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知长夏[现代耽美]——BY:靡宝

作者:靡宝  录入:10-24

  孙明珠心里酸酸涩涩,五味杂陈。
  又替好友高兴,又为自己认识小名人而得意,同时又为自己比不过人家而难过。
  林知夏敏锐地看出孙明珠的情绪有些低落,体贴地问:“你在学校里还好吗?”
  “就那样。”孙明珠无精打采,“有时候感觉跟还在永安里一样,乱哄哄的。我算明白我妈说的话。她说我不好好念书,将来会后悔的。我现在就有点后悔……”
  “后悔就努力呗。回头考个好高中,就不后悔了。”林知夏笑,“上补习班,请家教。你爸妈也不缺这个钱。”
  孙明珠的妈妈是保姆,因为做饭手艺好,挺抢手的。而她爸是个电工,手里还带着徒弟。夫妇俩一个月收入加起来不算少,不懂为什么不肯投入在女儿的教育上。
  “别提了。”孙明珠低声苦笑,忽然长大了几岁的样子,“我爸妈都闹得快过不下去了,哪里顾得上我?”
  林知夏讪讪。
  有关孙明珠父母感情不合的事,其实林知夏在在按摩店里就听刘姐和客人们说了一耳朵。
  好像是孙明珠她爸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孙明珠她妈不服气,就是不离婚,干脆在外打工不回家,一拖就是好几年。
  夫妻两人斗气,谁都顾不上女儿。孙明珠好好一个聪明的小姑娘,丢在奶奶家不闻不问,书也念得歪东倒西的。
  “我爸那个女儿,给他生了个儿子。”孙明珠语气麻木,却依旧有一股不甘的恨意流露出来,“我爸这下非要离婚,和我妈又大闹了一场。闹了半天,原来我妈也早就和她一个东家搞在一起了,还被那人的老婆打过……”
  林知夏看着孙明珠的目光充满了同情。
  “你父母是你父母,你是你。”他轻声说。
  孙明珠声音越来越低:“你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多年都离不掉吗?除了要恶心对方,还因为他们都不想要我……”
  林知夏把手放在了孙明珠的肩上。
  孙明珠身子一扭,扑到林知夏的肩头,哇地一声哭了起来。
  盛朗转头,皱眉盯着抱在一起的两人,尤其是孙明珠搂着林知夏细腰的两条胳膊。他很不爽,但是看孙明珠哭得那么惨,又不大好说什么。
  王高才把游戏暂停了,在盛朗耳边低声说了一句。
  盛朗的眉头略微舒展了点,同情地撇了撇嘴。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就进入高中咯。


第24章
  秋日的傍晚,夕阳的色泽依旧浓烈,那分炽烈的热度却已褪去。
  风中弥漫着一股浓郁而冷冽的桂花香。
  四个孩子坐在江边的楼顶,被秋风吹得打喷嚏,手里的冰棍也换成了烤串和热奶茶。
  油脂、孜然和辣椒面的浓香,同香精兑出来的奶香,是多少人青春的回忆之一。
  “我真傻,真的。”孙明珠红着眼眶望着江对岸的高楼,絮絮叨叨,“我只以为我爸妈是闹离婚顾不上我,就没想过他们俩压根儿就不想要我。我可日他先人的,既然这样,那当初干吗生我?”
  “你爸妈的先人……也是你的先人。”王高才小声提醒,随即挨了孙明珠一记白眼。
  林知夏的安慰也很有他的个人风格:“你还有奶奶,还有我们关心你。再说你正好可以敲你爸妈一笔。有了钱,什么事都好办了。你爸有了小儿子,以后再找他要钱就不容易了,所以你这次得狮子大开口……”
  再说下去,林知夏恨不能现场拟定一个详细的敲诈勒索计划书出来。
  连盛朗都开了口,就一句:“我爸还要把我卖给变态玩呢。”
  “……”孙明珠额角挂汗,“好吧,你赢了。”
  这都能比烂呀?大伙儿好一阵笑。
  盛朗又补充了道:“他们不要你,你也不要他们好了。都这么大了,离了父母就不能活了?混出个人样,让他们后悔去呗。”
  这个小团体里,眼下只有盛朗和孙明珠的情形最相似。
  不靠谱的父母,卑微的出身,平庸的成绩,和老人家相依为命。孙明珠还不像盛朗有体育加分。
  所以盛朗的话比林知夏的还能引起孙明珠的共鸣,更能激发她骨子里永安人的血性。
  孙明珠一张原本圆嘟嘟的脸,在这一两个月里已瘦了一圈,脱离了儿童的稚气,有了几分青春少女的清秀模样。
  “说的是!”孙明珠把一甩头,又恢复了她永安北区小一姐的气势。
  “我就不信我爸找的那个蠢女人能给他生出个什么好儿子来。越不稀罕老娘,老娘越要混得好,瞎掉他们一双眼珠子。我就不信我爸找的那个野鸡能给他生出什么好儿子来!”
