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情诗二十行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秦烟秋月

作者:秦烟秋月  录入:04-02

  我和郑青云看完日出,下山后肚子又开始咕咕叫。
  于是两个人顶着饿继续走了半个小时,到河边郑青云之前寻到的那家小餐厅吃了第二顿早饭。
  “其实吧,我特喜欢这样的生活,”郑青云一口一个肉包子,含糊地说,“玩完了还能吃上一顿饱饭,吃了还不用你自己收拾,好像人活着就是为了享受,可舒坦了。”
  我轻轻笑了一声,举起盛满豆浆的碗与郑青云的碗碰了碰:“巧了,我也是。”
  没什么巧的,我觉得但凡是个人都喜欢这样的日子。
  但我不介意附和我的旅伴,让我们的旅行变得更加惬意,从各种方面,哪怕是简单的几句对话。
  其实我不是个习惯助兴的人,我没这种成长的环境。
  别的小孩从小被父母耳提面命,在各种聚会上说着言不由衷的祝福,再长大一点以后还要捧着酒杯扮笑脸。
  我不一样,我身边只有我妈,前几年我外公外婆还健在,过年的时候餐桌上就会再多两个人。四个人的聚餐,讲究的是怎么方便怎么来,这也导致了我步入社会后一度不适应饭桌上那些不成文的规矩,有几次还被同事暗地里嘲笑过。
  也许旅行真的能让一个人变得更开朗吧,我就觉得我和郑青云碰碗的时候蛮讨喜的。
  他似乎也这么认为,笑意盈盈地看着我,说:“等会儿去坐船吧,然后去古镇,顺路的,可以直接坐到古镇西门,挺方便。”
  我说:“你不是去过古镇了吗,还想去?”
  郑青云拿纸擦干净嘴:“你不是没去过吗,况且我上次也就随便逛了逛,没细看,再去一次也行。”
  我一口闷了整碗豆浆,鼓着腮帮子点头。
  要是放面镜子在我面前,或者把这一幕抓拍下来给我看,以前的我一定会被自己这种不端庄的样子吓一大跳,然后立即自我反思。
  但现在我要长久面对的只有一个比我还不顾形象的郑青云,所以我容忍这个不太体面矜持的我蹦出来张牙舞爪,甚至暗自想这样活也挺好的。
  旅行让人身心放松,头脑空空。
  今天卖船票的人的生意比昨天还差,一条能坐十个人的船上只有我和郑青云两个人。
  天气热了也不好做生意,冷了也不好做生意,总之,做生意好难。
  纤夫让我和郑青云一前一后坐着,说这样才能保持船的重量平衡。郑青云想了想,把我和他的背包放在船的最后面,自己撸起袖子去和纤夫争船桨了。
  “师傅,你相信我,真的,我会划船。”
  郑青云游说纤夫把桨给他的时候也是一脸笑意,声音温和,不急不躁,好像一个给学生讲题的老师,充满人道主义的光辉。
  可惜纤夫不吃他那一套:“年轻人,买了票就好好坐着,干嘛非要来干活?”
  我在一旁听得乐,郑青云还说了几句什么,无奈根本打动不了纤夫,只能转过身面向我,垂着眼自嘲地笑笑。
  “我真的会,”他对着我小声重复一遍,“怎么都不信呢?”
  宛如一个没得到玩具的小孩在埋怨,只是郑青云哪怕埋怨也是淡淡地一笑,不像骤雨,像清风。
  “我信,”我安慰他,“过来坐着吧,看看风景挺好的。”
  郑青云眨了眨眼,微微点头,往右边移开身子时,我突然感觉一束强光刺入我的眼睛,赶紧拿手挡在额上,蹙起眉头。
  郑青云慌乱的声音响起:“怎么了?”
  我说:“没什么,就你刚才一直替我挡着太阳的,走开之后不太适应。”
  郑青云说:“那我就站在这儿吧,不走了。”
  我渐渐适应了亮光,半眯着眼说:“不用这样,我撑把伞就行。”
  郑青云笑了,手插在裤兜里,眼睛平视,望向我身后:“在这里站着看风景更好,太阳只晒得到我的背,视野也更开阔,没关系。”
  我不再坚持,也侧着身看风景,手指探入河水,拨动一江涟漪;阳光落在水面上,绽开一朵朵金花。
  我转过身时,发现郑青云正看着我半入河水的那只手,一双琥珀眼里盛着灵动的笑意。
  他的注视让我的动作变得有些僵硬。
  虽然他的眼神很纯净,仿佛在打量某个景物,毫无欲念,但还是让性取向为男的我心里一惊。
  我应当谴责的是自己,怎么面对这样纯净的眼神也不能坦然?
