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完结+番外完本[穿越]—— by:虽矣

作者:虽矣  录入:12-10

因为你本来就完完全全、只属于我。
大概是关系突飞猛进的缘故,昔日面对我时总有些战战兢兢的楚博雅越来越放得开了,偶尔也会提一些要求,代替我做一些决定。我没说过他可以自己打电话约我的话,但他越来越频繁地来电,询问我在做什么,要我过去找他,或者他来找我。
我其实无所谓,一般不涉及重要事项都会同意,他想要我答应的事,我几乎都会答应,唯独他要我搬过去和他一起住的要求,被我态度十分坚决地拒绝了。
虽然尽可能地和普通人靠拢,但我的生活习惯里依然有很多非人的部分。我没有耐心在另一个人面前伪装太久,事实上,这么多年以来,我也只和前主人孟不离焦地相处过。我的自我在他面前被削弱了,我必须要忍让他对我指手画脚,遵守他的规定。
有过这么一次经历之后我觉得再也不需要第二次了,我不需要习惯楚博雅的习惯,他也不需要习惯我的习惯。
时不时来刷个存在感的赵漫沙忽然就从我的手机上销声匿迹,来电和短信的频率降低了足足十个百分比,也不再邀请我去她家里。我们没有提及楚博雅,这大概是一种默契,我们的话题绕来绕去,却不约而同地避开了他。
我渐渐觉得楚博雅的存在有些碍事了,因为他越来越频繁地想要见我,越来越不满足于每隔几天聚一次的频率。我能够理解他被爱情冲昏了头脑,遗憾的是,我不打算理解他的这种恨不得把我拴在要带上的心态。
——好歹也是这么大的企业一把手,天天那么闲真的合适?
哦对,他确实挺忙的,忙到我回家的话他就很难每天都挤出来回找我的时间。
于是我愉快地回到了家。
带着玩得乐不思蜀的钱铮。
我不知道她身上发生了什么,现在她的魂体已经凝实到可以化作实体的地步,哪怕是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也能够大摇大摆地招摇过市。钱铮对我的遣词造句表示了十万分的不满意,之后对我的询问表示自己不清楚发生了什么。
“和往常一样,没有特别做什么。”她说,化做实体坐在椅子上,像幼儿园小朋友一样端端正正地把手背在背后,“真的!我这几天都没出门呢,你看见的!就是……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感觉我越来越清醒。”
“敢情你之前都睡着呐?”
“不是那么回事!哎呀我自己都没搞懂,跟你解释不清楚。”钱铮说,“我都有实体了,终于不用闻食物的味道了,我要吃麻辣小龙虾!”
“这个季节不是最好的时候……好吧,麻辣小龙虾。”我在她控诉的眼神中妥协了。
我觉得一般人都会妥协,根据我的经验,没人能忍住一顿麻小的诱.惑,如果能,那就两顿。
忍得过两顿的人我认为已经可以投放到抗战时期报效祖国了。
总之,为了满足钱铮的口腹之欲,我带着她去吃麻小。本着不多生事端的心思,我特地要求她变成以前用过的狐妖躯体的模样,然后再换上女装,打扮都不需要的,妥妥一个超模身材的绝色美人。
“……喂其实你只是想看狐妖伪娘吧。”钱铮看着镜子中的自己面无表情眼神死。
“你还真说错了。”我一边欣赏她一边回答道,“我要是真想看,随便叫一群狐妖过来就行了。”
主要是钱铮自己的脸是死人的,她的法术又不好,没办法变成除了她附身过的人或者妖之外的外表。倒霉的是另一个被附身的姑娘也是已死亡人员,所以还真只能变成狐妖。
至于女装……是为了给楚博雅看啊。
虽然我不知道他想了什么办法,但我敢肯定,他一定会使手段搞到我的日常。
单独和另一个美男子出去吃东西,要是被他知道了……不知道会是怎样的一场大戏。
