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旧影Ⅱ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魂兮来归

作者:魂兮来归  录入:07-30

  宋老板愤怒开口:“我——”
  “难道打死人的罪过比让人饿死更重?”青禾问。
  宋老板闭上嘴,气哼哼的坐下。
  其他人的脸色更难看,他们已经意识到,这个张子冉打算用道义让他们低头,不过与刘青山不同的是,张子冉恐怕更清楚他们每个人的经历,知道他们的弱点在哪里,知道怎么让他们屈服。
  果然,青禾又转到另外一人身后。
  “杨老板,我一直很尊敬你,不仅是因为你白手起家,把买卖做得大,更是因为你乐善好施。听说在你的家乡,甚至还有受过你恩惠的人为你立长生牌位?”青禾赞叹道:“不是谁都能有这份殊荣。可是若他们知道你是用这样儿的钱去做善事,不知道会赞叹你生财有道还是瞠目结舌?”
  杨老板脸上露出一个苦笑。
  他是一个很好面子的人,一个人如果不好面子,恐怕很难去做那么多吃力不讨好的事。他享受别人的尊敬,尤其是那些曾经看不起他的人的尊敬,让他失去这份尊敬,还不如让他回到当年。
  杨老板知道,这个人不是说说。
  以他的身份,只需一句话,他们县的县长就会立刻去通知村长,让他挨家挨户告诉所有人这件事。
  杨老板赌不起,也不想赌。
  他颓然叹了口气。
  东北商会的成员不止今天在场的这些人,还有些根本没来,青禾也没有把所有人的心事说一个遍,过犹不及,这个道理他懂。
  青禾走到长桌另一端,和首位的刘青山遥遥相对,从容道:“该说的我都说了,就不知道各位老板是怎么想的了。发国难财之前也要想一想,将来战争胜利之后,你要如何自处?百姓们会放过你吗?”
  满座无声。
  良久,一位年长的商人咳嗽两下,撑着桌子颤颤巍巍站起来,哆哆嗦嗦道:“子冉啊,你放心,在座的都是本分的生意人,没有人会去那些丧天良的事。”
  他在众人之间威望颇高,有时候说话比刘青山都管用,况且先前青禾并未提及他,老人是给在场所有人一个台阶下。
  “……爹!”他的儿子急促的叫了他一声,满脸懊恼,但话一出口,一切已成定局。
  老人坐下,阖上眼。
  陆陆续续有人出声相应。
  最终,所有人都做出了承诺,决不趁战争囤粮,一定稳住东北粮价。
  大势已去,就算心里在不愿意,也没有人敢明目张胆的唱反调,人是趋利避害的动物,在危险来临时知道怎么做对自己更好。
  刘青山和青禾相视而笑。
  青禾貌似淡定,然而心中重重吐出一口气。
  这些人不是普通的商人,而是东北地界上掌握资源最多的一群人,在寻常百姓看来他们可谓手眼通天,在某些方面他们甚至比官府、比张义山还要反应迅速。
  他们能答应——哪怕只是口头上答应——不囤粮,青禾已然觉得满意。
  纵然将来一定有不少变故,他也做好了去解决的准备。
  张义山当初根基未稳时,曾有巨贾资助,有这般能耐的商人,已无须太过在意什么商会,他们的家主并未出席,只派了个小字辈过来。
  这位小字辈只比青禾大一岁,整场会议一直沉默的冷眼旁观,他特意滞留,等人都走得差不多了,轻轻拍了几下掌心。
  青禾苦笑:“幸之,你别笑我了。”
  乔幸之弯唇一笑:“我是在为你庆功。”
  乔幸之着一袭月白绸衫,五官平平无奇,然而让人过目难忘。人们记住的不是他的外相,而是他的气质,如天际皎月,让人心驰神往,如醉春风。
  他不像是商贾之子,更像是书香世家的后嗣。
  不过据青禾所知,乔家和寻常商人世家不同,他们祖上曾出过两位宰相,六位状元,榜眼探花不计其数。
  青禾道:“我本想早些告诉你,谁知道居然没机会。”
  “告诉我什么?那把枪?”乔幸之淡淡道:“我确实有些意外,可也能理解。当此乱世,手段不重,令而不行。”
  青禾站起来:“不说这个了,你难得来奉天一回,随我回帅府吧?夫人这么长时间未见过你,想你得很。”
  乔幸之道:“敢不从命?”
