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歌坛传奇完本[穿越]—— by:锦屏韶光

作者:锦屏韶光  录入:12-12

格瑞斯点燃一根香烟,轻轻呼出一口烟雾,在烟雾中勾起红唇,“我们又不是第一次被笑话了。”
这句话让野玫瑰的成员们露出怀念的神色,谁都不能一出道就成为超一线,当初,她们也是在观众的笑声们跌跌撞撞地爬到那个位子。可惜——
“再说,她唱得再好,跟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她唇角弯成嘲弄的弧度,“别忘了,野玫瑰已经过去了。”
像一盆冷水倾倒在她们头上,詹妮弗和莎拉不约而同地陷入沉默,当初,她们解散野玫瑰,从没想过还会再回到舞台,现在,不说后悔,遗憾也是有的。但是,媒体的追捧让她们迷失了自己,让她们忘了,她们只不过是一个前超一线团体。
“总之,尽力就好,别想太多。”格瑞斯将烟头摁灭,随手丢进垃圾桶里,走向自己的丈夫。
“i’losemymind。”在king的rap达到最高峰时,慕君适时地插丶入歌曲,与刚才的空灵不同,在激昂的伴奏声中,她将话筒凑近唇边,一手无助地伸出栏杆,仿佛垂死挣扎般带着些微窒息的绝望感,尽管歌词一模一样,但她的演绎更深了一层,仿佛在从地狱到人间的路上挣扎。
绝了!跟她一比,所有歌手都好像不会思考只会用本能唱歌的木偶。
接着她的歌唱,king的rap声音也变得愈加高昂,节奏越来越快,连凯莉这个平时不听rap的门外汉都听住了。
亚伦则是在黑暗中注视着他,苦笑着摇摇头。
这个小子,好像在慕君的刺激下,进步了。
海的另一边,华区,陈陈注视着米区歌坛官网主页留言数目不停往上跳,短短一分钟,便超过了汤姆的四千多条留言,他们所提到的歌名《r》,也勾起了她的回忆。
这首歌,好像是,华区的?
爱歌人v:《r》的原唱是、dr.dre和skylargrey。歌词讲述了他和自己恩师dr.dre的故事,dr.dre相信是个明日之星,在别人的质疑中努力培养他,就好像伯乐和千里马,后来dre处于的人生低谷,之前所谓同生共死的酒肉朋友都纷纷离他而去站出来,想让dre能够振作,走出困境,于是这首《r》便出现了。
耳皇v:看米区的留言数量和内容,基本可以确认,继欧区后,慕君又征服了米区。摘抄部分留言翻译给你们体会一下。
“原来华区也有这么厉害的歌手!“
“好听!以前从没想过rap可以加这种风格,从没听过!也从没想过!慕君好棒!”
“唔,虽然不像米区的风格,不过基本可以理解为什么欧区人那么看好她,她有一种魔力!”
……
慕君的第三段歌,她唱着歌词,一身白裙从第二层舞台上缓缓走下,在底层舞台的阶梯前,king站在那,低着头,好像一个迎接公主的骑士,又好像在欢迎自己的好友重回人世。
“life。”
在慕君的袅袅余音声中,终于轮到亚伦的部分,在亮起来的灯光中,他不知怎么,竟有点微微紧张,或许是那紧张感提升了他的状态,自己的rap部分完成得十分完美。
和king的风格完全不同。
亚伦的rap风格和他的性格不太像,他的flow低沉沙哑,仿佛抹上油的齿轮,抑扬顿挫,而又十分平稳。这两个词本不该放在一块,但在他身上竟微妙地统一协调起来。
在慕君“life”的歌声中,舞台重归黑暗。
第121章 预备备!
“真厉害啊慕君,”凯莉的耳边似乎还环绕着“I need a doctor”的歌声,“太棒了!”
瑟琳娜腼腆一笑,好像凯莉在夸她自己一样。
一片漆黑的舞台又响起了音乐声,只是两人的心思已经不在上面,她们本来就不是King的粉丝,而是冲着格瑞斯和慕君的大战才进场的,听了慕君的第一首歌,她们便感觉其它歌曲都太平淡,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魅力。
不知道米区天网上现在怎么说?瑟琳娜听着台上的歌曲,还分出一缕心思想着网友们的反应。
而如她所愿,米区网友们都炸锅了。
Julie:第一次听这种风格的歌,还有其它类似的歌曲推荐吗?我打算一首一首听过去[羞涩]。
Ailee:好像没有的,不了解你们为什么这么兴奋,虽然很好听,但也没好听到这种程度吧?
ZORA:怎么说呢,超一线就是超一线,出手果然有料,我看野玫瑰悬了,她们都解散多少年了已经?还能有多少粉丝等着她们合体?