我选择的吃麻小的地方是个路边摊,老板是个笑嘻嘻的中年男人,个子也就比我高一个头,手脚麻利。我和钱铮都在众人的注视下泰然自若地选了位置坐下,我是某种程度上说接受过更严酷的洗礼,钱铮……她大概还没意识到大家是在看她。
那张妩媚的面孔在这个肮脏的小摊子上就像是稀世的珍宝摔进了灰尘,无人敢去拾捡。
大家只是看着她,像看着年少时候一个甚至从未有过妄想的梦,像看着青春里没能留住的宝物,像看着所有他们想要却未曾得到的东西,像看着一点希望,一个信念。
——狐妖的天赋技能,称之为“魅惑”也没什么不妥。
我觉得很有意思,钱铮明明不是狐妖,可当她模拟狐妖时竟能把这个基本用来卖萌的天赋技能运用得如此恐怖。
她低着头无知无觉地点餐,我悄悄帮助她收敛了她不受控的能力。
周围的人们忽然收回了痴迷的眼神,仿佛一刹那的集体呆怔后,小摊子上又热热闹闹地玩笑起来。钱铮也点好了餐,高高兴兴地招手让老板过来。
但我的注意力放在更远的地方。
我听见一阵摩托车的轰鸣,由远及近,越来越响亮。一个漂亮的急刹车之后,戴头盔穿皮衣的女人打开面罩,对老板说:“照旧给我来一份。”
看不清全脸,但那极具辨识力的嗓音,更确切地说,是某种感觉,让我认出了她。
齐风。
第112章
这时候合适的感叹应该是“人生何处不相逢”或者类似的话,但实际上,我只是有些想笑。
为什么想笑呢?这是个好问题,不过只是个无关紧要的好问题。有时候人们笑是因为心情愉快,有时候人们笑了,就只是笑了而已,不去深究是最好的做法。
齐风两手握着把手,一只腿踩在地上支撑着摩托,这个动作做出来显得她尤为四肢颀长,英姿飒爽。我在心里打着腹稿想待会儿怎么和她说话,还没想好,她就长腿一跨,以我的眼力能够轻而易举地看出她大腿根部用力时鼓起的肌肉群,那条修长的腿从她腿间的坐垫另一头飞跃,像是一条柔软的鞭影最终着地。
她下了摩托,取下头盔抱在腰部冲我走了过来,脸上还带着兜风后兴奋的潮红。
“不介意我坐下吧?”她一边问着,不等我们回答就坐了下来,把头盔往桌边一扔,自来熟地从盘子里捉了一只小龙虾开始剥。
“……请坐。”我说。
刚往嘴里塞了一只剥好的小龙虾并且抬起了头的钱铮立刻低头继下续心无旁骛地奋斗,估计以为这是我的熟人。
某种意义上说齐风确实是我的熟人,但话不能这么简单地说。
在我的理解里,记忆是衡量两人之间的关系的重要标准,一段长期保持的友好关系往往经过了时间的洗炼,而关于对方的记忆影响了他们面对对方的态度。这种态度往往是独立和特殊的,如果失去了这种态度,即使是感情最为深刻的挚友也有可能分道扬镳。
比方说如果有一天你从小玩到大的死党忽然满脸严肃地对你说他其实是个外星人,你可能会首先大笑着嘲笑他说“请问你是个智障吗”,然后在他反复重申之后耐着性子听他讲个子丑丁卯;如果说这句话的是个陌生人,你可能会把以上的程序反过来:首先假装感兴趣地听他讲完详情经过,而后在心里嘲笑对方是个智障。
我熟悉的是那个“和我熟悉”的人,而非那个人本身。
所以我确实对齐风为什么忽然过来坐下,还津津有味地开始吃我的麻小十分莫名其妙。
她一边吃,一边饶有兴致、毫不掩饰地打量钱铮,而钱铮呢,在她堪称如狼似虎的眼神里泰然自若,飞快地剥开小龙虾鲜红的外皮,灵巧地抽.出完整的嫩白泛红的虾肉,然后塞进嘴里咀嚼——过程流畅,专心致志,我毫不怀疑就算下一秒就会世界毁灭她也能照样八风不动地继续下去。
“这么可爱,难怪是男孩子。”齐风说。
她剥了几个小龙虾之后就没有再吃下去了,而是用桌子上的廉价纸巾细致地擦手。她擦手不像一般人用纸巾胡乱摩擦手指,而是拿着纸巾小心地在手上摁压,利用纸巾本身的吸水性吸走油光。
这个小习惯让她在我眼中忽然又变得熟悉了起来。
那个神经质的、极端爱护手指的便宜师父,美貌惊人、脾气火爆,看人自带三分嘲讽。
“你看我的眼神真恶心。”齐风又说,这次我肯定她是对我说的了,然后她又盯着钱铮问她,“你为什么要听变态的话打扮成这样和她出来约会?”