  说起来,若非哈尔滨一位大师判定乔幸之不能拜杀气太重之人为干亲,张义山的干儿子便不止青禾一人了。
  乔幸之的人生际遇和青禾截然相反,他出身巨商之家,父亲是天下人皆知的大商人,母亲是出身名门的大家闺秀,外祖更是清廷重臣,是连洋人也交口称赞的大能臣,更是清廷覆灭时以身殉国的大忠臣。
  他是真正的天之骄子。
  在乱世中,他的家族是各方势力争相拉拢的对象,他本人更是在所有人的注目中长大。
  然而乔幸之本人从未有一分骄矜之气。
  他谦逊、平和、善良,聪敏而心怀慈悲。
  接触越久,青禾越自惭形秽。
  他的手上将沾染越来越多的鲜血,而乔幸之将永远都是光风霁月的乔幸之。


第95章
  王元终于回到奉天。
  青禾见他的脸色比离开的时候不知好了多少,也为他高兴。
  王元在山东时两耳不闻天下事,回来后听说侯玉芝难产而亡后,叹息道:“我从前不信命,如今却不敢不信。”
  青禾摇头:“你不须信。”
  “仲远如何?我想去看看他。”
  “他辞去了公司职位,一心留在家里照顾孩子。”
  王元更惊讶:“没想到短短几个月,居然发生了这么多的事。”他沉默片刻,说:“不过我能理解,说实话,若非有这几个月的调整,恐怕我根本无心做事。”
  青禾道:“窑业公司不仅是他的心血,也是玉芝姐的心血,她若泉下有知,恐怕也不会赞同杜仲远撒手不管。王元,我想你劝劝他,只要他愿意回来,总经理的位置还是他的。”
  王元点头:“我会劝他,可是他要是真的不愿意回来,我也没有办法。”
  王元离开帅府之后,闵子敬来了。
  他犹豫着问:“听说少帅前几日和日军打了一场遭遇战,损伤惨重。”
  青禾端着茶盏的手很稳,点头道:“死了不少人。”
  闵子敬低下头,十指交叉,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青禾淡淡道:“你想问侯骁是否平安,直接问就是,何必吞吞吐吐。”
  “我没有吞吞吐吐,”闵子敬反驳道:“我只是……”
  青禾直截了当道:“你放心,他没事。他是张铮的保镖,他若出了事我一定会知道。”
  闵子敬沉默许久,忽然道:“我觉得,你和从前不一样了。”
  青禾像是没有听见这句话。
  战争对人力、物力的损耗之巨,常人无法想象。
  青禾从前未曾想过,也不敢想,但如今身处漩涡最中心,看着东三省十几年来的积蓄如闸口倾泻而下的洪水般流失,他只觉心惊肉跳。
  他曾在心中起誓,所有为东北、为张氏战死的军人,家人将得到很好的照顾,他们的英魂将获得安息;而所有正在浴血奋战的军人,不会吃不饱饭穿不暖衣领不到饷。
  然而现实以狰狞姿态告诉他,想要做到这些,谈何容易?
  资源是有限的,而东北有五十万大军,有无数个战场。
  他只能更拼命的赚钱。
  奉天是张氏的老巢,张义山在此经营几十年,根深蒂固,城中百姓尚且不怕,除男丁少了许多外一切照旧,然而四面八方涌来的百姓让奉天城拥挤不堪。
  每天,远处都有轰隆炮声响起。
  百姓们从四散奔逃到习以为常,只用了很短一段时间。
  二爷从一开始就没怕过。
  他这一辈子,还从来没怕过什么。
  倒是他那个傻儿子,走之前一脸快哭出来的表情,他不过是轻轻呵斥一句男儿有泪不轻弹,傻儿子就一把保住他真的嗷嗷大哭。
  “爹我走了你怎么办啊!你一个人在家我不放心——”
  二爷打断他:“你自个儿不想上战场别拿我做筏子。”
  傻儿子松开他,红着眼睛抽鼻子:“我不怕,爹,我不怕打仗。我怕我回不来,我回不来你往后咋办?你不会挣钱,花的又多,没有我,你老了咋办。”
  二爷沉默了好大一会儿,他在把怒火往肚子里咽,半晌终于从牙缝里挤出来一句话:“怕就活着回来!”
