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有姝》完结+番外[蠢萌] —— 作者:风流书呆

作者:风流书呆  录入:06-24

    有姝连连点头,对少年的好感度突破天际。既能保护自己,又能让自己顿顿吃肉,上哪儿去找比少年更好的老板?五两银子把自己卖了,不亏,一点儿也不亏。
    “你名字是谁帮你取的?”少年饭量不大,吃饱了便放下碗筷,逗引幼童说话。
    “我,我自己。”本想说我妈妈,但想到自己已经重生了,有姝连忙改口。这名字连宋妈妈和白芍也不知道,她们只会用“少爷”称呼他,说是等进学了,让先生起一个寓意绝佳的名字。有姝当时没发表意见,但心里却很不乐意。他是有姝,便永远是有姝。
    少年摇头失笑,万万没想到五岁的幼童竟会给自己取这样的名字。有一位美人?脸皮着实厚得很。
    二人吃罢早饭,便有一名布庄掌柜带着许多布料前来拜见。有姝原以为是少年要做新衣服,却没料对方把自己推上前,让掌柜量尺寸。
    “除了白色,其他料子都要了。他比较顽皮,喜欢在雪地里滚来滚去,白色着实不耐脏。”少年挑拣出白色布料,继续道,“再用绢布做几套亵衣亵裤。对了,外袍尽量做厚一点,梁州的冬天似乎比上京还冷。”
    掌柜连连点头答应。
    有姝摸摸从桌面垂落下来的布料,心里高兴极了。宋妈妈和白芍毕竟是女流之辈,不但要把少爷养大,还要送他读书习字,使他不至于蹉跎前程,所需要花费的金钱不可计数,故而日子过得很拮据。有姝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穿上新衣,平日里甚至要捡白芍的旧衣服穿,村子里不相熟的人家还当他是个小姑娘。
    “给我做衣服?”他抬头,眼巴巴的看着少年,生怕这只是自己的错觉。
    “嗯,既跟了我,我自然不会亏待你。”少年拍拍他发顶,语气甚为温和。
    有姝瞬间被幸福感包围。说句老实话,他来到古代之后,生活条件并没比上辈子好多少,同样是吃不饱穿不暖,还有一只厉鬼时时想要自己的命,危险程度比待在末世还高。来到少年身边之后,这些境况才一一得到改善。
    什么叫生活?跟老板在一起才叫生活!他心中喟叹,总是抿成直线的嘴角终于翘了翘,挤出两个深深的酒窝。
    少年还是第一次看见幼童露出“面无表情”之外的表情,忍不住上前,戳了戳他左腮的小坑,轻笑道,“我现在才发现,原来有姝竟还长着两个小酒窝。”
    有姝翘起的唇角慢慢拉平,揉着腮帮子道,“谢谢主子,日后有姝定然为主子赴汤蹈火!”或许对少年来说,他给予的一切并不算什么,不过举手之劳而已,但对来自于末世的有姝而言,食物、衣服、安身立命之所,已是他得到的最珍贵的礼物。得到多少便要付出多少,日后若少年有难,有姝就算豁出性命也会相助。
    看见幼童眼中的感激与坚持,少年内心颇受触动。他习惯了带着目的性去结交一个人,也习惯了面上一套背后一套,然而当他施展手段来应付眼前这个纯白如纸的小娃娃时,竟觉得羞愧无比。但是人总会长大,亦总会改变,谁又能一直保持初心?若小娃娃永远如现在这般赤诚,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继续利用他。
    罢了,现在想这些还为时尚早,日后再看吧。思及此,少年弯腰,温柔万分的抚了抚有姝冰冷的面颊。
    两名护卫发现,主子最近开朗了许多,也染上了逗弄有姝的恶习。他明知道有姝嘴馋,吩咐他们买来一大堆吃食摆放在桌上,却偏不让有姝碰触,叫有姝又是瞪眼又是流口水,好不容易大发慈悲递一块糕点过去,自己却站得笔直,让有姝蹦蹦跳跳地去抢。