钱铮一边吃一边回看她,一脸懵逼。
我觉得齐风对我的态度不太友好。
不应该啊,头回见面她明明对我很有好感的,就是那种一见如故式的好感。没道理过了一阵子她对我的感官突然就变差的。我琢磨着到底发生了什么,大概我的沉默旁观引起了齐风的不快,她又把炮口对准了我。
“我说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做人也太拿乔了点儿吧,我看小雅是被你拿住了,半点儿都不敢反抗,看把你能的。”她的口气不善,眼神也很冷淡,不过没说什么不好听的字眼,“才在一起多久啊,脾气那么大,齐颖峰说你这人有点儿门道——你是给小雅下了咒还是灌了什么迷魂汤?”
我忍着笑:“你叫他小雅?”
齐风的表情一瞬间有点不自然,但很快又理直气壮起来:“我们认识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儿变人,小雅怎么了,我叫楚楚他都得应了。”
我很诚恳地说:“你知道你现在什么形象吗?按言情小说的套路,像你这种青梅竹马门当户对设定的女配,又在中途跳出来指责我和楚博雅的感情问题,就是我和楚博雅感情道路上的垫脚石,是出来打脸用的,是出来展现楚博雅除了我谁也不爱的,是要被读者千夫所指的,低龄一点的读者可能会蹦跶着要我撺掇楚博雅‘天凉齐破’的。”
齐风对此嗤之以鼻:“你当你的人生是小说?还‘天凉齐破’,你知道这么干会让小雅有多大损失吗?再说谁会喜欢那种面无表情的人,人生有不是小说,现实里这种人一点也不萌。”
“我的人生和小说也没差了,反正有脚本。谁知道背后有没有谁在操纵,谁叫设定是他除了我谁也不爱。”我说着,还是有点吃惊,“他还真能弄倒你们家啊……而且你居然听得懂天凉齐破。”
说到这个话题齐风的脸色就变臭了:“谁想懂这种扯淡的言情设定,还不是最近小说改编影视火了,所以我随便选了排行榜前几名的小说看了一下——那种纯粹意.淫的胡说八道居然能赚到钱?女主角要什么没什么,男主角要什么有什么,还爱她爱得死去活来包容她各种作?还有钱了就是想要一个不爱他的钱的女人?恋爱脑也要有个限度。”
我想了一会儿:“你就?6 撬姹阊×艘桓鐾救缓缶涂伎次牧耸前桑啃∷涤笆踊鹌鹄吹亩际墙模憧吹哪鞘俏尴叻纭!?br /> 然后我们就着这个话题愉快地讨论了一会儿,临走前齐风忽然回过神来:“不对啊,我不是来和你说小说影视化的!”
我表现得比她震惊一百万倍:“真的?我以为你就是找个借口搭讪!”
齐风盯着我的表情看了有五秒,忽而冷笑一声(这个表情放在电影里妥妥的反派模板,足够载入电影史最经典反派演绎片段):“你们的事我管不了,我看你这人有毒。”
我们说话的时间里她要的东西也好了,是一大把烤串,店家殷勤地用塑料盒装好了,又用塑料袋包了好几层,挂到了摩托把手上。齐风就像是背后长着眼睛似的霍然起身,把头盔往头上一戴,眼看着就要走了。
“齐风,”我叫住了她,“你和楚博雅的关系真的很好?”
“你现在才担心,还是你最开始装得太好?”她已经降下了防风眼罩,这一会儿的声音有些模糊不清,“我们关系好得很,不过全是我单方面上赶着讨好他,成了吧!”
我知道她没有骗我。
她走远了,我还凝视着她的背影若有所思,钱铮咳嗽一声吸引我的注意力:“那什么,我听她说的意思,你是……谈恋爱了?”
“嗯。”我心不在焉。
“对方,”她看上去有点纠结,“是人是妖是鬼?”
“现在看起来是人,不过可能性不大。”我依然心不在焉。
“那什么……”
她还要问,我没好气地打断了她:“吃你的吧,跟你也没多大关系,我还能请你喝喜酒不成?”
