我的“男儿本色”已经完全“消退”了。第二就是因为我渐渐发现自己习惯了有人呵护,有人照顾的感觉,甚至已经将男人的正常生理需要都忘记了)。
随後,我又问他,你呢?
他漫不经心的给我打来:我是全活儿(典型的一句“行话”可我却总是不太习惯这样的聊天口气)。
见面吗?他问。
面对他如此单刀直入的问话,我却回答了一句废话。
见面干什麽(绝对是“装纯情”的典范)?
聊聊天,说说话,唠唠嗑(真是佩服死他了,九个字竟然是一个意思!而他真正的目的却是後面的三位数字),还有419。
如此“坦白”的聊天在同志圈中并不少见。既然人家说的这麽坦白,那我又何必兜圈子呢。
行啊。我也放下矜持,坦白回答。
你有地方吗?我家里有人。他对我说。
可以来我这。我毫不客气的说。
交代给他我的地址,又互换了手机号码,在不到半个小时左右,我们就见到了。
我下楼接他上来,他高我进半头,身材很标准,让我想起了Q君,唯一让我有些不适应的就是在他身上我嗅到一股浓重的劣制香水味,呛的我头发晕。
之後的事情有些特别,他先是要求要洗澡,因为小阿姨已经睡了,我就帮他烧了水,准备了洗浴用具。他在我面前脱的一丝不挂,豪不羞涩,反而有些沾沾自喜,仿佛在炫耀他没有一点赘肉的身材。接下来他就邀我一起洗澡,浴室并不是很宽敞,只有一个浴缸,我又怎麽会和他洗什麽“鸳鸯浴”呢?可当他把我的手放在他的身体上的时候,我就妥协了。
之後的事情相信不用我多言,诸位看官也心中有数。为了避免这篇文章变成大家意淫的题材,详细过程略过不表。我只能告诉大家,他给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征服感(一个那麽高大的身材,贪婪的萎靡在我的身下,让我觉得自己像个战无不胜的将军。这或许就是潜在在我体内的SM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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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他就起床离开了。
他就这样蜻蜓点水一般在我的世界里消失了(这是一次完完全全的419,绝对不用怀疑),而他留给我的却只能用四个字形容--後患无穷!
还记得那是离开薛红礼後的半个多月,也就是我与S君分别後的一个月左右。我突然发现自己的外体(龟头根部的凹槽,又称冠状沟)一阵瘙痒难当(这不是突然而来的,而是逐渐产生的,只是今天尤其的痒),我奇怪的将包皮翻下,看见的东西几乎叫我胆寒(诸看管不必惊讶,只是两粒小白疙瘩)。
这两个疙瘩分别长在冠状沟内,和包皮内壁底部(俗话说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走,我的脑袋里当时闪现出四个字--尖锐湿疣。)
现在我才真正理解了S君的网名为什麽叫“爱上我你会後悔”我现在还没有爱上他,但就已经後悔了。
虽然我是一个走在时代前端的GAY,但我想在我的骨子里还是一个固守传统的人。染上了这种见不得光的病首先想到的不是医院,而是“自救”。
当时我立刻从招待所出来,先去网吧,到网上找了所有关於尖锐湿疣的相关资料,开始“研究”。
“尖锐湿疣是一种由人乳头瘤病毒感染引起的疾病,是目前除艾滋病外对患者的身心健康影响最大的性传播疾病。”
这是我在某医学网站上看到的一句让我望而生畏的一句评语。上面说的一点也没错,这个鬼东西对我这个本已心力交悴的人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的。
经过多方查找,最後权衡轻重,我终於抄下了一连串的几个药名。除阿莫西林这类普消炎药外,我还记录下如“优亭”、“咪!莫特”等四无种专治尖锐湿疣的特效药。离开网吧我立刻到了最近的药店,拿著药单子递给售货员,怯生生的问:“请问,有这几种药吗?”
售货员是大嫂在我的脸上扫了一下,或许她是无心的,可在我看来却好象刀割一般。她倒也是很热心,笑著告诉我:“你这些药我们店里没有,恐怕整个沈阳你都买不到的。不过我们有这几种,治疗效果比那个好,还便宜,你看看吧。”
我有点信不过她的话,故意装做迷茫的样子,说:“这,这个恐怕不行,这些药是别人托我买的。”说完我转身离开。
连续奔波了几家之後,我终於相信了那位大嫂的话,最後我在一家国营药店,按照坐诊医生的推荐我选择了两种口服药,一种外敷的药膏。
还真别说,那位老大夫的推荐果然有效。那药膏抹上之後我的刺痒感就有所缓解,而三天後那讨厌的小疙瘩也逐渐消失了。我心中暗自庆幸,又有点佩服自己的“聪明才智”。
当然,在那鬼东西完全消失之前,我是不能和人有性接触的(不是因为我高尚,而是因为我害羞,怕被别人看到)。
在小白点完全消失之後,我又连续服用了口服药半个多月,我想这下子我可算是做到万无一失了。而这段时间过後,我身上的钱也几乎完全被用光了,我再没有其他办法,只好搬回家中。
此时也已经是春节前夕了,我也慢慢习惯了一个人过夜,想起小雨时也不会再有绰绰不安的感觉。我确定,我是长大了,真的长大了。当时我甚至有些感激S君,也感谢他“送”给我的“礼物”。

但很快我就知道,原来我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就在过完春节的一天,我又突然发现了那白色的鬼东西,再一次出现在我的身体上,而且这次竟然多了一粒。
最後我还是选择去医院治疗。医生告诉我,这是尖锐湿疣的一大特点,就是易反复。前一次只不过是因为我用药物暂时控制了病情,但只要我停药,就会很快的反复。唯一的办法,就是利用激光或者冰冻消灭掉它。虽然也不能说是彻底根除,但至少比药物控制要好的多。
经过权衡在三,我还是选择了激光(因为我总觉得冰冻会伤害到我)。
目前这个病尚无反复迹象,我应该觉得高兴。但提起S君,却还是让我恨的压根痒痒……
二十:以後别再让我看见你--我和T君的故事
T君今年42岁了,妻子两年前去世,孩子在北京读书。
在见他之前我并不知道他的长相,因为那时我正在游荡期(刚离开薛红礼,还不知道自己得了病),根本就没有心情见网友。和他见面纯属是一次偶然。
记得那天我正在“北行”闲逛,突然手机响起,对方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喂,你是狗子吧?”
