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爱过敏原[现代耽美]——BY:稚楚

作者:稚楚  录入:11-09

  乐知时这才老实点,他吃了四个不带皮的汤包,半碗粉,还有一块豆皮,剩下的都让宋煜包圆了。林蓉从小就教育他们要尊重食物,所以两人出去吃饭从来不剩。
  吃完早饭,门口来来往往的人变得很多,宋煜提着书包离开早餐店,乐知时小跑着跟在他后面。
  老板娘盯着他们家的汤包蒸笼发呆,被老板拍了一下,“大清早的没睡醒啊。”
  “不是。”她皱着眉头,像是很想不通似的,“刚刚那两个小帅哥,真是奇怪,一个只吃汤包馅儿,一个只吃皮。”
  老板还以为是什么呢,“哎呀,现在的小孩子都很有个性啦。”
  两人从三楼分开,宋煜自己上了楼,遇见同班同学,还被调侃。
  “我老远就看到你们一起过早了,和弟弟关系这么好啊。”
  宋煜没说话,也没有反驳。
  没多久早自习开始,英语老师拿着书进教室,宋煜拉开书包准备拿英语笔记,忽然发现里面多了个盒子。他觉得古怪,拿了出来。
  同桌是个胆子不大但有点八卦的眼镜男,瞥了一眼盒子,怕被宋煜发现,又装模作样大声背单词。
  盒子是白色的,像是手工做的,上面全是画。主要画了俩小人,一个棕色卷发,另一个是黑头发,黑头发的手腕受伤,掉眼泪的却是棕色头发的那个。他们头顶有一个大大的红色箭头,指着盒子开口处。
  同桌用余光扫了一下,见宋煜表情很嫌弃,以为他要丢到一边,毕竟频繁收到各种礼物的他经常这么干,哪怕是包装再精美的礼物都没多看一眼。
  可令他没想到的是,宋煜居然打开了,就这么个小破手工盒,他居然打开看了?
  同桌在心里惊呼,原来宋煜好这口。
  他开始好奇盒子里装的是什么了。
  宋煜拆开包装,从里面拿出一沓……
  膏药?同桌惊得眼镜一滑,他立刻推了推,一边背书一边看。宋煜一张张翻看,原来膏药上也画了画,而且每一幅都不一样,满满当当还有分镜,就跟连环漫画似的,主角都是小卷毛和黑发男。
  在背书声震耳欲聋的早自习教室里,同桌不小心听到了宋煜的一声笑,又像是逗笑了,又像是无奈,总之非常不像他,也非常神奇。
  不过宋煜没多看,就把那些肤色的膏药规整了一下,放回盒子里,搁在抽屉。
  这件早自习未解之谜,在同桌的心里久久不散。
  上午两节数学课都在讲卷子,宋煜没错多少,就节省时间埋头做新题。手腕果然还是疼,他停下笔,盯着自己的手腕思考了好一会儿,最后拿出抽屉里的盒子。
  他想到自己那天随口说的一句,太难看不想贴。
  从小到大,乐知时的每一次惊喜都是鬼鬼祟祟的。
  挑出一张俩小人挨得最近的止痛贴,宋煜仔细打量,才发现这画很熟悉,好像是以前他小学四年级跳高拿第一名的场景,乐知时高兴地扑到他怀里,可小助跑用力太猛,直接把他扑倒在操场。
  后来颁奖,前三名站在小小的领奖台上,宋煜刚站到最高一级,才刚上小学的乐知时就不知道从哪儿跑了出来,一溜烟钻到宋煜背后,抱住他的腿,打乱了整个颁奖节奏。
  当然,最后他还是被小学班主任强行抱走了。
  从回忆中走出,宋煜撕下背后的塑料薄膜,把止痛贴小心地贴上自己的手腕,抚平之后,又不自然地扯了扯卫衣和校服外套的袖子,试图挡住,然后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埋头继续做题。
  下大课,大部队浩浩荡荡下楼集合做操。秦彦动作懒散,眼睛四处瞄,一不小心瞥见宋煜右手手腕。
  手上是什么玩意儿,纹身吗??
  一解散,他立马跑到宋煜跟前,二话不说就扯他袖子,“你手腕上弄了什么啊?火日立你真是社会人啊,居然敢背着我去……”抓住手腕的瞬间,秦彦突然变成地铁老人看手机的表情,“……贴膏药?”
  宋煜脸色一变,把他推开,扯下衣袖,“胡说什么。”
  “不是,这什么啊?”秦彦笑了,仿佛发现新大陆,“你哪儿弄的这么可爱的膏药?是不是哪个妹子给你的!这才是猛男要贴的膏药啊!快快快,我前两天打球弄伤了肩膀,给我也来一片儿呗。”
  宋煜:“……”
  “怎么这么小气,我买总可以吧。”秦彦开始扒拉自己的校服,“卧槽好冷,快点儿!就一片儿!”
