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豪门小少爷先婚后爱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凌殊

作者:凌殊  录入:04-20

  顾苒道:“这里现在没看头,春天的时候还好玩点,可以来看看樱花跟夹竹桃。等……三月份我们开学,再来吧?”
  顾苒说话的时候,是看着他的,说“再来”的时候,脸上还是那样平静的表情,没什么特别,就很平常。沈思卓分不清,他是随口说的,还是真的打算要约自己。
  沈思卓心里就有点打鼓,是不是真的对这个小朋友有好感了,居然希望他说再来玩是真的。
  不过顾苒到底是男孩子,沈思卓就觉得自己想太多。沈思卓咬一下嘴唇,“好啊。”
  两人来到光华大学古色古香的老校门口,沈思卓就跟他告别,“弟弟再见,晚上回去注意安全……”
  顾苒这才看一眼沈思卓,眼皮也不抬一下道:“叫哥哥。”
  沈思卓一愣,之前不是介绍了年龄,自己比他大三岁吗?为什么要叫哥哥?
  顾苒好像看穿了他的心思,懒洋洋的打个哈欠道:“我打一下午篮球还要上晚自习,多累啊,不叫哥哥谁送你!”
  “啊这个……”
  沈思卓有点窘,他不知道这个年轻的男孩子,是认真的还是纯粹逗他玩儿。而且,除了知道名字和年龄之外,他们好像还不算是真的认识或者说熟识吧。
  沈思卓犹豫了一下道:“可是我比你大三岁。”
  “那又怎样?”
  顾苒无所谓道:“我会开车,你连驾照都没有。这么逊,你当然要叫我哥了。”
  沈思卓有点奇怪,作为考古专业的学生,他的记忆力应该还可以。他们之前在餐桌上,并没有聊这个话题。相亲也不太可能,专门跑去问介绍人,对方有没有驾照这个问题吧?顾苒怎么知道他没有驾照的?
  好像看出他的疑惑,顾苒终于笑了,“朋友圈啊傻瓜!你科二考两次,科三都考了三次了还没过不是吗?!”
  “呃……”
  沈思卓看着他一笑,露出两排整齐雪白的牙齿,就有点蒙,只是不知道是因为被他嘲笑了,被他的脸闪花了眼,还是纯粹只是被“傻瓜”这个天雷滚滚的古早称呼雷到了。
  他其实很少在朋友圈里发东西,但是考驾照老是不过,尤其是那次科三,太崩溃了,就没忍住发了一条。没想到,也许就是因为平时发的东西太少,被顾苒看到了,才会记得那么清楚吧?
  顾苒看他好像有点窘,就说:“好了,这也没什么,改天我带你练吧。今天还有晚自习,也吃不好,改天请你吃饭。”
  沈思卓点头道:“好啊。”
  顾苒忽然伸手刮了下他的鼻尖,“你是不是别人说什么,都说‘好啊’?那我要把你拉去卖了,你也说好吗?”
  沈思卓下意识的就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啪”的一声,沈思卓才反应过来,他们这样,好像是什么在嬉戏打闹的高中学生一样。
  沈思卓急忙缩回手,“不用送了,我自己走吧……”
  “说什么啊?”
  顾苒道:“你忘了我的车就停在这边!”
  顾苒说着,就跟变魔术一样,从草丛里推出一辆炭黑色的机车。
  顾苒来接他的时候,是背对着他。沈思卓的注意力又一直在糕点、衣服什么的上头,这才感到,这辆机车看起来又帅气又霸道,好像很贵的样子。
  顾苒笑着拍了拍车身道:“怎么样?拉风吧?我技术好,昨天去帮人找回场子,兄弟借我骑的!”
  “哦,挺好看的。”
  沈思卓这才跳上了车座。
  路上经过一家汉堡店,顾苒停下车道:“你要不要?”
  沈思卓点头道:“别太辣,鸡肉的就好。”
  顾苒要了两个鸡腿的汉堡,就去掏钱。
  沈思卓抢先递上手机道:“微信吧。”
  摊主一指挂在小摊外面的收款码,“那里。”
  沈思卓拿起手机往上一刷,收款码前面忽然覆盖上了一只手指修长匀称,骨节不甚分明的手掌,就觉得简直秀气的像个女孩子的手一样,实在是不像能打篮球的。
  顾苒挑眉看了他一眼,就已经将50块钱纸币递了上去。
  顾苒一手接过找回来的零钱,一手抓着两个汉堡,把不辣的那个塞到沈思卓怀里,另一个挂在车把上,“哪能让你花钱?我不就成吃软饭的了吗?”
  这话是什么意思?沈思卓支吾道:“我都上班了,你还是学生。”
  “那也不行。”
  顾苒交代道:“回家再吃,你不是胃不好,别喝风了。”
  沈思卓看一眼这汉堡的个头,“你刚打了篮球,就这么一点能吃饱吗?不然两个你都拿回去吧!”
