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你呀!”向安不假思索笑道。
他笑起来时,眼睛里闪闪亮的,像外面明媚的春光揉碎了放进他的眸中,连傻笑也带着春日醉人的深情。
曲离的心软得一塌糊涂,紧紧地拥抱他,坚定道:“对!你有我!”
开心时就要尽情开心,爱你时就要尽情爱你。向安赖在曲离怀里想,对啊,所以这是不论重来多少回都仍然会做的选择,也是不论未来结果如何,都绝不会后悔的值得。
就当是自己耍了一个绝不吃亏的小手段吧,这样就可以永远跟他绑在一起了。
怀着这样的小心思,和曲离黏腻了没多久,春天便很快过去。
考虑到书店到曲离公司的距离,他们简单商量了下,很快搬了新家,就在离君耳不远的一幢高层公寓。
并购的各种手续流程基本告罄,曾经属于向安的言一止工作室终于在公司招牌上加上了正统前缀,成为君耳的一份子。
似乎因为同时承载了向安的梦想,曲离工作变得越发有干劲和野心,夏天初至时,他已经忙得不可开交,三天两头地出差,成周成周地见不着人影。
向安也逐渐习惯跟他半夜里视频通话,关起门来互相分享一些骚段子。把曲离撩拨厉害了,到他回来那天,两个人就会见面即燃,从大门玄关一路拥吻进房间,倒卧室地板或沙发上干柴烈火一发。
唉。
向安也不知道曲离这么大岁数了,怎么还像小年轻似的那么有精力!关键是自己也一把老脸了,怎么也还能沉浸在这种欲望里!
八荣八耻都忘狗肚子里去了吗?!
一边罪疚,一边又继续享受和曲离在一起的强烈的愉悦。
唔……控制不住自己,能有什么办法?
春末夏初时,隔壁花店的荼蘼小篱墙开始零星地绽放,偶尔路过,便见到那霜白色的花瓣日渐一日舒展,不久便大朵大朵缀在枝头。
有天向安见它们开得着实讨喜,一时兴起,拐弯进了隔壁院子想讨两扎花束买。店主是个年轻姑娘,乌黑的长发松散扎起,如晴日微风般温柔,从竹窗间探头出来,看了看向安,笑道:“不好意思,那是非卖品。”
向安有些讪讪,最后还是听了推荐,买了小束淡色月季和桔梗的轻搭。等到抱着转进自己的院子,才越走越别扭。
你说他也不是个有情调的文艺小青年,好端端的咋想起来买什么花?要让曲离见了,指不定又要怀疑他哪根筋搭错了呢!
开了店门,向安翻出两个玻璃敞瓶,把这捧花随意分成两把插进瓶中,也不管什么艺不艺术,就放到落地窗台上去。
阳光柔和地洒落花枝,在地板上映出一个斜斜的影子。
向安心上一软,恍惚想起从前周礼就爱去隔壁买花,清闲无事的下午,一个人拿把剪子修修剪剪。风信子、铃兰或是几束勿忘我,用好看的小瓶子斜斜插了放在书架角落,楼梯和柜台的墙上也会垂挂几把玫瑰扎的干花。
简简单单,却透着让人舒服的美感,他就是个天生的艺术家。
后来周礼走了,那些花枯后没人换水都长起绿藻,向安找人来把店里清扫过一遍,连花带瓶子叮叮当当扔了干净,之后一直到如今,店里齐齐整整没再变过样子,难怪向安有时会莫名觉得,似乎少了什么颜色。
他抄着手皱了皱眉头,认真想要不要也去隔壁学个插花好了?
