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要当你哥哥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姑苏赋

作者:姑苏赋  录入:11-14
  《谁要当你哥哥》作者:姑苏赋
  文案:
  高冷冰山学弟其实是爱撒娇的小奶狗攻啊!
  周怀曦因为太过直男的穿衣品味而被女友抛弃,在室友的建议下决定向大一校草路言勋看齐。
  靠近路言勋,跟他做好兄弟!这是周怀曦打算逆袭成高冷男神的第一步。
  可他万万没想到,这个长相冷峻身高接近一米九的学弟,居然是个爱撒娇爱抱抱张口闭口就喊他哥哥的奶狗?更没想到奶狗这层皮撕下来是只大野狼?更更没想到这只大野狼还想着吃他?!?!?!
  说好的高冷冰山男神呢!
  谁要当你哥哥啊!
  *路言勋x周怀曦
  这篇文是希望让大家看得轻松开心,所以没有特别钻研文笔|?˙??˙)?,要喷作者文笔的话请轻轻轻轻轻地再轻一点地喷?°(°ˉ??ˉ?°)°?……

第1章 我要当男神
  “啊~~~啊~~~西湖的水~~我的泪!”
  周怀曦这首歌已经嚎了一早上。
  从大一混到大四,好不容易交到一个女朋友,摆脱“寝室第一单身狗”称号的他。万万没想到,他亲爱的女友如今要跟他分手!
  当他用辛辛苦苦攒下来的钱,买十根YSL口红去挽回这段感情时,女友咬着嘴唇,皱着眉,恨铁不成钢地说:“你这么有钱,为什么不买几件好一点的衣服?天天穿条沙滩裤,夹着人字拖,发型还这么土,还跟你在一起我是不要面子了吗!”
  想到这里,周怀曦嚎得越动情起来,痛捶桌子喊:“她说我土!她说我土啊!!啊啊啊!西湖的水!我的泪!”
  寝室里有两个人去了图书馆,剩下的室友张历,被周怀曦吵得在铺上怎么躺都不踏实。翻身下床,戴上黑框眼镜,抄起《考研单词》:“你连失恋唱的歌都比别人土,她没冤枉你。”
  周怀曦不服气了:“我明明跟你们穿着一样沙滩裤,夹着一样的人字拖,戴着一样的黑框眼镜,要土大家一样土,为什么你们的感情就那么稳固,我才谈几个月就被甩了?”
  张历望着他,一推眼镜:“因为我们是前途无可限量的学霸。”
  周怀曦:“我不活了。”扒着窗户,抬起脚,僵住。看着这二楼的高度,没勇气跳下去。
  “哎,室友一场。”张历说,“你想脱单的欲望很强烈,我感受到了。这样,你眼下有两条路。要么一跃成为学霸,要么一跃成为男神。”
  周怀曦迷茫地问:“有第三条路吗?”
  张历:“守着你的鸡儿孤单一世,这条不错,你轻松它也轻松。”
  周怀曦一吓,让鸡儿孤单一世,这是多么恐怖悲壮的人间惨事啊?惨兮兮地说:“它还是不要永远这么轻松吧。”
  张历把镜子和单词书递到他面前:“那就做个决定,是要投入无边学海,还是用你仅剩的一年青春成为全寝唯一帅比?”
  周怀曦看着镜子中的自己。
  他其实长得不丑。还算清秀的脸长了几颗痘,眼睛比较好看,但因为近视被眼镜挡起来,如同繁星被乌云遮住光芒,就不被人注意了。脸型很好,偏偏一头不爱打理的头发抹去了这个优势,让他看起来像个一无是处的死宅。
  周怀曦几欲流泪。
  他就是个一无是处的死宅啊!
  前女友诚不欺他,镜子里的这个人土到没边没际,他甚至怀疑当初前女友肯跟他交往是扶危救贫,当做慈善。
  周怀曦毅然推掉单词书,接过镜子,握紧拳头,壮志踌躇地:“我要成为男神!我要成为男神!!”
  摄影系大一年新生路言勋,近来在学校声名远播的校草级人物。
  第一次看见学校传得沸沸扬扬的路言勋的照片,周怀曦还以为是哪个大明星驾临本校。
  他拥有一米**的高个,棱廓分明的脸,英气立体的五官,冷白的面皮让他浑身散发着冷峻的气息。
  严重超标的天生大帅哥一枚。
  更重要的是,他掌握这个理工大学鲜有男生会掌握的技能——收拾自己。
  听从张历的建议,要变成男神,周怀曦的第一步就是向一个标准的男神看齐。
  第一天,周怀曦找到摄影系的教学楼,蹲等路言勋下课。
  铃声响,人出来了。
  路言勋一头清爽的短发,一件宽松的蓝色T恤,下摆半收在裤子里。两条腿长到让人嫉妒。
  他双手插兜,戴着耳机。脚上踩着的是一双周怀曦看了半年都舍不得买的AJ。表情严肃,看起来很高冷,走起路来像活在漫画里的人物。
  周怀曦摸了摸自己的脸,跺脚叹道:这个人的先天硬件不要比我好太多!