钱铮大为震惊:“你还要跟他结婚啊!现代版的白素贞和许仙有没有好下场?小龙虾我吃光了!”
“你是猪吗,给你点了五斤还不够吃?”我又好气又好笑,叫来老板再点五斤小龙虾来堵钱铮的嘴。
盆子一端来钱铮二话不说埋着头吃东西,这个小地摊十分吵闹,可钱铮没有说话扰乱我的思绪,于是我很轻易地,就像每一次我打坐的时候那样,感到自己和周围的一缕光、一阵风,甚至一点喧嚣融为了一体。
修士太好的记忆力在绝大多数时候其实根本没有助力,能够修行的人就没有一个是蠢的,典籍法诀最多也就诵读那么几遍就能记下,重点总是在于理解和使用。
一个修士的修为越高,就越被剥夺忘记的能力,这种剥夺效果非常明确,每一次进阶之后都能感觉到脑袋里的某个区域忽然“开窍”,然后那些被遗忘的东西又重新涌上心头,修士在这时候总是大喜大悲,这也是心魔趁虚而入的最好时机。
我在成仙之前所渡的雷劫甚至让我回忆起了太初时候,我还没有诞生,在一个充满了灵气的虚空里静静沉睡,总能听到父亲低声说话,声震天地,灵气随着他的话语聚散和动荡。
那是我所听过的,最为博大和坚定的声音。
要求“斩情”的修士居然必须一遍又一遍重温自己的过去,重温那些感情,我真心觉得这是天道最大的恶意。好多时候其实我感觉我都要忘了,时光安抚了我的伤痛,而后在进阶的时候我又被迫复习我忘记的嗔怒痴念。
我闹不懂为什么我总是能安然度过心劫,我的心魔来势汹汹,然而每一次我在回忆里爱过又恨过,气得快吐血,却从来没有迷失其中。偶尔我说话做事会冷漠到我自己都震惊,那时候我觉得我符合一个仙的特质,更多的时候,我觉得我和一个有法力的普通人也没什么区别。
齐风走了,我却忍不住去想,如果,如果……
如果什么呢?
作者有话要说: 考完了,嗯,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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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啦这魔性的防盗章!如果可以的话会尽可能加更一章补偿的!
如果实在写不出一章加更,就多写个一两千字吧~~
第113章
通常情况下想到这里我都会见好就收,但这一刻我忽然觉得我可以想下去。
妄想没什么错,只要合理控制,好歹会给人一丝慰藉。是我以往对自己太绝情,害怕一旦开始就沉迷其中,所以不肯留下丁点余地。
可这时候就算是沉迷也不要紧了,我能够天马行空地大胆假设。我想了又想,竟然觉得思绪晦涩,像是很多年没有拆开清洁的机械关节,内里灵活,润滑的油液中却黏满污垢。
陈玠没有骗我,他说那些年里头追杀我的修士都是奉了师门命令前来,就一定确有其事,这么一说,那些渡劫后期的大能不可能不知道我藏身在何处。
他们没有打上门来,唯一的可能就是我被保住了,是我的便宜师父和剑宗毫无保留地接纳了我。剑修的攻击力是最强的,剑宗的大能性格又洒脱不羁,没有长者包袱——从他们总是兴致勃勃地下场来揍我就能窥得一二——豁出去要保住我几百年也并非难事,何况我停留的时间远远没有几百年那么长。
如果……如果我那时候不是那么固执,如果我没有决意修行那部魔功,而是听从便宜师父的话留下来练修行剑道;如果我当时不是那么冷酷无情,留下来看看我的便宜师父和这个白捡来的宗门为我的付出;如果我能为此化解心中的戾气……
我有那么多想要的如果,那么多如果只要有一个发生,迎接我的都是不一样的结局。
然而这世上最不缺的就是如果,这世上最不可能发生的也是如果。
我把视线转到了这个小摊上,人们在初冬时节吃得脸颊通红,梳着高马尾的学生妹子和凸着啤酒肚的中年谢顶老男人有着如出一辙的神态。椅背上胡乱搭着厚外套,大人吃着喝着,很小的小孩子站在椅子上,袖口被家长挽得高高的,双手抓着一只小龙虾啃得七零八落,连胸前用塑料袋做成的肚兜歪了也浑然不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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