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婚约后,渣攻对白天鹅真香了[现代耽美]——BY:折梅西洲

作者:折梅西洲  录入:08-24
  《解除婚约后,渣攻对白天鹅真香了》作者:折梅西洲
  文案:
  【养肥的快来杀吧!!】
  【是虐文,请千万看好文案!!!】
  在很多故事里,丑小鸭总是打败白天鹅,因为他弱小可怜又无助,而白天鹅又做错了什么?
  天降和竹马,也是永远的争论焦点,猫系竹马、犬系天降,渣攻又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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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凉月:你不能因为我高贵、有钱、生得美、从小和你有婚约,就觉得我的爱情没别人的纯粹!
  贺明风:可你没有我能活得很好,他没有我就不能活。【典型发言!
  沈凉月:行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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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不是希望工程或者慈善募捐,爱情就是爱情本身。
  温柔凉薄(渣)攻x矜贵高冷美人受
  贺明风x沈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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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恋人和婚约者,可以划等号吗?
  是习惯还是爱情?
  是束缚还是命运?
  是爱人还是未婚夫?
  贺明风不知道。他与沈凉月自幼订婚、青梅竹马,一切都太过顺理成章,反而令贺明风看不清自己的感情。
  这时,他在军部中又遇到了伪装成alpha的褚飞... ...也许这种新鲜感,才是爱情?
  我遥远的、秘密的、不可侵犯的玫瑰,请原谅我年少轻狂,心猿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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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天降当道的时代,竹马党自割腿肉!高岭之花一生推,白天鹅头顶青天!】
  【对o装a的梁祝式爱情充满敬意!!但是这篇文里,装a不能为所欲为!情人还是老的好,别站错233】
  【狗血虐文,都是套路,没有三观,自我放飞】
  【排雷:古早口味,先虐受后虐攻+生怀流+追妻火葬场】
  【高亮:渣攻左右摇摆,毫无人性!】
  【文案不驴!前半享受狗血虐受,后半品味火葬场美妙滋味!看好排雷,弃文勿告,分清次元,快乐阅读么么哒!】
  【攻受皆非完美人设,无人不苦、有情皆孽,人设就是用来打破的。】
  【也许爱情的本质就是犯贱,渣攻贱受,我自己说了,不用再费心鉴了,谢谢。】

  内容标签: 豪门世家 虐恋情深 破镜重圆 青梅竹马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凉月,贺明风 ┃ 配角:褚飞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天降诚可贵,竹马价更高。
  立意:爱情不是希望工程或者慈善募捐,爱情就是爱情本身——它应保持纯粹和独立的价值。


第1章 不请自来客
  豪华富丽的大宅,数十面玻璃窗反射着灿灿阳光,从外面看来璀璨一片、炫人眼目。
  其中一扇飘窗上挂着厚重的天鹅绒帘幕,沈凉月站在暗影里,透过窗帘的缝隙垂眸望着窗外。低垂的睫毛半掩住了漆黑的眼瞳,他的背挺得很直,苍白秀丽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一线阳光漏进屋里,落在他的赤/裸的脚背上,无血色的肌肤和淡青的血管令照在他身上的阳光也失去了温度,变得冰冷孤高,仿佛是月光。
  铁艺围栏外,有个人穿着低阶士兵的军服,大剌剌地坐在路边,管家三番四次劝他离开,那个人只是倔强的摇头,说什么也不肯走。沈凉月静静地看着他,他来了多久,沈凉月就在窗帘后看了多久。他的头发很短,皮肤是小麦色的,生了一张娃娃脸,抿着唇的时候又有一种固执的倔劲儿。他看起来像个beta或者略矮些的alpha,但沈凉月知道,这名士兵其实是个omega。他甚至知道他的名字叫褚飞,信息素是清新的青草味,因为沈凉月曾经在自己的未婚夫身上闻到过。
  很俗套的故事。omega装成alpha参军,结识了军中英俊潇洒、前途无领的少将,在一次次的行动中,他们越走越近,从针锋相对到互相欣赏,在omega身份暴露的那一刻,不可自控地双双坠入爱河。