  当天,周怀曦就在学校理发店里,花二十块给自己剪了个干净利落的清爽头发。路过眼镜店,顺道给自己买了盒隐形眼镜。
  回到寝室后,换衣服,穿跑鞋。硬核地拿小刀给自己修眉,花个把小时把隐形眼镜戴上。站到镜子前一看,周怀曦竟然觉得自己一番收拾,长得还真不错。
  第二天去上课,同班同学眼前一亮。有女生悄悄跟周怀曦说,这样的形象帅气多了。
  周怀曦第一次被女生夸帅气,有点喜滋滋,心里把教科书存在般的路言勋感谢了一遍。一下课,又往摄影院跑。
  路言勋这回换了形象。一件柠檬黄印花休闲外套,白色内衬,短上膝盖的宽裤。染了一头银白发,反戴一顶鸭舌帽。手里抱着一颗篮球,看起来精神十足,比昨天又更鲜亮了些。
  好不容易觉得自己有点靠近男神级别的周怀曦,又觉得自己毫无特色了。
  他再次往理发店飞奔。路上撞到刚从图书馆出来的张历,张历拉住他问:“你要干嘛去?”
  周怀曦说:“我要染个七彩头发,做人群中最闪亮的崽!”
  张历嘴巴一张,急忙把他拽住:“你这样不行。”
  周怀曦:“怎么不行?是你说的,要向我们的学弟男神看齐。既然他染了一头白发,那我就要染一头七彩的头发。”说着一撩自己的“秀发”,看起来很潇洒的样子。
  张历目瞪口呆:这人怎么还是这么土!
  扶额长叹一气,张历说:“不行,真不行。你这样只能模仿到他的表面,完全学不到他的内核。听我一句,想要取得真经,就得掏心剖腹。”
  周怀曦一愣:“你要我杀他还是自杀?”
  “去接近他,跟他认识认识,跟他做兄弟。”张历搭着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教导起来,“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跟帅哥待久了,人家没准一眼花也把你当帅哥。眼花的人一多,你就是真正的帅哥了。”
  周怀曦一想:“有道理。但我要怎么跟他认识?在他面前表演平地摔,摔进他怀里?”
  “你如果是个美女兴许还能有后续发展,可惜你不是,这样做的结果只有他真的让你摔倒。”张历拍拍他的肩,“周六那天我跟几个朋友约了篮球,他们大一的也会去,有他。到时候给你俩牵牵线……不是,介绍介绍。到时候怎么勾引,不是,怎么去认识他,就得看你自己了。”


第2章 学弟不哭
  周六。西区操场。
  周怀曦和张历还有大四的几个同学在等大一的人来。
  数不清多少年没打过篮球的周怀曦,在旁边做热身运动。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二二三四,五六七八……”周怀曦一边做着拉伸自己的手腿,一边喊着响亮的口号。
  同学A两条粗眉拧着:“老张,这你室友?”
  张历点了下头。
  同学A也不知是褒是贬地说了句:“挺逗。”
  张历拧开水瓶,喝了一口水说:“他想认识认识大一的那个路言勋,待会让他们多点碰撞。”
  “怎么,我们的路小学弟抢他女友了?”
  “倒不是。他不过就是想跟对方来场男人之间的较量。”张历很给周怀曦面子,把他想去当路言勋的舔狗这件事说得非常好听。
  同学A呆了一下,突然哈哈笑起来:“行啊,反正这场只是打着玩的,不是什么正规比赛。但是我跟你说,这个路学弟,没那么好应付。”
  “没事,让他感受一下被冰山男神打击的挫折,未来人生路上好能承受风风雨雨。”
  同学A眼睛一瞪,张张唇,要说的话又咽回去,继续:“哈哈哈哈!”
  张历实在不知道他笑什么,就算周怀曦这斤两跟路言勋较量是有那么点不自量力,可也不用嘲笑到这种地步吧?
  同学A说:“老张,你们以前都没跟路言勋接触过是吧?”
  张历:“是啊,这不正要接触吗?”
  同学A一手插着腰,边笑边说:“行,待会那个路学弟就交给你室友应付了,我们……哈哈哈,我们谁都不会跟他抢,哈哈哈哈!”
  大一的人来了。
  路言勋是那群人里头最高最亮眼的那个。穿着亮眼的橘红色运动衫,头发又洗黑了,只有脸上冷冰冰的表情没变。
  周怀曦内心吐槽:这孩子咋一天一个样呢!
