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叔 CP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郁华

作者:郁华  录入:11-04

  程毓心里有些触动。在某些方面,周宏远似乎从来没有变过,而在另外一些角度,他又变了很多。就像幼年时期的周宏远虽然害怕,却不会将自己的恐惧昭告天下,就像年少而固执的周宏远哪怕朝自己撒娇,都带着刻意的示弱与作伪。
  程毓往周宏远身边凑了凑,环住他的脖子,“别怕,叔叔疼你。”
  周宏远心脏颤了几下,旋即他将程毓箍进怀里,吻吻他的发丝,又顺着他光洁的额头和挺拔的鼻子,一路亲到一双薄唇上,两个人交换了一个缠绵而动情的吻,直到呼吸错乱。
  周宏远却没折腾他,两个人靠着缓了一阵,便又一头扎进了家庭工作中。
  是夜,周宏远睡得格外踏实,无惊无扰,一觉到天光。
  除夕夜,他们没赶潮流订上一桌餐,更没去饭店凑热闹,而是古板传统地纯手工做了一桌子的菜,小到拍黄瓜、土豆丝,大到炖鸡与蒸鱼,统统出自程毓一人之手。这一年多周宏远在家里虽狗腿至极,做过不少次菜,可程毓对他的厨艺却犹是不放心,只许周宏远备菜,说什么都不肯他掌勺,唯恐毁了今天的大餐。
  周宏远讪讪地站在一边,看着程毓熟练的颠勺、翻炒,麻利又妥帖,心里有些涨,有些酸,也有些苦。
  饭做好了,周宏远便一盘盘地端上桌。程毓不能吃太多油腻的东西,是以大半都是给周宏远准备的,自己则抱着拍黄瓜与土豆丝。
  周宏远看他做得辛苦,自己却吃不了多少,又是心疼又是悔恨,当时怎么没拦着点呢?
  程毓倒是没那么多想法。这些菜他本来就是做给周宏远吃得,只要周宏远吃得开心,自己也就高兴了。反正他这些年,早就不爱吃这些了。
  春晚照旧放着,他俩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着电视机上咿咿呀呀的戏剧、精心别致的舞蹈、摸不着头脑的语言节目,心思却全然放在了彼此身上。
  程毓术后不能吸烟喝酒了,周宏远便随着他一起戒烟戒酒,一顿饭吃到最后,两个人都是清清明明的,所思所想,皆是对方。
  十二点钟一过,小区里此起彼伏,鞭炮阵阵。周宏远与程毓披了大衣,很是俗套地下楼放了一挂鞭,噼里啪啦中,他们相互依偎,这是他们清清明明的幸福。
  回到卧室,两个人痴缠了一会儿便关了灯。程毓盯着窗外,看绚烂的烟花稍纵即逝,而短暂的繁华后,是夜空更为深沉的落寞。他转过头,面向周宏远,把心中藏了好久好久的话和盘托出,“如果当初,我知道你对我的心思后答应与你在一起,你还会离开我么?”
  周宏远将怀里的人搂紧,“如果当初的我知道拥有你会这么快乐,我怎么舍得离开呢?这世上没有任何事情值得我们分开十年。”
  程毓还想说些什么,却因为素来口拙,不知该如何表达,他想着想着,便渐渐犯起困来,于是没再坚持,靠在周宏远的肩头上,缓缓睡了过去。
  周宏远轻轻将程毓的头放在枕头上,为他盖好被子,虔诚而笃定地亲吻着他的额头,“过去不可重演,可我答应你,从今往后,只有死亡能将我们分离。”
  辽阔而黑暗的夜空中,再度绽放出朵朵烟花。
  他知道,自己不曾为程毓放弃全世界,相反,他得到的才是。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感谢陪伴,鞠躬。小半年的时光,近二十七万字的征程,辛苦却美好。他们对我而言不只是角色,更是朋友,是人生旅途中必然的惊喜。会有番外掉落。嘻嘻。最后,我可以拥有各种推文和各种投稿么!爱你们!