  他们在军部朝夕相处,有那么多的共同话题和朋友,怀抱理想、不甘人下的omega又是如此熠熠生辉。褚飞从来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敢不顾一切地去争取,他的人生就像他的信息素一样,是烧不尽的青草,只要有一点机会,便能见风就长。
  这样的褚飞一定将他衬得很无趣,所以贺明风来找他的时间越来越少,即使陪在沈凉月身边也是心不在焉,只有握着通讯器时才露出会心的微笑。那个在沈凉月病床旁边为他读童话书的贺哥哥早被时光偷走,现在的贺明风再不会吻着他的额头说:“你永远是我的玫瑰。”
  沈凉月的信息素是馥郁甜蜜的玫瑰香,玫瑰是需要呵护、要人爱的,无人喜欢的玫瑰连杂草也不如。午夜梦回时,沈凉月常常觉得自己的信息素里透出一股腐烂的臭气,从他闻到贺明风身上另一个omega的味道开始,到今日被未婚夫的情人逼上门来,他从未跟贺明风说过什么,但是内心却在一点点破溃,腐烂的玫瑰是心死的味道。
  沈凉月略侧了侧头,想将褚飞的模样看得更清楚些。这不是他第一次见他,上一次见面似乎是在军部的训练场,也可能是在郊区的基地,在褚飞的omega身份没有暴露之前,沈凉月只把他当作贺明风的一个普通同事,并未投以过多的关注。往常与贺明风的朋友或部下相遇,沈凉月的眼睛只扫过众人、便算打过招呼,其实谁都没有真正入眼,他心里眼里只有一个贺明风。
  沈凉月生性冷淡、身份矜贵,加之幼时病弱早慧,只愿把有限的感情投注给重要的人。人们都说他眼高于顶、目中无人,沈凉月不以为意,他就像他的名字一般,美丽却冰冷、清寒又遥远。
  平心而论,褚飞的外貌身型并不出挑,没什么值得再看上第二眼,可现在,沈凉月眯着眼睛,甚至回身去拿了一副看书用的金丝边眼镜——他不得不仔细打量这个人,甚至怀着某种暗自比较的微妙心态。
  他在意贺明风,而贺明风心心念念的都是褚飞,所以沈凉月也只得望向褚飞,对他这样自矜的人来说,这种打量与比较,已经足够尴尬难堪。就像管家说的,那个omega和他相比,是草芥和玫瑰、萤火和日月、白云和蝼蚁,从相貌到气质都远远不及,但是那又如何呢?这样的结论并不能让沈凉月得到解脱,反而令他更加悲哀。
  他似乎又闻到玫瑰凋残时的腐朽气息,即使沈凉月千好万好,贺明风也不爱他,贺明风心里的那个人是褚飞,只这一条,就足够沈凉月痛苦不幸。他的千万种好处,就如一根根白骨,没有爱人的倾心一吻、用深情赋予其生命,再怎么洁白如玉也是一堆尸骨残骸,是可悲可怜的腐臭死物。
  他看见褚飞双手插兜站起身来,歪着头直勾勾地望向大宅,似乎在思考沈凉月躲在那一扇窗户后看着他。也许在褚飞眼里,沈凉月这个人就是一堆朽骨,平权运动方兴未艾,帝国立宪之后,权力转移到议会和军部,旧贵族们不过是徒有虚名的社会蛀虫,在平权激进派眼里,看来无论是婚约还是贵族,都是该进坟墓的东西。
  所以褚飞敢站“帝国之月”的楼下,为了他的理想和爱情而战。他是那么坚定、底气十足,沈凉月有些自嘲地想:单枪匹马地来解决“麻烦”,褚飞一定觉得他自己很勇敢,因为他挑战的是贵族权威、是束缚自由意志的顽固余孽。
  其实,沈凉月只是一个人。一个爱了贺明风十几年的人,而已。
  从小订婚、自幼相识,沈凉月一直相信,他们是青梅竹马的玩伴,也会是白头到老的爱侣。他出生的时候,就与比他大四岁的贺明风订下婚约,两个人互相陪伴、一起长大,贺明风十八岁的时候考入边塞军校,数年没有回家。等他回来的时候,沈凉月刚好成年,在omega盛大的成人礼上,贺明风邀他跳了第一支舞。
  沈凉月还记得,那时他们并肩站在春风撩人的露台上,在圆舞曲婉转曼妙的旋律中,他对贺明风说:“我以后不再叫你哥哥了。”
  “为什么?”贺明风看着他的眼波,比春风和夜色更温柔。
  “因为我已经长大了。”
  沈凉月天真的以为,他们只是需要一点时间,把两小无猜的默契转化为深切诚挚的爱情,他一边矜持地释放着甜蜜的信号,一边耐心地等待着。
  可他等来的,是另一个omega。褚飞出现在贺明风的生活里不过半年,就俘获了他的心,令沈凉月十几年的爱意和等待成了一个徒劳的笑话,令他们的婚约成了一纸空文。
  窗外闪烁的阳光似乎要灼伤沈凉月的眼眸,他眨了眨疼痛的眼睛,伶仃站在昏暗空荡的大屋中,像一轮孤寂的月,或是一个躲在古堡里不敢见光的幽灵。


第2章 相逢于狭路
  沈凉月一直活得很清醒,他知道爱情是不能强求的,但在此时此刻,沈凉月第一次无法自抑地感受到真切的恨意。他恨贺明风将他置于这样难堪的境地,恨贺明风给了别人这样挑衅他的权力,更恨他们以自由和爱情的名义蔑视他的尊严和感情。
  这世上有一种人没有体面就不能活——沈凉月就是这种人。如果褚飞带着两把手/枪来找他,那倒另当别论,沈凉月反而乐意赴会,即使他的射击技术远逊于职业军人,沈凉月依然有拿起枪的勇气。
  也许他血管里真的还残存着某些贵族陋习,无论何时也要维持那一点可笑可怜的尊严体面。其实,这不过是沈凉月困兽犹斗的挣扎,在这段感情里,他早就丧失了索要尊严的资格。因为在爱情里的体面,只有你爱的人能给你,贺明风的爱给了褚飞,沈凉月的体面,早就被他们踏碎在地上。
  现在想来可笑又可悲,沈凉月曾对他与贺明风的感情那样自信过。
  “你还真沉得住气,就不怕贺明风爱上别人?”
