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终[现代耽美]——BY:孤君

作者:孤君  录入:03-20

  谢元也不绕弯子,跟人道:“你也知道,你们两个的事,以前再是闹得满城风雨,我也不多说一句。一来他父亲还在,轮不到我管教,二来我们跟他毕竟隔着一辈,有些话也不好说。但你昏迷快一年的时候,我跟他通过一次电话,劝他往前走,早点另作打算。”
  谢元停顿了下,接着道,“但他没听,说要等你醒,我问他你醒不来怎么办,他说你肯定会醒。我说医生都不知道他怎么知道,他说他就是知道……”谢元笑着摇头,“无理取闹得跟个小孩似的。”
  “我拿他没办法,说就算你醒了,瘫了傻了怎么办。他一秒都没犹豫,说瘫了傻了他也要……你们之间到底怎么打算,还要不要在一起,我不多说,也不作评价。但这些话,我想还是有必要让你知道,今天说给你听,你心里有个数就行。”
  李书意怔了许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哑声答:“我知道了谢叔。”
  谢元看厨房里的人出来了,最后跟李书意道:“都是当父亲的人了,以后行事谨慎些,万事要以自己为先。”
  李书意心头一暖,点了点头,又跟谢元道了谢。
  回家的路上,白敬问他姑父跟李书意说了些什么,李书意始终不答。被他问烦了,丢了句“让我踹了你找个年轻帅气的”,被白敬按住后脑勺亲了半天,回他一句“你想都别想”。
  胡闹完,正好有电话找白敬,他接电话时,李书意盯着他,不知不觉出了神。他昏迷时候的事,白敬从来没在他面前提过,他都是从别人的只言片语中窥得一二。可是李书意想,除了白敬那张脸,大概这人的性情,也是让他无法自拔的原因。就好像他们从前吵架,吵得再激烈,白敬也不会拿当初从牢里救了李书意,或者李书意能报仇大半是借了他家的势,来占据制高点。就好像他在一切都还没尘埃落定的时候,冒着巨大的风险,急匆匆抓了秦光志报仇,白敬不但没有责怪过他一句不是,还帮他把事情善后收了尾。就好像现在,他从来不会在自己面前卖惨,说一年多来守着一个无法回应的人,如何不易痛苦,说周围多少人劝他,他也没想过放弃。
  正是因为不说,这些举动就显得那么理所应当又不值一提,可这种不值一提,在逐渐被发掘时才越加让人动心。
  白敬挂了电话,看李书意怔怔地盯着自己,正想问他怎么了,对面的人就靠过来,在他嘴角落了一个温柔的吻。
  到了家里,已经快四点了,李念睡着还没醒,白意一个人在玩。见他们回来了,跑过去抓李书意的手,喊“爸爸”,要李书意陪他玩。
  李书意纠正了他多少回也没用,说多了,看他皱眉露出困惑的表情,怕把他弄迷糊了,干脆也不说了,打算等他大一些再给他解释。
  李书意弯腰把他抱起来,问他肚子饿不饿,在玩什么,引着他说话。他之前本来还担心白意要排斥他的,可大概是他抱李念走时白意还在睡,后来又见是他把李念带回来的,不但没怪他,还对他有了亲近之心。
  明天就是新的一年了,许管家请人把屋里屋外都好好打扫收拾了一遍,阿姨们在厨房备菜,偶尔出来征询白敬和李书意的意见。没一会儿,李念醒了,白敬去房间里抱他时,李书意手机响了一下。他拿出来一看,是宋潇潇发来的信息,就七个字:李书意,江湖救急。
  李书意皱眉,不知她搞什么幺蛾子,径直打了电话过去。那边接了起来,不等他问,宋潇潇就主动开了口,说她只是想请李书意帮一个小忙,如果他不方便,也不勉强。说完就挂了电话,又给李书意发来一个具体的定位。
  李书意听她的声音,不像遇到什么危险,或者受了什么胁迫。依着宋潇潇的性情,这么不干不脆的,倒像是有什么难言之隐。靳言当初那个事,若不是宋潇潇得了消息透露给他,他的人还在无头苍蝇似的乱找,连医生都说,靳言再晚到一两分钟,大罗神仙都救不回来了。所以李书意心底,一直对她都抱有谢意。
  不管宋潇潇遇到什么事,既然求到他头上,他不可能真的不管。
  李书意起身拿了外套,白敬正好抱着李念出来,李念刚睡醒,嘴里还含了个奶嘴,睁着眼睛到处看。见到李书意了,圆溜溜的大眼睛弯成两个月牙。
  李书意走过去,在李念脸上亲了下,又在白敬脸上亲了下,留下句“我有事出去一趟,如果晚了你们先吃饭不必等我”,就抓起车钥匙出了门。


第106章
  宋潇潇爱上了一个人。
  在她以前的想法里,能配得上她的,起码也得是个家世相当,对她的事业有所助益的。或者像李书意那样,外貌能力俱在,性情合她的胃口,工作上还能帮她,她也可以考虑考虑。