  说完,把王高才手中一串还没吃的烤肠抢了过来,大口啃了起来。
  一边吃,一边抹眼泪。
  林知夏和王高才一左一右地挨着孙明珠,无声地安慰着她。
  -
  这天晚上,盛朗被他外婆饱饱地塞了一顿红烧排骨后,又拎着行李跑到林知夏家和他挤一张沙发床。
  这个年纪的孩子,春笋似的,淋点雨都能蹿高一大截。
  才过去两个月,沙发床就比过去挤了不少。他们稍微翻个身,手脚就能碰到。
  “你过去点。我要滚下床了。”
  “我都贴墙上了,你才过去点!”
  林家适合这个季节的薄被只有一床,两个少年只得裹在一张被子里,你踢我一脚,我拱你一下,闹得沙发床咯吱响个不停。
  闹出一声细汗,两人才停了下来。
  秋月的清光如薄薄的泉水流泻在地板上,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桂花香。
  盛朗忽然轻声说:“小夏,你能给我补课吗?”
  林知夏扭头看他:“你入睡还真快,这就开始讲梦话了?”
  “是认真的。”盛朗侧着身,枕着胳膊,绿眸在夜色里颜色很重,像一潭深不见底的泉眼。
  “孙明珠其实成绩比我好,因为没体育加分,就只能读永安中学。我觉得我运气这么好,如果自己还不珍惜,有点太糟蹋了。”
  林知夏也转了过去,和盛朗面对面躺着。
  “开窍了呀,狼哥。”林知夏嘻嘻笑,眉眼弯弯,“都说近朱者赤,你给我熏陶了这么久,结果还是被孙明珠染红的。”
  盛朗不想说自己是不想输给一个小姑娘。而且要是孙明珠赶上来了,在这个小团体里,他不得落到和王高才那笨蛋一个级别的地步吗?那也太丢脸了。
  林知夏问:“你想补哪一门科呀?”
  除了体育,盛朗没有哪一门课不欠补的。
  “好吧,好吧。”林知夏耸肩,“我给你补没问题。但是你得听我的,不准再借着训练作借口不写作业了。”
  “我什么时候不听你的话了?”盛朗有点委屈,“过阵子就比赛了。赛后训练没那么密集,就有时间写作业了。”
  “成!”林知夏翻身躺好,愉快地闭上了眼。
  林知夏成日被老师们用题库折磨,说不苦是骗人的。一想到自己也能对着盛朗如法炮制,把盛朗虐得嗷嗷叫,就有点摩拳擦掌。
  盛朗对自己即将遭受的非人待遇一无所知。他凝视着林知夏安详秀气的侧脸,闻着自林知夏颈项间散发出来的清而甜的奶香,感到骨子里有一丝微弱而陌生的躁动。
  这个小少年还弄不懂这股躁动源自什么,也不大在意。
  他也闭上了眼,在淡淡的甜香中入眠。
  梦里,盛朗和林知夏肩并肩,走在一条长得看不到尽头的路上。玫瑰金色的夕阳照着他们的脸。
  他们一直走,一直走,从白天到黑夜,从春夏到秋冬。
  念书,考试,训练,比赛,组成了他们枯燥却又安详静好的少年生涯。
  蝉声消了雨声起,每一朵乌云都有一条金边。
  林荫下,球场边,笑声一片。
  衣服短了,鞋子窄了,嗓音粗了,门框上记着身高的划痕互相攀比着升高。盛朗始终压林知夏大半个头。
  林知夏身上那一股好闻的奶香也始终没变,萦绕在盛朗的鼻端。
  -
  四年后。
  十一月初,全国第XX届中运会在丰市召开。来自全国的体育少年云集在丰市,准备大展拳脚,一决高下,争夺奖牌。
  这一日上午,高中组一百米自由泳总决赛将市体育中心的游泳馆举行。
  来看总决赛的人很多。离开场还有半个多小时,游泳馆前就已人潮拥挤。
  今天是周二,学校并不放假,可照旧有很多穿着校服的学生,手里拿着标语和灯牌,成群结队地涌入场馆。
  只是人们在进入大门的时候,都会不自觉地放慢脚步,朝门边一道身影望上一两眼。
  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正靠着门边的大理石墙站着。
  一头利落的短发,眉目清俊如画,海军蓝的大衣衬得肌肤羊脂般白净细腻,身段高挑又英挺,如一株小白杨。
  大冷天,这少年还吃着冰淇淋,嘴被冻得分外嫣红且饱满,又给整张俊脸添了几分秀色。
  看他身上的校服,海军蓝的大衣,深灰色的长裤,是九中的学生。
  九中这两年升学率不错,今年都已取代了十八中,成为省排名第二的重点中学了。
  难怪这少年一脸充盈的慧黠之气。又似乎早就习惯被注视,对旁人的目光视若无睹。
  林知夏把甜筒尾巴塞进嘴里,低头看了看手表——还是那支卡西欧学生表,旧表盘,换了表带。
  “那个……同学……”
  有两个女生在旁边踯躅了有一会儿了,这时终于壮着胆子走了过来。
  “请问……你是林知夏吧?九中高二一班的林知夏?”
