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大猫先婚后爱,但又没完全后爱[现代耽美]——BY:徒手吃草莓

作者:徒手吃草莓  录入:11-09

  盛初先是愣了一下,随之从自己久远的记忆中挖出了这个声音的主人,瞬间陷入了一个非常黑暗的回忆。
  盛初慢慢地从被子里做起来,靠到床头,感到自己的头皮在发麻。
  没有空调的房间,他露在衣服外的皮肤都泛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周总?什么……通告?”
  那边传来一点点嗤笑声:“我听说你的事了。现在你还是公司的艺人,合约还没到期,当然要为公司创造价值。你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吧?”
  “我现在还能跑什么通告?”
  “电话里说不清,你明天上午到公司来我办公室一趟,多的是小通告可以跑。”
  联姻那天,周含义还给盛初打过电话,电话里的声音阴狠嘲讽:没想到啊,是少爷下凡体验生活,成啊,你以后也别想回娱乐圈,好好当你的少奶奶。
  自己和顾钦婚姻解除的消息应该早就传出来了。现在说要给他通告,是在做什么打算吗?
  “我在生病,周总。”
  这话说完,电话那边传来了周含义刻薄的笑声。
  “如果我记错,还有半年合同,这半年如果不想付违约金,大可不服从公司安排。从签下你到现在,公司几乎没有在你身上赚到一毛钱,还因为你损失了几个亿的投资,公司不是搞慈善事业的。当然,盛少业要是任性,愿意付违约金,公司大门敞开。”
  电话挂掉了,盛初整个人像是力竭,整个人瘫回到了床上,像是搁浅的鱼似得大口喘气。
  过了几分钟,他才慢慢地平复下来。
  很快,他的表情就平复下来,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盯着天花板入了睡。
  秦笛回来的时候,盛初已经睡着。
  他发了一通脾气,物业总算是上道,重金找了两个老手,加倍了工资,一小时内就修好了。
  秦笛走到盛初边上稍微看了一眼,就啧了一声。
  这小孩皱着眉头睡觉。
  -
  盛初起了个一大早,发热已经退去,秦笛出门了。
  因为盛初和他说要出门去,秦笛就给他留了辆车方便出行。
  他没告诉秦笛周含义的事,秦笛也是娱乐圈的人,正在上升期,告诉他其实也没用,而且会徒增对方的烦恼。
  他慢慢地打理自己,洗了脸,慢慢地刷牙,涂了面霜和防晒,尽量让自己看起来精神一些。
  镜子里,自己头发有些长了,他拿了一个小皮筋,勉强抓到了一把,绑了一个小揪揪。
  他的唇角有些干裂了,老是用舌头去舔,好像发炎了,有一种微妙的疼痛感。
  涂了两遍唇膏,才感觉缓和一些。
  他今天穿得很素,不过搭了一条蓝色的围巾,这样会衬他的肤色,不至于看起来那么憔悴疲惫。
  他拿了秦笛车上的留的一包烟。站在楼下,抽出一根烟。
  齿尖叼住,用打火机点燃一点火星,深深地吸了一口。
  很快,烟雾缭绕,他的模样在烟雾中湿润飘渺,雾里看花般,微卷曲的刘海让他看起来无比暧昧慵懒。
  穿过树叶斑驳的阳光打在他的脸上,就能看到他夹着烟的指尖有些抖动。
  或许是烟雾吸入肺中那种令人灌顶的清醒感让他忍不住有了躯体反应。
  一直到口袋里的手机振动,将他腰间的软肉震得酥麻难耐,他才回过神来。
  抽出手机,看到来电显示,盛初一下子顿住,呛在肺里的那口烟一下子被他全吐出。
  整个人清明不少。【大猫来电】
  他快步走了两步到垃圾桶前,掐灭了烟,轻咳了两声,把电话接起来。
  “您好。”
  电话那头传来犹如低沉钢琴般的嗓音,令人心脏颤动:“晚上有空吗?”
  -
  接完电话,盛初一边开车,一边用蓝牙手机打了一个电话。
  这是一个他依旧在联系的一个大学同学。
  “徐正然,问你个事儿。”
  “哎哟,失踪人口回归啊。说吧,我这边正上课呢!”徐正然的声音非常的轻,很有可能在选修课上顶风作案。
  “锅底喜欢什么?”
