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爱过敏原[现代耽美]——BY:稚楚

作者:稚楚  录入:11-09

  宋煜皱了皱眉,扭头看向乐知时,“包夜?”
  秦彦向他解释,“哦,你还不知道呢?你弟昨晚背着你跟沈密那小子出去网吧包夜了,打一夜的游戏,真是没想到,小家伙还是个网瘾少年。”
  “是吗?”宋煜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语气颇有些玩味。
  “这有啥?”秦彦以为宋煜不高兴了,站在乐知时这边替他说话,“要我说你这个哥哥当得跟爹差不多了,管这么严。十八九岁的男生玩个游戏包个夜不要太正常,乖成乐乐这样的简直打着灯笼都找不着。是吧乐乐。”
  他一副“看哥哥是不是特仗义”的表情冲乐知时扬了扬下巴,但乐知时在心里拜托他少说两句。
  宋煜望向乐知时的方向,语气看似平静,“你觉得我管得严吗?”
  “不严。”乐知时飞快回答,几乎没有过脑子,“我哥哥才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哥哥。”
  这句话把在座的都逗笑了,“乐乐你怎么这么可爱。”
  他盯着乐知时,挑了挑眉,沉声询问:“什么游戏这么好玩?”
  乐知时抿了抿嘴唇,心跳得飞快,声音很轻,没有底气,“……没什么,就普通的那种。”
  这时候沈密也不出来帮他了,一副撇清关系、什么都不知道只会喝奶茶的架势。
  “看来玩得不是很尽兴啊。”宋煜的手轻握着白瓷杯,拇指在光滑的杯壁上轻轻蹭着,语气冷冷淡淡,没什么起伏,但说出来的话仿佛只有他们俩才能听懂。
  “尽、尽兴……”乐知时几乎说不下去了,脸几乎都要烧起来。
  “下次带上我吧?”宋煜歪了下头,盯着他的眼睛。
  乐知时的喉结上下滚了滚,温顺点头,很小声说:“好。”
  作者有话要说:  斯_文_败_类
  不被前情敌激一激,宋煜本人都不知道自己还有饭桌开高铁这一技能


第68章 晦暗温床
  宋煜的敲打点到为止, 看到乐知时的耳朵红了就没再为难。
  服务生推开包厢的门,将菜一一端上来。一大盘蒸鱼头放在最中间,鲜辣的红剁椒和青泡椒对半铺在上面, 细嫩鱼肉和半透明胶质浸在汤汁里,香辣中带一点开胃的酸。乐知时很喜欢用剁椒鱼头的汤汁拌饭, 最好再来上一筷子擂辣椒皮蛋, 烤到软烂的杭椒和皮蛋一起舂碎,口感绵密, 细品还有一股淡淡的奶香。
  他喜欢这种能够把寻常食材做得极为可口的菜,和大多数人的生活一样,大家都很平凡,但总有人可以过得有滋有味。
  秦彦和蒋宇凡都是谈恋爱就格外照顾对象的类型,饭桌上尽听见他俩给女朋友夹菜盛汤, 还相互调侃妻管严,插科打诨,很是热闹。乐知时边吃边看, 又时候也参与进去说两句,在低下头, 发现自己的碗里就多出一块鱼肉, 剔了刺,也没有葱姜, 还有一小块鱼唇, 是乐知时喜欢吃的。
  他看向宋煜,小声对他说:“这个你吃。”
  宋煜不说话, 低头喝了一口汤,说自己不喜欢。
  “鱼嘴多好吃啊,外面烧鱼唇一盘巨贵。”秦彦道。
  见他们说这个, 坐在对面的蒋宇凡盯着乐知时的脸看了半天,直到乐知时也抬起头,和他对视,他才拿筷子隔空点了点,“乐乐,你嘴怎么破了?”
  刚说完,沈密和南嘉也往他这儿瞟了一眼。
  “嗯?”乐知时下意识抿起嘴唇舔了舔,这才想起来什么,一阵脸热,“最近有点干……嘴唇起皮,被我撕破了吧。”
  刚说完,宋煜就把面前的水杯往他面前一放,“喝水。”
  乐知时瞥了他一眼,也只能乖乖端起自己不愿意喝的白开水。
  “还好吧,我觉得这几天贼潮,天天下雨,训练都只能在室内。”秦彦伸了个懒腰,“等你们艺术节一过,篮球赛也差不多要开始了。又要训练了。煜哥,没事儿过来指导指导新生呗。”
  宋煜放下筷子,淡淡道,“等我回来再说吧。”
  “回来?”蒋宇凡好奇,“学长你又要外出作业啊?”