  “放心吧,有人帮我打饭了。坐好。”
  顾苒说一声,就一溜烟儿把沈思卓送回了家。
  回到家里,沈思卓换了衣服,看着手机上顾苒的头像,还是忍不住问道:““你怎么大学还没毕业就出来相亲了?这个年纪,也太早了一点吧?”


第4章 伴郎还是伴娘 什么,做伴娘?……
  沈思卓问完了就有些忐忑,觉得自己说的是不是太直接了?
  过了一会儿,顾苒才回道:“咱们的年纪都差不多吧。你怎么也这么早?”
  沈思卓忽然有点儿紧张,怕顾苒知道自己已经相亲过好多次会介意。
  他犹豫了一下说:“家里催的急。我们这种家庭,有点老式作风,按规矩要一个一个来,我堂妹找到了对象,听说已经要订婚了,家里怕耽误人家。”
  顾苒回了个,“我也是。”
  沈思卓看见他回来的这三个字就一怔,觉得未免有点太过巧合了,或者干脆就是搪塞,拿那样的话来堵自己的嘴。
  顾苒接着又说:“开玩笑的。是我妈说,我们这种穷人家就应该早点下手,不然好的都被人挑走了。”
  “不会吧?”
  沈思卓下意识的打出去,只好又跟了一句道:“我看你挺受学生欢迎的呀,看着不像是需要相亲的。”
  顾苒发过来一个捂嘴偷笑的表情,“看着不像是需要相亲的,你这是在夸我帅吗?”
  现在帅哥美女似乎只是个称呼?沈思卓就大着胆子说:“是啊,是挺帅的。”
  “老师在注意我了,回聊!”
  顾苒忽然发过来一句,就没了动静。
  这时,沈思卓又收到一条信息,是他妈妈发来的,他堂妹沈思琪的订婚宴详细的地址时间,让他提前准备服装。
  沈思琪好像找了个富家公子,在他妈眼里,就是沈家之光了。
  沈思卓有点烦,随手回了个“知道了”,就去洗澡了。
  周二下午5:00多,沈思卓匆匆赶到堂妹要举行订婚宴的里察国际大饭店。这家是申城的百年老店,民国时就已极负盛名。
  他堂妹沈思琪跟夫婿叶家把酒店选在这里,无疑也是为了彰显自己的身份地位。
  因为今天只是订婚宴,所以才定到晚上举行。
  沈思卓一到,他今日格外盛装打扮的母亲叶云兰就迎上来道:“你爸不是叫你今天回家一趟,咱们一家人一块过来的吗?”
  沈思卓还没来得及答话,他的小妹沈思涵就在一旁笑道:“妈,你也知道,二哥一向清高,最不屑于参加这种宴会了!”
  “你这孩子也是。”
  叶云兰就接过话头去道:“别人家的孩子都是学经济、学法律,或是学工商管理,以后帮助家里的生意。就是你,那时高考落榜叫你出国,硬是不肯。非要学一个整天摆弄瓶瓶罐罐的专业,这有什么用?还是那种乡下地方的大学,拿都拿不出手!”
  考古或是文物鉴定与维修这样的专业,自然只能在国内学。国内设立这几个专业的大学本就不多。这个专业不只讲究底蕴,重要的还有实操。因着种种因素,国内当之无愧的,第一当然是北大。
  之后的第二梯队,自然就分布在几大文明古都,在一般人看来,难免就既不是繁华大都市,也非名校。
  那时他不慎旧病复发,高考发挥得不是特别好,名落孙山,不肯换专业的话,自然就只能接受二本的调剂院校。
  虽然他觉得这并没有什么不好,在文保这一块上,他母校的专业,在国内还是名列前茅的。可在他的家人亲友,尤其是他那心比天高的母亲眼里,就是大败亏输了。跟他那些名校的堂兄弟姐妹一比,更是丢人现眼。
  当时母亲一直叫他出国留学。可是考古、文保这些东西,不在国内学,要去哪里学?难道是埃及吗?他只觉得滑稽,坚持去母校报了到。那大概也是他从小到大,唯一也是第一次忤逆家里吧。
  沈思卓讪讪道:“妈,不好意思,我今天有点事儿,单位同事都要加班,不好请假。”
  “你那些一起摆弄瓶瓶罐罐的同事朋友有什么出息?理他们干什么?!”
  叶云兰不屑道:“还不赶紧去换衣服,你今天可是伴郎呢!别忘了,这可是我牺牲你妹妹她做伴娘的机会,才给你争取来的!”
  虽然沈思卓也不知道,订婚宴也要带伴郎伴娘的规矩,是从哪里来的,也只好唯唯诺诺的去换衣服。
  站在一旁的沈思涵撇嘴道:“妈,你就是偏心!整天口口声声最疼我,真遇到事上,还不是什么都尽着大哥、二哥!”
