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无乡[现代耽美]——BY:顾言丶

作者:顾言丶  录入:05-20

  长秋宫的正殿离大门的距离很远,年轻太监耳力再好也没听见正殿中的动静。严岑将方才殿内发生的事掐头去尾地跟对方说了,直把对方说得面露惊异,一愣一愣的。
  严岑若是想存心忽悠人,那必定是忽悠得滴水不漏,把人卖了还要人帮着数钱。年轻太监只听了一半,整个人就被严岑牵着鼻子走了。
  “这朗朗乾坤,天子脚下,怎能有如此歹人。”年轻太监又惊又怒,说道:“大人这真是——”
  年轻太监是卫文轩身边人,说话处事难免带上些上位者的姿态。严岑却懒得听他说些什么有的没的废话,不等他说完就抬手阻止了他的长篇大论。
  “这等事本应向陛下报备,但现在时辰已晚,恐怕会打扰陛下休息——”严岑皱了皱眉,适时地作出一副为难表情:“何况我这副模样也不宜面君,不知……”
  “严大人说得是。”那年轻太监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在卫文轩面前露脸的机会,忙笑道:“陛下难得安枕,若是醒了,怕也就睡不着了……不如明日一早我再将此事禀告陛下,严大人觉得可好?”
  严岑作势松了口气,颔首道:“那就劳烦了。”
  “不劳烦不劳烦。”年轻太监忙摆手道:“分内之事。”
  许暮洲低下头,勉强压着唇角听他二人在那打太极。
  能在卫文轩面前露个大脸,当然是好事。何况这种回禀的活儿无论放在哪个朝代都有得是运作的机会,这太监若是会说话一点,说不准还能靠着这件事让卫文轩给他记一功,实在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那头年轻太监就着严岑这伤假惺惺地问候了两句,又啐了一口,语焉不详地骂了那贼人半天,自觉姿态已经做足了,才又把话头牵了回来。
  “按理说,严大人伤成这样,本该就近安置您,然后宣个太医来看看的……”年轻太监顿了顿,为难道:“只是如今时辰已晚,陛下已经睡了,这……”
  严岑知道他的顾虑,这后宫都是妃嫔宫女,他一个外男实在不好留宿。但这太监刚收了他个人情,现在实在说不出来“您受累回去”这句话。
  “不必了,皮糙肉厚不在意这个。”严岑善解人意地说:“从这到平剑营不太远,半个时辰便能到,我与下属走回去就是。”
  见他不在意,年轻太监大松一口气,忙抬腿踹了踹一直站在旁边装空气的俩小太监,不客气地骂道:“没眼力见的东西,还不帮忙扶严大人一把?”
  “不必麻烦了。”严岑说:“我有下属就足够了,灵堂中不能无人看守。”
  他说着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皱着眉思索了一会儿,才说道:“方才那歹人就是藏在灵堂之中,我出来的急,未曾搜索一下大殿中是否还藏有旁人。皇后娘娘贵体金贵,可以差人再搜一圈,殿中的烛火也可再添一倍。”
  许暮洲当然知道里面没有旁人了,严岑这么说,是想引人找到那藏在殿中的小皇子。
  “严大人说的是。”年轻太监答应着,忙差使那两个小太监进去查看了。
  严岑冲年轻太监略略颔首,说道:“那就不多留了。”
  那年轻太监忙道:“严大人请便。”
  严岑捏了捏许暮洲的手,许暮洲会意地上前一步重新扶住他,转身往平剑营的方向走。
  许暮洲是建筑生,认路的能耐很好,在这弯弯绕绕的宫城内也不需要严岑指路。
  他俩人走过两条街口,回头见身后无人跟来,严岑便直起身来,不再将重量都压在许暮洲身上。
  “好好一个差事,你就这么平白让他?”许暮洲捏了捏手臂,说道:“如果你去回话不是更稳妥吗。”
  “谁要给他下跪。”严岑哼了一声:“没得丢人。”
  许暮洲:“……”
  好像确实是严岑的思维模式——只吃自己想吃的亏。
  “先前在灵堂内遇到的那个黑衣太监,你这么将他放跑,不怕打草惊蛇吗?”许暮洲问:“咱俩在灵堂中说得那些话,恐怕都被他听了个清楚。”
  “不会的。”严岑很笃定:“这世界上,人都是想活的。他来灵堂不是来偷听我们说话的,必定是有别的要事在身。如果他将我们的谈话告诉露贵妃,但又没完成自己的使命,很容易会被猜到是中途出了岔子。这后宫中的女人脑子好得很,心也够狠,不会放着大把柄在外头。黑衣人是她的心腹,想必了解她,大概率不会说。”