  林知夏的眼睛微微弯起来,露出一副温和又礼貌的笑脸。
  “是我。有什么事吗?”
  两个女生被他的笑容一照,脸眼看着更红了,兴奋道:“真的是你?这次三大巨头联考年纪第一就是你,对吧?你太厉害了!”
  “本人比照片上看着还帅,睫毛好长,皮肤好白,还好高哟……”
  “才一米七八。”林知夏说,“不算很高,还在努力长。”
  小姑娘一阵咯咯笑:“哎呀还好谦虚!你也是来看盛朗比赛的吗?你们俩感情好好哟……”
  她朋友立刻拉了她一下,使了个眼色。
  林知夏依旧微笑着,温润如玉。
  “小夏,这里——”
  一对少年少女扶着一个头发花白的阿婆走了过来。
  “抱歉,我朋友来了。”林知夏朝女生们彬彬有礼地点了点头,随即三步并作两步,跑了过去。
  “路上还顺利吗?打车过来的吧?”
  “打车还不知道堵到什么时候呢?”孙明珠撇嘴,“坐地铁来的。二号线通车后,我也还是第一次坐呢。确实比一号线宽敞许多……”
  林知夏在孙明珠的唠叨声中朝老人家弯下腰:“阿婆累了吗?我们这就进去找位子坐吧?”
  阿婆就是盛朗的外婆。
  外婆这两年身体越发不好,行动不快。林知夏很细心体贴,一路扶着她。
  -
  泳池馆的看台坐满了大半,大都是参赛选手的亲友团。还有一个选手的学校来了十来个学生,都穿着整齐时髦的校服,青春活力向四面八方迸射,很引人注目。
  “十八中的。”孙明珠露出鄙夷的神色。
  当年,孙明珠得林知夏指导(教唆),从父母离婚中狠狠敲了一笔,每个月能拿两千多块生活费。
  有林知夏和学校老师帮着规划,孙明珠头悬梁锥刺股地苦读了三年,居然给她吊着车尾考上了九中的高中部。
  “这不是我家祖坟冒青烟这么简单,我爸那狗男人自焚了都没这效果。”孙明珠当时毫不客气地说。
  既然是九中的人,那就有九中的骄傲。孙明珠对被九中踩在脚下的十八中充满了不屑。
  “瞧他们那校服,模仿小日本的水手服,裙子都短得露裤衩了,还穿着满大街走,真不害臊。他们的选手是几号?盛朗可得争口气,把他们踩死在泳池底。盛朗他们怎么还没出来?难道还得像看戏似的三催四请吗?”
  不知道是不是高压苦读把人给读变异了,孙明珠这几年别的都好,就是“口直心快”的症状越发严重,普通人还真有承受不来。
  林知夏他们拿的是盛朗给的票,位于看台前排正中间,视野极好,将一池碧水尽收眼底。
  “小朗出来了吗?”外婆把眼镜戴上,搜寻着外孙的身影。
  “还没呢。”林知夏柔声说,“但是也快了。阿婆您坐好。一会儿他出来了我指给您看。”
  话音刚落,广播就响了。参赛运动员从门里鱼贯而出。
  其中一个少年,个头是选手中最高的,宽阔健美的肩背,修长匀称的四肢,浑身线条无一不流畅自然,漂亮得就像一尾化出了双腿的人鱼。
  正是盛朗。
  作者有话要说:
  长大啦,可以谈恋爱啦~~~~~


第25章
  “出来啦!我看到那小子了!”孙明珠兴奋地蹦了起来,举起她专门定制的灯牌。
  “盛朗,加——”
  油还没加上,后方突然响起一阵响亮又整齐的呐喊声,如一道大浪将孙明珠的声音给吞了。
  “雷明昊,加油——雷明昊,必胜——”
  十八中来了一群啦啦队,拉着一条十米长的红色横幅,一头贴着运动员的大头像,后面写着一溜花里胡哨的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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