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爱而不得的他重生后[现代耽美]——BY:大叽叽女孩

作者:大叽叽女孩  录入:12-18

“哇哦。”姚祚很清楚自己是个假有钱的人, 成日是打肿了脸充胖子, 所以遇到金潜这样的人便已经低人家一个脑袋,但自认自己垫垫脚, 还能攀上去, 可高醒,这哥们儿深藏不漏啊,“所以高哥家里具体干什么啊?”
胖子从卫生间里出来,说:“开酒店的, 但是具体就清楚了,对吧?”胖子看了一眼金潜。
金家少爷坐在布艺的实木圈椅上,右腿霸气的将脚踝搭在左腿,双手轻轻放在扶手上,似乎是没有听另外两个人讲话,被胖子用胳膊肘碰了一下,才上下眼睫忽地一碰,站起来,一边往房间外面走,一边说:“我出去一下,一会儿回来。”
“欸?金哥你去哪儿?”胖子扯着脖子问,“要我一起吗?”
金家少爷从容地头也不回地摆了摆手,给胖子和姚祚留下一个高挑的背影。
随着房门‘咔哒’关上,房间里瞬间就剩下胖子和姚祚两个人了,他们两个关系一般,但现在两天的旅途也叫他们混得熟了起来,姚祚见金潜离开,才有机会问胖子,说:“郑达,你说,金潜是不是也喜欢顾青书来着?”
胖子跟看傻子似的盯着姚祚,嘴角抽了抽,道:“你什么眼神儿,你才晓得吗?”
“什么叫才晓得?我不是不确定吗?之前我看金潜就跟青书跟朋友似的,顶多因为关系好,总是搂搂抱抱,但也想不到那儿去啊,后来高哥不是公开了吗?金潜不是还祝福他们了吗?我就觉得金潜跟你一样和顾青书大概就是发小儿。”姚祚一边说,一边摸了摸自己的下巴,“但是这两天我看高哥总是有意无意霸占着顾青书,一点儿没让金潜去搂搂抱抱,就觉得似乎不太对了,搞得我都替金潜尴尬,他不该来的……哎,多难受啊。”
胖子却笑了一下,说:“你懂个屁,尴尬这种事儿,只要你不尴尬,那么尴尬的就是别人。至于为什么金哥要跟着来北京,这个嘛……我怎么知道?反正高醒也不会拒绝。”
“为什么不会?”姚祚憋了好几天了,总觉得大家玩儿起来是挺开心的,也都讲义气,还能干,但中间只要涉及到感情问题,突然就像哑巴吃黄连,“我还是第一次看两个男的谈恋爱,以前听说过,但光是听说就觉得恶心,可看高醒和顾青书那样,又不会那么觉得,就……怪好看的,高哥照顾顾青书跟照顾儿子似的,顾青书也总悄悄撒娇,那两人挺好的。你说金潜跟过来,这不是明摆着有点儿想撬墙角吗?这不是第三者嘛?”
胖子笑容敛去,正色道:“你说够了没有,有些事情你不知道就不要乱说,什么第三者?小狐狸跟金哥好的时候,高醒还不晓得在哪儿玩泥巴呢!”
姚祚口无遮拦:“以前是以前,我哪知道你们以前,我就觉得你得劝劝金潜,那没脸是事儿,咋能做呢?”
胖子气地腾然站起来,扑上去就是一拳!
“没脸你个蛋!”胖子面红耳赤地说,“青书原本就跟金哥在一起了,谁知道怎么突然又跟高醒在一起?按你这个说法,高醒才是第三者才对!”
胖子一直记得之前有天在食堂吃饭的时候,金哥就暗示过他,那时候他就明白小狐狸跟金哥估计是那种关系,两人还总上天台去,那肯定是去约会啊,都去约会了怎么可能是没在一起的?
姚祚被打得嗷嗷叫,却依旧站在高醒这边,对胖子的解释全然不信,等胖子打累了,两个都躺在地板上休息的时候,姚祚还是坚持地道:“我还是觉得,既然顾青书都跟高醒在一起了,金潜就该注意一点,别总盯着顾青书看,高醒看见肯定不舒服,我也是为了大家好,咱们都是朋友,如果以后真的因为这种事情闹掰掉,多可惜,不是有句话这么说的吗?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如果兄弟喜欢上同一个女人,就都不要,衣服多的是,对吧?”
胖子脸上也挂了彩,闻言回了一句:“要你这么说,青书也不是衣服啊,他是金潜的手足。”
姚祚愣了一秒,拍了拍自己脑袋:“妈的,还真是这么回事儿。”
北京饭店一楼大厅。
从电梯下来个与所有前来入住的西装革履的客人不太一样的少年,少年穿着随意,除了鞋子是名牌,其余都很一般,只是周身的气派绝不会让任何人小觑。
少年从电梯里踏出,环视了一眼铺着地毯的北京饭店大厅,可以看见方才引路的大堂经理正在门外跟保安交代什么,保安拉耸着脑袋,像是霜打的茄子,那大堂经理人模狗样地好像整个饭店都是他开的似的,教训起人来口水四溅。
少年坐在大厅的皮沙发上等了一会儿,看那大堂经理从外面回来了,便跟大堂经理招了招手,笑着示意人家过来。
大堂经理原不会跟所有客人都热情相迎,不然他们饭店要迎宾员是吃干饭的吗?
