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养家之路完本[重生种田]—— by:渔小乖乖

作者:渔小乖乖  录入:11-08

沈真和沈灵年龄小,因此在众人聊天的时候,他们只要记得保持微笑就可以了。年轻人刚进入新团体的时候最好不要急着表现。所以,沈真一边吃着切好的水果,一边还能和沈灵小声地说些什么。
“你是说那个炒作策划吧?我也没觉得有哪里特别让人惊艳的啊!”沈真说。
沈灵摇了摇头:“《遇妖》的动画版是在央视播出的,如果是央视一套,那么肯定是在如《动画城》、《大风车》这样的少儿节目中播出,这些节目已经有了庞大的关注人群。如果是在央视少儿频道播出,总之在未播出之前,也有了一批固定的观众。所以,《遇妖》的收视率是绝对不会低的。”
但是,陈磊却还想炒作,这说明他其实拥有着更大的野心。
再拿这次炒作来说吧,陈磊现在还在体制内。体制是保/护/伞,但也是一种束缚。他身在其中,是不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官方都很高冷,在他们看来,这种炒作是小道,是会拉低他们档次的。陈磊或许就是在这种环境中生活久了,所以在沈真的上一世中,思想观念没转变过来的他才会失败。
在这样的情况下,陈磊不可能越过其他人,直接拿着《遇妖》来炒。
于是,他借了来自《寻仙》的东风。
“对于《寻仙》的刘导演来说,为了电影的票房,他本来就是要炒作的。陈磊叔叔提出的这个点子又确实具有炒作的可行性,他自然不会放过了。如此一来,明面上的工作都归了《寻仙》的剧组。陈磊叔叔把自己藏得极好。但如果能就此增加《遇妖》的知名度,他决定是会赚到的。”沈灵说。
也许,当陈磊把剧组的活介绍给沈真时,他就已经在构思后续的一系列事情了。
听沈灵三言两语把事情背后的弯弯绕绕说清楚了,沈真简直目瞪口呆:“不能吧?这还是我认识的陈磊?”他认识的陈磊明明就生活在乌托邦中啊,脑子里只有他的作品,其余的什么都没有了。
沈灵同样觉得这应该不是陈磊独自想出来的点子,便说:“我觉得陈磊肯定是找到自己的合作者了。这不是你当初给他出的主意吗?陈磊只要负责作品就好,其余的营销都交给专业的人去做。”
而既然陈磊找到了合作者,这说明他很快就要离开体制单干了吧。
“哥,你有没有觉得后悔?我原本以为,你可以把陈磊拉到你这边来的。”沈灵又说。
如果沈真开了一个工作室,他完全可以把陈磊列为合作者。在艺术上的过分追求使得陈磊不太会插手别的方面的事情。沈真笑着说:“等我开工作室?那还得再等几年!陈磊可等不了那么久了。”
沈真其实并不觉得有多失望,他更想去祝福陈磊。
“就算我真的开了工作室,先不说我的小工作室会不会委屈了陈磊,其实我也没有必要把这种成名的大导演拉拢过来。我只要和他们保持朋友的关系就好了。至于员工……华国最不缺的是什么?是人才!只要我待遇从优,肯定能吸引到一批又一批富有天赋的年轻人。所以,这没什么好担心的。”
沈真心中自有沟壑。至少对于自己行业内的事情,他看得相当透彻。
沈灵很喜欢看到这样的沈真。
很快,客人就到齐了。因为点名了是家庭聚会,因此大家都把自己的另一半带了过来。除了沈真,其余人的年龄都不小了,早就有了家世。沈真作为一个未成年,是唯一一个带了弟弟过来的人。
对于这些在自己行业内取得了一些成就但心思又不十分深沉的人来说,像沈真这种富有天赋而又谦逊的小辈是非常讨喜的。再说,专业之事上无年纪大小,达者为师。沈真起初还不怎么说话,见话题在专业的方向上越来越深入,他就有些忍不住了,撸起袖子加入了其中,大家一起聊得热火朝天。
主角们聊着他们喜欢的话题,家属们则聚在一边弄吃的,同样聊得很开心。
陈磊的妻子就是陈磊的迷妹,她递给沈灵一杯饮料,问:“是不是觉得这场景特别美好?”
