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我能爱你一辈子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水榭歌台

作者:水榭歌台  录入:07-19

  不知是不是得知陆亦时没有受伤的事实,我的心情一下子看开了,罢了罢了,种什么因就得什么果,如今这一切,也算是我自作自受。
  我忍受了自己的苦果,所幸并没有带来什么大的伤害。这是不幸当中的万幸。
  不知是不是因为从鬼门关里走了一趟,现如今我也活得越来越淡然了。
  我留长了自己的头发,因为车祸后手术的原因,我被剃光头发,现如今,我终于能够留回原来的头发,不过前面的刘海相比与原来有些长,正好遮盖了我的左眼。
  车祸的时候一小块玻璃从我的左眼角划过,伤好之后,伤疤就变成了一串泪痕。怪不吉利的,我将它遮了起来。
  每天我都要忍受日复一日的复健工作。刚开始的时候,我连脚都迈不动,我不信邪,硬是坚持着没让别人知道,不知道摔在地下多少次,直到护士进入病房才将我从冰冷的地板移回床上。
  我没有跟任何人抱怨过这件事,只是深夜的时候,我有时候也会失眠。其实,我接受不了自己变成废人这个事实。
  我这一辈子才过了二十几年,我不求多,只求能活个五六十年就好。但现在我活着,我却不明白活着的意义究竟在哪里。
  治疗的过程中,我有时候会疑神疑鬼,不遵守医嘱。有时,我还像一个小孩一样发脾气,那段时间,一直是我哥陪在我身边。
  他白天要忙公司里的事情,晚上还要来照看我。有时累得受不了,会在书桌旁打盹,这个时候,我一向很安静,医生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我是真的想努力地活着,我看着我哥的睡颜,默默在心里跟他说,但是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明明是跟以前一样的世界,但我就是提不起一丝热爱。
  我的心里就像跟外界隔离了一样,我有时看着外界精彩纷呈的世界,都能够感觉到一种强烈的不真实感。
  我感觉我跟这个世界之间隔了一层面纱,任何事物好像都无法唤醒我的认知。我就如同一个套在袋子里的人,冷眼旁观这个世界。
  我知道我这种情绪不对,但是我救不出来自己。
  车祸苏醒之后,我还是梦到一样的场景。梦中又出现了那只怪兽。日光中,怪兽金色的毛发烨烨生辉,莫名灼伤人的眼睛。我如同以前的每一次一样,静静地坐在它的身边,一言不发。
  梦境中的场面一会又变得十分混乱,我从睡梦中醒来,大喊着“不要。”
  入目皆是一片漆黑,我这才知道自己做梦了。我用袖头擦了擦自己被汗水沾湿的额头。忍不住心有余悸。
  车祸过去了那么长时间,这是我第一次梦到陆亦时。我梦见他喝了好多酒,我在旁边劝他,但是他就好像没有听到一样,一杯杯白酒就像水一样往嘴里灌。
  他躺在我们一起居住的出租屋的地板上,屋里很黑,他卷长的睫毛上挂着晶莹的泪珠,正在无声的流泪。
  我想安慰他,但是我急的满头大汗,却不能靠近他分毫。
  ……
  终于,我从睡梦中吓醒。
  深夜,我抱着膝盖,坐在床上,想理清我们之间的这段孽缘。我无数地对自己说我是真的放弃他了,但是,这不是一种自欺欺人吗?
  我捂着自己的心脏,鲜活有力。这上面烙下一个人名,就连我自己都不能确定能不能把他从心底除掉。
  泪水不受控制地从眼眶里滑落,我脑子里一瞬间闪过好多场景,有陆亦时指着我大骂的,有我哥红着眼眶的,还有自己如今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
  生死面前,什么事情都应该放下了。
  我还知道他过得很好,这就足够了。
  现在解决不了的,就交给时间来处理吧。
  ……
  我的腿经过几个月的复建,已经可以下地走路了。不过就是走不了几米,还要拄着拐杖。我哥看我终于开始努力生活,脸上终于又一次浮现出欣慰的表情。
  看到这里,我的心里一暖。
  “哥,复建好累啊。”
  我将拐杖丢到一边,毫不在意地躺在轮椅上,顺手牵过我哥给我的饮料。“哥,公司最近还忙吗?”
