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上天堂[现代耽美]——BY:阿列夫零

作者:阿列夫零  录入:03-04

  我斟酌道:“除了许组单独负责的知产,民商业务大概都……”
  李笑笑倒吸一口气,“大半江山。老胡这是要干嘛,退休?”
  我摇头,“说不准。”
  以前老胡从没允许大权旁落,老何没裴雁来这么风光。
  当时骂老胡独断专横的声音不是没有,但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没错。否则老何这狐狸一朝山倾,鼎润伤筋动骨都是轻的。
  “……不到三十岁的耶大本硕,个高腿长,那脸长得也太离谱了。裴律师是整的吧?”她托着下巴自言自语。
  我眉角一抽,提醒她:“造谣侵权。”
  她瞥我:“鼎润一哥的名号不保你不酸?你们男的不也都搞雄竞吗。那个裤裆比我鼓,垫的……这种。”
  “什么一哥,”我嗓子卡带:“…什么雄竞。”
  她长叹口气,不理会我:“啧。你说,怎么还真有裴律这样的尖儿货啊?我怎么就这么早订婚了呢?亏大发了呀。”
  警报拉响,我转头看她一眼。
  本硕就读于帝都知名985,鼎润刑事组副组长,靠本事一步步爬上来,年轻有为。
  三十二岁的御姐,齐肩波浪卷发,穿上高跟鞋接近一米八,随手发张自拍到社交网络,姑娘们都要大叫“老公”和“姐姐娶我”。
  这么个男女通吃的角色,怎么也要多玩儿几年才收心。但没想到,她相了一回亲后居然火速订了婚。这事儿当时在首都法律圈里炸起好大一片水花。多少暗恋这姐姐的单身男青年在酒吧街以泪洗面,大骂到底是哪路神仙捧走这朵带刺的蔷薇。
  她前半句话我十分赞同,但听完后半句,顿时觉得身上有跳蚤在咬我似的。
  我不假思索地止住她的话:“是,但人得恪守底线,别恃美犯错。”
  李笑笑用一种堪称慈爱的目光看我一眼:“我就打打嘴炮,你瞎紧张什么?”
  你馋别人我管不着,但事关姓裴的我必须要警觉。
  这话当然不能说出口,我信口扯了句别的:“婚姻我不懂。但两张证就能把人捆在一起,也算爱的具象化了。”
  也许是我鲜少这么矫情,李笑笑有些意外,“但结论成立需要条件——首先要有爱,其次是双方都要有契约精神。”
  人没了爱真的能活吗?
  至少我不能。
  她话里有未尽之意,但显然不愿多谈。她猛拍我的手臂:“哎,到了。前面就剩四个车位了,快去抢!”
  “……我还没瞎。”
  她手劲很大,我倒吸一口气,无语之余还想问这能不能报工伤。
  按先前商量好的,管理层和老胡亲信一桌,业务和市场部单开几个包房。
  我开车开得快,大部队都还堵在后头。和笑笑落座之后,先扫码看起了菜单。
  等到素菜荤菜主食甜品都点齐全了,她才回神儿,问,咦,我们锅底儿还没选呢吧?
  我回了句,是。
  “服务员,来你们这最辣的。”
  她无辣不欢,往常所里聚餐也多半都是全辣锅,所以她没犹豫。
  服务员:“好的,麻辣牛油锅,您看行吗?”
  从前在这种场合,我一般不怎么发表意见,但是这回不同。
  裴雁来不能吃辣。
  这件事刻在DNA上,我忘不了。
  我打断:“不好意思,换鸳鸯吧。”
  李笑笑面露诧异,我干巴巴地解释:“我病刚好,医生让我吃清淡点儿。”
  她作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没两秒,又皱起眉:“但你上回可不是这么……”
  好在她没来及追问,匆匆赶到的其他同事一窝蜂扎进了包厢,这个话题被揭了过去。
  我虚虚地替自己捏了把汗。
  众人落座,火锅马上进桌。
  眼看着裴雁来坐到了我的正对面,在服务员落手的前一秒,我再一次发了神经:“麻烦您把清汤转到对面,谢谢。”
  李笑笑莫名其妙地上下打量我,这女人像是在用那双漂亮的杏眼骂我脑子有病。
  我就全当没看见。
  楚主任是火锅大省来的,吃辣能力在这桌的十来口子里数一数二。清汤锅转到面前,他敲了敲桌:“怎么点了鸳鸯?不够劲啊同志们。”
  老胡也摇头笑,“老楚说得对啊。都讲了是迎新节目,怎么不给裴律师来点红火的。”
  我张了张嘴想解释,没想到被裴雁来抢了先。
  屋子里空调开得很足,他火气旺,进来的时候就已经脱掉了西装外套,领带也被解下来,版型很好的白色衬衫更显肩背挺阔。
  袖子挽到臂弯,斯文又性感。
  我盯上他漂亮的手臂线条——食色性也,我的眼睛大约和胃连在了一起,眼睛馋了,肚子也不争气地叫了两声。
  裴雁来理了理袖口,笑了笑。他眼睛很特别,笑起来会弱化原本线条的冷感,“各位心意我领了,但我不能吃辣,清汤锅留着,可以么。”
  我心头一跳。
  这人表面绅士实则流氓。不用问号说问句,谁敢说个不字。
  楚主任一众立马表示清汤锅也不是这么难以下口,年纪大了也该养养生了云云,变脸飞快。
  恭维附和声不绝。李笑笑没跟在里面浑水摸鱼,反倒突然用筷子尾巴戳我,小声又问:“你说裴老板有没有对象啊?”