沈灵点了点头:“我希望我哥哥能一直这样……不用担心别的事情,只做他喜欢做的。”
陈磊的妻子忍不住笑了起来:“那你要加油啊!其实他们这种人很烦的,生活自理能力差,人际交往能力差,永远记不住我的生日和结婚纪念日……你哥哥比我家那个要好一点。不,好太多了。”
虽然嘴里说着嫌弃的话,但看得出来,陈磊的妻子很爱陈磊。
而且,陈磊这种人其实很单纯,尽管他有这样那样的不好,但他确实也很爱自己的妻子。
沈灵想了想,很欠揍地说:“我哥哥确实很好啊,他会做饭(陈磊只会吃饭),而且大家都很喜欢他(他也值得被所有人喜欢),他还会记得我所有的喜好(倒是容易把他自己的事情忽略了)。”
“那果然比我家的那个好太多了!”陈磊妻子觉得沈灵这样子特别可爱,“不过,你以后就该头疼了。因为,这么好的哥哥一定很能吸引狂蜂浪蝶。如果你哥哥被人抢走了,你是不是要哭鼻子?”
陈磊妻子当然没有想歪,她说这话是故意逗沈灵玩儿呢。毕竟,沈灵明摆着就是一个兄控。
沈灵故作天真地说:“如果有个好姑娘能够配得上我哥哥,我当然会祝福他们啊。”可是,在兄控的眼中,这样的好姑娘是不存在的呢。世间比沈真优秀的姑娘有千千万,但优秀并不意味着般配。
陈磊的妻子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救命,这孩子真的是太可爱了!
聚餐结束后,沈真的手机中又多了好些联系人。他抱着陈磊帮他裱的素描画,带着沈灵坐地铁回了家。一路上,沈真仍然处在兴奋中:“能和这些前辈们有一场愉快的交流,我真是太幸运了。”
“这不是幸运,是哥哥努力的结果。把自己变得优秀了,当然能接触到更优秀的人。”沈灵说。
周末的地铁有些拥挤。兄弟俩并没有座位,他们抱着画站在角落里。明明周围都是人,但兄弟俩之间的气场却是别人无法融入的,这一块地方便自成了一个小天地。沈灵总觉得,如果他们正身处在一幅画中,那么周围大片大片的地方肯定都会是黑白的,只有他和沈真站的这块地方被涂上了色彩。
沈灵问:“哥哥的自画像想好该怎么画了吗?”
沈真一听这个问题就乐了:“你记得我给三儿弄的图画日志吗?其实,我一直都在画着。你还不知道吧?我们俩也在日志中出场了,都是那种三头身的Q版造型。我打算直接把那个造型拎出来用。”
“咦?”沈灵确实不知道这个。
沈真说:“我就是随便画画……这种稿子现在肯定是没法出版的,不过以后会有用处的吧。”他其实也不指望着这稿子能赚什么钱,只是觉得这事情非常有趣。哪天有灵感了,他就随手涂上一段。
“我给三儿安排了一个了不起的身份,它是个修炼成精的妖,但是被封印了。”沈真说。在漫画设定中,沈小真和沈小灵不管养什么都养不活呢,三儿要不是个妖儿,只怕会步老大、老二的后尘。
可惜,这只妖太没用了,连话都不能说,只会在腹中诽谤。它在静默中吐得一手好槽。
“等等!哥,你把稿子放在哪里了?我要看这个!”沈灵叫道。
“在画室那张桌子的抽屉里,不过电脑里也有,我扫描过去的。”
沈灵现在无比期待回家。沈真其实也很期待。沈灵想看三儿日志,沈真则想着该把怀里的素描挂在哪里。既然都已经装裱过了,也就没有必要藏起来了,要不就挂在画室里?还是卧室的大床之上?
这可是他的二次元女神呢!和女神处在一个私密的空间中,这怎么听上去有些羞耻呢?沈真觉得自己的节操还能抢救下的。至于卧室的大床上面,那地方一般都是用来放婚纱照的啊!
沈真想了想,最终决定要把素描挂在书房里,还是让“女神”陪着小号男神吧。
身为一个隐藏的耽美漫画家,沈真的脑子里一瞬间冒出了四个字“自攻自受”!
