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夺玉[现代耽美]——BY:逆水舟

作者:逆水舟  录入:11-25

好像更热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嘻嘻嘻


第40章、第四十章 拥抱
孟连生自认在沈玉桐面前出了回大丑,再见到土司府的人送来鹿茸人参之类的补品,简直是如临大敌,无论如何都不再享用,每日只拣粗茶淡饭吃。
只是,他的邪火是被成功镇压,沈玉桐心中却好像有一团小火苗在蠢蠢欲动。晚上躺在床上,只要孟连生不经意地碰到他,或是睡着时手腿无意识搭在他身上,那团小火苗,就跟被添了油一样,若不是刻意压制,只怕会星火燎原变成熊熊烈火。
他不是单纯懵懂的孟连生,他清楚这意味着什么,只是不愿也不能多想,尤其对上孟连生那双如清泉一样纯净的黑眸时,更觉只要想一想,都是一种罪恶。
他是什么样的人,自己很清楚。
他可以自己沉沦,但不能引诱白纸一样的孟连生堕落。
孟连生对于沈玉桐微妙的变化,似乎浑然不觉,仍旧每日与他形影不离,看到好看的,吃到好吃的,都要马上来叫他,张口闭口二公子,看到有姑娘上门,依旧打太极一般将人拦下。
转眼又是一个月过去,孟连生肩上的纱布换了几次后,彻底拆掉,只剩一个新鲜的红色伤疤,昭显着他曾经历过的危险。
杜赞也渐渐从孙志东死亡的悲痛中走出来。他是一个完美的手下,忠诚勇猛执行力强,也颇有几分机智,但因为当惯了手下,习惯了听令行事,早忘记什么叫做主见,一旦没人吩咐他命令他,他就跟个迷路羔羊一样,全然不知自己该做什么。没了孙志东,他几乎是本能地每做一件就去问孟连生。
等到孟连生终于通过顿珠的帮忙,成功让桑吉土司将三片烟园的烟土全交给立新后,杜赞彻底将孟连生当成了主心骨,取代了孙志东在自己心里的地位。
孟连生年纪小又如何?
他是柏老板心腹,也是他救了自己这条命,如今没了孙志东,回到上海滩,若是不出意外,柏老板一定会将小孟提拔上来。小孟迟早也会变成他老板。
杜赞的转变转得理所当然。
还未回到上海,孟连生已经有了手下心腹,即使他依旧叫对方杜赞大哥。
在他们一切准备就绪的时候,刘旅长的兵马也准备就绪。他的督军给他派了三万大军,让他务必将自流井抢回来。
三万大兵带着两枚大炮,若是赶不走王师长那万八千的散兵游将,刘旅长觉得自己身上这身蓝灰色的戎装,以后也没脸再穿,直接灰溜溜跑回老家种田得了。
告别的那日,穿戴整齐的刘旅长,终于一改这几日的衰样,颇有几分军中英杰之风,领着几百手下对送行的众人郑重敬了个军礼,又专门走到沈玉桐跟前道:“二公子,你放心,等我将姓王的赶走,你就回自流井安心办厂。”
沈玉桐笑着点头:“那就祝您旗开得胜,也要注意安全。”
刘旅长道:“我先前弃城逃走,就是怕城中百姓手上伤害。这回我已经悄悄通知以前的部下,他们身在曹营心在汉,会尽力将百姓安排好,不管打多大的仗,老百姓和盐场的损失一定要降到最低,我们打仗也不能毁了自流井的根本。”
不得不说这刘旅长颇有些优柔寡断,也算不上多勇猛,但如果当兵的都当成他作风,于国于民都不算坏事。
沈玉桐对他有了莫名的信心:“刘旅长,我等你的好消息。”
刘旅长一走,也就意味着沈玉桐和孟连生,离开分别的日子即将来临。
朝夕相处同床共枕三个月,还有了过命的交情,两人的感情,早已今非昔比,一想到要分开,沈玉桐的心里就憋得慌,像有石头压住一样,简直让他喘不过气来。
孟连生显然也不会比他好到哪里去,刘旅长一走,他脸上的郁郁寡欢便显而易见地表露出来。
眨眼间,西康已经从夏日进入初秋,晚上变得更加清凉,自打孟连生受伤后,两人就再没去过后山的温泉。
送走了刘旅长,两人默契一般沉闷了一整天,夜幕降临后,又心有灵犀一般同时提出去泡温泉。
于是,收拾好了换洗衣裳,带上香胰子和帕子,踏着月色出了门。
沈玉桐坐在水中,用温热的水打湿了脸,状似随口问:“小孟,你们决定什么时候走了吗?”