  我张了张嘴,欲盖弥彰:“怎么了?”
  郑青云弯起嘴角,轻快地说:“没什么,只是觉得哥比我会享受。”
  “以手为桨,游尽山水,是我太俗了。”
  我真是一句话也说不出了。
  明明俗的是我。
  我看着郑青云,打心底认为他是一个脱胎于自然的不加雕琢的诗人,简单一句话就让我心头那片叶子颤动,随着他灵魂的节奏共振。
  船停泊在岸边,我的诗人旅伴不小心蹦到泥坑里,溅了一脚的泥。
  我听着他懊丧的叹息,笑得弓身。
  这一瞬,他又不再是诗人了,变成了一个画家,一个不小心打翻了颜料盒的油画家。
  “俗”何尝不是件好事呢?我们都应该享受平凡的快乐。
  我眼疾手快,掏出手机拍了张照,没告诉他。
  郑青云走在我前面吆喝:“哥,我带你去吃这里最好吃的鲜花饼。”
  “你怎么知道那是这里最好吃的?”
  我悠闲地缀在他身后,瞥了他一眼,质疑道。
  他像是早就料到了我会这么说,回答道:“因为我把这条街上所有卖鲜花饼的都尝了一遍!”
  那你真是又有钱又能吃。
  我扯了扯嘴角,干笑一声。
  他又不再是画家了,变成了美食家,大胃王。
  郑青云带我走到大路的分叉口,往右一拐进入一条小道。视野明显窄了许多,小道两旁的店铺几乎占据了大半空间,人走在路上,就像饼干中间的夹心层。
  这条道上人少,做生意的都鸦雀无声,懒洋洋地搬了张凳子坐在门口晒太阳,旁观者似的看偶尔 出现的几个游客从自家铺子门口晃过去。
  我想起小时候我妈带我逛古镇,中午饭点的时候人尤其多,我妈就带我躲在这样的小巷子里,随便找家没人的餐馆解决。
  餐馆没人不代表饭不好吃,从小我就明白了这个道理。有些人生来不喜欢热闹,喜欢隐世,喜欢独居,有的人身处闹市而自得其乐,这都是个人的选择罢了。
  耳边是土狗的吠声,我恍惚回到从前。
  “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我不禁问郑青云。
  “猜一猜?”郑青云头也不回地说。
  郑青云总喜欢让我猜他的心思,这是从昨晚开始他第四次让我猜了。
  “不猜。”我直截了当地说。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哥,”郑青云放慢脚步,等着我走到他身边,才接着说,“你别看这种巷子里没人,其实这才是最值得逛的地方,仔细找找会发现很多不出名的好东西。”
  我拍了拍手:“青云,你很懂啊。”
  郑青云冲我快速眨了眨眼。
  我捕捉到他眼眸里的那点得意,小蝴蝶似的,扑腾翅膀在他的眼睛里飞,暗戳戳的。
  我心里偷乐,说我怎么不知道,我刚会走路的时候就知道了,那个时候你还没出生呢。
  然后我惊讶地发现,我好像被郑青云同化了,短短两天时间,我偷乐的次数不下五次。
  但我挺开心的,虽然我不表现出来。
  郑青云带我走进一家卖鲜花饼的店铺,店主是个老太太和她的女儿,说话和气,总是笑呵呵的,见来了两个客人,赶紧邀我们入座,切了几个鲜花饼摆了一个盘。
  年轻女人认出了郑青云,说:“这个阿哥是不是来过?”
  郑青云点头:“昨天刚买了你家的饼,今天又给你们带来了个新客人。”
  老太太慈祥地笑起来,眼角皱纹挤成一朵菊花。
  我尝了口玫瑰花饼,馥郁的香味在唇齿间流连,郑青云所言不假。
  玫瑰花饼的皮很薄很脆,一口咬下去,酥脆的皮就融化在舌尖,桃红色的花馅立即迸发香气。茉莉花饼则不同,香气要收敛很多,刚入口时没什么感觉,但慢慢地就会溢出清香,连饼皮都浸着一股青草味。
  郑青云眼睛亮闪闪的,说:“没骗你吧?”
  我夸奖他:“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我买了一盒拎在手上,又买了四盒委托店主寄回家给我妈尝尝。
  填好地址和电话号码后,年轻女人拿起便签与我确认信息,操着不标准的普通话问我:“是寄到成都吗?”
  我点头称是。
  身后,郑青云的声音响起:“哥,你住成都?”