  “……姐,好好吃饭。”
  她夹起一片辣油浸润的千页豆腐,“小面瘫,真没劲。唉,谢弈在就好了。”
  谢弈也是搞刑辩的,人靠谱,但嘴太碎。刑辩这块一直是老胡的命脉,我是老胡的助理,所以和他们几个很熟悉。
  不做反驳。这个问题我听了都不敢深想,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我偷看裴雁来好几次,可他的目光始终投向沸腾冒泡的半锅清汤,并不落在我的身上。
  酒过三巡,包厢的气氛被炒热,楚主任喝得有些上头。我猜他大概是觉得裴雁来脾气不错,所以随意了许多。
  他的手指夹着燃烧的香烟,虚虚搭在裴雁来肩上,“裴律,您名字好听,雁来雁来,是怎么个典故啊?”
  我喝了一口可乐,心里想的是这家伙一定不讨裴雁来喜欢。
  大家的视线全集中到新来的上司身上。于是我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把眼睛粘上去,等他回答。
  裴雁来把目光从我身上——从很多人身上扫过,他垂着眼笑了下,没什么脾气:“家里人从诗里找的,没什么深意。”
  话音一落,他放下杯子,杯底碰到实木桌面,也发出一声闷响。
  不知道什么时候,楚主任的手已经被不动声色地甩开。我的眼睑随他闹出的响动一颤,思绪却跑火车跑到了十一年前。
  十六岁,我刚上高一。
  那是冤孽的开端。
  淮南秋雨夜,高斋闻雁来。
  韦应物的这首《闻雁》在我初中时还是必背篇目,当年中考语文卷子上,古诗文默写的第三题就是这个。
  我语文成绩很好,所以不会默错。
  头一回见到“裴雁来”这三个字,是高一宿舍登记。
  我林小山的名字就排在姓裴的上面两位,偏偏中间夹了个叫耿一直的兄弟,像是银河似的把我和他隔在了两个寝室。
  说实话,最开始,我被他的名字吸引过。
  雁来,雁来。我曾经想过如果我爱上一个姑娘,她一定会有这样好听的一个名字。
  可这位“雁来”显然是个男人。
  被某种中二的罗曼蒂克主义力量所驱使,我不得不开始好奇有关这个人的一切。


第3章 good boy
  高一刚入学那天温度很高。
  我收拾好宿舍,准备打水洗澡,在走廊上和耿一直擦肩而过时,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和这人有点渊源。
  耿一直怀里抱着个盆,两步三回头地盯着我看了几秒,随即露出惊愕的神情:“等等,你是秃子哥?”
  我几乎同时认出他。
  人没怎么变,但黑了,高了,也壮了。我听到这许久都没人叫过的外号,眉头一皱。
  耿一直是个二百五,小时候这样,大了也没变。他把盆一摔,扑过来抱住我:“哎呦我靠,多少年没见了啊?咱俩怎么这么有缘!我就在这间住,你哪儿?”
  我喘不过气,肉贴肉在这个天气不会让人愉快,伸手推开。
  “你隔壁。”
  耿一直曾用名耿直,和我的渊源要追溯到小学三年级,他做过我的邻居。
  那个夏天又潮又热,我头皮上长了汗疱疹,怕感染,自己剃了光头。某天下午他被一群大孩子欺负,碰巧被我看见。
  虽然从面相上看不出来,但我确实常有头昏脑热、热血上头的时候,凑巧路见不平,于是出手相助。打那以后,这小子见我就喊秃子哥,虽然我比他还小几个月。
  没多久,他爸就娶了富婆,搬到了景区边上那套带院的大别墅。离别的时刻没什么特别,就像是生命中无数个擦肩而过的人一样,挥挥手就走出了各自世界。
  我是悲观主义者,心里虽然也有触动,但一旦接受人就是要不断说再见的社会规则,就没什么值得难过的了。
  更何况玩伴,玩伴,本来就是玩儿完就得散。
  耿一直透着股傻劲,这点从小到大都没变。所以久别重逢,相处起来也不觉得尴尬。
  他拍拍我的肩膀,我问:“你舍友…人怎么样?”