  “做梦。”


第25章 害怕失散
  时间一定不是匀速前进的, 至少体感不是。
  做寒假物理作业的乐知时坚信自己的观点,他不知道怎么的一学期就糊里糊涂过去了,为此他甚至企图去翻一翻有没有科学家做这方面的研究, 但林蓉的电话打断了乐知时人生中本可能发生的第一次论文调研工作。
  “嗯,嗯, ”乐知时边打电话, 边往楼下走,“宋煜哥哥去补习班了, 我带它去,我知道地方。”
  放下电话,乐知时找出牵引绳给棉花糖套好,带它去宠物门诊检查身体。
  “顺便做个美容吧棉花糖,你最近的毛长得好长。”外面很冷, 乐知时裹了件厚厚的白色羽绒服,远远看去一人一狗简直是两团棉花糖。
  寒假加上周末,宠物门诊挤得满满当当, 乐知时一次性见了好多猫猫狗狗,甚至还有龙猫, 觉得非常满足, 心里面把它们都撸了个遍。排在前面的姐姐一个人牵了两只大型犬,一只阿拉斯加, 一只金毛。金毛就诊的时候, 阿拉斯加似乎很不适应这里的环境,表现得很狂躁, 主人几乎牵不住,两头顾不过来。
  “不好意思,能不能帮我拽一下绳子, 他可能是害怕,我抱一抱他。”
  “哦,好的。”乐知时放下了怀里一直乖巧看戏的棉花糖,另一只手帮大姐姐抓阿拉斯加的牵引绳,第一次拽大型犬的乐知时感觉非常新奇,和左手牵着的博美一比,右手完全不能占据主导地位,简直好像是被狗溜了。
  女主人蹲下来抚摩阿拉斯加的头,几分钟后,它才稍稍平复些,也不闹了,乐知时松了口气,感叹还是棉花糖听话,于是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狗零食,准备奖励给棉花糖,谁知一转头,他才发现牵引绳的那头空空荡荡,棉花糖不见了。
  乐知时慌了,把不大的宠物门诊翻了个底朝天,手里拿着它最喜欢的零食叫它名字,都没有用。他又跑到马路上,四处查看,可依旧不见棉花糖的踪影。
  他在那附近原地打转,无果后的第一反应就是给林蓉打电话,可林蓉好像正忙着处理进口食材选购的事,根本联系不上,他急得没有办法,最后拨通了宋煜的电话。
  只响了一声就通了,乐知时仿佛找到了救世主,第一句话几乎带了哭腔,“宋煜哥哥,棉花糖不见了。”
  宋煜让他冷静,在听完乐知时复述经过,思考了片刻。
  “分开找,我现在回家,你那边离阳和启蛰近,去那里试试。”
  乐知时不知道为什么宋煜会让他去餐厅找棉花糖,但他还是照做了。挂电话前,他听见宋煜说。
  “不要着急,会找到的。”
  心情忽然平复许多,乐知时把棉花糖的零食装好,打了车去阳和启蛰。
  餐厅今天是不开门的。院门关着,外面空无一人。乐知时很是失望,他跑得浑身出汗,把羽绒服的帽子取下来,在餐厅附近的几条巷子又找了一圈,最后在路口遇到下出租车的宋煜。
  宋煜穿的是和他款式一样的羽绒服,都是林蓉买的,只是一件白色一件深灰色。看到他也两手空空,乐知时脸上的失望藏不住,也满怀歉意地垂下了头。
  “餐厅没有……对不起,我没看好它。”
  这只狗是宋煜带回来的,严格意义上来说是宋煜的狗。
  乐知时非常难过,也知道宋煜肯定非常担心,所以才会直接从补习班跑出来。
  但宋煜并没有像想象中的那样发脾气,只是把他背后的连帽又给他罩上,“上次我遛它的时候,它也挣脱了,牵引绳有问题。”
  乐知时额头的汗已经被风吹干,凉凉的。他们在路口站了一会儿,宋煜说自己回了趟家,也在车上沿路看了,的确没有看到。
  这样一听,乐知时更难过了。
  “再去看看。”宋煜往餐厅的方向走。
  他跟在宋煜后头,心里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出来的时候还不觉得,现在却发现天气真的特别冷,风像软刀片似的往脸上挂,又钻进脖子里。
  他低下头,把拉链拉高了些,没有灵魂地跟在宋煜身后。
  小巷子灌风,乐知时满脑子都是棉花糖孤苦无依流落街头的场景。马上要过年了,棉花糖那么小,今天出门连针织背心都没穿。
  他开始考虑微博求助和满大街发招领传单的可行性。
  宋煜的脚步突然顿住,害得乐知时一个没刹住撞上他后背,“啊,怎么了?”他往前望去,前面就是阳和启蛰的大门,门口站着一位老奶奶,棉花糖就在她的身边。
  看到宋煜和乐知时的瞬间,棉花糖也飞快地跑过来,乐知时立刻蹲下抱住他,失而复得的心简直就像坐过山车,他把脸埋在棉花糖的毛毛里,“你跑哪儿去了,吓死我了,我都想好传单的排版了。”
  宋煜朝着那位老奶奶走过去,见她年纪大概六十岁,颈间戴了串珍珠项链,穿得十分得体,甚至是隆重。她也站了起来,用戴着皮手套的手抚平了酒红色薄大衣上的褶皱,露出一个慈祥的笑容。
  “原来这是你们的小狗啊。”她头发花白,说话很慢,“你们也是来这里吃饭的吗?”
