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意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顾言丶

作者:顾言丶  录入:06-07

  刑应烛闷闷地笑了一声,随意地摸了一把盛钊的后背,看着漫不经心的。
  “这才是真正的骨血交融呢。”刑应烛说。


第141章 “成年人才不做选择,两个都好。”
  在白黎离开的半个小时后,刑应烛和盛钊也一前一后地从甬道里走了出来。
  其实短短几个小时内,盛钊接受的信息量一波接一波,已经快把他拍傻了。
  他心里有无数个问题想要问刑应烛,也有很多话想跟他说——包括龙骨,包括前世,也包括未来应该怎么办。
  他以龙骨为依托,被刑应烛一手拽出轮回,未来应该怎么办,自己又是什么,盛钊其实都不是很清楚。
  甚至于,连那个匆匆而来,匆匆而去,反派助攻一手包圆的七殿下,盛钊也怀揣着一肚子疑问。
  但他只是静静地跟刑应烛抱了一会儿,期间跟他交换了两个腻腻乎乎的吻,最后还是什么都没问。
  盛钊平生第一次产生了“不着急”的念头。
  他的理智上清楚地知道,他的人生已经跟以前不一样了。刑老板把他有限的人生一手拉长,另一端没入深深的时间洪流里,看不见摸不着了。
  当一样东西获取得足够多,它就很难再让人产生什么危机感。
  从北海回来后,盛钊那种下一秒就要跟刑应烛生死相隔的奇妙担忧忽而消失了,他平生第一次在“时间”上产生了一种脚踏实地的安全感,有了“来日方长”的概念。
  未来还很长,有多少问题都不急于一时,他有大把大把的时间跟刑应烛坐下来,抽丝剥茧一样地将那些疑问细细捋过,然后掰开揉碎,揉进他们普通而又漫长的一生里。
  真好,盛钊想,这简直是他从前想都不敢想的神仙日子。
  刑应烛也这么想,甚至于,作为一个从上古时期活到现在的大妖,他比盛钊这个新鲜出炉的傻白甜想得还更多一点。
  他总觉得,他和盛钊那些似有若无的小交集不只有那两次。
  他能肯定这些年来,他和盛钊从没见过面,但白黎点拨的那一次,倒让他咂摸出一点其他的意味。
  或许在那些轮回里,他和盛钊有过无数次这样的擦肩而过,只是彼此谁都不清楚。
  这个猜想给刑老板带来了点寻宝一样乐趣,让他下意识地回忆了一下自己漫长的人生经历,试图从里面挑出点好玩的记忆碎片。
  不过他也不着急,盛钊以后长生,必定要像张简一样走上修行之路,等他慢慢入了门,得以一点点窥见前生时,闲聊中总能捋出一点不一样的东西。
  无论有还是没有,似乎都挺有趣。
  刑老板久违地在人生中找到了点别样的乐趣,以至于心情都好了不少,一路上都挂着浅笑,看起来很放松。
  盛钊只要看着他就觉得心满意足,从甬道往外走的时候,还在黑暗里勾勾缠缠地偷偷去拉他的手。
  刑老板借着黑漆漆的环境勾了勾唇角,大度地任他拉了,权当自己没发现。
  盛钊试探了两下,大约摸懂了他的态度,于是得寸进尺地往前追了半步,手指滑进他的指缝里,跟他十指相扣。
  这次刑应烛没法装不知道了,侧头看了他一眼,语带嫌弃道:“撒娇。”
  盛钊嘿嘿一乐,说道:“小龙都不给我抱,我总得多摸摸你回本。”
  “哦。”刑应烛语气凉凉地说:“所以你是抱不到那个,来退而求其次我的?”
  “怎么会呢。”盛钊马上变脸,一本正经地说:“成年人才不做选择,两个都好。”
  刑应烛:“……”
  还挺诚实。
  “哦。”刑应烛意味深长地拉了个长音:“那哪个更好?”
  盛钊:“……”
  什么人啊!有自己跟自己吃醋的吗!
  盛钊大为震惊,心说刑老板还能幼稚到什么下限去,说他跟自己吃醋都高估了,一片残存的灵智而已,最后还不是都回到他身上了,有什么“谁更好”之说啊。
  “你好,你好。”盛钊熟练地给他顺毛,顺完了又想起什么,忍不住感慨道:“不过小龙比你口嫌体正直多了,还会用尾巴给我做——唔唔唔!”