  乐知时显然比他更意外,差一点呛到,咳嗽了半天。
  “嗯。”宋煜把水递到他手边,语气比刚刚柔和许多,好像只对他一个人在解释,“昨天晚上才通知的。”
  难怪,昨天他们半夜见面,根本都顾不上说别的话。
  “那你要去几天?出省吗?”乐知时来不及喝水,忙问道。
  宋煜点了下头,“一周左右。”
  乐知时抿了抿嘴唇,很懂事没有再问更多,倒是秦彦,好奇心起来,杂七杂八问了一堆,“哎,那你这回去的地方盛产什么?有没有值钱的石头啊矿啊什么的,给我捎点儿呗。”
  “盛产楠木。”宋煜摘了眼镜放在桌上,闭眼捏了捏睛明穴。
  “楠木?楠木很贵吗?”乐知时语带疑惑,把他的眼镜拿起来摆弄,戴在自己鼻梁上。
  “贵。”宋煜抬眼,“相当名贵的棺木。”
  “棺木?”沈密率先大笑出声,“哈哈哈哈讲究!”
  一桌子人都笑了,秦彦拿手臂绕过宋煜的脖子晃着他,“你小子嘴忒毒了!”
  “你不是要贵的。”宋煜脸上带了点笑,眼睛看向乐知时,语气温柔地让他把眼镜取下来,“别戴我的,把眼睛弄坏了。”
  吃完饭,秦彦带着南嘉沈密回篮球队,蒋宇凡也和女朋友约会,大家在餐厅外分开。停车的地方有点远,几个人都在等秦彦和宋煜开车过来。乐知时和南嘉并排站在路边,看着不远处的沈密和蒋宇凡插科打诨,天蓝得很澄透,云高高地悬着,只是风有些大,南嘉裹紧了自己的风衣,看向乐知时,注意到他的手腕。
  “手表很好看。”南嘉很真诚地夸了一句,将碎发挽到耳后,轻声说,“我到现在才发现,真是够迟钝的。”
  乐知时只听到前一句,十分开心,“是吗?学姐你觉得好看吗?”
  南嘉认真点头,“生日礼物吧,一看就是很用心挑了很久的。”
  但她并没有问是谁送的,乐知时也没发现不对,只是愉悦地点头,但还是多少有点不习惯,“以前我都没有戴过表,这个看着就很贵,总是担心磕着碰着,又怕不适合我。”
  “你的担心真是太多余了。”南嘉拍了拍他的肩,笑容甜美,“没人比你更适合了。而且重要的不是手表,是心意,只要用心维护和珍惜就好啦。”
  乐知时点头,他替南嘉把掉了一半的围巾又绕到脖子上,听见不远处秦彦的声音,回头,看到他和宋煜的车开了过来。
  宋煜的车和他的人一样,哑光黑,很低调,看起来一尘不染,他坐在驾驶座上,面无表情打转方向盘,时不时瞟一眼后视镜。
  蒋宇凡带着女朋友走过来,先是说乐知时穿得太少,又让乐知时回家之后记得给他带好吃的,乐知时一一应了。他的小女友好奇问南嘉,“学姐,你现在单身吗?”
  南嘉笑着点头,“对呀。”
  “是不是要求太严格了。”蒋宇凡女朋友开玩笑,“合适的人选太少。”
  “不是啊。”南嘉笑道,“我不设限的,合眼缘的都可以呀,目前就是缺了那么一点点缘分。”
  对方也笑起来,“那女生可以吗哈哈哈。”
  南嘉十分大方地将头发拢起来扎了个马尾,故意对她眨了眨眼,“那也说不定呢。”
  蒋宇凡突然感受到了危机感,站到了自家女友和南嘉的中间,“学姐这使不得,使不得。”
  乐知时笑得肚子疼,蹲了下来,像个小孩一样捧着脸仰望他们,直到宋煜便把车开到他跟前,摇下车窗,他才站起来,跟大家道别后上车离开了。
  回去的路上,乐知时无所事事,于是拿宋煜的手机看动漫,但新出的后传他并不喜欢,所以一集都没看完,还没过江,他就歪着脖子在副驾驶上睡着了。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快到家,他发现自己的座椅被放平了,脖子还垫着一个U型枕,宋煜依旧在驾驶座上,心无旁骛地开车,仿佛什么都没做。
  乐知时没出声也没起来,靠在座椅靠背上伸出手,摸了一下宋煜的手肘。
  “醒了。”宋煜从上面的后视镜瞥了他一眼,拿出一瓶气泡水给他,“喝一点。”
  乐知时听话地坐起来,睡得脑子有点懵,拧开瓶子喝了一大口,然后对着天空发呆。才这么一会儿就变了天,窗外的世界仿佛被灰色的水雾罩着,积雨云聚拢,压低了天空。
  原计划是林蓉和宋谨来他们学校附近吃饭,但宋谨有事走不开,正好宋煜也要去西北外出作业,想着回家住一晚,收拾几件厚衣服。
  乐知时上次回家是一个人,和往常一样吃饭睡觉,逗家里的猫猫狗狗,和林蓉坐在一起看电视剧听她聊八卦,没有多少负担。这次和宋煜一起,他的心里总隐隐感到不安。
  他们出了电梯,宋煜看起来和平时并无两样,沉默着开了家门。乐知时和他一起进入玄关换鞋,他们两人的拖鞋已经摆在了门口,并排放得整整齐齐。
  棉花糖第一时间冲了出来,站起来挠着乐知时和宋煜的腿,乐知时抱起棉花糖亲了好几下他的脑袋,关上门,听见林蓉在里面喊,“回来了?”