  徐正然家里养了三只猫,一只布偶一只奶牛还有一只黑猫,算是猫咪百事通。
  “啊?”徐正然没反应过来。
  “你们家锅底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吗?”徐正然的那只黑色猫名字就叫锅底。
  “那多了去了。猫抓板、激光笔、毛线球……”
  盛初脑内立刻有了一个画面,西装大猫玩毛线球的画面,画面太美不敢想象。
  他飞快地甩开这个画面打断徐正然:“最喜欢的呢?能快速打好关系。”
  “那当然是猫薄荷,什么,你要养猫?我告诉你,没猫能拒绝猫薄荷的味道。”
  “我上哪儿买去?”盛初问。
  徐正然:“你真要养猫啊?”
  盛初含糊地“嗯”了一声。
  徐正然听说盛初要养猫,觉得铲屎官一行又能再多一位选手,一下子声音都兴奋起来了。
  “那你就找对人了,养猫的事儿可以随时我问。猫薄荷你随便找个宠物店就能买,你要是第一次接猫,可以把猫薄荷兑点水泡一泡,喷在自己身上,绝对管用。”
  徐正然给他科普,科普到一半,可能被老师注意,有点危险,便先挂了电话给他发来了短信。
  【你个老古董,居然不知道猫薄荷!】
  【猫对猫薄荷吸了会上瘾,但是无害还能催吐毛球,毛球你知道是啥不,是……】
  盛初的手指顿住了。
  上瘾。
  这两个字让他瞬间回到了那个梦,身体微颤了一下。
  是像狗狗喜欢骨头那样吗?
  刚刚白燃的电话,询问盛初下午有没有时间,要碰面。
  但没有说任何结婚相关的话题。
  对于盛初来说,是所谓的二面。
  其实从那天开始,盛初就觉得自己像是在面试,而他现在顺利过了一试,有了二面的资格。
  他看了一眼时间,随便在附近吃了点东西填饱肚子,用手机定位寻找宠物店,在去公司的路上,购买到了喷壶和猫薄荷。


第5章 第五章
  在公司的地下车库,盛初打开一瓶矿泉水,喝掉一口,把买来的猫薄荷粉放了进去,摇匀。
  等他从公司出来,应该也泡得差不多了,到时候再倒到喷壶里。
  弄好这些,他才慢慢地开到地下车库,深吸一口气,进入电梯。
  盛初很久没有出现在公司,他虽然戴着帽子和口罩,但是还是第一时间被认出来。
  他在公司里太出名了。
  当初他因为周含义点名要他去陪投资人,他不从,在公司里大闹了一场。
  周含义额角被他用东西砸裂,他也挂了彩,然后所有人都在等着周含义要怎么办盛初。
  结果居然等了很久都没有消息,以周含义睚眦必报的性格,居然没有为难盛初。
  只不过盛初就一下子销声匿迹,网络上,现实中,都消失在他们的视线内。
  再次出现,认识他的人都忍不住多看他几眼。
  本来盛初以为是一场硬战,甚至在自己的背包里准备可以随时用来动手的玩意。
  办公室不止周含义一人,他和旁边的人正在说什么,看到盛初进来,他就停止谈论。
  盛初敲门进去就坐在离门最近的座位上,他才发现旁边站着的是带自己的经纪人,马哥。
  周含义看了他一眼,哼笑了一声,就从抽屉里掏出一个本子直接甩到他面前。
  盛初拿到手里一看,竟然是一个剧本,古装电视剧的角色,男二号。
  “这部电视剧是个很大的改编IP,我和制片人能搭上关系,给了我一个男二的本子,让我推一个人过去,我推的你。”
  -
  也就半个多小时,盛初就从公司出来,拿着本子回到了自己的车上。
  他给秦笛发了个短信,也没指望对方现在有时间。
  没想到几分钟后,秦笛就回了电话来。
  “刚刚在演戏,现在中场歇息。怎么回事,他给你男二的通告?还是个好角色?你是跳舞的,又不是演员,他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男主是陆骁。”
  秦笛的反应十分的强烈,“靠,肯定是大烂剧!他演技还不如我呢!”
  盛初:……
  “不行,我得去问问,你等着,我去给你打探消息。”
  秦笛风风火火的去了。
  盛初坐回车里,鼓捣猫薄荷,将泡好的猫薄荷摇一摇,往身上喷了两泵,他低头闻了闻味,没觉得有什么特殊的味道。
  他怀疑是不是剂量不够,又多喷了一些。
  还是只有淡淡的绿色叶子的味道。
  离赴约还有一段时间,就坐在驾驶座上翻开剧本。
  让盛初惊讶的是,这是一个好剧本,
  他并不是夸赞自己文化素养好。
  他觉得只要能看懂字的人,都认为这个剧本有质量。
  角色形象饱满,人设十分的出彩,一两页的文字,自己就产生了角色共情。
  属于其情可悯,其行可诛的悲情人物。
  半个小时后,秦笛打来了电话。
  “我刚刚问了,人家正在上升期,这是他第一部 大男主的戏,为的就是一鸣惊人,走流量爆人气,要是你演坏了,他粉丝不得冲了你!”