  “闭嘴!”刑应烛一把捂住他的嘴,恼羞成怒道:“不许说。”
  要不是怕刑老板挂不住脸转头就走,盛钊差点笑出声来。
  太可爱了,盛钊心里一阵狂喜,心说刑老板实在很少露出这种表情,要不是时间地点都不太对,盛钊简直想给他全方位多角度拍照留念。
  但是这么一打岔,盛钊忽然想起了一件被他遗忘的事儿。
  “完蛋了。”盛钊眨了眨眼,脸上的表情从“憋笑”无缝衔接到“后悔”,一脸懊恼地地说:“我当时应该诳你变个人给我看看的——不知道跟现在有没有区别。”
  刑应烛:“……”
  想得还挺多,居然还会顺杆爬了!
  “想得美。”刑应烛干脆地说:“你死了这条心。”
  然而盛钊心里猛然腾起一股熊熊欲火,眼睛锃亮,活像是八百辈子没见过肉的胡欢一样,在刑应烛周身转悠了三圈。
  “肯定有区别!”盛钊笃定说:“远了不说,你古代时候肯定不是这样吧,是不是个长发古装大——”
  美人俩字还没说出口,刑应烛已经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刑老板眼风如刀,哪怕唇角挂着笑意,还是看得盛钊后背一凉,汗毛都炸起来了。
  盛钊的求生欲让他一秒开口,脑子一个短路,看也不看地随手从他脑子里拽出一个称呼来替换掉了“美人”这个高危关键词。
  “——相公。”
  刑应烛:“……”
  盛钊:“……”
  我在说什么,盛钊木然地想,我脑子出了什么问题,刚才我是被人夺舍了吗?
  这次换刑应烛占了上风。
  他悠哉悠哉地打量了一圈盛钊,眼神怜悯地说:“不客气。”
  盛钊松了口气。
  “小娘子。”刑应烛幸灾乐祸地接道。
  盛钊:“……”
  他就知道!盛钊愤愤地想:刑应烛怎么可能放弃这个调戏他的大好机会!
  因为这句脑子短路的把柄,整个后半程盛钊都安静如鸡,再没敢提长发古装大美人的事儿。
  刑应烛耳根子清净,又在“口嫌体正直”那扳回一城,简直心情大好。
  盛钊乍然得了龙骨,可人却没觉得跟之前有什么不一样,他既不能飞檐走壁,也没有一下子打开什么玄学开关,除了感觉体质比之前好了一点之外,似乎没什么区别,离开悬崖峭壁的时候,还是得靠刑老板带他飞一段。
  但那处开在悬崖上的“近路”就像是什么限定副本,他们只离开了几步远,盛钊再回头去看时,就已经找不到那处入口了。
  事情解决得太快,盛钊还是有种不真实感,但仔细想想,他又觉得好像事情本该如此,之所以容易,不过是因为他们真的走了一条各种意义上的“近路”。
  盛钊总觉得,如果刑应烛没听他的劝,执意要分割山水硬取龙骨,或者在岩洞里没想把龙骨给他,似乎事情都会走向另一个完全不同的方向。
  这一瞬间,他忽而又想起白黎来。
  那个拥有着世上最强信息处理器的“神”,她到底是真的算到了这些事的发展,确信刑应烛和他会走到这一步,还是只是见招拆招,准备了无数个Plan B,盛钊实在不得而知。
  而且当时在甬道尽头,对方口中那“胡编乱造的二手神话”……真的是完全虚构的么。
  但这个问题太过哲学了,而且似乎永远不会有答案,盛钊只琢磨了一会儿,便干脆地决定不想了。
  刑应烛和盛钊只在山里呆了短短几个小时,可谁知那里面的时间流速好像跟外头有点时差,等他们俩从山上下来时才发现,外面已经过去五六天了。
  龙虎山的人已经来白帝城收过尾了,之前那次异动以地震的名义搪塞了过去,失踪的研究队最后在山中找到了,说是因为在山中丢了指南针和通讯设备,所以才迷路了好多天。
  他们似乎忘记了山上的奇遇,也短暂地遗忘了那块残破的石碑,最后中规中矩地把那块碑拉走了,只惦记着上面的碑文有什么历史价值。
  盛钊跟刑应烛对视一眼,觉得八成是白黎提前一步“清扫”过了玄学痕迹。
  刘现年被白黎拎走之后,盛钊还担忧过他是不是要被杀人灭口,出来后才知道,那位七殿下为人还挺有闲心,没把刘现年随地一扔,还放回了山下的镇子里。
  据当地收尾的工作人员说,刘教授昏迷期间还做了场挺有意思的梦,醒来后说是梦里看过了一片壁画和碑林,虽然忘记了具体内容,但还记得是场得偿所愿的美梦。
  只是刘教授岁数大了,又在山上地震时不小心摔了一跤,似乎有点轻微脑震荡,第二天就把那梦忘了个一干二净,人也已经送去山城医院了。