  想来想去,总归逃不开一个“利”字。
  这实在不怪她连婚姻爱情都要算计,在她眼里,这玩意儿就是个笑话。
  比如说宋富华,年轻的时候不爱她母亲吗。跪到她外公门前,被打得皮开肉绽,磕头磕得头破血流,也绝不改口,要跟她母亲在一起。
  她外公只有一个独女,从小放在心尖尖上疼,觉得宋富华家世普通,两个人不门当户对,才出手阻拦。可看女儿在家里伤心得茶饭不思,哪里忍心呢,最终还是把白眼狼招进了家门。
  宋富华算是个有能力的人,当年秦白两家斗,他观望了一段日子,两边也没得罪。后来见秦家背后的势力越来越大,又没在白敬爷爷面前讨得什么好脸色,才站队到了秦家那边。而且前面那些年,对她母亲称得上是忠贞不二,周围人谁不知道,宋富华把自己的爱妻奉若至宝。时日一长,她外公便彻底放下心来,把家产事业,逐步交到了他手里。
  后来呢……宋潇潇端起红酒杯晃了晃,红色的液体映照在黑沉沉的瞳孔中,显出股压抑嗜血的恨意来。
  后来到底是因为被“要生儿子”的执念冲淡了感情,还是在岁月的流逝中慢慢厌弃了容颜不在,又没了价值的妻子,宋潇潇也说不清楚了。只知道她所谓的“家”,对父亲不过是个歇息的旅馆,几个月也难见上一面。
  等她到十二岁的时候,她母亲在生她妹妹宋轻羽时难产而亡。她外公急怒攻心,恨自己识人不清害死了女儿,又被架空没了实权,拿仇人毫无办法,突发脑溢血,没抢救过来。
  连着走了两个至亲,家里上下一片混乱,大人们都在忙着争权夺利,没人顾得上宋潇潇姐妹三人。
  照顾她们的保姆仗着家中无人,孩子年幼,做事敷衍轻慢。宋轻羽一个刚出生没几日的婴孩,冬日里被她裹了一层薄被就扔在沙发上,发了高烧差点没活下来。哪怕现在长大了,身体底子也差得不行,动辄就要进医院。
  最让宋潇潇恨的,是她第一次见宋思乐的母亲。那打扮得端庄高雅,仿佛她才是正妻的女人,冷冷淡淡扫她们一眼,说:“家里养这么多女儿干什么,把最小的那个送出去算了。”
  若不是当时外面已经有了不少传言,顾忌着舆论,宋轻羽最后到底会被送到哪儿去,宋潇潇也不知道。
  所以什么山盟海誓的承诺啊真心啊,都他妈是狗屁。她很小的时候就看透了,像她母亲一样爱一个人,会是什么下场。
  宋潇潇坐在会所顶楼的花园餐厅里,周围是迎着她的喜好,养育在温室里生机盎然的花卉。这地方是她专属的,别人连进都进不来,当然,她也有资格享受这种特权,毕竟她是这里的老板。
  餐桌对面,沿着墙根,是一盆盆簇拥在一起的风信子。花瓣小而密集,花形圆润,花色丰富多彩,很是亮眼鲜活。
  宋潇潇看着看着便走了神。
  这些花还是那人一盆盆搬进来的。因为知道她喜欢红色,所以还刻意把玫红的花球全摆在中间,精心布置的餐厅被弄得又土又丑。园艺师上来时快要崩溃,他只晓得僵在原地道歉。
  那真的是个普通至极的男人,除了身材高大些,身上的肌肉结实些,丢到人群中找也找不到。没有一张好看的脸,性格死板无趣,平常跟在她身边,像个哑巴一样,她若不问,就绝不会多说一个字。
  可这样一个人,在他们被追得走投无路时,把她藏在仓库角落,把自己的枪也塞到她手里,脱下外套盖在她身上,留了一句:“宋小姐,我去引开人。”便头也不回地冲了出去。
  她最后被安然无恙地救了出来,他呢,中了两枪,幸好都不在致命的位置,否则怕是“下辈子”都过了不少时日了。
  这样一个人,救了她多少次,护了她多少次,宋潇潇已经数不清了。只记得每每遇到危险时,这个冷硬的男人总是挡在她身前,哪怕她只是手上擦破了点皮,都会自责得抬不起头来,干巴巴地说一句:“对不起,宋小姐。”
  沈尉。
  宋潇潇把这名字咬在舌尖,心里又酸又痛。
  她从来没对自己的感情抱有过什么期望,从来没想向谁交付真心,从小到大经历过的暧昧喜欢,全在理智范围内,说不要就不要,毫无留恋。偏偏对这个人,既拿不起也放不下,栽了个彻彻底底。
  “李先生,这边请。”
  宋潇潇听到声音,一抬头,就见李书意脱了外套交给侍应,从门口走了进来。
  “你居然……真的过来了?”她惊讶地瞪大眼。
  李书意没有理她的大惊小怪,径直在她对面坐下。
  宋潇潇下意识给他倒酒,半途想起他的身体才恢复,停了动作,叫侍应上一杯果汁。李书意接了话,说只要一杯温水。
  宋潇潇从李书意回来后,还从未跟他见过面。此时细细打量对方,看他风度翩翩,眉眼间也没了以往的冷漠戾气,知道他过得不错,也为他高兴。却又故作为难道:“你这样……我真的爱上你了可怎么办?”
