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明臣贴在他耳边说:“明天再收拾,先看纪念日礼物……”
他吓了一跳,陆明臣的呼吸直往他耳朵里钻,痒得他汗毛都快竖起来了。这时低头一看,腰间的一只手掌里躺着两枚钻石耳钉。
“……喜欢吗?”陆明臣又问。
情之所至,男人突然咬住他的耳垂,舌尖代替手指,把那团肉球顶在牙齿上揉。
宋书华头皮有些发紧,偏着头躲:“……嗯,喜欢……”
“我看你有耳洞,我给你戴上好不好?”
“……戴不上……小时候不懂事打的耳洞,里边已经愈合了……礼物我很喜欢,我先把它收起来吧。”
他从陆明臣手里拿过耳钉,对方却不让他走,直接把人打横了抱起来,几步走到客厅沙发边,把他一把抛进柔软的沙发里,男人扯开领带,就按上去热烈亲吻。湿热的气息在他脸上蔓延开,像一张张开的网,蒙住了他的呼吸。
陆明臣很激动,少有地乱了分寸,毫无章法。
宋书华被迫接受着这样的唇舌交换,清晰地感受着他无限膨胀的情欲,这让他害怕,让他下意识想要躲避。
“……明,明臣,我先去洗个澡吧……”
陆明臣哧声喘息,嗓音低哑:“不用洗。”他一手把男人的两只手腕按在头顶,另一只手开始解他的腰带。
“……脏,我想先去洗澡……”
皮带扣咔一声解开,宋书华已经忍无可忍开始用手把身上的男人往后推。
陆明臣愣了愣,再抬头去看男人涨红的脸,瞬间清醒了不少,从他身上下来了。
宋书华提着裤子逃似的跑进浴室,关上门,撑在洗漱台上好一阵才缓过来过快的心跳。反应过来,才发现装耳钉的首饰盒把他手心硌红了。
宋书华洗完,陆明臣又去,等他再回到房间,心头烧开的水也已经冷却到了温吞的状态。
程式化的前戏,到最后一步时,宋书华要求关灯。
黑暗笼罩下来,手掌下面的皮肤也像是逐渐失去了温度。陆明臣在静悄悄的夜里,眼睛只能看到虚晃的影子。身体的需要还在,但已经对这重复的机械动作感到了无聊和厌烦。
为了尽快结束,他只好回想起一些和黎阅欢爱的细节,想象对方竭尽全力取悦他的样子,他想把那张脸换成自己丈夫的,但尝试过后发现做不到。
他没办法想象丈夫放浪诱惑的模样。
所有情人的脸在他脑海中杂乱浮现,也同时迅速模糊起来,随着快感的叠加,心里的空洞逐渐变大,最后一刻,直至被黑暗填满。
灯亮起的一刹那,宋书华猛地扯过被子把自己整个包裹起来,包括头。
陆明臣下了床,他才伸出一条胳膊,把散在一边的睡衣抓进被子里。在被子底下胡乱穿好衣服,他又要下床,却陆明臣一把抓住了手腕。
“明臣,我先去洗洗……”他用一种失措又无助的眼神看着陆明臣,刚刚那下突然开灯,已经让他够慌乱了。
陆明臣十分不悦,但看到丈夫这种神情又不忍心,手上松了劲儿,语气也尽量柔和:“没那么脏,你先坐下。”
宋书华在床边轻轻坐着,不怎么敢坐实,他低着头,像在等待一场审判。
“阿华,我们都是男人,我就直说了。你是不愿意做下面那个,还是不愿意做这档子事?”
这么多年了,陆明臣才终于挑明这件事。但等了一阵,宋书华抿紧嘴角,只是沉默。
陆明臣揉了一把脸:“你要是不愿意在下面,我们也不一定非要分上下,获得快感的方法有很多,一定也能找到让你也可以接受的,下次我们试试用嘴怎么样?”
男人像是被这么大胆的提议给吓到了,涨红了脸,嗫嚅着开了口:“我没有不愿意……在下面……”
“那你就是不愿意做了?”
陆明臣心往下沉:“为什么?”
“……”
“性冷淡?”
“……”
“我给你约一个医生……”
话未落音,宋书华少有打断他的话,冷冷回答:“我不去看医生。”
“这不是什么……”陆明臣看到他的脸,劝导的话突然说不出来了。
刚刚涨红的脸,此刻血色已然褪尽,白得像一张新拆出来的打印纸,男人只是木讷而低声地重复请求:“我没有生病,不用去看医生。”
“……”陆明臣只好改口,“那就不去吧。你去洗澡,洗完睡了。”
第二天一早,陆明臣去公司前吃到了热气腾腾的海鲜粥和蒸饺、煎包等小面点。
他每天固定七点起床,洗澡、拾掇,七点四十分准时出门去公司。这个时间宋书华一般都还在睡觉,他也从来没有要求过丈夫给他做早饭。
他不知道宋书华几点起的床,也不知道他现做这些东西花了多少时间。对方把第二碗粥放他手上,问道:“吃得惯吗?”
