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瞄了眼身旁盛装出席的陆至晖,发现这个人真的超级夸张,居然穿了一套新的定制西服,还用发胶弄了头发!相比自己,还穿着阿蛮的破破旧旧的戏服,跟路边的乞丐站一起完全看不出差别。
“这样显得我特别像你的黄包车夫。”
陆至晖拉他去卸妆,但他又不肯,非说杀青的时候剧组会拍纪录片,素颜拍出来不好看。
“你确定吗?待会儿还要吃饭,估计要到后半夜。你就一直顶着这个小花猫妆?”
“这样显得我超级敬业好不好?而且人家老前辈们都没有换行头,就我一个穿的漂漂亮亮的,那多不好啊?”
陆至晖向来不会强迫他,只说好,这样也好看,敬业又可爱。然而,一个小时之后,站在明亮的聚光灯中间的白彦就后悔了。
当时大家本来都其乐融融的在吃饭,临时搭建的台子上摆放着香槟酒塔和蛋糕,以及杀青大吉的横幅。但也不知是谁起哄,说台子搭都搭好了,不用可惜,趁着大家都高兴,不如轮流上去唱歌吧。
这个主意一提出来当即就收获了一大批肯定,副导还把麦克和音响都调了过来,激情献唱了一首《野狼Disco》。场面一下子热闹起来,然后刘骥说,既然唱都唱了,那干脆接个龙,唱完的人把下一个名字点出来,点到的不许不唱。导演都开了口,当然就没人推辞了。全场越唱越兴奋,唱到后面,没有上过台的人越来越少了,甚至连刘骥都被副导点了名字。但他会唱的歌曲实在有限,选来选去最后唱了一首《我的祖国》。
“刚刚呢,大家都当什么都没听到啊,我五音不全,唱出来的东西有多难听,自己心里也清楚。现在我该点下一个人了,我看看……”刘骥一边说一边扫射台下眼神躲闪的人,最后终于抓到一个,“白彦,就你吧。”
于是一阵起哄和唏嘘之后,白彦穿着他破破烂烂的戏服站了上去,由于阿蛮的人设是瘦削的小少年,所以他的戏服特意做大了一码,风一吹,更显得他瘦小了,如鸡仔一般,让人恨不得就护在手心里。
他唱歌属于业余爱好选手,私下里哼哼两句还是可以听的,要是站这么多人面前,调子保不齐就跑到太平洋去了。但是有一首歌,他之前练了好多遍,并且在那个紧张到手指发抖的夜晚也没有跑调。
“那我就唱一首老歌吧,《至少还有你》。”
副导表示这首歌的伴奏超级好搜,下一秒就找好了音乐,连上音响开始放前奏。
白彦跟台下的陆至晖交换了一下眼神,这首歌看似平淡,但其间的感情,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那个明月高照的夜晚,他曾穿着白色的西装,唱给他的先生听。
“我怕来不及,我要抱着你,直到感觉你的发线,有了白雪的痕迹……”
为了省时间,每个人唱的都只有一段,一般副歌结束就下一个了。但白彦左看右看,现在没唱过的人已经很少了,于是他把眼神落到某个穿着隆重的人身上。
“咳咳,那我也点下一个了。”
下面坐的好多人立即偷偷吸了一口气,生怕叫到自己,不过白彦人好,不像副导一样喜欢大喘气逗他们,而是直接叫了人。
“先生,来一个呗?”
陆至晖没有唱过歌,起码在白彦的记忆里,他还没听过陆至晖唱完一整首歌。陆晚霁曾经建议他,如果不想离开这个美丽的世界,就千万不要叫陆至晖唱歌。所以,到底有多难听,白彦还是很好奇的。
不过陆至晖这人终究是个老狐狸,他拿过话筒直接坦白不会唱歌,不过作为补偿,他会为大家吹奏一段口琴。
这个提议立即被采纳了,白彦本来想一杠到底,但是刘骥抢在他前面说“没听过大老板的口琴,今晚大家可是有耳福了”,搞得他也不好再说什么。
“这支曲子之前跟彦彦合奏过,叫《Down by the Salley Gardens》,也叫《莎莉花园》,相信在座的各位里大多数都听过,也奏得比我好。所以我只能献个丑,大家将就听一下了。”
陆至晖的口琴吹得很不错,至少白彦是这么觉得的。乐器自带的深情和他本人具有的沉稳,两种魅力交织在一起,总是让人没有抵抗力。
身为把陆至晖拉下水的罪魁祸首,白彦顺理成章地站在台子上帮他举话筒,顺带着,近距离欣赏一下他家先生的盛世美颜。啧,他的男人怎么这么好看啊嘻嘻嘻嘻……
曲子奏完了,陆至晖从他手里接过话筒,白彦才从乐呵呵的状态回过神来。
“彦彦,帮我拿一下纸巾,擦口琴。”陆至晖把各拿着口琴和话筒的两只手抬起来,示意他手上没空。
“哦,在哪里啊?”
