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宋书华也愿意承担这样的结果,只是想要见他一面。
这段时间加回好友,只有和对方聊天时,才让他得到久违的快乐,像是又活过来一样。虽然今天见面后,大概率会“死”得更加彻底,但宋书华不愿意去想之后的事。
他一早就去了老房子,再试穿一次为今天见面准备的连衣裙。这是他前两天刚买的OL风裙子,巴宝莉这个牌子简单的色块和线条,细皮腰带圈出腰线,脖子搭配一条挡住喉结的丝巾也好看。
宋书华看镜子里的自己,头发挽成发髻别在后脑勺,再画上艳丽的妆容,完全就是一个飒爽的气质美女。
他也不知道怎么前几天思来想去,准备以一个女人的面目出现在对方面前,可能是想更戏剧性一些,也可能是希望他能记住自己。
宋书华挑剔地看镜子里的自己,伪装得堪称完美,一点也看不出他是个男人。但马上有个声音在他脑海里发问,这有什么意义?对方对女人、对穿女装的男人都没有兴趣,万一误会你穿成这样是挑衅他?
不知道他最后和他那变性爱人的矛盾怎么解决的。宋书华立马改变了主意,他还是该以男人的姿态出现在那人面前吧。
回屋里翻了翻,这边除了女装就是些很普通的衣服。他立马驱车回去曾经那个家里,他那些高档的、定做的男装都在那里,虽说大都是前夫替他置办的。
屋子里十分安静,什么都没变化,好像时光在这里停滞了,停留在他们离婚的前一刻。宋书华顾不上这些,直接去了试衣间。
他找到了那件华丽丽的深蓝手工刺绣的衬衣,再挑了一条宽松的高腰薄西裤,把衣摆扎进裤腰,扎出细细的腰线和小巧但圆润的屁股,宽松的裤腿堆在休闲鞋上。他把袖子挽到小臂,去饰品柜里拿了那只百达翡丽的手表戴上。
镜子里的自己,精致漂亮而且时尚,像个二十出头、正值青春、没有人会不喜欢的那种年轻人。只是这到了后背心的长发,不太搭,他立马决定去剪个发,反正时间还富余。
从理发店出来,他就有些后悔了,好些年头发都没有这么短过。只能说在男人里边算长的,参差不齐,后脑勺的头发能够盖住后颈,但头顶的头发已经没法和发尾一起扎起来。
和这身衣服倒是还挺搭,镜子里的人不仅精致时尚,短发也让他看起来更加俊秀清爽。
宋书华盯着镜子反复审视,挑不出一点毛病,但他就是不满意。
好一阵才明白过来,不满意不是不够好看,是因为这根本就不是他真实的模样。
不满意是因为他明明知道这应该是个结束,他却忍不住自顾自把这当作开始。他从镜子里看到了口是心非的卑劣自身。
换掉高档的服饰和首饰,穿回了自己的白体恤和浅蓝色的修身牛仔裤,直接开车去了约定的咖啡厅。
去得太早了,还不到两点,他们约定的时间是三点。只有他才这样无所事事,又迫不及待吧。
宋书华占了个临街的位置,隔着玻璃看窗外的人走来走去,想象着一会儿这些人里的某个人就会走进咖啡店,朝他走来,坐到他面前。
太期待了,以至于时间过得很慢很慢,整个上午没吃东西的饥饿感这时候明显起来,他叫了份儿甜品。整晚没睡觉的副作用让他头有些疼,但愈加兴奋的感觉又让他根本无法静下来,只顾猛灌咖啡。
好不容易捱到两点四十,终于有了点动静,那人给他发信息——
【你快到了吗?】
宋书华抓过手机,迫不及待回复——
【我已经到了。】【穿白色T恤,坐3号桌那个就是我。】【你穿什么衣服?】
那边只回复——
【我能找到你。】
【好吧,我等你。】
说出这三个字时,宋书华油然而生一种幸福的感觉。等待,原来是可以这么甜蜜的事。
他紧紧盯着墙外来来往往的人,每一个从门口经过的中青年男人,他都会猜测一番是否是他等待的那人。然而每一个被他赋予想象的都只是行人而已,少有进店的都只是单纯的客人,买完咖啡就走。
宋书华很想问问他还有多久能到,又担心自己表现得太急切,只随着时间越来越临近三点,压抑着自己越来越激动的心情。
直到他远远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陆明臣,他的前夫,神色漠然地朝他这边走来。
宋书华有些紧张,怎么这地方还能碰见。他赶紧侧过身,把自己隐在旁边一盆绿植后边,从叶子的缝隙观察着,心想该不会这么巧,陆明臣也会进来这家店吧。
结果他真的推门进来了,不仅进了店,还径直到了宋书华所在的3号桌坐下。
宋书华艰难地扯出一个尴尬的笑容,寒暄打了声招呼:“真巧啊……你来这边办事?”