  她今天一改往日风格,穿了条很是淑女的白色长裙,长发全盘在脑后,五官精致,明眸皓齿,漂亮得动人心魄。
  若是换个男人,大概要心跳失常,激动得昏厥过去。可李书意从和她认识到现在,几乎每次都能听到这种话,早就免疫了。且他两都心知肚明,这不过就是宋潇潇闲着无聊过过嘴瘾,连玩笑都算不上,没人会当真。
  “说吧,你要我救什么急。”李书意不解风情地问。
  “你这么着急干什么,这么久没见了,老朋友间总该叙叙旧。”
  侍应端来了水,等人走后,她才接着道:“你在疗养院时,我跟白敬几次要你的电话他都不给。这么霸道的男人,你也受得了?”
  “你到底……”
  “不如你还是好好考虑一下,换个人试试?我看我们就很般配嘛。别人说你心狠手辣,我也有诸多‘美名’在外,比起你不遑多让。我们两凑作堆,说不定还能负负得正?”她笑得很不正经。
  李书意看她说话时比往日还开心,眼睛里却无半点笑意。等她说完了,淡淡道:“既然已经做了就不要后悔,是非对错是你自己评判。其他人都不是宋潇潇,没过过宋潇潇的人生,何必管他们给你什么‘美名’。”
  宋潇潇一愣,脸上那种夸张的笑意没了,把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她确实是喜欢李书意的,虽然偶尔也觉得这男人太过敏锐,在他面前什么心事都藏不住,可跟他说话就是痛快。
  “这事过去这么久了,你要想不开,也不会等到今天……到底是怎么回事?”
  “真是什么都瞒不过你。”宋潇潇又倒了一杯酒,却没喝,手指在杯沿轻轻画圈,半晌才似笑非笑地问,“你说我要是喜欢上了一个人,可人家不喜欢我。我是该把他绑回床上霸王硬上弓呢?还是该灌醉他来一场酒后乱性啊?”
  李书意听得一阵无语,但他也没资格指责人家,他当初不就这么干的吗。可先不论这么干本来就是错的,宋潇潇跟他不一样,她是个女人,能做这么荒唐的事吗?
  宋潇潇抬起眼眸,指甲在桌上轻叩,烦躁地道:“我知道这不可取,那我该怎么办?你别跟我说什么洗手作羹汤,用温柔体贴打动对方。”她翻个白眼,“那你不如杀了我。”
  “那人心有所属了?”李书意问。
  “根据我的调查,这几年来除了他房东——一个五十岁的大婶,他身边的异性只有我一个。”
  “………”李书意露出意味深长的表情。
  “他也不喜欢男的!你以为人人都像你和白敬!”
  李书意忍不住叹气,没有心上人,也不喜欢男的,那这样一个男人,他简直想不出不喜欢宋潇潇的理由。李书意自问,如果他没有爱上白敬,如果他是在遇到白敬前就认识宋潇潇,他一定会追求她。
  宋潇潇也不和他玩我说你猜的游戏了,把人名字说了,把怎么爱上人家的过程也说了,又自嘲道:“我知道,我就是在自作多情。保护我只不过是他的工作,换了什么李小姐张小姐,他也一样如此。可是我就是喜欢他,哪怕知道他是我可选择的人里面最差的那一个,我也喜欢。”
  李书意听她的故事,实在没听出什么求而不得的痛苦来。这要多爱岗敬业的保镖,才能这么把自己的命不当命?那样危急的时候,还能把唯一的枪给宋潇潇,自己跑出去送死?为了钱?钱再多,人都死透了,还能带到棺材里去挥霍享受?
  李书意是见过沈尉的,他不太记得那男人长什么样了,可对宋潇潇,确实是步步紧跟,警惕到了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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