  他承认,他有一点儿感动,不过也只是一点儿。
  要是把一个傻小子的话当真,他就不是他了。何况,这个傻小子是他从乞丐堆里扒拉出来的,感激他报答他天经地义。
  二爷心安理得地想,全然不记得自己只是往这个傻小子头上砸了几块碎银,扔了一句看你可怜我收你当儿子,此后十来年都是傻儿子照顾他。
  对二爷来说,这个傻小子是生活中的一个小调剂,毕竟他谋生的法子和旁人不一样,很容易招来杀身之祸,压力太大。要是没有一个单纯到傻乎乎的人在旁边尽心竭力地伺候他,生活未免太乏味。
  当然,这点二爷很不愿意承认。
  他年轻的时候也是个风流人物,捧过不少戏子,也是相公堂子的常客,后来年纪大了,又入了不该入的行当,肉体上的欲望少了,逗傻小子的心思却多了起来。
  他最后一回去相公馆,包了馆子里六个最出挑的小相公疯玩了整整一夜,当作对年轻时光的告别。
  之所以告别,是因为傻小子看见了他脖子上旁人挠出来的一道伤口。
  二爷本想逗逗他,那时候傻小子也十一二了,开荤尚且早了点,不过知道知道这回事不算早。
  可对上那双惨兮兮傻乎乎的黑眼睛,他满腔荤话居然说不出口。
  二爷气急败坏。
  ……然后便和自己的过去告了别。
  二爷在炕上翻了个身,把一条腿抬了起来。
  嗯,还是很好看的。
  二爷满意的想。
  他的腿又直又长,不过于丰满也不至于干枯的像是干柴,而且还很白——二爷皱起眉毛,不过有点儿苍白。
  借着窗外的光,他仔仔细细分辨着——和当年是没法比了。
  哎。
  他叹了口气。
  不知道这个岁数再出去玩儿,还玩不玩儿的动。
  二爷赤身裸体躺在炕上——如今都入了夏,可他懒得搬,只要不烧,炕和床差别也不大——伸手捋了一把自己的小兄弟。
  他往下看了一眼,没翘。
  难道真的上了年纪了?
  二爷打算傻儿子回来之后好好问问他,要是没想过,先打断腿再说。
  他倒不是没留意卫队旅的动向,张铮这个卫队旅再神出鬼没,也瞒不过他的眼睛。可傻儿子如何,他还真的不知道。
  要是死了……
  二爷奇怪的摸摸心口,他得了什么病吗,怎么那儿一下子疼了起来。
  算了,不管它。
  二爷接着想,要是死了,也是他自己的选择,怨不得旁人。
  他这个爹,可从来没想着让他去当兵啊。
  干点儿什么不好,跑堂的伙计,做饭的厨子,把脉的大夫,不都比当兵强?拼死拼活挣那点儿饷银,还不够自个儿买段儿好缎子。
  二爷心安理得且理直气壮的认为儿子把所有的钱交上来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的,不然他要去干什么,难道和旁的当兵的一样拿去嫖?
  想到这儿,二爷看了一眼炕尾的狼皮褥子。
  有点儿嫌弃。
  他从未用过这么差的狼皮,偶尔坐上去都觉得腚生疼——傻儿子只有五百块大洋,还傻里傻气跑到他跟前大言不惭。
  哎,二爷想,老子是养狗养出感情来了。
  有点儿冷,但他不想盖东西,懒得动。哎,往常这个时候,傻儿子都会屁颠颠过来给他盖上,虽然嘴里总是唠唠叨叨的说个不停,好像他干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儿似的。
  二爷选择性的遗忘了傻儿子当上军官后十天才回家一趟呢,还是特批。
  二爷觉得有点儿寂寞。
  他很快想出了解决的法子——既然身边缺个“傻儿子”,那再用大洋去砸个不就得了?
  二爷很为自己的聪明得意。
  他开始构思新的“傻儿子”该是什么样儿。
  唔……不能太聪明,毕竟他的生意不黑不白,让人发现了变成把柄他可不是自找麻烦。也不能太傻,傻了不知道怎么伺候他才能叫他舒坦。
  个儿要高一点儿,他喜欢个高的儿子。
  至于长相,他不挑,用不着多好看,但是——这个但是很重要——一定要五官端正,否则会让他不高兴。
  二爷闭上眼。
  想了一会儿,他奇怪的睁开。
  他想要的是一个能陪在身边儿的新儿子,不是那个傻到去玩儿命还惨兮兮的让他千万要省着点儿用钱否则他要是回不来将来他就要吃苦的那个忒傻的儿子。
  二爷为自己严密的逻辑高兴。
  他其实很容易高兴,只要觉得自己仍然聪明,只是面上不轻易表现出来。
  他吃过太多喜形于色或者怒形于色的亏,到了这个年纪,他想,再也没有什么人、什么事能让自己失去掌控了。
  这是所谓的生活给他的馈赠。
  二爷终究还是用绸被把自己裹住了。
  看来“新儿子”的打算不怎么可行,二爷不高兴的想。
  他在绸被下舒展赤裸的身体,很快忘了高兴和不高兴,唯有光滑柔软的、最上等的绸缎才能直接接触他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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