  “忙。”我哥笑着点了点头,“所以我要等你赶紧好起来啊,这样我们兄弟两个才能并肩作战。”
  “别了,哥。”我毫不在意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你看我这个样子,还能帮你什么?况且,我真的不是那块料。”
  这句话倒是实话,我是真的没有商业天赋,让我跟人去谈生意,不如直接把我关起来算了。
  “别想给我甩手当掌柜,别忘了,季家的股份还有你一半。”我哥的坐在木椅上,晒着太阳,暖洋洋的说道。
  他说的是当初我用来交易的股份,其实他并没有将这一部分股份收回去,这些股份一直都在我的名下。
  我看着我哥的侧脸,禁不住有些唏嘘。时间真是一把杀猪刀,让我这个大哥操不完的心,但我也感谢时间,因为从前的我,体会不到来自我哥的爱。
  “你先帮我保管着吧,哥。”我央求地看着我哥。
  我哥挑了挑眉毛,不置一词。但我知道他这是同意了,我这个大哥其实性格有些扭捏,也不知道我的嫂子以后能不能受得了他这脾气。
  不经意间,脑子里面闪过白逸轩的脸庞。我打断自己不合时宜的联想,这个时候怎么会想起来他?
  我现在的生活很美好。但是有时候,我还是莫名地觉得空虚,觉得不真实,我想去追寻心里的一些执念,但是那些执念没有成型,就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自己究竟在苦苦寻觅着什么。
  当我身体基本痊愈时,我终于下定决心,我要去南方。
  

  ☆、番外2

  大学的时候我就想去南方上学,但是因为我爱的那个人在北京,我便义无反顾来到了北京。
  其实我不喜欢北京,我喜欢南方。北京太过于繁华,有时候反而不适合我这样安静的人呆着。
  我从小到大生长在北方,从来没有去过南方。倒不是没有机会去,只是自己一个人总觉得有些孤独,不愿意只身一人前往。
  我跟我哥说了这件事情。
  大哥静静坐在我的对面,听了我的话,没有说行,也没有说不行。只是紧紧抿着嘴唇,留给我一个冷峻的侧脸。
  我本来还有点害怕大哥不答应,准备了无数的理由。
  但看到这里,我忽然就不忍心再拿理由搪塞他了。
  “哥。”我喊道。“你不用担心我,我现在身体已经好的差不多了。真的,不信你看。”
  说着,我站起身,在原地转了一圈。
  “你看,我现在身体很强壮的,哪里都很好。但是待在这里我总是难免触景深情,我想去南方,很久之前就想去,现在好不容易有一个机会,我是真的很想去南方。”
  小桥、流水、人家,诗中的画面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再说,我又不是不回来了,我家还在这里。在那里玩腻了,我肯定会回来的。哥,你别不搭理我嘛!”
  我用力摇了摇我哥的胳膊。
  “你这个臭小子,事事都要人操心。好不容易在家里安稳几天,就立马吵着要出去。罢了罢了,出去看看也好。省得你天天在家乱想。”我哥无可奈何地回答。
  我知道我哥这么说就算是答应了。
  于是这件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我去了南方的一个小镇,小镇真的特别小,没有麦当劳,没有肯德基,没有电影院,什么现代性标志建筑都没有……现代化的浪潮轰轰烈烈,声势浩大,却丝毫没有影响到这里。
  我在这里租下了一个带院子的小房子。小房子和诗中描写得特别像,门前有小溪流过,院子里有各种树木和花卉,赏心悦目。
  房子的主人是一对中年夫妇,恩爱非常。对待住客十分热情,经常将自己种的蔬菜带给我。这一来二去,我就跟他们熟悉了起来。
  在他们的介绍之下,我去了附近许多的地方,有山,有海,还有大片大片的梯田。这样的生活是我一直向往的。
  我的本性本来就很安静,与世无争,但偏偏在陆亦时这件事情上强取豪夺、毫无理智。离开他的时间越久,我就越不理解以前的自己。
  爱一个人从来不是束缚,从来不是丧失自我。
  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不是所有人的生活都需要爱情的。这个道理我到现在才懂。
  这里的生活十分悠闲,我融入当地的生活。早晨睡到自然醒,靠山间的日光唤醒。没事的时候就去附近溜达一圈。对了,我还租用了一块土地,自己种植了很多蔬菜,有时候,我还会将蔬菜邮寄给我大哥,毕竟这可是天然无公害的。
  我觉得我越来越像“人”了。