  我转头,说:“对啊,我和我妈住一起。”
  郑青云坐在藤椅上,阳光斜斜扫进屋内,照亮了空气中旋转的灰尘,落在他白皙的面庞上。
  郑青云笑起来,嘴角有两个浅浅的酒窝,很浅,像两个不小心被针戳出来的小孔,我以前都没注意到。
  他淋了一身日光,开口,声音雀跃。
  “我也住成都,”他说,“有一家花店,就和你拥有一家书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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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我和郑青云在回去的路上聊了很多,聊他的花店,我的书店。
  我才知道,他高中毕业后没去上大学,直接就在家附近开了一家花店,迄今为止当了七年的老板,并非我想象中的那个初出茅庐的少年郎。
  我还知道,他也住成都,我在西边,他在南边。
  我问他:“为什么不去读大学?”
  问完以后我才觉得不妥。我太站着说话不腰疼了,不是每个人都有足够优异的成绩去读好大学,也不是每个人的家庭都能负担上大学的费用。
  然而郑青云没介意,有点羞涩地微微低着头,说:“我成绩不是很好,也没找着一个特别喜欢的专业,就想着早点出来工作,帮衬家里。”
  我没再多问他家里的事,我应该做到不随意打探旅伴的私事,这是个人的修养,也是对他的尊重。
  我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郑青云能几乎准确地说出每种花的名字,还能辨别出哪家店的鲜花饼最好吃。
  他与花打交道多年,早就亲密而熟稔。
  出于对我方才多言的愧疚,也因为郑青云始终挂在脸上的浅浅的笑容,我也对他说了些我的过往,当然,有意隐去一些纠缠甚广、不是那么愉快的事。
  我告诉他,我研究生毕业后,在上海当了两年的律师,后来因为一些原因回了成都,陪着我的母亲,靠开书店维持生计。
  心照不宣地,郑青云也恰当地保持沉默,没有深究我的“一些原因”到底有什么内涵。
  “怪不得,第一次见面我就觉得你有一股与常人不同的气质,”郑青云看着我笑,“就好像是周围的人与柴米油盐混为一体,但你是和笔墨纸砚共处一室的感觉。”
  我哪里当得起这么大的夸赞,朝他摆了摆手。
  “子骞,”郑青云低头,小声念叨了两遍我的名字,仿佛在自言自语,“子骞。”
  “诶,你魔怔了啊?”我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叫我干嘛呢?”
  郑青云抬起头看我,眼睛里闪着亮光,星星似的:“我以后可以去你开的书店看书吗?”
  我怔愣几秒,说:“可以啊。”
  我没想到郑青云会提这个要求,有点奇怪。
  我不知道他是一个喜欢看书的人,我以为他选择不上大学,就是对这些东西不怎么感兴趣。
  其实我开的书店基本上是经营卖书的,拆开可以阅览的书不多,但我还是答应了郑青云。
  他的模样实在让人难以拒绝。
  郑青云眉眼弯成月牙,浅浅的酒窝里盛着蜜,被夏日的风一吹,连人带景就像一幅风景画。
  我们又在当地逗留了两天,不外乎是玩玩水,散散步,在古镇又走了一遭,买了些喜欢但无用的玩意儿。
  “哥,”在院子里逗大黄狗的时候,郑青云喊了我一声,我没应,他又大声喊:“子骞!卓子骞!”
  我端着茶杯的手一抖,溅了些茶水出来:“怎么了?一惊一乍的。”
  几天的相处,我对郑青云早就没刚开始那么客气了,做一副长者模样,蹙着眉瞪他。
  我平日收敛惯了,这样放纵自己的情绪不知道是好是坏,但郑青云从不置气,我也有恃无恐。
  仿佛我们真的是认识了很多年的好友,没必要藏着脸色。
  我觉得自己太过分,太自作多情,但总是不自觉地在他面前暴露些许自己的喜怒,然后用他的笑让自己平静下来。
  就好像……一个陷入暗恋中的花季小姑娘?
  我被自己这念头吓了一大跳,眉头锁得更紧了。
  郑青云自然不知道我心里这些搅成一团的胡思乱想,低着脑袋摸狗。
  “明天我们去丽江吧,”他说,“我本来是订好了明天我一个人的车票,我给司机说再加你一个就行。”
  “嗯,”我平静了许多,“哪种车,是小型私家车吗?”
  “嗯,”郑青云答,“五座的那种,车上本来有三个人,除了我还有两个,现在加上你刚好满了。”
  我说:“那你退了,我包一辆新的。”
  郑青云手一顿,抬起头来看我。
  我抿了一口茶,烫,舌头都麻了,缓了一会儿才说:“天气那么热,车里人多了空气不流通,呼吸不畅,这是其一。而且沿途的风景也不错,要是遇见好看的,包车自己做主,也能下去拍张照,你说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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