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陆少爷今天追妻了吗[现代耽美]——BY:千歌Charon

作者:千歌Charon  录入:10-15

  beta被alpha的眼神看得心里一冷,绷紧了后颈皮,讪讪地道歉。
  陆凛冷冷地掠过他,不再理会。
  他讨厌别人用这种眼神打量他和林俞初,更厌恶别人用这种事恭维他。
  林俞初是有自主意识的人,他都不舍得碰,怎么忍受得了别人用污秽不堪的思想在脑子里想他的小山茶。
  ……
  陆凛回来的时候,林俞初正蹲在行李箱前给自己抓衣服穿。
  刚睡醒还迷糊着,一下抓了两条裤子在怀里都不知道。
  alpha过去把他从地上拉起来,从他怀里拿出那两条裤子。
  林俞初看着陆凛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窘迫得要钻到地里去。
  “不小心拿错了嘛……”
  alpha没有继续为难他:“穿好我们去吃饭,早上去山上走一走。”
  “好。”
  ……
  林俞初拿盘子装了点要吃的东西,觉得好像有目光在他身后粘着,他回过头,却只看到陆凛。
  “选好了吗?”
  林俞初看着盘子点了点头:“好了。”
  omega走开去拿豆浆,陆凛回身又狠狠地剜了那些刚刚把眼睛放在他的小山茶腰臀上,开着猥琐的玩笑的人。
  那三个人的其中之一在陆凛走开之后小声唾骂:“自己说的要和omega一起睡,睡了还不准我们说了?”
  “算了吧,可能陆少不喜欢这样的玩笑。”其中一个人小声劝阻。
  早上那个被陆凛当面怼了的beta说:“呸,假清高的大尾巴狼,自己晚上玩多疯都不知道呢。”
  陆凛在心里把文一添这个脑子缺根筋,乱交朋友的傻B骂了个遍。
  ——傻B是傻子beta,不是在骂人。
  如果只是为了利益讨好他,他不理就是,这种人从小到大在他身边实在太多了,陆凛数都数不过来。
  但是这几个人偏偏踩到了他的底线,他必须在林俞初还没有发觉之前,早早把他们解决。
  他向文一添问那几个人的底线。
  但是文一添不见身影,也不回短信。
  无法,陆凛只好和跟他同房间的白子恒联系。
  白子恒看着呼呼大睡的文一添,头疼地揉了揉太阳穴,走到浴室小声说:“文一添在酒吧里认识的驻唱乐队,乐队在圈子里有点名气,其他人没什么,只有住你对门的人,就是最近圈子里说的刘老家的那个。”


第67章 番外:小兔子捡到一只灰狼
  森林里开始下雨了,一只黑白相间的兔子在树林里一瘸一拐地找地方避雨。
  小动物们都躲到自己的窝里去了,小兔子哆哆嗦嗦地在一棵树下蜷缩成一团。
  他舔了舔自己受伤的后腿,费力地把自己挪到干燥一点的地方去,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他叫林俞初,是一只荷兰兔,耳到眼睛和后腿是黑色的,其他地方是白色的。
  他刚刚被爸爸赶出家门,因为雨季要来了,洞穴里的粮食不够了。
  虽然他已经三天没有吃什么东西了,但是可能他们觉得自己待在洞穴里太占地方,就把他赶了出来。
  其实我卷起身子只有小小的一团,一个小小的角落就够了,他这样想。
  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天空阴沉沉的,但是好歹不再下雨了。
  小兔子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踉跄了几下才站稳。
  雨季里雨停的时候小动物都会出来找吃的,这样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才不会被饿死。
  森林里的小动物动作都很快,成群结队地扫荡而过,他一瘸一拐地过去的时候,已经几乎没有什么吃的了。
  他找到了半截别人不要的已经蔫掉的胡萝卜,他小心地抱着它,稍稍松了口气,至少可以撑过几天了。
  “我不要吃这个!”
  一道熟悉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小兔子抬头的时候,看到那家人在不远处往筐子里装果子。
  那只漂亮的香槟兔在朝宠爱他的爸爸妈妈发脾气:“我不喜欢吃这个,我想吃山上的野果子,不要胡萝卜!”
  那家人好声好气地哄着香槟兔,答应他等雨季过去之后,就去山上给他摘。
  他们好像看到了抱着半截捡到的胡萝卜的他,但是也只是淡淡地扫了一眼,就走了。
  天上又开始飘荡着细细的雨丝,小兔子抱紧了怀里的东西,拖着一条腿在地上又找了找,捡到了一些他们丢下的东西。
  他抱着一堆残缺的食物躲到了树下。
  身边的小动物吱吱喳喳地惊慌逃窜,连找到的果子都不要了。
  小动物灵敏的嗅觉让他闻到了一股浓重的血腥味。
  小兔子看到一只灰狼从远处慢慢走来,毛发凌乱,身上有深深浅浅的伤口,身后做够的地方留下了一串血迹。
  那是一头北美灰狼,体型很大,大到什么地步呢?