但那少年不同,大堂经理一眼就想起来这少年是跟着高少爷一块儿来的,立马快步走过去,弯腰询问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是找我吗?刚才我去给员工训话了,那小子,刚才太不懂事了,居然敢拦着你们。”
金家少爷随意地拍了拍旁边的沙发扶手,笑道:“没事,人家也不容易。对了,经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总叫你经理总觉着不太礼貌。”
大堂经理还是头一次遇到这么不摆架子的富二代,当地就他接触到的所有有钱小孩,大都不会正眼看他们这种服务人员一眼,将大人的轻慢学习了个十成十,本事却半点儿没有:“哈哈,我姓王,王德水是我的名字。”
金潜便说:“那就叫你王哥吧,看王哥你年纪也不大,叫叔叔就太老了。我是金潜,王哥你喊我小金就好了。”
王德水今年四十多,跟面前的少年比,的确是老的,但面前的少年说话实在是好听,王德水听着高兴,坐下来的时候便还笑着,把茶几上的果盘往少年面前挪了挪,说:“小金你真是太会说话了,来,吃水果吃水果。”
金潜看了一眼果盘里面摆放得跟朵花儿似的苹果、香蕉、西瓜拼盘,摇了摇头,他不是来闲聊吃水果的,大概寒暄了一下,就直入主题:“不了,王哥,我就是有几个问题想要问问你,这高醒你也看见了,是我朋友,只是他家里的事情我是真的一点儿也不知道,他不愿意说,但是又好像怪想家的,所以大老远从我们江阳市又回来了,我不好问他,只能看看王哥是不是知道点儿什么,也好让我们当朋友的,关心关心他?”
王经理一听这话,毫不怀疑少年的好心,要他是高醒,他肯定也不愿意在新朋友面前提起自己家里的事儿,那哪儿好说啊?也不嫌丢人。
“这个,小金,你算是问对人了,不过其实你要是随便在饭店里拉一个老员工,也能跟你说道说道。”王经理抱着自己那泡着茶的大茶缸喝了一口,然后才继续既得意洋洋又格外小声说,“按理说,我们是不能随便说这些话的,但小金你是关心朋友嘛,我也就跟你一个人讲,那高家跟咱们北京饭店的老板现在是朋友,经常一块儿吃饭。”
“十几年前龙腾的老板就开始在我们饭店给高醒定房间住了,那时候还请保姆,请司机上下学,但是高老板一个星期才来一次,感觉不是很亲,而且谁也不知道高醒他妈是谁啊,那时候高老板早结婚了,但要是现任老婆生的,干嘛住在咱们饭店呢?你说是吧?所以大家都说可能是有人想要傍大款的,没傍上,儿子被高老板留下来了,女的被打发走了。高醒就是个意外的私生子。”
“哦,对了,我影响最深刻的就是高老板他老婆,就现在的高夫人,不知道从哪儿知道高老板有个儿子放在咱们饭店,居然纠集了一帮子人过来闹,把还小的一个小孩给扇得满嘴都是血,还问他妈在哪儿,高醒年纪小,但也不是个愿意逆来顺受的,把高夫人手指头给咬断了一根!”
王经理感叹道:“后来大概是暴露了,高老板就经常把高醒接回去住几天,高老板出门办公的时候,就让高醒又到我们这边饭店来住,其实,怪可怜的。”
金潜‘哦’了一声,听出王经理这些话里对高醒没有表现的那么尊重,说:“高夫人有个儿子?”
王经理点头:“那是人家正经的儿子,叫高正棋,对外高老板就那么一个儿子,但大家谁都晓得还有个哥哥叫高醒。”
金潜笑了一下:“高正棋,名字里都听得出来,高夫人是想告诉所有人她生的才是正经的。”
王经理也笑:“谁说不是呢,都晓得。”
“那王哥你知道为什么高醒会离开北京去别的城市吗?”
王经理这回摇了摇头,说:“这个就不是我们晓得的了,不过高醒他以前有不少一块儿玩儿摩托的朋友,那些人应该知道吧。我看高少爷这次回来,应该会联系他朋友,到时候你问问他们就知道了。我只晓得高醒是突然就走了的,高夫人应该挺高兴,没几天还在家里开了个派对,经常来饭店住的好些有钱人的夫人也爱聊他们家的事儿,我就听见她们说高醒走了以后高老板才晓得,回来还跟高夫人吵了一架,高夫人娘家小门小户,硬气不起来,在派对上被高老板骂了,好一阵子没出来了。”
金潜坐在这从未来过的富丽堂皇的北京饭店大堂,看着高醒从小就拥有的这些,耳边听着那跟他与青书的生活相差十万八千里的故事,沉着地单手掰了掰关节,在‘咔’地几声手指关节错位的声音里,询问说:“那之前你好像偷偷跟高醒说了句话,说的什么啊?”