  跟刘现年一起被送去医院的还有张简,他在山上跟白龙搏斗了一大遭,可惜被救的研究队无人记得,只能深藏功与名,做个幕后英雄,对外说是地震时候不巧正在山中,所以才受了重伤。
  胡欢对这个说法非常不满,总觉得十分损害张简英明神武的个人形象,但由于张简自己不怎么在意,所以他的抗议也被一票否决了。


第142章 “堂堂龙虎山正统传人,不能骗妖怪吧。”
  张简足足在床上躺了三天才醒过来。
  他从悬崖上掉下去,摔断了好多根骨头,送到医院之后才发现肋骨还刺伤了肺叶,好一顿鸡飞狗跳,在ICU躺了好几天才挪出来。
  期间胡欢像探监似的,一直在玻璃窗外头往里望,要不是惦记着医院人多眼杂,他都想穿墙进去近距离看看。
  好在张简自己争气,恢复得好,手术后不久就退烧了,人也转到了普通病房。
  龙虎山那边本来想来人看护,但胡欢正在劫后余生的后怕里,不大想把张简交给别人,加上张简自己也懒得折腾,就叫他们不必过来了。
  在白帝山一行之前,胡欢还在按部就班地跟张简走着“重新认识”的流程,正走到重新了解,一起刷本的进度就骤然生变,一时间心态很出问题,只觉得人生苦短,指不定哪天就要出意外,还是应该今朝有酒今朝醉,把人定下来再说。
  张简在睡梦中糊里糊涂,压根不知道旁边的狐狸崽子已经脱胎换骨,痛定思痛,只想着等他醒了就把自己扔到他的贼船上,先扒住了再说。
  于是等到张简从无数次醒转又昏迷的自我恢复中彻底清醒过来,就看见胡欢半蹲在他床边,双手扒着床沿垫住下巴,正眼巴巴地看着他。
  张简:“……”
  无名英雄脑子短暂地空白了一瞬,甚至眨了眨眼睛,想仔细看看面前这位到底是人还是狐狸。
  这姿势太奇怪了,张简总觉得胡欢连尾巴都摇起来了。
  “你——”
  他一开口,眉头就皱了起来。他伤到了肺,呼吸都泛着疼,一开口就想咳嗽,努力憋了半天,忍得脸色煞白,疼出了一脑门汗。
  胡欢吓了一跳,连忙扑上来给他揉了揉胸口。
  “你别说话。”胡欢小声说:“听我说。”
  张简还不是非常清醒,但还是缓慢地眨了眨眼睛,示意他讲。
  “昏迷之前的事情,你还记得吧。”胡欢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地说:“你自己当时说了,我救了你一命,所以要以身相许。”
  张简:“……”
  胡扯,他说不出话,就只能在心里反驳,心说这狐狸崽子还能现场颠倒黑白,明明以身相许是胡欢自己说的。
  大约是张简眼神里的情绪太明显,胡欢打了个磕绊,自己也有点心虚。
  “甭管是什么吧!”胡欢胡搅蛮缠道:“反正救命之恩就放在这,不是你救我就是我救你,谁许谁都一样,我就是通知你一下而已。你快点好起来,我要收账。”
  张简有点想笑,觉得他现在特别像不想上幼儿园的小朋友,于是撒泼打滚自说自话,总觉得只要比大人更早说出“结论”,就一定能把事情定下来一样。
  但世上的事情总不是谁嘴快谁有理的。
  张简重伤在身,整个人恹恹的,脑子里一团浆糊,思考都要比平时慢半拍。
  但饶是如此,他也知道,自己不能答应这句话。
  “我没有要你的恩情。”张简低声说:“换了是谁在那,我都不会见死不救。”
  他现在说话很艰难,一句话要断断续续地缓上三四口气,还不能牵扯到肺部的伤口,几乎只是在用气音说话。
  张简听起来那么虚弱,但这句话他说的很坚定,很容易让人听出他的态度。
  他四两拨千斤一样地说出了最大限度的拒绝,把当时那样的场面钉在了“见义勇为”的标准上,也婉拒了玩笑似地报恩。
  如果是之前的胡欢,现在八成已经炸毛了,但出乎张简意料,他这次居然格外平静。
  胡欢眨了眨眼睛,眼神温和地看着张简。
  他没拒绝,胡欢想。
  这些日子以来,他终于确信了一件事——张简无数次拒绝他的报恩,拒绝他的补偿,拒绝他的示好,但从来没有一次明确拒绝他的喜欢。
  只是胡欢之前总是把这些东西乱七八糟地混为一谈,才觉得张简一直都在推开他。
  原来他一直都很坦诚,胡欢想,或许连张简自己都没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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