  “何况如果是说了也无所谓,这消息来路不正,露贵妃不会告诉卫文轩的。何况明日天一亮,卫文轩那就会收到我给出的消息。如果咱俩说得那些‘大逆不道’的话真的闹到卫文轩那去,一个是他的心腹,一个是他的爱妃,互相指证的时候,就看谁更受信任了。”严岑笑了笑,说道:“只要卫文轩不知道,这后宫里谁知道都无所谓。露贵妃说不定还是宋雪瑶的执念目标,怕她做什么。”
  严岑一向是这样,他看起来总是随心所欲,任务做得潇洒无比,一副从来不被规矩束缚的模样。但实际上好像什么事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不必过多在意一样。
  许暮洲沉默下来。
  严岑很擅长掌握人心,这是许暮洲观察而来的。跟许暮洲的细心敏锐不一样,严岑更加适合掌控大局,也擅长拿捏人心。
  这当然是个非常厉害的能力,但如果转过头来落到自己身上,就不那么好玩了。
  严岑越展现出这种高超的能力,许暮洲就觉得越难受。因为严岑能精准地看透别人,当然也能看懂许暮洲。
  换而言之,在他们产生分歧的那个问题上,严岑的独断专行可能是建立在对许暮洲的了解上的。
  严岑跳过了中间的所有过程,看到了未来许暮洲的最终选择,然后把它作为了问题的答案。
  许暮洲心烦意乱,总觉得有种自己跟自己打擂台的感觉。
  他们来的时候这条路走了一个小时,因为严岑受了伤,回去的时间要比来时更长一些。
  这一路上大半的时间许暮洲都在沉默,严岑像是知道他在想什么,也不出声打扰,两个人心思各异地走了一个半小时,许暮洲才把严岑送进他的卧房。
  夜深人静又没有正事可干的时候最容易胡思乱想,许暮洲心里乱得很,他其实早前就想好了要怎么处理这件事。
  许暮洲活了二十几年,严岑是第一个让他能全心全意感觉到“喜欢”是什么滋味的人。
  如果他们相处的时间注定是有限的,许暮洲也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赌气上。
  许暮洲在想,他就应该从现在开始跟严岑好好的谈恋爱,拥抱、接吻,或者做点更亲密的事,然后在分离到来的时候默契的跟对方分手,把这段爱情结束在最美的时候,然后跟严岑潇潇洒洒地各自回归正轨。不要像宋妍和秦薇那样,搞得惨烈无比。
  但这些话在许暮洲嘴边打了好几个转,他都说不出口。
  许暮洲脑子里乱七八糟,身体还在机械地听从严岑的吩咐,从柜子里翻出金疮药和干净的白布。他将这些东西胡乱收拢好,往严岑身边一放,习惯性转身想走。
  谁知严岑眼疾手快地拉住了他。
  “走什么?”严岑笑着看向他。
  许暮洲没有说话。
  “你不是一直想知道,你来永无乡之前我为什么会在任务中意外身亡吗?”严岑笑着看向他:“留下来,我告诉你。”


第142章 长生天(十二)
  许暮洲脚步一顿,顿时走不动路了。
  他回过头看向严岑,对方正支着床上的小炕桌,笑着看他,仿佛笃定他会留下来一样。
  许暮洲:“……”
  如果可以,他非常想诚恳地告诉严岑,这种行为放在现代社会里不叫“胸有成竹”,叫“拱火”。
  许暮洲自认为自己是个非常理智且冷静的成年男人,如果现在换成个热恋期的少女站在这,严岑马上就得遭受“你是不是觉得是我在无理取闹”,“你以为很了解我吗”,“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错在哪”的夺命三连发。
  但也恰恰因为这个,许暮洲忽然发现一个问题——严岑这人的情感模块少根筋,他好像非常不善于应对恋爱中的“吵架”以及后续的“和好”流程。
  许暮洲深刻怀疑,严岑的恋爱经都是这么多年在各个世界线任务中旁观到的,是个非常典型的理论型选手。平时谈情说爱尚且能够应付,现在突然出现了突发状况他就露馅了,整体应对能力只比钢铁直男好那么一丁点——起码他态度好。
  高智商的人往往不一定情路坦荡,这是因为他们习惯用搞事业的思维方式去处理情感中发生的问题。这就像水坝的阀门扳手安在了气阀上,压根不可能好用。
  对于严岑而言,“人”在想什么,和“恋人”在想什么,恐怕是俩命题。
  许暮洲狐疑地回想了一下严岑的翻车经过,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其实严岑做得最好最自然的这件事,是对他好。
  表达对他的喜欢也勉强能算上。