我一听就知道是自己的网友,而且是不太熟悉的那一种(因为熟悉我的人都不会称呼我的网名)。
“是我,你是哪位?”
“我是熊熊。有印象吗?”对方问。
我努力在大脑内存中搜索这个人,但没有可供参考的资料。正在此时,对方又说:“胖胖熊,记得吗?你和我视频过的。”
“哦。是你呀!”我随口答应(毕竟不记得一个热心的人是件很失礼的举动,我死都不能承认自己不记得他,所以也只能顺水推舟的应付)。
“是啊!就是我,你是不是在逛北行?”
“啊!是啊,怎麽,你也在啊?”我下意识环顾四周,看看有没有人拿著电话。
“别找了,你找不到我的,我在麦当劳里面,你来吧,我和朋友在吃饭,挺无聊的。”
我顺势向街对面的麦当劳里望了一眼,隔车川流不息的车辆,一个超大吨位的人坐在窗口,正向我招手示意(说他超大吨位一点不位过分,他的体重超过100公斤,身高却和我几乎相同。他是我见过的唯一一个无论从上下左右任何一个角度看都是一个形状的人--球体)。在他对面还做著一个人,虽然看不清相貌,但感觉还不错。
“来吧,我请你吃饭。”他一边招手一边用电话说。
“不用客气了,我吃过了,我……”
我刚想说自己有事,可他就笑著说:“你不会嫌我胖吧?吃过饭了聊聊天也可以啊,大小夥子还这麽扭捏干什麽?”
被他说中心事,我有些尴尬,笑了笑,说:“那好吧,你等我,我这就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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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T君见面聊天前後只不过用了十来分锺的时间。聊的也只不过是些网络闲事,没有涉及其他。不过我倒对他的那位朋友印象不错(单指相貌),T君告诉我他叫杨旭。我看得出来,他们是一对。只是心中一直不解的是为什麽像杨旭这样的一个阳光男孩,会和这个“大白鲨”是一对,难道他就不怕睡觉的时候被压成照片?那岂不有点暴殄天物了吗?
不过,也许人家有什麽先天罡气护身,不怕泰山压顶也说不定。我又何必替他操心呢?
和T君告别之後,我很快就把他给忘记了。脑子里沈淀下来的却是杨旭那张稚气未脱,却略带三分坚韧的脸。
下午,我疲惫的趟在招待所的床上,有些饿,却还懒得起身去买东西吃。翻出包裹里前天吃剩下的半盒饼干一边看这电视,一边嚼著有些变味的饼干。心里玩笑似的想,现在要是有人肯请我吃“福云龙”的烤牛肉,就算要我和他上床也不是问题。於是我打电话给李东,问他和穆洋在干什麽,有没有兴趣一起出来吃饭。可他们两个都已经吃过饭了,还热情的邀我到他们家去。我想了想还是拒绝了,因为很累,又很饿,不愿意跑那麽远。
就在我刚把电话挂断,突然手机铃声响起,本以为是李东打回来的。可看了看号码,似曾相识,却没什麽印象。
“喂。是我,熊熊。中午刚见过面,不会这麽快就把我忘了吧?”
“哦。怎麽?有事吗?”听到是他,我大失所望。
“没事。你在哪呢?”
“我?在北站附近。”
“是吗?我也在这边,我去接你,咱们去吃饭啊?”
这简直就是心想事成,只是请客的对象是他倒稍显美中不足。
“不太好吧,还是算了”心里明明已经答应,嘴上却还是要假装矜持。
“没关系的,我开车,很方便的。你在‘家乐福’门口等我,我十五分锺以後就到。”刚要挂电话,他又问:“你想吃什麽?烤牛肉怎麽样?”
天哪!这算不算是心有灵犀啊?我简直要笑出声了,故做稳定的说:“随便吧,我不调食。”
挂断电话,我心中就一真窃喜,今天冤大头请客不说,还正是我嘴馋的时候,虽然请客的对象不太理想,不过好在有杨旭在一旁,总可以稍稍加以补偿。大不了我不去看他,先吃了这顿喂饱馋虫再说。
很快我和T君再次碰头。另我失望的是杨旭并不在车上。他帮我打开副驾驶的位置,让我上车,我有些迟疑的问:“你BF呢?怎麽不叫他一起来?”
“哦,他快考试了,要回学校复习。上车再说,这儿不让停车的。”
“要不叫他一起出来吧,吃顿饭耽误不了多少时间的。让他知道总不是太好的。”我说。
“你怕什麽?我又不吃人,和朋友吃顿饭而已,有什麽大不了的,还要先向他请示吗?上车吧!”
在他的一再要求下,我终於上了他的车。心里想:看看谁怕谁,老子出生入死混了这麽多年,别说你不吃人,就算真的会吃人,到头来还指不定谁吃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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