  乐知时抱着狗狗,和宋煜对视了一眼。宋煜对老人说,“您可能记错了,这里今天不营业。”
  老妇人的脸上露出一副困惑又不完全相信的表情,“是吗?可我不会记错的,我爱人就是在今天预订的。”
  乐知时也疑惑了,“今天真的不营业,老板也不在。奶奶,您是不是记错了?”
  “不会的……”老妇人始终坚持自己是来赴约的。乐知时见她穿得单薄,天气这么冷,站着不是个办法。他碰了碰宋煜的手臂,“宋煜哥哥,你带了餐厅的钥匙吗?”
  宋煜点头,拿出钥匙串找到餐厅钥匙,把门打开。
  乐知时上去搀扶老太太,“您先进来吧,我帮您看一下预定表,看看究竟是哪里出问题了。”
  他们把餐厅的暖风打开,让老太太坐下。宋煜临时烧了壶开水,乐知时把前台电脑开机,找出预约表,之前他们也时常来餐厅帮忙,流程多少也知道一些。
  沸水注入到透明的茶壶中,红茶的香气一瞬间被热度激发。宋煜将热茶端到老太太面前。
  “谢谢你。”
  他回到乐知时身边,“找到了吗?”
  乐知时抬眼,对他摇了摇头,并且小声说:“今天真的没有预定。”他看向老太太,见她一脸期盼地望着大门,似乎真的在等人。乐知时忍不住问:“奶奶,这边不好查,您可以说一下您爱人的名字吗?或者电话也可以。”
  老太太望着他们俩,笑着张了张嘴,可忽然间,她仿佛卡住似的,笑容渐渐被一种迷茫的神色取代,“我爱人的名字……”她皱起眉,低头思索,“名字……”
  宋煜凝视着老人,感觉不太对。
  “今天是几月几号,您记得吗?”
  “我……”老人想了想,眉头松开,笑容再次浮现,“十一月二十一日,是我和我爱人的银婚纪念日,我们今天啊,就是在这里过纪念日来了。”
  十一月……可现在都要过年了。难怪穿得这么薄,原来记错了日子。
  乐知时又一次看向宋煜,很小声开口:“宋煜哥哥,她是不是……”
  宋煜点了下头,“嗯,阿兹海默。”
  这下可麻烦了,乐知时心想,这个老太太不记得日子,也没准儿走错了店,现在人丢了,家人不知道多着急,可他们连姓名和联系方式都没有。
  “报警吧。”宋煜说。
  这句话声音不大,却不偏不倚被老太太听见,她情绪一下就不对了,像是非常抗拒似的,“报警?为什么要报警,我只是想吃顿饭而已。”
  乐知时想解释,“奶奶,您……”
  “我能不能先点餐?”老人望着他们,眼神中满是期待,“我想我爱人可能是有点事情耽搁了,但很快就回来的。”
  乐知时看着她的表情,无法忍心说出真相。现在也快到晚餐时间,他吸了口气,“那您想吃什么?今天餐厅只有我们俩,可能做不了太多。”
  老太太笑得很慈祥,“没事的,很简单的,他最喜欢吃你们家的珍珠圆子了。”
  “其他的呢?”
  “其他……”
  见老太太又陷入记忆的混乱中,乐知时只好先替她记上,“那我们先看看。”他跑去查看了一下,正好有糯米和肉,在他的拜托下,宋煜莫名成了临时主厨,被推进厨房。
  乐知时拿出了哄大型猫科动物的气力,又是说捶背捏肩又是主动给戴围裙,宋煜尽管一脸不情愿,最后也没当着奶奶的面拒绝他。
  他从厨房出来,看见老太太望着门外,表情有些失望。
  “他一定会来的,您等一下。”
  老太太凝视着乐知时脸上认真的表情,忽然间露出一个笑容,“你比小时候更好看了。”说着,她朝着厨房探了一眼,“你哥哥也是。”说完她又补充一句,“你以前像洋娃娃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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