  许暮洲试图把自己从这段感情中剥离开,用他非常擅长的第三方视角来审视这段关系。
  从那个欧洲背景的任务世界中严岑表现出对他的喜欢开始,到现在为止,除了那些腻歪来腻歪去的无营养恋爱日常之外,他们俩生活的最大改变是严岑为他敞开了一半生活空间。
  严岑将许暮洲纳入自己的生活空间,把原本封闭私密的自己分了一半给他。
  他当时被秦薇和宋妍的事儿刺激得上头,以为严岑不对他做出任何要求是因为没想过长远,但换种思路想想——除了这个原因之外,如果严岑是真的不会呢。
  严岑好像只擅长要求自己,他高超的能力和智商让他看起来随心所欲,但如果实际挖出他的性格才会发现,严岑这个人内敛而深沉。
  喜欢和亲近是人类的本能,但恋爱却是一门学问。
  许暮洲不清楚严岑是不是从出生开始就在永无乡,也不知道他这辈子经历了什么,但是单凭永无乡的日常相处方式来看,也不能指望他们拥有什么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
  关于严岑是怎么在任务中身亡的这件事,几乎可以称得上是许暮洲来到永无乡的契机,也是许暮洲一直惦记的事儿。无论是从广义角度还是狭义角度来看,都不能算作日常闲聊的话题。
  严岑不会无缘无故提起这件事,许暮洲很清楚。
  因为他们先前的冲突点就在于隐瞒——严岑替许暮洲做了决定,但又不告诉他为什么,是这种隐瞒和独裁的态度激怒了许暮洲。
  归根结底,这件事没得谈的核心冲突点就在于信息不对称。
  于是严岑现在想要解决这件事,就自己先一步递了个台阶给许暮洲。他还是不想告诉许暮洲永无乡的真相和他作出决定的依据,但他换了另一个地位差不多的事件来坦白。
  这是一种偷梁换柱的坦诚。
  很狡猾……也很笨拙。
  严岑不可能不知道许暮洲明白他在偷天换日,但他还是这么干了,因为不管许暮洲是否会因为这件事消气,严岑还是想在自己所能做到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地坦诚。
  这也算是坦诚的一种吧,许暮洲想。
  明知故犯和无意中翻车完全是两个性质,许暮洲在心里叹了口气,觉得好像没那么气了。
  他将严岑的手拨开,转身向房间角落走去,在墙角的木架上找到一盆清水。许暮洲伸手探了探温度,有点不太满意。
  但再过几个小时就天亮了,这大半夜的也没地方找热水,只能将就着用。
  严组长一向擅长顺杆爬,等许暮洲端着水盆折返回来的时候,严岑已经将他身上的衣服零件拆得七七八八,正在往下脱外袍。
  古装实际上并不难穿,比要系许多扣子的衬衫好处理多了,严岑松开系带,他身上松垮的外袍就自动垂落下来。看这个垂感,比得上人家高定了。
  严岑用蜡扦挑亮桌上的烛火,伸手试图去接许暮洲手里的东西。结果东西没接到,反被对方拍了一巴掌。
  “脱衣服。”许暮洲冷酷无情地说:“朕今儿个就霸王硬上弓了你。”
  严岑:“……”
  这句话放在此情此景中竟然十分有威慑力,严岑脸上原本的笑意顿时僵住,鲜见地露出了震惊的神色,也不知道是在震惊许暮洲居然敢对他动手,还是在震惊这句“霸王硬上弓”。
  许暮洲当然不会丧心病狂地对个伤员动手,他放完了狠话,顿时心情舒畅,于是伸手扒开严岑的里衣,露出他腰侧的伤口来。
  严怀山作为武将,身体素质很优秀,严岑自己下手也有数,所以伤口看起来血丝糊拉地狰狞无比,实际上并未伤到什么严重的部位。
  只是伤在腰侧,走动间难免牵扯伤口,原本整齐的刀口现在看起来有些外翻。
  “这不行啊。”许暮洲皱着眉说:“这得缝针吧?”
  严岑从那句惊世骇俗的宣言中回过神,低头瞥了一眼自己,绕过许暮洲的胳膊将水盆边搭着的毛巾丢进水里搅了搅,又单手攥干了水,抹了抹自己身上干涸的血渍。
  许暮洲看着他那不在乎的架势,只觉得他抹的好像不是自己的身体,是隔壁还没刷大白的砖瓦墙。
  严岑草草擦完了血渍,又从旁边拿起一瓶金疮药,在伤口上撒了厚厚一层,扯过白布准备包扎。
  许暮洲实在看不下去他那胡乱包扎的手法,亲自上手帮严岑把歪歪扭扭的白布捋平,在伤口上绕了三圈,然后打了个非常漂亮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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