陆明臣只看了他一眼,这时候服务生拿着点单过来,他没有回答宋书华,而是先点了喝的。
看来陆明臣并没有打声招呼就离开的意思。宋书华看了眼时间,还有十分钟三点,这可怎么办?要是他约的人来了,看他和他前夫这么面对面坐着,算什么回事啊?
宋书华心里苦涩,飞快转着脑子,也没啥好办法,至少先支走一个人才行。眼前的人是没办法支走了,他赶紧发了个信息——
【你先别来咖啡馆,在旁边的甜品店等我一会儿好吗?】
信息过去的同时,他听见丈夫的手机突然响了一声。陆明臣看了看,突然抬起头来看着宋书华:“我已经到了。”
宋书华一脸茫然:“……嗯?什么?”
“我说我到了,我是你正在等的人。”
“……”
接着他就看见陆明臣把手机亮给他看,屏幕上正显示自己刚刚发过去的那句话。
宋书华刚刚还快速运转着想办法的脑子突然卡了壳,一下也动不了,只剩下一片空白。跟着整个世界都自动消了声,他只看着眼前的男人嘴巴一张一合,时而喝口咖啡,时而停顿几秒,然后接着说下去。
对方好像在表演一出默声剧,他所说的东西,宋书华一个字都没能听进去。直到一杯咖啡喝完,他的表演也结束了。
陆明臣最后掏出来一个长条盒子,推到宋书华跟前:“之前看你挺喜欢的,正好到货了。”
说完这句,男人不作停留,起身离开。
不知道过了多久,宋书华猛喘一口气回过神来,他万分期待见面的人已经不知道离开了多久,他自己跟前那半杯咖啡也早已经凉透。外边的光线已经变成了昏暗的橘色,路边的街灯亮起,世界又即将进入黑夜。
意识恢复,整个人仍十分麻木,很多东西卡在一起,让他完全无法理清自己。他呆呆地走到路边,打了一辆车,等司机提示他已经到达目的地时,他才发现又回到了和陆明臣曾经的家。
这里比白天更加安静,只有遥远的汽笛声音,迟钝的思维让他的感知似乎灵敏了一些,嗅到了屋子里淡淡的灰尘味道,像是被时间锁住的过去的味道。
他没有开灯,而是摸着黑,轻车熟路到了客厅的沙发旁边,连防尘罩都没有揭开,便一头倒在沙发上。
宋书华瞪着一双眼,望着黑洞洞的天花板。没开窗也没开冷气,没多一会儿,他便闷出了一身汗。热汗在他身上肆意淌下,而他毫无知觉。
下午陆明臣在咖啡厅里说的话,过了这么久,才断断续续传进他的脑子里。
“是的,用陌生号非要加你好友的人是我。我发现你做变装表演,还发现了你一屋子的高跟鞋和裙子,我想弄清楚你是不是想做个女人。我试探过,你不愿意说,我就这样做了。
“也想过网上和你早些断了,但你的问题很多,人际关系完全不行,我不太放心……
“说起来都在为你好,仔细想想,也不那么确切。没有在最开始就揭穿这一切,是我个人的私欲占了很大原因。为了调查你为什么表演,有没有情人,我找过私家侦探跟踪你,还给你车上安过跟踪器。
“我算不上什么好人,想想当初结婚,让你父母给你压力这件事就做错了,也难怪这么多年你一直对我没什么好感。后来出轨,找人调查你,包括在网上欺骗你的感情,这些都是我不对……但有一点,我的确为挽回我们的婚姻做了我能做的所有努力,哪怕最终证明还是做错了……
“……现在说这些也没什么意义了。今天答应过来和你再见一面,也是不想我让你更受伤。我就是那个人,你可以放弃幻想,开始你的新生活了。
“就这样吧,谁对谁错说不清,也不重要了……你愿意恨,就恨我吧。等资华的事情处理好,我会离开A市,以后应该不会再见面了,你一个人……好好的。”
第76章 去复婚吧
“简直牛皮大了。我说你们两口子是在拍谍战剧吗?这么带劲儿的。”听着宋书华的叙述,视频那边的小峰瞪圆了眼睛,越来越觉得不可思议。
宋书华垂下目光:“已经离婚了,我们不是两口子。”
“那你是怎么想的?”