    有姝也是个傻的,每次都会上当,便是蹦得满头大汗也不放弃,最后四肢攀在主子身上,像小猴子一般往上爬,誓要把糕点吃进肚子里才肯罢休。直到这时,主子才会低笑着把身上的小猴子撕下来,把糕点掰碎了亲手喂过去。
    这样富有童真和朝气的主子,两名护卫从未见过,内心颇受震动的同时又觉得很欣慰。看来主子已经走出了被放逐的阴霾。
    这日,少年雷打不动的待在书房里读书习字。有姝站在凳子上帮他磨墨,磨完之后负手站立,表情严肃的等待下一份差事。少年抽空扫幼童一眼,温声道,“站着多累?去那边坐着烤火,你瞧你,耳朵上都长了冻疮。”
    有姝连忙掩住耳朵,却不小心把红肿的手背也露了出来。
    “手上竟也长了几个。”少年一面叹息一面从抽屉里取出一盒药膏,均匀涂抹在幼童手背和耳朵上,末了挥袖,“走吧,去边上待着。”
    有姝感激不尽的看少年一眼,这才跳下凳子,走到火炉边暖手。他已经不想再道谢了,因为少年对他的照顾,无论多少声谢谢都无法抵消。他只能将这份恩情记在心里,日后倾尽全力报答。如果没有少年,他知道自己活不到现在这个时候。这个世界虽没有丧尸,但无形的鬼怪却远比丧尸更可怕。
    想起鬼怪,有姝放松的心弦立马绷紧。掐指一算,那厉鬼已经消失了八九天,也不知这八九天里又害死了几个人,吸了多少阳气。他每消失一次,下回再出现时便会强大很多,叫有姝一时一刻也不敢放松警惕。
   
    第11章 四十千
   
    内心暗藏许多忧虑,有姝觉得自己必须吃点东西压压惊,于是掏出怀里用油纸包好的核桃酥,小口小口地啃。咔擦咔擦的咀嚼声不绝于耳,像是屋子里藏了一只偷食的小老鼠,叫人很难集中精神。
    少年忍了又忍,终是没忍住,招手将有姝叫过来。
    有姝走到书桌边,一边嚼东西一边含糊道,“主子有何吩咐?”
    少年见他嘴角沾满糕饼屑,无奈的替他抹去,“日后不许在书房里吃这种酥饼,听见了吗?”
    “听见了。”有姝乖乖点头,继而追问,“那我能吃什么?”
    嘴巴真是一刻都停不下来。少年莞尔,从抽屉里取出一包蜜饯,“吃这种不会发出声响的食物。好了,一边儿待着去。”
    只要是能吃的,有姝都喜欢。他眼睛亮了亮,接过蜜饯后立马往嘴里塞了一颗,然后走回角落烤火。书房里终于安静下来,少年看了几页书,回头再去看有姝,发现他脸颊鼓起一个小包,显然是把果肉吃完了,却舍不得吐出里面的核,只等着把甜味全都吸干净。
    少年无声笑了,遍布阴云的心头慢慢露出一线阳光,虽然被放逐到这等苦寒之地修行,却似乎比待在皇城更有乐趣。放下书,看了看窗外的天色,他温声道,“午时了,回去用膳。”
    吃饭这种事,有姝向来不落于人后。他立马蹦起来,把早已准备好的暖炉塞进少年手里,急道,“主子你等等,我马上去灶房取饭菜。”
    “先伺候我更衣再去。”少年将蹦出门槛的幼童拽回来,表情又是无奈又是好笑。
    有姝耳根微微一红,连忙规规矩矩的跟在少年身后。少年爱洁,一日必要换三套衣服,早中晚各一套,否则便浑身不舒坦。二人回到卧房,阿大恰巧把新裁好的衣服送来。
    “这几套是有姝的,快穿上试试。”阿大笑呵呵的打开其中一个小包裹。
    有姝踮起脚尖一看,果然是自己的尺寸,有内衣也有棉袄,还有两双牛皮靴子,里面夹了羊羔毛,穿上一定很暖和。他本就黑亮的眼珠似在发光,却还是压下满心喜悦,把少年的衣服取下来,说道,“先帮主子更衣吧,这些衣服我回去再试。”
    “现在就试,不合身我叫他们改。”少年却不答应,亲手为幼童穿衣。
    棉袄做得很厚,颜色也十分鲜亮,有姝最近长胖了些许,蜡黄的皮肤变得白白嫩嫩,看上去像个移动的粉团子,着实招人喜欢。少年将手放置在他头顶,将他转来转去的看了半晌,这才满意的笑了,“我家有姝果然是个美人。”
