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爱白莲花[现代耽美]——BY:白嘉轩

作者:白嘉轩  录入:07-07

  晏饮将那束鲜花捧起,在无数证婚人以及牧师的注视下:“泾泾,我等这一刻等了好久了,嫁给我——”
  叶泾渭深吸了一口气,他内心也无过多活动,他把花接过,晏饮站起来。
  牧师的起誓下,无数人注视着这对极其养眼的新人。
  教堂上白烛在吊灯上,到处是鲜花气球,还有在这时候放飞的洁白的白鸽,预示着圣洁。
  这是国内一座不开放的老式教堂,其中的东西古老得碰就会碎,价值不菲,易碎易坏,象征这里的历史和文化。也只有晏饮这种背景的人,在里面举行婚礼。
  “你愿意成为叶泾渭先生的丈夫,从今天开始相互拥有、相互扶持,无论是好是坏、富裕或贫穷、疾病还是健康,都彼此相爱、珍惜,直到死亡才能将你们分开?”
  牧师问向了晏饮。
  褐色礼服的晏饮微微一笑,深情地道:“我愿意。”
  “你愿意成为晏饮先生的妻子,从今天开始相互拥有、相互扶持,无论是好是坏、富裕或贫穷、疾病还是健康,都彼此相爱、珍惜,直到死亡才能将你们分开?”
  同样的话,问在了叶泾渭身上。
  叶泾渭抬眼,看向了教堂座位底下的人,面孔有新有旧,有陌生有熟悉,他其实不想再看,却无意看到其中的让他刻骨铭心的面容。
  不过就是过去相识多年。
  可以放下吗,今天你结婚了。
  叶泾渭在告诉自己,他想狠一狠心。他到底进娱乐圈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找喜欢的人,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吗。
  现在也实现了大半,晏饮的脸他也很满意。但是现在,他还在犹豫什么呢?
  答应吧。对方殷切的目光落在了自己的身上。
  但是身后有无数双灼热的目光在他后背射来,灼得发烫。让他无法立即爽快地毫无顾虑地答应上。
  结果,就在他即将开口说出“我愿意”这三个永恒的字时。
  有人站出来,手举了的枪·支,将头顶的点满了白蜡烛的繁复吊灯打落下来。有人吃惊,有人抱头,还有人高呼。
  叶泾渭拧头,他看到了举枪打落吊灯的人。
  江浸川站在了走道上,手里的枪还没消去白色的烟雾,吊灯砸落下来,就像是美好的东西毁于一旦的预兆。
  那一刻,叶泾渭慌张吃惊,直到那个人上前狠狠地拉过他,“跟我走,”身上有数支枪。
  叶泾渭看到现场的人立马有人将怀中枪举起来。
  池鳞惊讶的面色。
  颜诺哭红的脸。
  晏饮差点没有反应过来。
  傅氏河将落跑慌忙的叶泾渭拽过来,他手上亮起了黑色的手·枪。“带你走,”
  三人踉跄开·枪逃出去上了一辆车。
  晏饮手下发出了枪弹后,晏饮叫道:“不许打伤他,”然后觉得自己吼得不够听得见,“不许打伤他听到没有?”
  枪手和手下立马奔散去把新娘截住。
  三人上了一辆车,江浸川负责开枪,傅氏河在后排拉稳了叶泾渭,叶泾渭怎么都没想到会是落魄新娘这一出。
  “你们,你们……”
  江浸川说,“注意后方——”
  他们举行的婚礼就在西藏边缘,这里教堂百年历史,挨近尼迫尔和印度以及缅甸。
  “过了这边,带你出境,”傅氏河对叶泾渭说着,从车里拿出了一件防弹衣给叶泾渭穿上,“穿上,我和江浸川都穿了。”出境也就是非法出境,国内会有他父亲和江浸川的家庭背景摆平一些东西,只要他们逃出国外了,晏饮就不能怎么他们了。
  叶泾渭张口结舌,“你们,”这是背上一辈子来做今天的事情。
  江浸川猛打方向盘,背后传来了子弹的声响,叶泾渭和傅氏河撞倒在了一侧,傅氏河把车内的工具拿出来,他也只学过了几天的速成,手·枪打出去。兵乓作响。
  他和江浸川猜到了婚礼还是混有黑·道的手下,他们持枪果真没有错。
  “坐好了,”
  车辆猛刹后,往身后倒去,因为前面有两部晏饮手下的车要想逼停他们,可身后的追兵也不少,只能在仅有的空间,倒退,再打转方向盘倒进一个路口开进去。
  傅氏河往身后已经破碎的车后视线玻璃射击,也是震慑人,估计不会杀伤人,从黑市买来的枪·支也没用上机关·枪这种重·火力的武·器。
  真的是疯了。
  叶泾渭不得不道,“这,你们,知道后果吗,”
  江浸川爆喝一声,“你觉得,是选择失去,还是选择放手一搏更让我好受点?”