  “会吗?”万千星辉悉数堆在沈凉月的眉梢眼角。
  “也对,帝国之月无所畏惧。贺明风又不是瞎子,最后肯定会选你。”
  “我的朋友,你要知道,”沈凉月微微昂着头,挺直的脊背是那样清贵自矜,“‘选’这个字,已经是在侮辱我。”
  言犹在耳,不过半年而已,褚飞已逼到这里,现在就站在他的楼下,等不及要看帝国之月失败颓唐的模样。
  而沈凉月只剩下这一条如瘦竹般单薄笔直的脊梁。
  惊人的容貌、贵族的头衔、豪富的家世、自幼的陪伴,都不构成贺明风爱他的条件,爱情是盲目的,与“好或不好”无关,只与“爱或不爱”有关。
  就像他请来了最好的厨师和乐队给贺明风庆生,花了三天把大宅布置得犹如仙境,但是那一天贺明风并没有赴约。沈凉月正在为他的“紧急任务”担心时,却看见贺明风和军部的几个人在小酒馆里玩得不亦乐乎的照片,和他勾肩搭配笑得开怀的人,正是褚飞。
  原来这就是贺明风的“紧急任务”。
  原来他不需要香槟,只需要啤酒,他不需要沈凉月,只需要另一个人陪他度过生辰。
  自鸣钟响了十二下,一场豪宴只剩下残羹冷炙和阑珊的乐声。沈凉月拿着一把剪刀漫步在锦绣的花团中,他亲手一根根剪断系着氢气球的细线,一个个写着“生日快乐”的气球飘在空中、越升越高。
  “我来晚了,这里真漂亮。”贺明风从背后抱住沈凉月,亲昵地蹭了蹭他的头发,带着一身酒气醉醺醺地说:“凉月,谢谢你,对不起啊”
  沈凉月没答话,他望着夜色中腾空飘起的氢气球,就像看着渐行渐远的贺明风。他下意识地伸手去抓,可飘忽的丝线从他指尖溜走,怎么也抓不住,只能眼睁睁地一任气球愈飞愈远。在那一刻,他似乎已经预料到他们的结局,这份婚约到了最后,他能得到的也不过是一句:“凉月,谢谢你,对不起啊”
  那天晚上,沈凉月做了个梦。他梦见两个小孩手牵手在花园里玩闹,突然,大孩子甩开小孩子的手,头也不回的转身而去。那个被同伴留在原地的小孩哭得好惨,颤抖的小手向前徒然地伸着,眨眼间变成一只修长的成年人的手,凝成一个苍凉无望的手势。
  玫瑰正在无声的凋残。
  “刷啦”一声,沈凉月拉开了厚重的窗帘,明媚的阳光扑进堂皇的室内,为他周身都镀上一层光。他并没有如故事里的幽灵游魂,在灼热的阳光中灰飞烟灭,反而神情坚定、眼眸冷淡,傲然地站着,直面所有挑衅和宣战,大宅中反光的玻璃瞬间都变成了他的铠甲,甲光向日、无坚不摧。
  在暗夜中溃烂的花瓣、簌簌颤抖的枝条,在黎明的光普照大地时,又变得美而静,仿佛永远盛开、不可侵犯。
  “今天的天气不错。”沈凉月回过身,向永远能适时出现的管家点了点头,漫不经心地说:“那位先生还在等?”
  “是的,少爷。”
  沈凉月摘下眼镜,轻笑道:“他如此诚心,我岂能失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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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苦等了三四个小时,褚飞终于走进了大宅。
  “人们都说公爵府邸有帝星最美的玫瑰,”管家引着他走向花园,“我们都为此骄傲。”
  在玫瑰花丛中,褚飞看见了端坐喝茶的沈凉月。也许大家说的不是花,而是人,在花枝掩映中,沈凉月比玫瑰更美。他在太阳下站了太久,身上的军服已被汗水浸湿,而沈凉月穿着精致的三件套,端起骨瓷茶杯闲适地喝着红茶,手指比瓷器还要细白。
  此情此景已经足够任何一个omega自惭形秽,可褚飞知道自己不能退,他必须要争,如果不争就什么都没有。沈凉月拥有的太多了,只要他愿意,追求者必如过江之鲫,何必还要霸占着贺明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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