  还好他那天没去染个七彩头发,像路言勋这样频繁折腾头发,非秃不可。
  双方碰面,简单地互相认识了一下。
  周怀曦凑到路言勋面前,笑着伸出友好之手。路言勋跟他握了握手,没露出什么特别的神情。
  “那就开始打吧。”
  “嗯。”
  双方队长说。
  篮球飞到空中,身高占据优势的路言勋一起跳便抢到了篮球,攻势很猛,让大四队都应对得有些吃力。
  同学A是队长,答应过张历要让周怀曦和路言勋撞些火花。说到做到。
  “周怀曦,去拦着4号!”
  “周怀曦,去篮板下面卡住4号!”
  “周怀曦,盯着点4号快点快点!”
  他几乎是用极一切办法让周怀曦去靠近路言勋,但每次路言勋都能轻松闪过他,然后进篮加分。
  除张历外,队友十分不能理解地想:队长为什么老是要找菜鸡对付猛龙?!
  好在这场比赛只是纯粹锻炼身体,放在正规赛场上,队友们一定先把队长拉下来群殴一顿,再把周怀曦这只菜鸡大卸八块。
  菜鸡周怀曦打不过路言勋,大家都有点累了。心累的。喊队长要中场休息。
  中场休息的时候,路言勋坐在休息位上,拿毛巾擦了一把头上的汗,打开水壶喝水。没说过话,荷尔蒙仿佛在他身上游走。
  周怀曦看向他,他正巧也看向了周怀曦。
  四目相对,周怀曦不免略有些尴尬,就要尴尬地挤出一个笑,路言勋却朝他挑了下眉。
  周怀曦怔了怔,忽有些生气,对身旁的张历说:“他刚刚对我挑了下眉,我觉得他在嘲笑我。”
  张历双手撑膝,喘了几口气说:“想开点,也许是勾引你呢?”
  “Big胆!”周怀曦哼了一声,“不行,下一场我要挽回作为学长的尊严!教训教训这个臭弟弟!”
  张历一脸疑惑地看着他:“你真的行吗?”菜鸡两个字就差没脱口而出。就怕到时候没把人教训上,还被对方按在地上摩擦。
  周怀曦说:“我高中是篮球校队,你敢信?”
  张历甩甩头:“不敢信。”
  第二场开打。
  路言勋又抢到首球了。
  “周菜鸡!不是,周怀曦,快快快!”队长催促周怀曦快冲上去截球。
  周怀曦双腿还在热身,左右开弓。来了,感觉来了,心中的流川枫之魂被召唤出来了。
  就在大家都认为这只菜鸡没救了的时候,周怀曦一个箭步冲过去,在路言勋要起跳之际,迅速截下他手中的篮球。
  路言勋傻住,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什么事,周怀曦已经完成了一个漂亮的三分投篮。
  “耶死!!耶!!!”周怀曦双拳紧握,开心得原地转圈圈。
  走运!
  这只菜鸡一定是走运!
  大一队的人想。
  大一队队长拍了拍路言勋的肩,给他加油打气。
  路言勋甩了甩头发上的汗,认真起来了。
  打球继续。
  周怀曦仿佛找回高中在校队时叱咤风云的感觉,运球、攻防、投篮,游刃有余,打得大一年的是毫无招架之力。
  大四队长惊讶道:“我去,你这室友原来这么猛?人不可貌相啊。”
  张历也很吃惊:“他刚刚说他在高中是篮球校队。我现在信了。”
  这场大四的赢了,周怀曦得分最多。
  赢得胜利的周怀曦很激动,想模仿张继科把自己身上的衣服撕开。但是衣服太结实,他撕扯了半天也没扯下来。只得抓起衣摆擦掉头上的汗,朝天呐喊:“艾木乐King哦福乐卧得!”
  队长问:“他说啥?”
  张历翻译:“I am the King of the world.”
  队长皱眉歪嘴:猛是猛,本质还是个沙雕。
  周怀曦还在嘚瑟自己胜得这场比赛,这时,只见路言勋一声不吭,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向休息座。
  大一队长搭他的肩,用安慰的口吻:“言勋啊……”
  路言勋推开他的手,背影很失落,好像输掉这个比赛,是输掉全世界一样。
  张历推了推还在那“艾木乐King”、“艾木乐King”乱喊的周怀曦:“你不是要认识人家吗?快上去握个手,说几句客气话,交个朋友。”
  周怀曦才想起这档子事,连忙上去,笑嘻嘻地说:“路学弟呀~”先把手在衣服上擦了擦,然后二次伸出友谊之手。
  路言勋坐在位子上,不理他,不跟他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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