“嗯。”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宋书华像是松了口气:“以后都在家吃早饭吧,总在外边吃也不健康。”
陆明臣看着丈夫柔和又体贴的神情,缓缓点了头。再把一勺粥送进嘴里时,突然有点食不下咽。
这是宋书华给的补偿,因为他昨晚的某种“失职”。
看着他放松下来的神情,陆明臣觉得他天真得可笑。如果这也算是补偿,如果自己真的需要他这点补偿,他又把自己置于什么位置?
“吃好了,你把碗收了。”
宋书华无知无觉,快速把桌子收拾干净,又跟上去不厌其烦地叮嘱:“路上开车慢点,晚上想吃什么给我打电话……”陆明臣穿好鞋子,又拿了围巾要替他戴上,“外边降温了……”
陆明臣在围巾套上自己脖子之前伸手接住,随意裹了两圈,有些不耐烦:“我不是小孩,别总是这么啰嗦。”
男人有些难堪地住了嘴。
今天出门晚了一刻钟,陆明臣提了车速。车子拐上主干道后,又恰好遇到早高峰,一走一停有些堵车。驼绒的围巾柔软温暖,这会儿却捂出了汗,让人有些喘不上气来,他索性摘下来扔到后座。
路过公司附近的小区,他降了车速,绕着小区开了一圈。
离他上次来这里和黎阅提分手已经半个月了,不知道小孩走了没。这么想着,他已经来到了公寓的门前。
如果黎阅还在,他们有极大可能会吵上一架,再睡一觉,然后重归于好。然而这种重归于好则意味着自己的退让,接受黎阅下一次试图破坏他家庭的挑战。他真能接受情人闹到丈夫面前这种事吗?结论仍然是不能。
他当然想象过丈夫发现他出轨。据他的了解,宋书华也做不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甚至大吵大闹都不会,但难免也会受伤。陆明臣自然有肆无忌惮的资本,他之所以没这么做,相反在隐藏这一切上花了些功夫,他自认这是出于对伴侣的尊重。
这是一个矛盾,他暂时还没想好要怎么处理,但很多事情在没有设身处地的时候往往不会有答案,陆明臣打开了公寓的门。
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淡淡的灰尘味儿,房子里静悄悄的,黎阅已经搬走了。
陆明臣走进房间。生活本身往往会准备适合的答案,这就是。
房子里翻得乱七八糟,地上都是垃圾。他捡起地上的相框,玻璃面碎了,男孩贴着他面颊的笑容也变得支离破碎。踩过半年来同居生活留下的残骸,陆明臣往卧室走去。
床单上布满了脚印,衣柜和床头柜前散落一些衣物,以及各种各样的情趣用品。陆明臣找来一个袋子,把各种动物的尾巴和耳朵、项圈和手铐……依次丢进袋子里,包括那个已经破碎的相框。
他拎着一袋东西下楼,在走出小区之前塞进门口的垃圾桶,又给物业打了电话,让他们找人来把房子收拾干净。
第5章 新年
陆明臣不是本地人,因为工作繁忙,他也甚少回老家,每逢年节,他大都在自己丈人家过。这年元旦也是如此。
宋国强作风老派,不爱住市中心的洋房高楼,提前退休回了出生长大的村里。随着城市扩张,这里现在已经算是城郊。他就在这儿弄了块宅基地,给自个盖了一座宽敞的四合院。
四合院白墙灰瓦,红木门窗,大门两侧还放了两尊石狮,十分气派。外边看起来像是古代的官府衙门,里边的装饰也复古豪华。这大概刚好应了那句话——富贵不还乡,如衣锦夜行。既然富贵还了乡,自然要尽情显摆。
宋书华他们到时,屋里已经聚满了人。
“明臣,书华,回来了啊,”眼尖的宋二婶先看到他们,热情招呼,“快进屋里来,外边冷。”
两人应付着进了会客的南房,三婶就赶紧给他们泡了热茶,招呼堂弟媳给他们搬椅子。所有人都又热情又周到,好像他俩是外来的贵客。
宋父就坐在正位的太师椅上,和旁边的宋二叔寒暄。两人向宋父问了好,宋二叔立马站起来,把位置让给陆明臣。
“来,明臣,你来坐这儿。”
陆明臣坐下,宋父招呼自个儿子:“你妈还在厨房,你去看看。”