  我以前不懂平凡的快乐和幸福。总是觉得只有和自己爱的人长相厮守才算是幸福。但是现今,坐在窗前,看着院子里的植被,品尝自己烹饪的饭菜,和周围的邻居唠嗑,自己一个人去旅行……这些都能够让我真正感受到幸福。
  我追寻一个人那么多年,无非是因为当初他是第一个给我温暖的人。我就像溺水的人一样,抓住唯一的一块浮木,死也不放手。
  在这里待的时间越久,我对于我跟陆亦时这一段关系之间的记忆就越模糊,总感觉那种感觉太炙热,丝毫不像是我自己做出来的事情。
  后来我记住的就只有陆亦时和我当朋友的那一段时光。
  我想,如果以后有机会看到陆亦时,如果陆亦时还愿意跟我说话,我一定会跟他说一句对不起。这是我欠他的,这也是我自己应负的责任。
  再到后来,我就想了,会不会当时我对他的爱其实是一种迷恋?只是因为缺少爱,所以才会紧紧抓着不放。
  我已经不爱他了,因为回想起的次数越来越少,就连他的面容也在我的记忆里面越来越模糊。
  我的心境越来越平和,就连房东太太也打趣我说,“小季啊,你知道吗?你看着真不像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没有一点朝气。你看圆圆(房东的女儿)天天还抱着手机,你倒好?天天在屋里打坐,养生。真不像小年轻。”
  “青姨,你就不要取笑我了,我这不是没事干,闲出来的嘛。”
  我不知道自己喜欢的究竟是女是男,但是我有时候还会想,如果以后,我是说以后,我能遇到一个愿意跟我平平凡凡生活到老的人,我是不是也能够接受呢?
  在小镇上的小半年,我从来没有听到过陆亦时的消息,也从来没有主动去询问过别人关于他的消息。
  我不知道我还活着这件事陆亦时知不知道。
  如果他知道,那也就算了。
  但是如果他不知道,我想,我还是要回去一趟。把事实告诉他。毕竟,如果一个人身上背负着人命,是很难真正放下,好好生活的。
  我小时候养过一只纯种的拉布拉多,性子十分温顺,我给他起名叫“小黄”。
  童年里的记忆里,我没有玩伴,因为性子太过于孤僻,总是一个人自己待在家里。这个时候,小黄也会在乖顺地卧在我的身边,陪我一起发呆。
  在我十岁那一年,我记得很清楚,那一天天气很差,下了特别大的雨,雷声滚滚。
  我那个时候奉行的真理就是麻烦别人,不给爸爸妈妈添堵。因此我就一个人站在书店的屋檐下,等着雨停。
  但是雨,一直到后半夜也没有停。
  我知道,家里不会有人发现我到这个时间点还没有回家。
  我鼓足勇气,一口气冲到磅礴大雨中。雨滴很大,不一会我就全身湿透了。
  快到家的时候有一个红绿灯口,我等到绿灯的时候就立马向前冲,大雨遮盖了我的视线。我没有看到一辆快速驶来的小汽车。
  我只感觉自己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推了一下,然后我就摔在了地上。我从地上爬起,转过身,努力睁大眼睛,却看到了让我毕生难忘的画面——
  小黄倒在地上,浑身都是血。
  我爬到他的身边,像以前一样抱着他。
  其实小黄一点也不小,他很大,我一只手根本就抱不住他。但是这个时候,我只想把他抱起来。
  最后,小黄还是走了。
  我现在二十多岁了,十几年过去了。我还是时常会想起小黄,我对他有很深的愧疚,我总感觉是因为自己,小黄才会遭遇不幸。
  如果,当时我看清楚一点之后再过马路,这一切是不是就不会发生?
  我不想让陆亦时也对我怀着这种愧疚,我现在活得很好,比以前任何时候都快乐,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淡然。
  因此当我哥问我要不要回家看看的时候,我没有犹豫,一口就答应了。
  当初的我虽然走的潇洒,但未尝不是抱着逃避的心态,现如今,我终于从这一段感情中走了出来,也是时候该做个了断了。
  收拾行李的时候,我环顾这个居住了快一年的小房子。不知道该带上什么东西回家。但是最终,我什么也没有带,只是带了一些长穿的衣服。
  我跟青姨说了我要回家这一件事情,并委婉地表达了自己想接着续租的意思,请求她不要将房子租给别人。
  青姨有些生气,“怎么说也做了这么长时间的邻居,怎么还跟青姨这么客气?”
  我站在旁边赔笑,却是发自内心的开心。我想,原来,其实我也是能够得到周围人的善意的。
  我又一次在屋子里转了一圈,然后落了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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