“这边。”陆至晖半转过身,把外套右侧的口袋对着他。
白彦一边伸手进去摸,一边注意到口袋鼓起来了一块,“诶?有个鼓囊囊的东西。嘿嘿,说,你是不是偷吃鸡腿了?”
他开着玩笑进去摸,但是摸着摸着,他就笑不出来了——他没有摸到纸巾,但却摸到了一个,鸡蛋大小的,鼓囊囊的坚硬的东西。
这是什么?
陆至晖将他的痴愣收进眼底,知道他是摸到了,于是放柔了声音:
“彦彦,拿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白:“不拿。”
——全文完——
第142章 大结局(中)
白彦脑内一片空白。
陆至晖从来没有戏弄过他, 他让他去拿纸, 他就真的把手伸进去掏纸,结果, 就只摸到一个表面有一层细细的绒毛的圆圆的东西。
他才觉得,好像,有点, 不对劲……
“彦彦,拿出来。”陆至晖低头对他耳语, 温柔到了极致。
白彦一向是被这种语气吃的死死的,就呆呆地听他的话,把东西掏出来。那是一个银色绒面的盒子, 只有鸡蛋那么大,小小的,像一个潘多拉宝盒,等着他去打开。
他错愕不已, 抬头看了眼陆至晖, 又傻乎乎地把目光投到手心里的那个盒子, 整个人只剩眼睛眨巴眨巴地动。
这是要,干什么?
陆至晖手里的话筒和口琴早交给了助理,他一手拖着白彦的手, 一手将那只盒子打开。
“嗒!”
戒指。
两枚在灯光下闪烁着晶莹的光泽, 水滴状的蓝宝石镶嵌在银环中间,色泽温润却又无比耀眼。而更耀眼的,是眼前这个男人单腿屈膝就跪了下去。
尖叫, 狂欢,口哨四起,下面的人已经彻底疯了。
陆至晖在这片狂欢声中抬头,定定地看着他。他终于明白为什么陆至晖穿的这么隆重,终于明白向来不喜热闹的刘骥为什么会主张玩这个游戏,终于明白为什么要搭这个看起来多余的台子。也终于明白,刚才陆至晖吹完曲子,为什么反而比之前更紧张了。
“彦彦,你的先生在这里向你求婚,申请往后余生一直陪伴你,支持你,爱护你。未来无论健康还是疾病,贫穷还是富有,我都会跟你一直在一起,不离不弃乖乖,答应我。”
他们结婚的时候,什么仪式都没有。现在所有磨难都过去了,所以要一一补回来。
白彦融进他的目光里不能自拔,这个人的眼睛真的很迷人,跟普通的漂亮和好看不一样,是沉淀了无数种感情之后却仍旧炽热的眼神。不是像太阳光那样的明亮强势的热,而是如烧过的碳炉子一般,温度柔和却暖意如流的温热。
这双眼睛曾将他拯救出暗无天日的地狱,也曾在万丈阳光的舞台上与他并肩作战。他受过伤,曾经失去了看到阳光的能力,目光涣散尤其无助。却因为内心深处的不想拖累,选择离开他,一个人去遥远的国度舔舐伤口。这个如君王一般的人,从前都是孤傲地站在万级台阶之上所向披靡,到现在,以一个追求者的身份单膝跪在他身前。
说,乖乖,答应我。
不能哭,不能哭,不能……
“呜————”
在足足两分钟的呆愣之后,白彦终于有了反应,只见他的嘴一瘪,开水壶一般的哭声就从鼻腔冒了出来。
“呜——你干嘛啊————呜————”
明明都已经领证那么久了,干嘛还搞这一出啊!
烦死人了!
让他感动成这个鬼样子!
丢死人了!
“呜————”
还害他发出这种开水壶一样的鬼声音!
陆至晖想到他会落泪,但没想到这么惊天地泣鬼神。于是他站起来给他擦眼泪,小心翼翼地用指腹擦拭他的脸颊,仿佛擦的不是脸,是沾了雨水的柔嫩的花瓣。
“是先生不好,先生太突然了,彦彦不哭。”
陆至晖宠溺地哄着他。
“你干嘛啊——”白彦哭着埋怨他,“呜呜吓死我了你——还在这么多人面前呜呜——”
“对不起。”
“我还穿的这么破,妆也这么花,你都不提醒我换件衣服!丢死人了呜呜呜——”
“对不起,对不起彦彦。”
“道歉有什么用啊?你见过谁求婚还道歉啊呜呜!还不快点帮我戴戒指!早点下去我少丢点人啊呜呜呜——”
于是,因为拍戏而把之前的指环摘下的空荡荡的无名指多了一枚蓝宝石戒指,十指交握,把两个人的后半生紧紧锁在了一起。
人们欢呼,感动,在这场娱乐圈之前从未发生以后可能也不会再发生的求婚中祝福。多角度拍摄的视频在网上疯转,求婚的热搜也唰的冲到了榜首。
“都给我去看陆至晖求婚的视频!不哭我给你们表演倒立拉屎!”