第100章 番外·时间之下
  多年以后,吴思源才明白,他与郑明坤的情谊终止于毕业的那个夜晚,而往后十年里的纠葛与撕扯,不过是场漫长而难堪的告别。
  吴思源没想过自己是不是天然弯,他这一辈子长到二十几岁,就只喜欢过郑明坤一个人。第一次确定性向是因为他,第一次上床也是因为他。郑明坤占据了他生命中太多太多个第一次,他爱郑明坤的年月,甚至超出了自己生命的一半儿,若要割舍,就是肝肠寸断,是抛掉半条命去。
  第一次见面时,郑明坤是自己的同桌,那人生得格外旁,而恰好自己身形极瘦,两个人想来是绝配,坐在一起,正好谁都不觉得拥挤。
  郑明坤是个豪爽的人,爱结交朋友,又好善乐施,很快便跟班里大多数的人打成一片,而吴思源近水楼台,自然是郑明坤最好的朋友。
  吴思源是个早慧的人,心思较同龄人深沉。他起先很诧异,为什么郑明坤无论遇到哪个同学都可以笑脸相迎,也不明白郑明坤哪来的那么多快乐,以至于每天都乐呵个不停。所以他只是学着郑明坤的样子待人接物,乐观、开朗、以至于活成了旁人眼里的沙雕和戏精。
  不过,他发现,做“郑明坤”这样的人,的确会快活的多。
  那时候,他俩成绩都很好,第一第二轮流坐,朋友遍布,老师喜欢,日子过得顺风顺水,每天都是吆五喝六与呼朋唤友。
  他们一起在球场上挥洒汗水,带领着班里的篮球队拿下了年级第一的好成绩;他们一同在教室里谈天说地;他们把关爱与阳光洒向每一个同学,他们把班级变成了人人都羡慕的样子……
  那是吴思源一生之中最无忧无虑的日子,也是人生漫长煎熬中,最为简单幸福的岁月。
  而这简简单单的兄弟情是从何时开始变质的呢?
  是了,潘多拉魔盒开启于一场俗套的三角恋,无非是他爱她,她却爱他的戏码。那时,他们才刚刚初二,班里有个女生对周宏远穷追不舍,吴思源只需要一眼就看得出,周宏远对那女生没兴趣,可偏偏郑明坤却偏偏对这件事上心得很。起先,吴思源觉得奇怪,可他的奇怪只维持了几分钟,而几分钟之后,他明白了一个事实,郑明坤喜欢那个女生。
  得出这个结论后,吴思源气恼地很,这种情绪来得太突然,以至于他尚没有功夫去想,自己究竟因何而生气。
  他的心中聚集着一团火,将他烧得浑身滚烫而干燥,他愤怒,他无助,他不知该作何解释,更不知该如何发泄,只得将这复杂的情绪闷在心里,变作古怪的冷漠。而这所有没由来得情绪,落在郑明坤和周宏远眼里,不过是在闹别扭。在他明白这一切后,又觉得失望无比。可他究竟在为何而失望,又说也说不清。
  想来,他最需要的,也不过是郑明坤能哄哄自己吧。
  这场不尴不尬的三角恋的最后,谁都没跟李薇扬在一起。或者说,这只是他们生活中,一个无足轻重的小插曲,他们当然可以像以前一样,每天插科打诨、打打闹闹,可吴思源知道,有些东西早就变了,变得面目全非,再也回不到从前。
  他喜欢郑明坤。不是对朋友、对兄弟的喜欢,而是想要共度一生的爱情。
  他当然挣扎过,但挣扎过后,他认了。喜欢这样一个人,是再平常不过的。有些人,注定就是要做别人生命中的太阳的。
  他们的关系在初三那年才彻底恢复。又或者说,需要恢复关系的,从来都只有吴思源和郑明坤两个。在巨大的升学压力面前,吴思源终于放下了那些时不时的剑拔弩张与阴阳怪气,他学会了妥协,也学会了搁置。
  他们为一道题而面红耳赤,他们为一场考试而你争我赶,他们风华正茂,书生意气,为自己的黄金时代,划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这一年里,吴思源也偶尔做过一些傻事,在KTV里唱《勇气》,出去玩时半真半假的对郑明坤说些情情爱爱,亦或是用肉麻地方式握住郑明坤的手,小心摩挲。
  郑明坤对这一切懵懵懂懂,有时候,吴思源甚至不明白自己是该感谢郑明坤的无知,还是应该痛恨。若非郑明坤的无知,吴思源甚至连朋友身份的亲近都要失去,可正是郑明坤的无知,让他每日徘徊于怀疑与试探中。
  中考的前一天,郑明坤在黑板上用歪歪斜斜的板书写着,“你们是我的三年”,直欲将吴思源的眼泪逼出来。
  这是他的三年,也是他们浓墨重彩的三年。
  这是他爱着的少年啊,无论天再热,都稳如泰山地坐在那里,沉稳而踏实;这是他爱着的少年啊,就算压力极大,也要搜肠刮肚寻出好多段子,让疲惫的同学忍俊不禁。这是他爱的少年啊,粗犷与豪放下,是最为细腻的关怀。他在,便心安,他在,所有的浮躁都不复存在。
  正如同周宏远所说过的那样,他不必好奇吴思源究竟为何会爱上体重将近二百斤的郑明坤。有些人,就算再怎么其貌不扬,也足以在他人的生命中熠熠生辉。
  毕业的那晚,在KTV里,他终于没忍住,将一切说出了口。也许是那天晚上的氛围太好,也许是酒精麻痹了大脑,他在厕所门口将一把将郑明坤抱住,郑明坤怔了一下,向往常一样自然地拍着他的肩膀,说,“好兄弟”。
  吴思源突然就笑了,他摇了摇头,说,“不是兄弟。”
  郑明坤喝得不必吴思源少,舌头都大了,脑子转不过弯儿来,听了这话,想了几秒钟,问,“怎么不是好兄弟了,你就是我一辈子最好的兄弟。”
  吴思源不知怎地,心一横,索性破罐子破摔,“不是兄弟,我喜欢你。我想跟你在一起。”
  郑明坤的酒一下子醒了,他定定地看着吴思源,“你什么意思?”