王经理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说起来很不应该,但现在的小孩,一个比一个厉害,家里又有钱有关系的,让我们给他们准备烟酒,不准备的话,工作都指不定保不住。”
“高醒会抽烟喝酒?”来自小镇的厂长家公子家教很严,金厂长从不让他沾酒沾烟,说哪都是害人的东西,即便要碰,也得成年之后,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金家的少爷从王经理的描述里,拼凑出来的高醒,绝非他们认识的高醒,一个人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转变?还是在短时间内的转变,要么这人是装的,要么,就是直接换了个灵魂。
金潜倾向于是装的,毕竟后一个猜测过于可笑。
“怎么不会?!”王经理生怕面前的少年不信,夸张的摆了摆手,道,“北京一群富二代里,就数他跟冯家那个小儿子冯宸最荒唐了!从小学起就打架斗殴不学无术,后来三天两头去酒吧喝酒,听说喝了酒还开摩托撞着人了,赔了几十万出去!”
而王经理嘴里不学无术成日和朋友一块儿充当社会垃圾的高醒此刻正在六楼给他的亲亲宝贝顾青书下跪认错,跪着的膝盖前面是从床头柜里翻出来的几条中华烟,还有几瓶洋酒。
顾青书坐在床边儿,手里把玩着一瓶洋酒,酒瓶子比他在金哥家见过的还要漂亮,像是个艺术品,他似是好奇,问跪在地毯上的高醒:“这酒叫什么?”
高姓少年老老实实地回答:“龙舌兰。”
“什么味道啊?”
“……非常难喝的味道。”
青书笑了笑,模样很是有些俏皮的调侃在里面:“难喝你为什么要喝?”
“我……可以解释。”在外人看来着实冷峻霸气的少年此时眼巴巴地瞅着漂亮的小狐狸,人家还没怎么着他,就主动把所有罪证都找出来摆在小狐狸面前,然后‘扑通’一下自就给跪了,什么男儿膝下有黄金啊的话,权当狗屁给放了,“从前脑子不好,所以接触到这些,就喝了,没想过什么好不好喝,喝完以后就什么都不想了,但现在不会了,青书,你看我们认识这么久,我有没有喝过一次?我现在不抽烟不喝酒,从前的我喝现在的我,已经不能算是一个人了。”
顾青书看着面前努力跟自己解释的高醒,其实并不怎么生气,他也不清楚为什么高醒这么紧张,喝酒抽烟这件事,的确不好,但那时候他们不是不认识么?不要在他面前做这些事情就好了:“什么叫认识这么久?我们认识满打满算还没有一个月。”顾青书嘴角微微翘了翘。
高醒也感觉到青书没有他想的那么生气,疑惑之余,突然想起一件事来,他想上辈子青书那么厌恶喝酒的人,或许并非是因为青书的爸爸是个酒鬼,而是因为老丈人是被酒驾的人撞死了,所以才厌恶。
酒驾……
高醒立即又想起自己混账时期干的蠢事,他十五岁的时候似乎帮那群狐朋狗友里的某个人顶了个酒驾的锅,那时候没想太多,别人求他帮忙,他很无所谓的就答应了,那时候他可从不觉得他的人生还能有什么能让他振作的存在,反正从一开始就烂掉了,再多点儿污水在上面也无所谓,而且他只要越糟糕,高家的那位正经夫人就越高兴,很愿意多给他点钱去再混账一点。
现在,老丈人躺在医院里,应该是不会死掉了,所以青书也对他的过去不那么介意。只是高醒如今只要想到自己那些不太光鲜的一面,就浑身一阵阵地发冷,他记得自己在北京圈子里名声很差,所有人只要提到他,不是暗地里嘲笑,就是露出个‘那种废物’的表情。
他不想做废物。
他要做这个世界上最有钱有势的人,他要所有人提到自己的名字都毕恭毕敬,都害怕畏惧,而不是像这样,给青书丢脸。
青书会觉得丢脸吗?
会不会在听说了他那些混账过去后,觉得他也不过如此,觉得很失望,所以跟他分手?
“是啊,青书你认识我才一个月不到,但我认识你很久很久了。青书,假如我的过去跟你想的不太一样,你会失望吗?”
忽地,顾青书听见高醒这样问他,他垂眸看高醒,仰头看他的少年眼睛里漆黑一片,浓厚的黑色比任何时候都要死气沉沉,投不进一点光去:“你是想听实话还是假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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