啊,对!说起周礼,前段时间他跟向安联系过一次。这还是他走后半年,唯一一回想起向安。
当时向安在看新进的科幻小说,盘着腿窝在吊椅里,看得入迷,正啃手指甲。手机一响,毫无预兆查看信息,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周礼传来的照片。
照片上周礼和一个没见过的男人靠在一起,两人都咧嘴笑开,身后是沿山腰一线渐低的雪白矮房,灿烂的阳光和远处蔚蓝的大海。
直觉告诉向安,他身边那个男人就是魏雨堂。
果然,周礼留言说:雨堂状态好很多了,我们到了希腊,这边阳光很热情,景色很美,今天提到你,雨堂要我代他跟你说声,谢谢你。
短短三行字,向安一眼就看完了,又点开照片。
魏雨堂跟他想象中的很不一样。
他以为那人会是谦谦君子、青年才俊的模样,一定把头发梳得板正有型,给人以锐利严肃,甚至可能会有些不近人情的印象。
可事实上,他发长过耳,柔软散乱地垂顺着,穿了一件宽松的敞领亚麻衫,露出清瘦的锁骨,眉眼漆黑,鼻骨清挺,让整个人显出更瘦削的苍白。
那张脸是不可否认的好看,却也带着难以忽视的憔悴病态。在蓝天白墙之间,如同陨落世间的天使,优雅而颓然。仿佛艺术之手精心勾勒的画,美好又破落,让人不自觉地受之吸引,又让人忍不住心生怜爱。
向安忽然就明白了周礼这许多年魂牵梦萦的是种什么样的爱情,从前因为看到他死去活来的痛苦而对魏雨堂所生的排斥与厌弃,都在这一刻霎那间释然了个干净。
像是猛然理解了魏雨堂潜藏在心底的感情似的。
对于魏雨堂来说,周礼也一定是扎在心上的刺吧?越是想要拔出,就越是痛缩,越是扎得更深。
向安想了想,回复周礼:哈哈,我才要谢谢他。
不论是让你来了我的生活,还是让你离开,都要谢谢他。
这样想着,向安笑笑,收了手机,继续咬着指甲翻手里的小说。自那以后,他的世界再没有消息因周礼而响起。
☆、2018汉平
六月曲离忙得不可开交,也许是有了更大的野心和动力,公司新投了几部电视和综艺,底下签约的艺人也越来越多,经常有各种各样的会议要开,各种场合需要出席,各地奔忙,跟向安老见不上面。
但曲离有一点很好,那就是,绝不会失联!
不论再忙,他总会在任何能挤出的间隙给向安发消息,虽然有时候忙昏了头,打的句子语言混乱不知所云,向安还是会耐心地回个表情包,告诉他自己好好的,还在。
向安之前那部小说已经完结了,交给了曲离他们公司的编剧部,还没有正式投入使用,对方委婉地说结构有问题,需要作出调整,向安点点头,就任其去处置了。
他现在有了新的构思,不知道怎么的,也许是看了些引人反思的现实向文学著作,也许是单纯地闷在家里太无聊,想出去跟人交流交流,总之他忽然想借着小说虚拟的外壳,写部有深度的东西。
比如说,探索下娱乐圈这个顶着巨大光环,让人可望不可即,让人痴想神化又让人恶意揣测的汪洋大海。
他想给这故事起名《金丝雀》,因为有天在离了两条街的小公园长椅上晒太阳时,见到一只长尾的麻雀从另一棵高树叶子间飞下,落在他身旁那株矮树挂的鸟笼上,歪歪脑袋,转着眼睛打量笼子里那只绿衣蓝尾的漂亮小鸟,和它面前坠着“奇珍”的食盒。
也许这就像人类本性的某种体现,总是会羡慕自己不可得的东西。对于未知的世界,总是只看到光彩或阴暗的一面,永远无法以客观平静的心态去看待。
笼子外的人想进去,笼子里的人想出来。
求食者无法体会深陷樊笼不可脱身的痛苦,而笼中人也只看到了铁网外广阔天地的自由。
不过自然,很少有人能真正清醒,去突破横亘在面前的牢笼,大多人不过一面怀着对笼子另一边虚无的期待,一面接受了命运安排,仍然在自己的世界里碌碌活着。
……
阿西!!
看个鸟也能想这么多,一天到晚活着累不累?!
向安暴躁地抓抓脑袋,关了书扔了空奶茶罐子就要走,可脑子非要跟他作对似的,又自然而然地联想到了江晓筝。
她现在,估计就是笼中鸟,精疲力尽,挣扎着想要飞出来吧?
前几天,他从娱乐新闻上得到那个让人惊到下巴脱臼的消息——陆宇出轨了!
不,也许用“出轨”这两个字并不合适。因为此前陆宇跟江晓筝虽然一直恋爱,但考虑到各种各样的因素,两人都没有对外公布,即使被狗仔拍到,他们也会默契地第一时间澄清。
所以这一次陆宇在微博上公布恋爱喜讯,对着位如今势头正火的元气派小花表白,用词情真意切、感人肺腑,誓言豪迈响亮、山河可泣,让一大批不明真相的路人惊讶又惊喜,还感动于心目中的邻家小哥和清纯少女,命中注定天作之合终于修成正果。
可只有向安知道,他要倾心表白的对象,这甜蜜故事里令人羡慕的公主,名字本该是叫江晓筝才对。
得知消息的第一反应,向安拿起手机想给江晓筝打电话,可接通了一秒,又立刻挂断。
以前遇到什么难事,江晓筝都会第一个想到他,抱怨也好,哭诉也好,都是最先给他打电话,可这一次,音讯全无……
太反常了!