  立马,就有一辆越野车撞了过来。
  车要撞过来,傅氏河说,“下车!”将叶泾渭推出去,随后三个人滚落在地上。
  叶泾渭看到了傅氏河滚落的地方,看到身后的枪声响起,故意不打落在人的身上,打在他们周边,正看到傅氏河头上的广告牌摇摇欲坠地要砸落下来。
  叶泾渭眼看他就要被砸上,江浸川滚落在一边已经顾不了,正在开枪扫射来的人。
  叶泾渭只能飞扑过去,推开了地上的傅氏河。
  广告牌砸落在他身上的那一刻,叶泾渭反而是没有太大的痛楚。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眼前一黑,嘴里有些发甜的黏液稍稍吐了出来。
  似乎他还有完整的意识和随后光明了几秒钟的视线。
  他看到被他推滚到一边的傅氏河惊讶的神色,还有江浸川的不相信表情,或许他还听到了远处晏饮的声音。
  他都记不清楚他们都说了什么。
  江浸川似乎在喊糯糯的名字。叶泾渭只能凭想象地在猜江浸川这时候会在说什么,估计说,他们把糯糯当小朋友,在南京河养的小狗狗。
  傅氏河在他耳边嗡嗡说些什么,他叶泾渭都没有听清楚。不过他渐渐地,连猜的力气都丧失了。
  最后眼前陷入黑暗的几秒意识中,叶泾渭是这样回顾他的一生的:
  他好像做得不是很好,不是很合适,他确实做错了,他伤害了很多人。他不应该见一个撩一个人,也不该这么容易变心。
  他对不起池鳞,江浸川,晏饮,傅氏河,颜诺这些人。
  越想他越感觉到有些可悲,不过,估计上天都看在了眼底,才叫他有今天这么一出。不过,也是算了,他心悦诚服,愿赌服输。
  自己做过什么,就承受什么吧。
  没关系,还有下辈子吧。
  下辈子如果还有机会做白莲花和海王,他做还是不做?
  叶泾渭感觉现在非常的累了,这个问题还是非常的大的,要他现在回答的话,估计他还想不出来。下辈子吧,下辈子自己会好好地再想一想的。
  就这样吧,先让他好好地睡一觉。
  眼前是一片寂静的黑,耳边陷入了从未有过的宁静。
  ……
  ……
  似乎过了很久,很久。
  久得叶泾渭觉得过了一个世纪这般漫长,他醒来了,醒来后,他发现自己在医院的病床上。
  叶泾渭是被室友送来医院的,室友正在开黑中,不曾想到游戏中操作失误,送人头了,一激动,把鼠标摔砸了。
  鼠标砸落在地上的碎片割到了室友的腿上,一开始流了些许血。
  室友吓一跳,喊来正在四处投简历的叶泾渭,“天哪,这个伤口要不要打破伤风?”他还是很淡定地问叶泾渭的。
  叶泾渭也没有打破伤风的经验,他上前一看,想看下伤口有多严重时,结果他看到一滩流在地上的小血泊。
  等叶泾渭站起来的时候,叶泾渭意识到了自己的不对劲。
  室友继续说道,“估计没事吧,打破伤风要花五百多呢,”
  叶泾渭感到了一阵天旋地转,他扶住了一下桌子,“我看,伤口好像也不太……”“深”字还没出口,叶泾渭整个人摔了在地上。
  室友吓一跳,“不会吧,老泾你晕血啊?”