孟连生在他对面坐下,瞧了他一眼,回道:“柏老板那边来了信,说东哥不在了,就让我们盯紧点,等第一批烟土装箱上了路就回上海。最迟月底,我们就得走了。”他顿了下,又补充一句,“不过也得看刘旅长那边的情况,要是他顺利,人和货都能按计划走,要是川内乱了,恐怕还得再观望几天,但总归是不能迟过下月初。”
沈玉桐点点头。
两人一时都没说话,只隐隐又秋夜的风从旁边拂过。
须臾后,两人又不约而同抬头,对上彼此的眼睛。
“二公子,等刘旅长打了胜仗,你是不是就要回自流井办盐厂?”
“嗯。”
“办盐厂要多久?”
“这个我也不说不准,井盐和海盐不一样,自流井和奉贤也不一样,也许大半年,也许一年多。”
“那中间会回上海吗?”孟连生睁大一双黑沉沉的眼睛,期待地问。
沈玉桐沉默,从自流井去上海来回一趟,光在路上就得半个月,如果上海家中没有大事,在精盐厂办起来之前,他约莫是不会浪费时间回去的。
但他不能这样说,因为知道孟连生在等一个什么答案。于是轻轻笑了一声,拿起水中的帕子,搭在他肩膀上,道:“想这么远多何?都还不知道刘旅长这场仗能不能打赢?”
“也是。”孟连生点头,又想到什么似的,道,“那如果刘旅长没抢回自流井,你是不是跟我们一起回上海?”
沈玉桐:“嗯,是的。”
孟连生点点头,也学他一样,将手中的帕子放在他肩上。
两人面对面,默契地为对方擦拭身子,为了缓解这挥之不去的离愁,沈玉桐故意拿着帕挠他肋下。
孟连生笑得身子直打颤,最后大概是实在受不住,捉住对方的手,一把将他抱住。
身体与身体在温泉水中滑腻的触感,彼此的心跳和呼吸,像是一把火将两人烧起来,都忍不住有些战栗。
这回颤抖的不只是孟连生,还有沈玉桐。但他没有推开他,甚至还反手抱住他的肩膀。
两个人一时都没再开口,只闭着眼睛紧紧抱着彼此,用力汲取对方身上的气息,在彼此的耳畔边低低喘息。
眼见一团火就要点燃。
沈玉桐骤然清醒过来,睁开眼睛,不着痕迹地将孟连生推开,欲盖弥彰地给还在怔愣中的人,泼了一捧水,笑道:“别闹了,洗好了早点回去睡觉。”
孟连生眼睛垂下,掩盖眸中情绪,轻轻笑了声道:“嗯。”
沈玉桐不着痕迹地与他分开一点距离,佯装认真擦拭身体时,然后不动声色地掀起眼皮,看了眼不远处低着头的人。
那浓长的羽睫挂上了水汽,是一个再乖顺不过的模样。
沈玉桐心有余悸般深呼吸了口气,幸好刚刚自己及时打住,没有做出什么逾距的行为,将单纯懵懂的孟连生带上歪路。
然而只要想到即将与他分开,心中就难受得厉害,恨不得将人揣在怀里带走。可他也明白孟连生是一个独立的人,他有自己的人生和要走的道路,他没有权利也没有立场将拽着不放。
除非刘旅长失败。
他与孟连生就还能继续过一段这种不被打扰,与世无争的日子。
旋即又因为自己的这种恶念,狠狠打了个寒噤。
在如今这个世道里,即使他是沈家的二少爷,也无法心安理得地抛开一切,沉溺自己那点见不得人的私欲。
他有自己的责任和担子。
两人没再说话,就像刚刚那个失控的拥抱,好像从来没发生一样。
许久之后,沈玉桐站起身,擦干自己身子,淡声道:“我好了。”
孟连生抿着唇瞧他一眼,点头:“嗯,我也好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没错,二公子知道自己是弯的,毕竟人是从腐国回来的→_→
二公子:我绝不能把纯情懵懂的小孟带上弯路!