☆、94|第九十四章
十二月份的时候,有关《寻仙》的炒作果然大张旗鼓地来了。
沈真和沈灵其实都不怎么关心这件事情。自从沈真把那幅简单可爱的自画像交给陈磊后,他就把这件事情彻底抛在了脑后。倒是沈灵因为住校,接触人群的机会比较多,还听同学们说起过寻找电影预告片中的画像美人的真实原型的活动。这话听着有些拗口,真女主·沈灵反正是不会自投罗网的。
当《寻仙》剧组的主创人员参加某人气很高的综艺时,他们终于在大屏幕上公布了沈真这个素描作者的自画像,很有种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感觉。其实这自画像因为是卡通画像的缘故,和沈真本人比起来,最多只有三分相似。画像旁边还特意附了两百字人物简介,在简介中自然是把沈真夸了又夸。
不过,沈真为了写特签,忙得连这档节目都没有看。
这种特签是专门印刷了用以回馈读者的,是新爱语出版社弄出来的互动活动之一。
不算上卖版权的收入,沈真现在的收入大头都应该算在耽美漫《景朝情曲》上。这是一个有着好几条人物支线的系列漫。沈真一直在更新。读者大大是衣食父母,沈真已经拒绝了签名售书等活动,如果连特签都不写,就实在是太过高冷了一些。出版社方面认为,沈真还是应该和读者拉近下距离。
两千多张特签,每一张上都需要沈真亲手签上笔名。而它们最终都会被送到幸运读者手里。
虽说这种签名可以写得潦草,但潦草也要潦草得好看,而且还要潦草得统一,不能乱写一通。沈真从早上就开始忙活这件事情了,因为写了太多遍,他觉得自己都快要不认识笔名“凌振”二字了。
沈灵拿着签字笔,在一张写废了的特签上模拟着沈真的笔迹。他只写了三遍,到了第三遍时已经能够以假乱真了。沈灵把自己签的名字指给沈真看:“这是我写的,像你的字吧?我帮你签一点?”
沈真摇了摇头,笑着对沈灵说:“像确实是很像……不过,还是我自己写吧。这毕竟是送给读者们的礼物,原本就不值什么钱,要是连心意都作假了,即使他们分辨不出来,但我肯定过意不去。”
“那今天的中饭由我来做吧。”沈灵说。
沈真想了想,说:“昨天的剩饭还有一点,你切点胡萝卜丁,中午可以做蛋炒饭吃。”
吃过中饭,沈真继续奋斗在签名的第一线上。等他终于把所有特签搞定,沈真只觉得松了口气,他揉着发酸的胳膊说:“早知道签名是个这么累人的活,我当初起笔名时,就应该叫‘一一’的。”
“一一听上去就像是个姑娘的名字。”沈灵说。
“你以为我用了‘凌振’这个笔名,读者就把我当成男性了吗?我敢打赌,大部分读者肯定都认为我是个女孩。估计他们想不到直男会画耽美漫画吧?不过,他们只要喜欢我的作品就好了,不了解我的性别和性格,这并没有什么。就像我们吃鸡蛋时也不会关心鸡蛋是哪只鸡生的一样。”沈真说。
沈灵忍不住说:“这比喻不对吧?至少我敢肯定,我吃的鸡蛋一定是母鸡下的,而不是公鸡。”
沈真这才注意到自己话中的漏洞,身为老母鸡的他又笑得连肚子都疼了。他虽然不是京城人,但已经无师自通了“京城瘫”的终极奥义,软在椅子上说:“我的好灵灵,你过来帮我按按肩膀吧。”
沈灵对着沈真这副毫无形象的样子无可奈何,说:“你去沙发上躺着。我给你全身按一按。”
沈真有些心动,但对于此刻忙完了工作终于松了口气的他而言,沙发距离他现在所坐的地方太远了,他要“跋山涉水”过了半个客厅,才能到达沙发。于是,他非常破廉耻地说:“你抱我过去?”
沈灵淡定地问:“你确定?”