  吴思源他喝了太多酒,仍是不知轻重,“明坤,我喜欢你啊。”说着,把郑明坤重新箍回怀里。
  吴思源醉了酒,本就站得不牢稳,被郑明坤冷不丁地一推,踉跄了两下,跌在地上,耳边是郑明坤气急败坏的声音,“你喝酒喝坏了脑子?”随后,郑明坤连看他一眼都不看,转身就往外走,却被迎面而来的周宏远,撞了个满怀。
  直到郑明坤落荒而逃,直到周宏远蹲坐在自己面前,吴思源才模模糊糊地像是从梦中醒来。
  他还是搞砸了一切吗?他还是要失去可他生命中、最重要不过的那个男孩么?可明明上一秒,他们还可以做一辈子的兄弟啊。
  那日以后,很久一段时间内,吴思源都没能与郑明坤说上话。他们虽然都考上了省实验,却不在一个班,偌大一个学校,想要碰到彼此,委实不易。更何况,经过那样一遭之后,吴思源又有何立场去找郑明坤搭话呢?
  高一的寒假,吴思源却莫名收到了郑明坤的信息,说无论如何,他们都是兄弟。
  正如同吴思源放不下郑明坤一样,郑明坤也放不下吴思源,可他虽放不下以往的情谊,却也不肯也,更不能做个同性恋。所以只能一边回避着亲近与沟通,又一边沉溺在过往的感情之中。
  在吴思源面前,郑明坤是有恃无恐的,他不会觉得尴尬,更不必为自己的反复无常而感到难堪,他可以彻头彻尾的当个人渣,一边享受着自己逝去的友情,一边将这不合时宜的爱推得远远地。吴思源拿他丝毫没有办法没办法,毕竟这一切,都是他自己求之不得的。他本就是先爱上的那个,他本就爱上了最不该爱的人,求之不得,辗转反侧,唯有这聊胜于无的慰藉,才是他灰暗生活中,唯一的火焰。
  念了高中以后,郑明坤的成绩不若以前那么拔尖了。他很是焦急,人也瘦了不少。若是不熟悉的人见了,怕是要认不出了。慢慢的,就连脾气品性也变了许多,整个人的气质里,平添了几分阴郁。
  吴思源很心疼,所以拿郑明坤也就更没有办法了。
  他们没在一起过,却做着比在一起更暧昧的事情。他们在放学后互相等待,他们一前一后,绕过所有的眼目,游荡在漆黑的小树林里,他们在周末穿梭于城市的角落,在不为人知的角落握紧双手,他们甚至在摩天轮上、在KTV里、在图书馆的书架后,交换一个匆忙而尴尬的吻。
  吴思源爱得坦荡,他对郑明坤又向来没什么法子,只得接受他的全部。
  后来,他们一起在北京参加竞赛培训,与碰见的周宏远和秦一鸣一起住。吴思源借机问出了他一直以来都想问的问题,“你想念什么大学?”
  这个话题,吴思源是向来不敢跟郑明坤谈的。郑明坤如今学业比以前吃力不少,接二连三的考试失利,压得他直不起腰来,身体也愈发的消瘦。在这样的情形下,放在平日,吴思源又怎么敢问一句,你想念什么学校?
  吴思源终于在郑明坤的嘴里听到了一句,“我想来北京上学”。哦,原来他想来北京念书啊。于是,吴思源也说,我也想来北京读书。
  与一心掉进钱眼儿里的秦一鸣不一样,吴思源对赚钱没什么兴趣,他所喜欢的,除了郑明坤,便只剩下物理了。那么北京也不错,北理和北航都是顶好的学校。他心里如此盘算着,兴奋极了。
  以前初中时,周宏远总觉得郑明坤与周宏远很像,一样的开朗活泼,一样的豪爽大方,可现如今他才发现,他们俩从来都是不一样的性格。一个为自己做出一副假面,一个则亦步亦趋。当一个人的面具破碎了,另一个的快乐也烟消云散。
  郑明坤学得很努力,每日都在教室待到凌晨,脸上急出一颗又一颗的痘痘,可他越是努力,就越是焦虑,越是焦虑,就越是失衡,越是失衡,就只能满盘皆输。
  郑明坤竞赛名落孙山,自主招生无望,而学习也到了最艰难的时节,不仅毫无起色,还屡屡败退。不仅如此,学校里渐渐传出了他和吴思源的风言风语,他们这才意识到,不是一个班的人,却每天一起回家,还专门往小树林里转,这种暧昧不清而又别别扭扭的关系,对于两个十八岁的男孩,太诡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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