  这恍惚间让乐知时回到了中学时代,每天中午放学回家,林蓉都是这样等着他们。
  他应了一声,叫她蓉姨,然后趿着拖鞋进去了,棉花糖又从他的怀里跳出来,跑去骚扰宋煜。橘子在客厅的沙发上睡觉,听见动静抬了下头,慢悠悠摇了一下尾巴,很高贵地打了个招呼似的。
  沙发上还摆着织了一半的羊绒毛衣,另一件已经织好,只是颜色不同。
  乐知时在楼下买了林蓉爱吃的雪糕,他们一起看电视的时候,林蓉总是会嚷嚷着“这吃完又会长胖”然后吃下一整罐。
  宋煜跟在后面,走进来才叫了妈。林蓉围着灰粉色的围裙拿着一颗西红柿从厨房出来,素面朝天,头发很松散的盘在脑后,乐知时觉得她看起来和十年前好像也没分别。
  “我买了冰淇淋,放冰箱啦。”乐知时走过去拉开冰箱门。
  “哎呀又要长胖了。”林蓉嘴上这么说,可还是跟在乐知时后头,看他买的什么口味。
  “你爸爸在路上,一会儿就回来了。”她抬头看了一眼宋煜,又蹙了蹙眉,“小煜,你眼睛度数升了吗?”
  “还好。”宋煜说自己只有学习和开车的时候会戴,“还是两百度左右。”
  “要定时验光的,不能再涨了。”林蓉伸手抚平他大衣上的一处褶痕,转头又拿着她没切的西红柿进了厨房,絮叨说,“听说涨到六百度的话,是会遗传给下一代的,我们家还没有近视基因呢。别到时候小宝宝一出生眼睛就不好。”
  听到这句话,乐知时怔了一秒,脸上迟钝地起了一层细密轻微的痛感,冰凉的,像是被许多根很细很小的针扎过。
  他回头,正巧与宋煜对上视线,宋煜似乎对他的反应十分敏感,直接握住了他的手臂,力气没有很大,但是像是攥住了乐知时不安跳动的某根神经,令他安心些许。
  “我上去休息一会儿。”宋煜看着乐知时的眼睛,说。
  林蓉背对着他们,“你去吧,还早呢,现在才四点。”
  但乐知时没有跟他上去,他留在了厨房,帮林蓉择菜。
  宋煜在原地站了一会儿,仿佛也不想独自上楼了,但他的手机响起来,是他的导师打来的电话。他还是上去了。
  “哥哥好忙哦。”林蓉感叹了一句。
  和绝大多数母亲不太一样,很多时候林蓉总是给人一种不太靠谱的感觉,不像许多母亲那样稳重,甚至略显疲态。她年轻漂亮又孩子气,喜欢对着老公和儿子撒娇,时不时还会被亲戚在背后说嘴。
  但事实上,料理生活这一点,林蓉比任何母亲都做得认真,家人的衣食住行没有一点不安排妥当,就算是最简单的炒青菜,乐知时都觉得林蓉做出来的比任何人做的都好吃。
  “在学校怎么样?初选是不是没问题了?”林蓉在西红柿顶部划了很浅的十字花刀,在沸水里煮了一小会儿。
  “应该没问题吧。”乐知时避重就轻地向她讲述了一些在学校发生的事,讲课普通话不标准的老教授、食堂里很暗黑的西瓜炒肉,还有开了一整条路都没人收的桂花。
  唯独不敢说自己的恋情。
  “真可惜,那可以做很多糖桂花呢。对了,我这次用糖桂花做了小汤圆,冰在冰箱了,你一会儿吃完饭吃。”西红柿的表皮卷起来,林蓉夹出放在冰水里,撕掉了表皮放到一边,又抽出一根长长的西芹,切掉尾部的根,很细致地抽掉芹菜背面的粗纤维。
  乐知时也上手拿了一根芹菜,帮她一起,但他不是很熟练,林蓉就手把手教他,“这样,你掰断的时候抽丝,对。”
  她一着急叫了乐知时毛毛,大部分时候她都叫乐乐,有时候叫乖乖,毛毛是这座城市的人形容刚出生的小宝宝的叫法,但林蓉经常这么叫乐知时,好像他还是个很小的奶孩子一样。
  乐知时都已经习惯了,今天忽然一听,莫名有些鼻酸。
  “你们俩也真是好玩,你是很多东西不能吃但什么都爱吃,除了不吃枸杞和姜,哥哥就麻烦了,嘴挑得很,芹菜都不能有丝,西红柿也不爱吃皮,喜欢喝汤。”她把择好的芹菜放在一边,唉声叹气道,“得亏是他自己会做饭,不然我都不放心。”
  乐知时知道她不放心什么,只说,“哥哥很厉害,自己什么都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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