“算了,还是我自己爬过去吧。”沈真说。沈真飘到沙发前,脸朝下,把自己埋进了沙发里。
屋子里开着暖气,沈真只穿了一件薄外套。沈灵帮助沈真把外套脱了。
沈真嘟囔着说:“脖子酸,胳膊也酸,你都帮我按按。”
“脖子这地方可不能随便按,容易按出问题来。我帮你按按胳膊吧。你背上的肌肉都僵硬了,我再帮你拍一拍。可能有点重,你忍着点啊。”沈灵说。他几乎没有给沈真反应的时间,就拍了上去。
沈真立刻发出了一阵杀猪似的嚎叫。
“马上就好了……你忍两分钟。”沈灵的按摩手法相当专业。
因为沈灵的手劲大,一开始沈真确实觉得有些疼,不过慢慢地,他就觉得舒服了。沈真忍不住哼唧了两声。当沈灵帮沈真揉胳膊的时候,沈真舒服得都差一点就睡着了。这才是人间的至尊享受啊。
“喂,困了就回房间里睡。”沈灵见沈真的眼睛都睁不开了,赶紧说。
沈真模模糊糊地应着。
“那我抱你回房间了?公主抱?”沈灵笑着问。
沈真立马就清醒了,不过这份清醒并不能维持多久。他打着哈欠说:“我自己走过去……”
沈灵顿时觉得有那么一点点失望。他刚刚就不该多此一举的。
过年时,兄弟俩一起去了张明老家小窝村。
在沈真重生光环的影响下,张明如今的生活虽不能说是大富大贵,但在他们那片地方也已经算得上是小富即安了。张明并没有什么野心,觉得这样的生活就很好。他在镇上买了房子——镇上的房价真的是超低的——要不是张家的老太太年纪大了,她只愿意守着老房子,他们就该全家搬去镇上了。
虽然是地地道道的南方人,但是在北方的暖气中过了几个冬天,沈真觉得自己的抗寒能力直线下降。正好这年的冬天又格外冷,像小窝村这种不常下雪的地方,雪都在地上积起来有小半米厚了。
沈真身上裹着厚厚的棉袄,还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都黏在火炉上。
张家大姑挺尽心的,因为知道沈真和沈灵要回来过年,她还把被子都翻晒过了。两床厚重的大棉被压着,总不会觉得冷了吧?可是,当晚上睡觉时,刚钻进冰冷的被窝时,沈真的牙齿都在打颤儿。
沈灵虽然也觉得冷,但绝对不到沈真的这个程度。
沈灵认为这肯定是沈真平时太缺乏运动以至于体能太差的原因。他说:“你应该多动一动的。等这个年过完,我们去办两张健身卡。你平时不喜欢运动,那我就在周末时陪你去健身房,怎么样?”
“办健身卡绝对是浪费钱。”沈真打着哆嗦说。宅男的健身卡最终只会留在抽屉中被遗忘。
“你放心,有我在,绝对不会让你浪费钱的。”沈灵打算去厨房倒杯热水给沈真。
沈真赶紧把沈灵喊住了:“我不要热水。你赶紧进被窝吧,我们两个挤一挤就不冷了。”
在沈真的期待中,沈灵脱得只剩下了秋衣秋裤,然后迅速掀开被子钻了进去。掀被子时,外面的冷空气被带进了被子里,沈真又忍不住哀嚎了一声。他被冻得脑子都有些发木了,什么都没有去想,见沈灵躺在了自己身边,就动作迅速地用手脚把小暖炉灵灵抱住了。沈真从沈灵的身上汲取着热量。
见沈真如此主动,沈灵只好放任自流。
兄弟俩虽然平时都是一起睡的,但他们早就已经分了被窝。现在难得这么靠近,倒是像他们小时候一样了。沈灵见沈真身上还裹着毛衣,忍不住笑了:“你赶紧把毛衣脱了,穿这么多不难受吗?”
“脱了会冷啊!”沈真不依。
“也就冷那么一下,很快就暖回来的。你要是不脱,整个晚上都难受。”沈灵说。
沈真不甘不愿地把毛衣毛裤都脱了,身上就和沈灵一样只剩下秋衣秋裤。他把脱下来的衣服包括棉衣外套,都压在了被子上面。然后,他把被子弄成了密不透风的蛹状。被子中的空间变得非常小。
沈灵觉得这个距离有些危险。他甚至能感觉到沈真的下/身正贴着他的大腿。
即使那东西软趴趴的,但它还是有着不容忽视的存在感。
沈灵想要往旁边避开一些,沈真却再次缠了上来。沈灵实在避不开,只好放弃了。
沈真整个人严丝合缝地贴着沈灵,终于觉得舒服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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