  一爪子可以直接拍扁他。
  他拖着强弩之末的身躯,却依旧吓得小动物四处逃窜,然后砰的一声,倒在了小兔子身边。
  托这只大灰狼的福,小兔子又多捡了一点储备粮。
  他摸了摸灰狼的额头,很烫,应该是伤口感染了。
  雨季的时候大型动物也不会到山上来,因为小动物都躲了起来,他们也找不到食物了。
  大灰狼闭着眼睛对外界的一切都没有知觉,显然在走到这里之前已经强撑了很久了。
  他碰了碰大灰狼又厚又大的爪子,小声说:“你是不是也没有家了啊?”
  大灰狼在这里倒下不久,天上就开始下雨了,小兔子找了树叶给他挡伤口。
  小小的黑白相间的身躯在大灰狼的身上上上下下地跳,把狼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都遮起来。
  把自己捡到的果子一口一口咬下来喂给他吃,自己则是吃那节蔫掉的胡萝卜。
  大灰狼在第二天就醒过来了,他醒过来的时候,小兔子刚好回来。
  他身上柔软的毛被雨淋得一绺一绺粘在一起,一瘸一拐地朝他蹦过来,嘴里还叼着一束草。
  “你醒了啊?”小兔子一点也不怕他,粉色的小嘴巴一动一动把草嚼烂,“我听松鼠说这个草很有用,你敷上很快就可以好啦。”
  灰狼金色的眼睛冷冷地盯着小兔子,从牙缝里吐出一点不知名的果子的残渣说:“你就给我吃这个?”
  小兔子嚼药草的动作一顿,低垂下眼睛说:“对、对不起,我找不到……”
  凶猛的食肉动物向来不喜欢又小又弱,一爪子就能拍死的兔子。
  但是看在他现在只能待在这里的情况下,他打算不和他计较。
  灰狼趴下睡了,他的伤口淋了雨在丝丝地疼。
  小兔子嚼烂了草药给他敷上,温热的呼吸打在他的皮毛上。
  “你不怕我吃了你吗?”灰狼冷冷地说。
  小兔子敷好了草药又给灰狼盖上了树叶,他小声说:“我没有地方去了。”
  灰狼有点不理解,小动物不都是群居的吗?
  “连个窝都没有?”
  小兔子在离他远一点的地方找了个干净的地方卷成一团。
  “他们嫌我太占地方了……”
  灰狼不知怎么心里突然一抽,明明只是很小的一团啊,他想。


第68章 我们很早就见过
  吃过早饭之后,陆凛带着林俞初到山上走走。
  大家一群人聚在这里本来就不是很熟,加上现在文一添这个缺心眼的带了几个来路不明的,陆凛不想和他们接触,干脆就自己把林俞初带出去了。
  林俞初对什么都好奇,看到形状奇怪的树叶要摸一摸,看到开在杂草堆里的花也要碰一碰。
  他本来蹲在地上,一转头看到不远处一只兔子蹲在那里看着他。
  一人一兔都被对方吓了一跳,但是两方大眼瞪小眼的,愣是谁都没动。
  直到陆凛走上来,那只黑白相间的小兔子才像被吓到似的,一蹦一跳地跑了。
  林俞初回过头微微抱怨他:“它都被你吓跑了。”
  陆凛反问他:“那他看见你怎么不跑呢?”
  林俞初不知道。
  陆凛直接说:“可能是因为看到同类了吧。”
  omega恼怒地推了alpha一下,alpha牵过他的手。
  “我以前也见过一只不怕人的兔子。”
  林俞初突然说。
  “嗯?”陆凛好奇,“什么时候?”
  “好早的时候了,我刚刚上小学的时候,那天外公突然要带我出去。”
  林俞初回忆说:“我们坐车到了一个很大的房子,外公和一个老先生说话,让我去后面找别的小孩子玩。”
  “我过去了,看到一群小孩子在一起玩,只有一个穿着白衬衫的小哥哥坐在树底下。”
  陆凛一听“小哥哥”就眯起了眼,他玩味似的把这几个字在嘴巴里嚼了嚼又吐出来:“小哥哥?”