于是他站起身,很快联系到江晓筝的小助理,确认她没有任何行程安排之后,直接打车去了她家。
出乎他的意料,听到响铃前来开门的江晓筝并没有蓬头垢面一脸颓相,反而没事人似的,给自己收拾得利利落落,头发高绑,一身休闲装,气色不错,情绪也不错,仿佛丝毫没受影响。
见到他,还很惊讶:“你怎么来了?”
向安视线越过她,扫了扫家里,说:“没事,过来看看你。”
“我有什么好看的啊?”江晓筝笑道,侧身让他进门,“你想喝点什么?先说好,我家可只有橙汁儿。”
还能开得出玩笑?向安皱了皱眉。
“最近没接新戏了?”他在沙发上坐下,接过橙汁随口问道。
“上部民国戏,动作戏挺多的,各种跳各种打,在爆破景里跑,有点累了,想休息一段时间。”江晓筝说。
“歇一下也好。”
向安点点头,转着杯子看橙汁留下的渍迹,沉默了会儿,忽然又说,“诶我一直想问问你,你真的喜欢演戏吗?”
“为什么突然问这个?”江晓筝疑惑道,“你要开始录访谈节目了?”
“不,我就是想知道我之前劝你,开导你那些话,到底是不是错了?”
江晓筝交叉手夸张地侧看了他一眼,奇怪似的,又皱眉仔细考虑一番,摇摇头苦笑:“嘿!谁知道呢,管它喜不喜欢,这路都走这老远了,还能回去怎的?”
说完又很烦恼地叹气,“我就是苦啊,感觉我这戏路都在往阿姨发展了,这样下去还有哪部青春戏敢找我演女主?”
“怎么回事?”向安问。
她又摇摇头:“不知道,就是丧,丧到不行。没办法突破自己,没法管理自己的情绪,老是不自觉地演深沉,把自身代入角色。啊——!好烦啊!可能我真不适合演戏也说不定!”
见她这样,向安抬手想揉揉她脑袋安慰,又觉得不太合适,只好干说:“谁都会有这种烦恼,演戏也好,写书也好,做其他的也好,总会间歇性自我怀疑,一时迷茫罢了。”
“不!我是真觉着,自己什么也不行,什么也做不好,废人一个!啊呀——!”
她突然狂躁起来,有些失控地抓乱自己头发,又埋怨向安道,“都怪你!非要跟我交什么心,害我好不容易积攒的积极正能量都没了!他大爷的好想喝酒!”
“那咱们俩大爷就喝酒呗?”向安笑道。
他就知道一定有问题,这小妮子终于绷不住了!
原来在他不知不觉中,没脑子的傻妞也已经经事长大,不再咋咋呼呼张牙舞爪,而是学所谓大人们的那一套,自己偷偷躲起来舔伤口。
可这样不行。
把所有痛苦和委屈压抑在心底下独自承受,她那么小小的身躯怎么抗得下去?
于是向安装作轻松一拍大腿:“哈!恰好我也想喝酒,好久没跟人一起醉过了!”
江晓筝转过头来看着他,看他笑开的脸。
忽然嘴巴一瘪,有些忍不住委屈道:“可是,我怕我会哭诶。”
他说:“不怕,有我陪你哭。”
这天他们一块儿喝到深夜,两个人都喝得烂醉,导致向安错过了好不容易回家一趟的曲离的电话,不过这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江晓筝真的好能哭啊!
她几乎整整嚎了一个晚上,借着酒劲,什么形象也不顾了,泥一样瘫在绒毯上,又吼又叫又唱,从《阴天》唱到《领悟》,还自创了《傻逼去死歌》,眼泪吧啦地吼到嗓子干哑。
向安听到一半就已经醉得不省人事,她还提着酒瓶爬起来,摇摇晃晃过去踹他:
“都怪你!明明我可以好好度过的,你非要拉我喝酒!”
“快起来!明明说好陪我哭的,现在睡着算怎么回事!你就不能多陪我一会儿吗?”
气着气着,又哭起来。
“……明明说会一辈子爱我,怎么又爱上别人了呢!”
“什么叫时间长感情淡了,什么叫我变了!我哪里变了,你告诉我,我改回来好不好?”
她无力地跌坐在地上,靠着沙发脚抱着腿伤心大哭,仿佛意识还是很清醒的,知道向安睡着,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才敢放心大胆说出心里话。
“她到底比我好在哪里?呜哇哇哇——我真的心好痛啊——!”
“陆宇你混蛋!你王八蛋——”
她用力地抓着自己脚踝,仰天痛哭,拼尽了全力发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