  在怎么都无法将叶泾渭叫醒,叫了隔壁室友,一同手忙脚乱把叶泾渭送去学校的医务室。医务室检查不出什么毛病来,叫来了救护车,这下,几天几夜,叶泾渭才从床上醒了过来。
  大学室友在这几天没课的时候就会轮流过来看叶泾渭。
  “都怪你啊,叫什么他来看伤口,你没打破伤风,老泾倒晕血晕了几天了。”
  “我也没想到嘛,晕血会这么严重。”
  但是看着叶泾渭双目阖上在病床上的面容,这小子还是很帅的,一进大学被评为了校草,隔壁的传媒学院的妹子老过来做偶遇或者和他们的室友老泾一块上课。
  还有人偷了叶泾渭的照片去参加网上的选秀,结果被选进了前三名,网友自发给他做了粉丝团等,闹闹哄哄才发现真正的当事人正在学校机房里做计算机作业。
  以室友的话来评价叶泾渭“对娱乐圈不感兴趣,对妹纸不感兴趣,对钱不感兴趣”,至于出身富裕家庭的独生子老泾对什么感兴趣,他们不得而知了。
  这下,叶泾渭醒来的时候,室友出门去打饭了。
  那个被碎片刮伤了一丁点的室友感觉不好意思,让叶泾渭躺了这么多天医院,每次他一来医院,碰上饭点,就会出去打点饭,怕叶泾渭突然醒来了。
  叶泾渭醒来的时候,非常的恍惚,像是过了十多年一样。
  直到室友进来,吓得差点把0几年的饭盒保温内胆打碎了。“老泾啊,你终于醒了,你要是不醒,我得照顾你父母一辈子啊,”说着,也不知道是真哭了没有,头埋在叶泾渭的被褥里就是一顿嚎叫。
  叶泾渭朦胧中记起了自己因为看到了血突然昏过去的场景。“行,我有这么脆弱吗,”他接过了室友的饭,在病床边的一个铁制的移动柜台上吃了起来。
  医院食堂的饭菜实在不怎么样,清淡得可以。但是叶泾渭吃了好几口,太饿了。
  “这几天要答辩呢,你导师听说你进医院了,吓得赶紧给你一辩请了假,你二辩就在明天下午,如果你醒不来,估计得等明年跟学弟一块毕业了。”
  叶泾渭点点头,一副庆幸的样子,吃着饭没空说话。室友接着道,“你怎么就晕血呢,之前没听你说过,”
  叶泾渭边吃饭,边寻空地说出:“我也不知道,”他也是第一次发现自己晕血了。
  “你找好工作没,”室友看着他吃得真香的样子,他第一次来食堂这边吃饭,一口都吃不下,清淡得跟没味的一样。
  叶泾渭想了想,自己投简历给好几家公司了,只有滨城回复了他,他说道,“滨城让我下周去面试,”
  “滨城?哥,你要进娱乐圈了?”室友猛拍大腿,“你之前怎么不去参加超级某男选秀了,”好歹别人用他照片和身份还在网上红了一把。
  叶泾渭扒了几口饭,终于吃饱了一点,“我去滨城应聘网络工程师,”
  室友觉得没劲,“切~~~”
  叶泾渭的二辩通过了后,他收拾了书本,搬出了宿舍。就在学校的旁边,蹭一个暴发户的发小的公寓。收拾了一通后,去了滨城一趟面试。
  就在叶泾渭在滨城的前台填资料的时候,他看到了一个人。
  那个人听说是来接他姐姐下班的。
  那个人长得特别年轻,穿着一件褐色的衣服,当时是少见的国外牌子,站在了远处,偶尔滨城的人经过,会在他面前恭敬地打招呼,叫上一声“什么总”之类的话。
  叶泾渭大学四年没有谈恋爱,他主要是没有什么喜欢的,也没遇见让他眼前一亮的男生。室友都以为他喜欢妹子,或者是无性恋者,似乎根本不需要什么性·爱。
  叶泾渭的四年循规蹈矩,按照了父母的期待一步一步来。事实上的他,要什么都有什么,也向来不缺什么。所以他的人生比较自由和轻松的,不用整日想着温饱,或者要去非要实现自己的理想。
  因为他直到大学毕业都不清楚他理想是什么。于是也是按照父母的寄托,四处找公司面试,将工作稳定下来。
  只见眼前不远处的人,稍微侧着身,身材非常高挑的。他在叶泾渭眼中,有种像是要令人想折断的百合花。那种气质,像是要不停地打压,最后销毁的那种。
  叶泾渭看了好一会儿,终于,他不得不问向了收回面试资料的经理,“那个人是谁?”
  经理看了看,来接池虞下班的池鳞:
  “哦,你说小池总啊,他是我们池总池虞的弟弟,羡慕吧,年纪轻轻就比同龄人多了个财神姐姐。”
  经理笑了笑,看了下他的资料,“你不是相关戏剧学校出身,想要进这行,有点难啊……”
  叶泾渭打断他的话,“我是来应聘网络工程师的。”
  经理才看去他的资料,连声道,“噢噢,我看错了,你长得很不错啊,你没有想进娱乐圈的半点想法吗?”
  叶泾渭觉得这个经理也是有点幽默的,先是说他不是科班出身,然后可惜他不进娱乐圈。叶泾渭笑了下,打消他的遗憾。
  “哦,你说的小池总,他叫什么名字?”
  经理看他这么感兴趣,于是便说道,“池鳞,他叫池鳞。”
  叶泾渭这时候喃喃了一下,“池鳞,这名字为什么这么熟悉?”
  经理笑,“你不会认识他吧,他可是在网上一点资料都找不到的人。你不可能认识他吧。”
  叶泾渭脑海中不知为何,冒出了一些池鳞这个人的长相,他很冷地说,“会不会喝酒,”或者说,“我和楚玉真的没有什么,”或是变化了情绪的一张脸,“你要我来你婚礼,不是想看我心碎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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