  这件事尤为古怪。
  两人分析了一通,秦笛说,如果不是周含义想把盛初推出去挨骂,剧方收获一波热度。就是那边制定要找他这个情况的艺人搭戏,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性。
  这两种结果都很值得细品,秦笛准备再去打探打探消息。
  挂掉鲜花,盛初看了一眼时间,时间还早,他就驱车前往西郊。
  郊区有不错的疗养院,适合静养,盛初的母亲,周瑾就住在这里静养。
  她的病已经基本上痊愈,但是需要很长时间的静养来填补那些年被病痛蛀空的躯体。
  很快,车子驶入了一片规划得非常幽静的绿化带。
  下了车,远远的,盛初就看到周瑾穿了一件嫩黄色的羽绒服坐在亭子里,看起来就在焦急等待他的到来。
  盛初站在原地,整理了一下衣服,扬起笑容,这才走了过去。周瑾看到盛初立刻就两眼放光,走近后被他拉了坐下来。
  两人无非就是拉家常,周瑾打开盛初带来的点心,惊喜的反应了一下。
  “我就在这里吃吧,还能呼吸点新鲜空气。”
  盛初点头,将吃的东西铺开。
  周瑾头发锤到腰际,脸型是瓜子脸,耳朵很小很细腻。
  她看起来就是精妆打扮,戴着一对淡红色小花的耳环。
  忽略掉年龄病痛带来的一些病态和皱纹,她精致得像是一个小女生。
  她这样,就知道盛初为什么也会长得这么好看。
  从小,盛初就知道周瑾很漂亮,是十里八乡的大美人。
  小时候她独自拉扯盛初很困难,但因为她很漂亮,脾气很好,也很单纯,左邻右舍总是会帮她的一些忙。
  当然,因为外貌,所以她也有过很多麻烦,那些络绎不绝的追求者,下从猪肉铺的宰户到隔壁工地上的工头,上到百货公司的经理。
  盛初经常看到她被纠缠,但是她却从没有答应过谁,十分冷淡,也模糊知道她心里一直有谁。
  还能是谁,盛兆国。
  第一次见到盛兆国,盛初也立刻理解,为什么周瑾会这么迷恋他。
  有着上位者的威严,英俊富有,完全满足了妙龄少女的所有幻想。
  而那一次,盛初也才第一次见到周瑾喜欢撒娇的一面,平日里她在别的男人眼中,都是高冷的模样。
  今天出太阳了,阳光散尽亭内,有什么东西晃了一下盛初的眼睛。
  周瑾的无名指上多了一枚漂亮的戒指。
  周瑾脸色红了一下,摸着戒指,有点不自在的羞赧:“是兆国给的,前段时间说是什么节日……”
  盛初盯着那枚戒指,点点头:“很好看。”
  两人又聊了一会,周瑾拉着盛初的手说:“在家里过得怎样,还在跳舞吗?现在基本功有没有落下……”
  周瑾是完全不知道盛初之前联姻的事,盛初也不想让她知道,所以时常会在空房间录一段舞蹈发给她。
  “跳的。下午还要去趟公司,有新的通告。”
  -
  天暗下来了。
  盛初离开了疗养院,发动引擎开始往约定的地点走。
  本来大猫说要来接盛初的,但是盛初拒绝了,他下意识地不想让大猫接触自己的过去。
  即便是大猫或许已经把他的过往查了个透。
  他曾经就听说过,豪门选媳妇或者嫁女儿,都会把对方的祖宗十八代调查个底儿朝天。
  更甚至听说过,曾经有个大集团千金喜欢上一位网红,马上要修成正果。
  家族那边甩出了一份调查报告,小网红到处约/炮的开房经历,地点时间全都横列出来,加上其他零零总总的各大黑料。
  这桩婚姻黄了,后来小网红被曝光,很快就沉寂下去。
  想到这里,盛初呼吸乱了,脸色逐渐苍白。
  大猫也会查这些吗?
  天上开始飘起了小雨,街道变成了深色,雨滴打在玻璃上,甚至有一点点冰霜的错觉。
  这个冬天格外的难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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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定时间快到,白燃站在更衣室的镜子前。
  格子、条纹、暗纹、渐变……西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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