    有姝嘴角微微一翘,露出两个小酒窝。
    少年越看越喜欢,将他拉进怀里,伸手去戳小酒窝,连戳了好几下才作罢,笑道,“行了,快点更衣用膳。”
    被“用膳”两个字激励,本就心情愉快的有姝像打了鸡血,三两下把沉重的椅子拖到少年身边,站上去为他解衣带和腰带,完了将他推坐在床沿,蹲下身脱鞋。
    少年的恶趣味又犯了,故意将脚背弓起,叫有姝无论如何也没法把靴子拽下来。有姝吃奶的劲儿都用上了,脸颊一时间憋得通红,却不防少年忽然放松脚背,让靴子猛然脱落。
    有姝顺着惯性往后栽倒,不但摔了个屁股朝天,还像球一样滚了两圈,好半天爬不起来。所幸卧室内铺着柔软的羊羔皮,倒是没感觉到疼痛。他一面揉着小屁股,一面认真提议,“主子,你的靴子小了,我重新帮你做几双吧?保证比布庄的裁缝做得好。”
    这话并非虚言,末世里物资短缺,有衣服鞋子穿就算不错了,谁舍得扔掉?破了就重新缝上,直到缝无可缝为止。作为勤杂工,有姝没少帮人缝衣服鞋袜,生活技能早已点满。
    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怎能如此好骗?少年心内暗笑不已,面上却分毫不显,捏着他长满冻疮的小胖手,调侃道,“你这小手恐连绣花针都捏不住,还能做靴子?你看这几寸厚的鞋底,得一针一线地纳,没有一把子力气可不行。你有这份心足矣,主子我很欢喜。”
    纳鞋底的确是个问题,有姝再次为自己的年龄感到无力,闷闷不乐地道,“那等我长大了再帮主子做鞋。”似想到什么,他又高兴起来,翘着唇,露出两个小酒窝,“做衣服不费力,我先帮主子做两套春衫吧,再过一两个月就能穿了。”
    少年虽然不抱什么期待,却依然爽朗的笑了,“行,我便等着穿有姝帮我做的新衣服。”原以为母后去后,便再也没人会亲手为自己缝制衣物,并且将自己的吃穿住行、喜怒哀乐放在心上。但有姝做到了,不是下仆对主人的尊敬与职责,而是真切的关怀与感激。
    两个皆被父亲抛弃的人能在千里之外的梁州汇聚,未尝不是一种缘分。
    阿大不敢打扰心情愉悦的主子,将衣服收进箱笼,转去灶房端饭菜,刚走出院门,就见阿二将一位老妇和一名十三四岁的少女拦住。
    “这位小哥,奴家是来探望大少爷的,烦请您通报一声。”宋妈妈从荷包里掏出几文钱,想塞进阿二手里。
    阿二不肯接,明知故问道,“你家少爷是谁?”
    “我家少爷就是我家少爷,还能是谁?他原先住在东院的厢房,我们找过去,那里的僧人却说他搬来了这里。”宋妈妈没读过书,哪里敢擅自给少爷取名字,是以,现下有人问起竟不知该怎么称呼。
    “你家少爷多大年纪,长什么样儿?”阿大走过去盘问。两人跟自家主子学坏了,时不时便恶趣味发作,分明已把主仆三人的背景查了个底儿掉,却硬是要装傻。
    “我家少爷今年五岁,这么高,眉淡、眼大、鼻高、嘴小、脸圆,十分玉雪可爱。”
    “就是有点瘦,表情呆呆的,不常笑。”白芍跟着补充。
    “什么叫呆呆的,那是憨态可掬,憨态可掬!你这死丫头,没读过书就是不会说话!”宋妈妈不乐意了,狠狠戳白芍脑门。
    阿大、阿二忍笑忍得十分辛苦。怪不得有姝如此有趣,原来是耳濡目染的缘故。阿大放缓面色道,“我大约知道你们要找谁了,稍等,我去叫有姝。”
    宋妈妈和白芍大松口气,忙不迭的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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