早弯成麻花的小孟:嘻嘻。


第41章、第四十一章 他在等沈玉桐自投罗网
五天后,土司府收到消息,刘旅长的三万大军旗开得胜,顺利赶走了屁股还没在自流井坐热的王师长。
当天傍晚,土司府门口停下一辆风尘仆仆的马车,车上三人,正是沈玉桐的堂兄沈天赐,以及小厮阿福和保镖程达。
他们来接沈家流落在外三个多月的二公子回家了。
这三个月,沈玉桐虽然一直有送信去自流井报平安,但一日没亲眼见到人,沈天赐就一日不放心,此刻看到小堂弟全须全尾地站在自己眼前,他这个老堂兄才彻底放下心来。
这颗心一放下,就恨不得要拉着人大哭一场才好。
于是,从沈天赐带人进入土司府开始,沈玉桐就被沈家这三人牢牢包围,想要看一眼孟连生,最少得越过两个脑袋。
到了吃晚饭,他左手一个沈天赐,右手一个小阿福,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竟是让他和孟连生没说上一句话。
沈天赐是个会来事的,想着自家小堂弟在土司府白吃白住三个多月,特意从自流井带了半车好茶好酒并一箱子精盐当做手信。
这些东西对沈家来说,不是稀奇玩意儿,但在西康绝对称得上珍品,桑吉顿珠父子对这个盐商的礼节很满意。
只不过,他们一来,也就也意味着沈玉桐要离开了。
顿珠当初是不大将沈玉桐看在眼里的,但与他打过马球之后,就对他刮目相看,那次打猎更是他及时叫来救援,才让自己顺利取了达瓦的首级,除掉他们领地的一个心腹大患。
自此之后,沈玉桐和孟连生一样,都成了他的好友,土司府的贵客。
贵客要离开,自然要好好践行。
这晚,顿珠亲自安排了一场篝火宴,拿出珍藏好酒,杀鸡宰羊,纵情唱歌喝酒跳锅庄。
沈天赐见到小堂弟毫发无损,本就心情激动,被土司府的热情一感染,拽着沈玉桐和阿福程达,玩得一脸红光,不亦乐乎,也不管是不是为老不尊。
而在这一片兴致高昂中,只有孟连生无声无息退到廊檐下坐着,一个人默默看着院子中的热闹喧嚣。
当然,他看的只有一个人。
朝夕相处三个多月,每天睁眼就是这个人,但对他来说,依旧是看不够的。以至于想到明日就要与对方分开,哪怕这种分开只是暂时,心中依然是心焦火燎般地不舍。
人就是这样,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往常在上海,常常一个月也见不上一回,日子还是照常过,这回朝夕相处三个多月,再叫他去过没有沈玉桐的日子,他是一点都不愿意的。
就好像从未吃过肉的人,终于叫他尝到了一点肉的美味,再叫他回去吃素,那实在是一件很残酷的事。
他凝望着沈玉桐在篝火映照下的身影,不由自主地舔了舔有些发干的嘴唇。
这些日子,他确实是尝到了一点美味,但显然还远远不够,他想尝得更深入彻底一些。
“小孟!”
他正胡思乱想着,跳出一头汗的顿珠不知何时大喇喇走过来。
孟连生抬头看他,对方咧嘴露出两排白牙,笑着在他身旁坐下:“怎么不去玩?是不是二公子要走了舍不得?”
孟连生不置可否。
顿珠也只是随口一说,并未要等他一个答案,说罢,又继续道:“二公子一走,过不了几天,你们也要走了,我真是舍不得呢。”
孟连生弯了弯唇,淡声道:“你有空可以去上海滩找我们,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顿珠撇撇嘴:“外边的世界太复杂,我还是喜欢待在西康。”
孟连生说:“西康是很好。”
至少让他过了三个月再美好不过的日子。
顿珠望向篝火处,沉默片刻,不知想到什么,忽然转头认真看着他,冷不丁问道:“小孟,孙老板是你杀死的吧?”
孟连生眉心微微跳动了下,抬头对上他的眼睛。
顿珠是典型的浓眉大眼,眸子漆黑深邃,有着野性的赤诚。他刚刚喝过了酒,面颊布满红光,但看不出有没有醉。
孟连生并没有因为他这突如其来的问题,有什么大的反应。他没有说话,只是挑挑眉头,仿佛是在平静地等待他说下去。
顿珠说:“那次去打猎,我给你的箭是我专属的,箭簇是菱形,被射中后留下的伤口,与普通箭不一样,回去后我检查了孙老板的伤口,发觉他是被这种箭所射中。而那天只有我和你用的是这样的箭。”
孟连生点点头,淡声说:“嗯,是我杀的。”
顿珠不解地看着他,在等他继续说下去,然而他说完这句就没有后话,显然并不打算仔细解释。
顿珠没等到答案,倒也没继续追问,他是豪爽粗狂的西康汉子,不关心跟他无关的纷争,况且他也不喜欢孙志东,小孟杀他自然有他的理由。
他拍拍胸口道:“我原本以为你跟我一样简单,但看来你的心思,跟外面的世界一样复杂。不过没关系,不管你因为什么杀了孙老板,我都不在意,你依旧是我的好朋友。我也不会将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包括杜赞兄弟和二公子。”
孟连生弯唇一笑:“谢谢你,顿珠。”
顿珠摆摆手,变戏法一般从身后拿出一个黑色陶瓷小酒坛,道:“这是男人喝的酒,我的独家珍藏,送给你一坛。”
孟连生将酒坛子接过来,酒还未开封,用一层油纸封着,但凑近时隐隐能闻到酒香,以及一股让他再熟悉不过的味道——鹿茸。
顿珠送了他酒,便又往人群处走去。
他目送对方大摇大摆回到篝火旁,低头看了看手中的小酒坛,起身一个人回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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