  青春期时我还有着不值钱的薄脸皮,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就像是暗恋校草的姑娘,想打听人都要拐弯抹角。
  耿一直果然没多想,掰着手指数:“一个姓程,从外省来的;一个姓周,省篮球队的,那身板,那肱二头肌,哎我给你讲,他……”
  迟迟没有讲到目标人物,我只好打断:“一间四人,还有一个呢?”
  耿一直怪叫几声:“哦——那哥们,帅他妈惨了!绝对是硬通货,不吹牛逼。”
  这么夸张?
  我明明不认识裴雁来,却莫名与有荣焉,半笑不笑回了句:“哦。”
  很诡谲的心情。
  “好说。”耿一直端起盆:“你跟我去宿舍见见不就知道了。”
  男人是得靠兄弟。
  一声兄弟,一辈子兄弟。
  耿一直的宿舍基本上已经收拾整齐,但空荡荡的没人在。
  直到进门,他这才大梦初醒似的:“哦,对了。人去打水了,估计待会就上来。我是下铺,这张,床你随便坐。”
  收拾宿舍是脏活,我裤子脏了,即使他招呼我,我也不会没心没肺往上坐。
  四张书桌和书柜并排靠在一侧墙边。
  这张太乱,我猜是耿一直的;那张桌上摆着红金相间的胶皮小猪存钱罐,有点儿磕碜,应该不是;那张……
  那张桌子上放着瓶香水。
  玻璃瓶,但瓶身大半是黑色,方方正正地杵在那儿,看着很有份量,高级感扑面而来——
  可我是俗人,第一反应是肯定很贵。
  我走近,趴下身子,想看看上面写的是什么。
  我有点好奇。
  我是真的有点好奇。
  “妈的,夏天就该喝汽水,爽!秃哥你要吗?我这儿还有……”
  耿一直话痨,一个人就能排一班子戏,自顾自开了瓶可口可乐,汽漫出来时滋滋作响。他后面又说了什么,我没怎么注意。
  眼睛代替指腹,我的视线一点点磨过金色的英文字母,嘴唇跟着字母嗡动了几下。
  “Straight——”
  “Straight to heaven,‘直达天堂’。”
  汽水滋滋声戛然而止。
  我身体过电,竟然突然打了个寒战。
  沉而不哑,重而不厚,声音很有质感,容易让人想到华美的黑色天鹅绒。话里带着笑意,不重,但很勾人。
  我莫名心虚,旋即立正站好。
  来人很高,短袖牛仔裤,肩宽腿长,比例好到可以去做男模。他手掌宽大有力,手指非常长,骨节分明,一手拎着两个暖水壶。
  其中一个印着上世纪常用搪瓷缸上的碎花,另一个瓶身纯黑,截然不同的风格。显然帮人带了水。
  他从逆光处走进房间,把水壶放在门口。直至抬起身,我才看清他的脸。
  平生第一次要用华美来形容几步之外的活人,好看得有点儿不太真实。人像是被渡了层金边,很容易联想到月桂与阿波罗。
  他笑笑,唇角上扬的弧度优雅又自然。
  “凯利安的朗姆酒调香,前调偏甜。如果你喜欢,可以试试。”
  他离得不算近,但我嗅觉非常灵敏,闻得出他身上带着的香水味,不重,但存在感极强。威士忌和香草,是酒精在致眩。
  天堂可能是古法酿酒厂*。
  我往侧一步,远离桌子,摇摇头:“……不好意思,不用,谢谢。”
  我慌不择路。
  耿一直却揽住我的肩膀,没心没肺地笑笑:“来来来,我介绍一下,这是我发小,叫林小山。一座小山的小山。”他转头看我,“秃哥,这就是我给你说的那大帅哥,名副其实吧……”
  诡异的羞赧来得猝不及防,我避无可避,只能用胳膊肘怼上耿一直的肋侧,画蛇添足地打断:“一览众山小。是那个小山。”
  他果然是裴雁来。
  裴雁来的笑容像是画在他脸上似的。这话并不是说他虚伪,我的意思是,好看,稳定又得体。他从善如流:“你好,裴雁来。高斋闻雁来,是那个雁来。”
  耿一直直笑:“你俩掉文呢?我学渣,不插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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