  林俞初轻轻拍了他一下:“我那时候还很小好不好!而且我们就见过一次。”
  占有欲强烈的alpha勉强点了点头:“嗯,只是巧合。”
  “我不认识他们,就自己找了个地方待着,然后我看到了一只兔子,很小的一只,我转身的时候他就趴在我的手边,毛很软,摸上去痒痒的。”
  陆凛几乎可以想到小小的俞初坐在地上,一转身看到一只和他一样可爱的兔子,一人一兔呆愣着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的样子。
  他很少听林俞初和他讲过去的事,饶有兴趣地问:“然后呢?”
  “没有然后,我没敢动,怕把它吓跑了。”
  顿了顿,林俞初说:“其实是有然后的。”
  陆凛挑了挑眉,了然道:“和那个‘小哥哥’有关?”
  林俞初点头。
  陆凛拼命告诉自己没事的,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俞初肯定连他的脸都忘记了。
  alpha假装平静地说:“没事,你说吧,我想听。”
  虽然他真的很嫉妒以前在他生命中出现过的同龄人,但是更想了解他的小山茶的往事。
  “哦,”林俞初点了点头,继续说,“之后我看到一群小孩在池塘边玩,那个小哥哥过去和他们说,池塘边危险不能靠近。”
  陆凛微愣。
  林俞初还在继续回忆:“但是他们好像很讨厌他,我有点不明白,他长得很好看,小孩子不都是喜欢和好看的人一起玩吗?”
  他看了眼陆凛,见他表情无异,便继续说:“他们说他是‘怪物’,他一来他们就跑开,骂他‘短命鬼’。”
  陆凛握着林俞初的手紧了紧,他艰涩地说:“你去的那里,池塘里是不是种着水仙,那时候是不是八月初?”
  “啊,池塘里是种着水仙,但是我只记得是夏天了……”说完之后林俞初愣了愣,“不会吧……”
  陆凛低低笑了:“宝贝,你说的‘小哥哥’现在是你男朋友了。”
  林俞初也没想到会这么巧。
  “我当时看他,啊,不是看你好像很难过,我就抱了那只小兔子过去。”
  alpha满眼温柔:“我还记得你和我说的第一句话。”
  “你想要摸一下这只兔子吗?”
  七岁的陆凛回到树荫底下之后又拿起那本书看。
  但是即使天资过人,他也只是一个七岁的小孩,受到排挤还是会难过,精装的外文书拿在手里,他却一个字都看不下去。
  这个时候,突然一个软软的声音打断了他纷乱的思绪。
  他转身看去,问他“还好吗”的小孩他没有见过,他又扭过头去。
  这种人他见多了,一开始会好心地来关心他,但是在被那些小孩子撺掇着说了很多他的坏话——比如“很可怕”“是个怪物”“长大了会死”。
  小孩子没有什么信息素等级或是分化的概念,只知道陆家的小儿子和别人不同,生下来就注定活不长。
  他手上一年四季戴着一个黑色的手环,也被他们视为是“恶魔”、“诡异”的象征。
  所以他没有理他,反正都是要和那些人一伙的,何必呢?
  林俞初没有得到回应,以为自己打扰到他了,失落地想要走开。
  突然,一个人窜到他面前拉着他的手说:“你理他远一点!他很可怕的!”
  小小的林俞初被吓了一跳,匆忙捂住自己手里的小兔子的耳朵,生怕它被吓走了。
  林俞初不知道那些人为什么这么讨厌这个长得很好看的小哥哥。
  在他看来,陆凛和“可怕”“怪物”根本沾不上边。
  “为什么啊?”
  小男孩可能第一次遇到一个反问自己为什么的人,一下愣住了。
  他只是颠来倒去地重复那几句话:“他很可怕!长大而来就会死!是个怪物!”
  那时候的林俞初理解不了面前的人想法,他拧着小眉头说:“死不可怕啊,我妈妈就死了,她就躺在床上,睡过去了没有再醒过来。”
  小孩子还想再说服他说他被骗了。
  林俞初看了看一动不动的陆凛,突然问面前的小孩子说:“你看得懂法语吗?”
  “啊?”小男孩没想到林俞初会问这样一个问题,愣住了。
  林俞初指着陆凛手上的书说:“那是本法文书,你看得懂吗?”
  小小的林俞初逻辑很奇怪,观点却很坚定。
  因为在他家里,外婆是学法语的,所以外公看得懂法文,所以他先入为主地把陆凛归为“好人”。
  在这个年纪的孩子,连“中国”和“外国”都还没有搞清楚,更不知道陆凛手上的东西是什么。
  未知的东西只会让他们觉得陆凛更加怪异和可怕,像是童话故事里拿着古老的魔咒的黑巫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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