  沈思卓出生之后不久,因为父母要去外地做生意,不方便带着他,就被送到了乡下的外公外婆家里。
  而他六岁回家上学那年,又恰好赶上妹妹沈思涵出生,那时他父亲的生意刚好有了起色,更上一个台阶,家里的条件好了一些。他就见证了,父母、家政、两个月嫂,为了妹妹的出生忙得人仰马翻的情景,那时双亲自然没有多少闲暇顾及他。
  也许是因为从小没在父母身边长大的缘故,他就总感觉,似乎都有些不太亲近。
  沈思卓换好礼服,就被叶云兰拉着,去休息室见今天的主角,未来的新娘子,他的堂妹沈思琪。
  沈思琪的休息室里,有一整个化妆拍摄的团队,还围着好几个年轻女孩,大概是伴娘团吧。
  按说伴郎团都是男家出,叶云兰为了让他能有更多结识其他出身豪门的伴娘或者女宾客的机会,仗着一项关系良好,又额外巴结奉承了沈思琪好一阵子,才给沈思卓捞到这个机会,见他十分不上心,自然没好气儿。
  叶云兰偷偷扯了沈思卓一把,用眼神示意他,赶紧过去打招呼啊!
  沈思卓只好讪讪的走过来道:“思琪,祝你幸福。”
  沈思琪正八面玲珑的一边化妆,一边招呼满堂宾客,百忙当中抽出眼神扫了一眼沈思卓,脸上就带了笑道:“思卓哥,你今天能来我很高兴。哎呀,看我这记性!光浩说他今天有位朋友要来,这个伴郎团的位置嘛,可能就不太够了。思卓哥,咱们是亲人,只能委屈你一下了。你不会介意的哈?”
  沈思卓一愣,还没开口,叶云兰已经急道:“琪琪呀,咱们不是早就说好了,让你思卓哥来做伴郎的吗?他人都来了,衣服都换好了,怎么能临时换人呢?!”
  “阿姨你也知道。”
  沈思琪不紧不慢的笑道:“按说咱们女家的人是要做伴娘的,没有出伴郎的道理。我看在阿姨这么热心的份上,跟光浩说一声也行。
  本来也就这么定了,没想到,今天光浩的朋友袁先生突然说要来。阿姨你也知道,有袁家的人来做我们的伴郎,那面子上,自然就有光彩多了。袁先生早就到了,思卓哥又一直没来。我就以为,他今天有事不过来了。这边事实在是多,一时忘了跟你说。”
  虽说都是豪门的圈子,沈思卓家这一支只是旁支。就算正经论起主家来,也不如沈思琪要结亲的叶家有钱。
  家里大儿子要顶门立户,以后继承家业,不能轻易抛头露面,做这些场面事给人使唤。沈思琪年纪还小,今年才17岁。叶云兰当然要削尖脑袋,给沈思卓抢这个伴郎的位置,以求为他家结一门好亲,找个强援。
  叶云兰一听,还想再争,“琪琪啊,这样不太好吧?”
  沈思琪笑道:“四个伴郎团虽然都满了,伴娘那边倒还有位置。反正也是女家亲友,要是说思卓哥不介意,不如就算是我的伴娘?”
  什么,做伴娘?沈思卓一听,他是男人,这怎么可能!
  叶云兰寻思着,这样虽然说起来难听点,却更容易能跟那几个非富即贵的伴娘打好关系。只是到底是儿子,沈思卓的性子一向又不圆滑……
  叶云兰还在犹豫,站在一旁的沈思涵已经抢先道:“太好了!思琪姐,你看我今天穿了件小礼服,衬你的婚纱又不抢镜,做伴娘最好了!”
  沈思琪闻言抬头,仔细看了一眼沈思涵,见她在普通人里,也算是漂亮,却没有继承到父母容貌的精髓,比沈思卓始终是差了好几档。
  她当时答应叶云兰,让沈思卓这个没什么资本的旁系堂兄,来做伴郎,除了叶云兰知情识趣,一向帮衬的好,再就是看中沈思卓的样貌顶尖,能给自己争几分面子。
  没想到她的未婚夫叶光浩,拉来了最近炙手可热的袁家继承人,她也就顾不上这些了。
  说起来到底有些不好,既然沈思涵肯自告奋勇,她也就算还了叶云兰这个人情了。
  沈思琪笑道:“思涵妹妹这么漂亮,给我做伴娘自然是求之不得了!”
  叶云兰想了想,这似乎已经是最好的安排了,也就只能作罢。
  6:18,订婚宴准时开始。流程无非就是那些,双方长辈互致贺词,然后请一位德高望重的老前辈来定个调子,主持人说一下双方多么般配,恋爱的过程。最后准新郎准新娘登场,做几个小游戏,互相拥抱接吻一番,酒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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