小姑立马凑过来维护道:“大哥真是的,书华才回来,你就把人往厨房撵。”
宋父又盯了宋书华两眼,左右都是看不过:“你把这头发给我剪了行不。一个大男人,留什么长头发。”
“你看你看,你这种老古董不懂年轻人的潮流,这不挺好看的嘛。”
“好看个屁……”
“大过节的,咋还开始骂人了呢。”小姑拉了宋书华的手,“别跟老头一般见识,走,我们去厨房看有什么好吃的。”
小姑拉着他的手,出了门轻轻叹气:“书华啊,你别往心里去,你爸那种老思想,接受了儿子和一个男人在一块儿,心里也是膈应着的,你也理解他。”
宋书华没什么表情, 只是冷淡地“嗯”了一声。
虽然同性恋已经完全拥有和异性恋一样的权益了,但还是小众,很多地方还是会遭到歧视,只是那种明面的歧视,转成了暗地的。
他是在青春期无意暴露了自己的取向。宋父当年的反应十分强烈,也采取过无数办法想要纠正他。尽管医生都告诉他父亲,同性恋不是病,也没有治疗方法。但从中学到大学,他仍然接受了不少矫正治疗,只是最后都失败了。
宋父差点逼他走上了娶妻生子的道路,不得不说,陆明臣的出现从某种程度上挽救了他,也挽救了某个会被迫成为同妻的女性。
宋书华不知道当年具体的细节,只知道陆明臣开始是在他父亲的公司管事儿,大概是深得他父亲的器重,又刚好也是个同性恋,他爸便把他叫过去见面。他和陆明臣相处得还不错,半年后,就结了婚。至此,宋父才算是勉强同意他和一个男人在一起。
回过头想想,很多事情也并不那么单纯。
宋国强是当年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大学生,也是他们村里唯一的大学生。宋家合一家之力才把他供出来,弟弟妹妹也因此失去了上学的机会。他不仅背负他的小家庭,还背负了整个大家庭的责任。他一人出头了,但弟妹都是需要接济的,这让他经济压力很大。为了多赚钱,他从公家单位出来自己开厂,人到中年累出一身病。
以为儿子长大,他就能放手了,却没想到精心栽培的儿子是这样一幅样子。宋书华对厂里的事丝毫不感兴趣,也没办法替他分担,更没办法在他退休后把厂子接着做下去。
这个时候陆明臣出现了——年轻肯干、脑子活泛的高材生。他通过一系列创举,在短短两年内让厂里的效益大大提高。
这样的年轻人没有哪个老板会不喜欢,而宋国强对他的欣赏除了老板对员工的欣赏外,又对比自己那不中用的儿子,多了一层慈爱之心。
大概在知晓陆明臣是同性恋之前,就有过以后把厂子交到他手里的设想。然而自己耗费心血一点点做成的事业,仅靠合同关系交到一个陌生人手里,也不放心。正巧这时候,陆明臣来找到他,询问是否同意他追求宋书华。
厨房里,宋母负责掌勺,正在忙碌。
家里不是没有保姆,但每逢这种亲朋聚会的节日,总要让妻子掌勺做一桌饭菜。无关其他,只关系到丈夫的尊严和一家之主的面子。
宋书华脱下外套,系上围裙,熟练接过宋母手里的铲子。
“妈,我来吧。”
“我们书华真贤惠啊,这厨艺可不比大嫂差。”
宋书华笑笑:“做饭是我妈教的。”
宋母把一筐萝卜块下进羊肉汤里,站在料理台边却没有离开。见这儿也没外人,压低声音,忧心忡忡再次提到那个老生常谈的问题。
“阿华啊,你和明臣都结婚六七年了,该考虑孩子的事情了。一个家,哪怕是两个男人在一块儿,也该要个孩子。男人要有了孩子,才能在这个家里生根,外边的花花世界才诱惑不了他。你们结婚这么多年,感情已经变成了亲情,就淡了,你自己要多上点心。”
“妈,我们这种情况要孩子没那么简单。”
“哪里不简单嘛,国外花钱代孕两个呗,你一个,你们名臣一个,一个姓宋,一个姓陆,这不所有问题都解决了。我看有钱人都那么做的,你们又不是没那个钱。”小姑立马在一旁出起了主意。
宋母对这个提议没赞同也没反对,她为人保守了许多:“哪怕去孤儿院领养一个,或者宋家远房的亲戚那里收养一个,也还是该有个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