“啊啊啊太好哭了吧!知道他们一直很甜蜜,但是还是被感动到了,这个视频的幸福感真的要冲破屏幕了吧!”
“加班到这个点还要被塞狗粮,你们有没有人性啊!”
“试问还有比他们更甜的夫妻么?”
“听说是当初结婚的时候没有求婚,现在特意补的,陆至晖这个男人太踏马深情了吧!”
“太不容易了,白彦在原声家庭一直都过得不幸福,遇到陆至晖真的超级幸运了!”
“互相治愈的吧,我哥本身就是人间宝藏,陆至晖这么宠他肯定也是因为他是独一无二的。”
“听说陆至晖之前神隐其实不是度蜜月,是生病了,生死一线的那种。这期间都是白彦在照顾他,有几个人能做到这样不离不弃的?陆至晖宠他好像没毛病吧。”
“我已经在坑底躺平了,他们要是离婚我就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哈哈哈我笑死了,白彦那是什么开水壶的哭声啊还嫌弃自己穿得破哈哈哈太可爱了哈哈哈哈”
“卧槽你们听到陆至晖喊白彦乖乖了吗?是我听错了吗?几百亿身家的大老板喊别人乖乖,我怎么觉得这么突兀呢?”
“嗨!喊乖乖有什么突兀的?我老公要是陆至晖,他喊我屎壳郎我都答应!”
“虽然说了一万次了但是我还是要说——露白CP是真的!”
“从今以后我就是他们的CP粉,谁敢动我CP翅膀,我必毁他整个天堂!”
“虽然但是,楼上的姐妹你真的好暴露年龄哦……”
婚礼筹备了好几个月,这期间白彦又无缝进了另一个剧组,饰演一个快意恩仇的侠客。角色的属性注定对打戏的要求很高,让人没有想到的是,白彦的打戏相当漂亮。之前饰演伏夜的时候虽然也有几个很不错的镜头,但那在120分钟的电影里也只出现过两三次,不像这次的侠客,除了少部分的文戏,基本都在打斗。预告片一出来,成功燃烧了所有粉丝的心。
等播出至少还要一年,且《辛夷花》最后定档在年底,故而这段时间,白彦除了重播以前的作品之外,是没有新作品出现在大众视野中的。
不过么,比作品让人兴奋的,是他和陆至晖的婚礼。
8月12号,他们的“相爱纪念日”,这个外人以为是结婚纪念日的日子,苏黎世的一座教堂举行了堪称百年以来最盛大的婚礼。伴郎团以陆晚霁和董为光为首,24个人的伴郎服都是意大利手工定制的,领带夹也是瑞莱森的设计总监特意为纪念婚礼设计的,用碎钻嵌着“L&B”。
教堂方圆的十万平米都被陆至晖包了下来,从苏黎世湖沿岸一直到教堂都铺好了红色地毯。宾客上午跟着游轮欣赏了一下苏黎世湖的天水一色的盛景,临近典礼开始的时候才回来。
出现在陆家邀请函上的都是社会名流,有生意人,也有明星导演,待他们陆续从游轮下来,踏上红毯走向教堂,委实比电影节走红毯还要壮观。
“嫂子,你待会儿扔捧花,扔给我好不好?”典礼开始之前,陆晚霁鬼鬼祟祟地摸进化妆间,做贼似的。
白彦的服装和发型都定好了,正在喝果汁,“干嘛?你不是有对象了吗?”
“谁说有对象就不能抢捧花了?”陆晚霁据理力争,然后又怕隔墙有耳,凑到白彦面前说,“那这不是,人家想跟哥和嫂子一样,早点结婚嘛?”
“你跟封毅那还不是早晚的事?现在爸妈都知道了,也同意了,应该不用接捧花也快了吧?”
“才不是呢!我也觉得快了啊,但是哦,我跟你讲,这个大块头其实去年就已经买好戒指了,但是一直都藏着掖着的,不跟我求婚。”
“啊?为什么啊?”
“谁知道啊?我觉得肯定又是自卑的老毛病又犯了,觉得嫂子你跟哥的婚礼搞这么好,他只有一个超级普通的戒指,肯定觉得拿不出手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