宋书华摇摇头。过去好些天了,他才刚能面对这件事,刚能把这一切对小峰说出口,还没来得及有任何想法。
这些天里,他只是好好整理了那段时间陆明臣的表现和在网上和他的交流,倒是把这线上线下两幅面孔给对上了号。
陆明臣并不是善于伪装的人,可以说表里十分如一了,难怪他一直觉得网上那人给他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他偏把这种熟悉和亲切当作了一个陌生人的好意,从没往这人就是陆明臣身上想过。
说到底,还是不相信他吧,不认为陆明臣是那种可以去试图理解和认同别人的人。
而他们朝夕相处这么多年,宋书华偏偏在离婚之后,才发现陆明臣并非他原以为的那种人,也挺可笑的。
“TT,我说你不要生气哦。其实我觉得你老公……前夫人还挺好的。看他这忙活的,应该对你是真心的吧。连对我都这么照顾,他都不知道我是谁,只因为我是你朋友,他就给我帮了这么多忙……
“人这辈子遇着一个真心对待自己,又愿意主动理解自己的人不太容易的,如果你对他还有感情的话,不如试着挽回一下?”
“离婚四五个月了,他都开始新生活了。”
宋书华想起他们离婚时,陆明臣从愤怒到疲惫到麻木绝望无所谓的样子,即便还有情分,也都被折腾光了吧。又想起他已经决定离开A市,会不会在其他地方已经找到了归属,要不然怎么能这么轻易放弃生活多年的地方,甚至资华的总经理?
“你试试呗,万一人还惦记你呢。”
“我也没想好,我不知道现在该以一种什么心情面对他……”宋书华感觉到自己的失态,赶紧说,“你不了解。他是那种从不拖泥带水的人,决心做的事,就会让自己做到。同意离婚那一刻,他就已经都放下了。”
小峰长长叹了口气,又说了些其他的。让他心情不好可以去南方找他玩,散散心。
挂断视频前,最后又劝了一句:“TT,你不要总是这么纠结,讲道理没用的,人有时候就该相信自己的直觉。”
视频挂断,黑屏映出宋书华的脸,他看着自己又发了一阵呆。
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心情去面对陆明臣是真的,对他的感情太复杂了。愧疚占据了主要,原本以为欺骗感情的愧疚感随着离婚会结束,却又因为某种程度上得了对方的好处,而有了一种新的愧疚。
另一些角落里,仍有对他调查和欺骗自己的愤怒,还有在网上对他说过那么多羞耻的话的难堪和气恼,一些对他关照的感激,一点似乎是从网络上延伸到现实的好感……只是没有陆明臣嘴里说的恨,从来没有过。
宋书华瞥见被他拿回来随意搁在茶几上的首饰盒。那天从咖啡店拿回家里,又从家拿到这边的出租屋。这些天浑浑噩噩,这东西还没忘记带着,只是也没心思打开。这会儿,他才想起来看看这是个什么。
打开缎面的木盒,白丝棉垫上躺着一条珠圆玉润的珍珠项链,在自然的室内光线下,也像是被一圈柔和的光晕围绕着,十分精美漂亮。
当初陆明臣送过一条类似的给他母亲。宋书华还记得当时帮他妈妈试戴时,内心的向往和想要拥有的冲动。那时候陆明臣询问过,是没货了。
所以过了这么久,才终于上新了?
所以其实陆明臣那时候就知道他喜欢,多问一句是打算买来送他?
那么早他就已经知道自己在QUEEN的表演,和查到他那间装满裙子的房子了吗?
想不出来所以然, 但也不重要了。
宋书华拿着项链去到镜子前,给自己戴上。
长度刚到颈窝的位置,珍珠有些分量且冰凉的体感贴着他温热的皮肤。宋书华的指腹从落到他颈窝正中的那颗珠子开始,一粒一粒抚到后颈,又从后颈摸回来,捏着中间那颗,心里油然而生他熟悉的快乐。
他把项链摘下,拿着去了老房子。
从层层叠叠的裙子里,找到了他那条纯白蕾丝镂空的开叉旗袍,换上裙子和高跟鞋,又给自己画了妆。
等这些都做好了,他才重新拿出项链戴上,在不大的屋子里仰首踱步,在每一面镜子前停留
转圈,像一只正开着屏孤芳自赏的雪白孔雀。只有颧骨上是两团自然柔和的红晕,那是被兴奋激得盖不住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