Lulu:所以我最讨厌新晋歌手的原因之一——老爱夸大自己偶像的优点,你们能不能收敛一点?当年野玫瑰不说红遍全帝国吧,那也是红遍全米区,她一个从华区来的歌手懂我们的文化?
Beata:我又要说了,她真不像一个华区歌手,至少听起来不像,我从前听她在欧区唱的歌,是纯的英语,英音,确切的说,但现在,她的发音完完全全像一个本地的米区大妞,你们懂吗?尽管我认为她用英音唱这首歌会更有感觉。
Sierra:现在说这些会不会太早?野玫瑰还没上场你们就讨论谁输谁赢真的好吗?不过对慕君路转粉倒是真的。
“吵得很厉害啊,”华区,歌修协会群,原本对慕君选歌略有微词的歌修们见到这一副场景,不禁放下了自己的成见,开始为慕君那首有些奔放的歌曲开脱,“的确也是,米区的市场风格已经定型,就好像我们华区歌坛是抒情芭乐的天下,没有rap歌手容身之地一样,如果不先用他们的风格打入他们的市场,再新颖的歌曲也会无法确立歌手的地位。”
“话虽然这么说,”有些人依旧愤愤不平,“那首歌的歌词也太过奔放了,慕君本来就对华区年轻人很有影响力,教坏了他们怎么办?她付得起这个责任吗?”
“这就是你们切断直播的原因吗?”按理来说,华区离米区信号虽然不好,但连声音都听不了的地步?肯定有人暗地做手脚,“因为你们担心她会教坏孩子?荒谬可笑!如果你家孩子那么容易被教坏,还要你干嘛?”
“你!”
“别吵了别吵了。”歌修协会副会长在群里现身,“我问过慕君方面,她对我们切断直播,转播删掉那首歌没有意见,既然如此,还有什么好吵的?”
慕君没有意见?
她当然没有意见。
就算不是专业的心理学者,慕君也听过所谓“逆反心理”,宣传一件事的最好方式,就是禁止它,华区离米区再远又怎样,想听照样能上网搜,有本事他们连米区的网也禁了啊!
当然,他们肯定不敢禁网,要是为了一首歌禁米区的网,帝国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趁早解散了事。
“所以,”化妆间里,为第二首歌换衣服换妆容的慕君,在与弟弟通讯的时候随口解释,“我一点都不担心,反正我都那么配合他们了,他们也不能说,矮油慕君你还是别唱了吧。”
慕颜在投影里笑开,“哈哈哈哈姐姐你真有你的,这就是传说中的以退为进吗?”
她耸了耸肩,没有说话。
“好了,”造型师温温吞吞地用刷子在她脸上扫了一扫,打量片刻,满意地把刷子放回自己的化妆箱里,“你看看怎么样,有什么要修的吗?”
慕君双手提着黑色大摆蓬蓬裙起身,在明亮的灯光中定定地望着镜子,镜子里的自己脸色苍白,眼尾坠着一滴水晶,折射着光线,远远望去就像一滴泪珠挂在眼角,抚上眼尾,冰凉的质感提醒了她一般,她笑着说,“哇哦,干得漂亮,我没想过会是这种效果。”
造型师摸摸后脑勺,抿唇笑了一下,“因为你说那首歌的故事关于一个被家暴的女人,所以我想,大概可以凸显她受伤的一面。”
“你很有想法,”慕君认可地点点头,长长的睫毛眨了眨,“你会成为一名出色的造型师的。”
“我也这么认为,”他一边把化妆工具放入化妆箱,一边回答。
“你叫什么名字?”
“安东尼。”
“安东尼,”慕君微笑着说,“你一定会成为一名杰出的造型师。”
他放置工具的动作一滞,右手习惯性地摸摸后脑勺,“谢,谢谢,唔,唔,你看!格瑞斯出场了!”
慕君闻言扭头看去,她知道格瑞斯有两首歌,一首是和她丈夫艾德文的对唱,一首是野玫瑰的合唱,只见舞台上,雾气被灯光映出五颜六色,唱过出场歌曲的艾德文握着一名女子的手从舞台深处走向观众。
“格瑞斯!”
“艾德文!”
“格瑞斯格瑞斯!”
那名女子身材丰满,金发披肩,雪肤晒成棕色,亮闪闪的贴身舞衣勾勒出姣好的身形,她眼距较宽,眉毛挑高,走路的时候昂头挺胸,腿高高抬起轻轻放下,显得整个人十分健康大气。
她就是格瑞斯?
其它的不说,光外表来看就十分符合米区群众的审美。
当她唱歌的时候,慕君不禁竖起耳朵。她的嗓音是浑厚高亢爆发力十足的欧美嗓,辨识度很高,难怪大家都说她具有超一线歌手潜力。
“我爱她的声音!”
“和慕完全不同的feel,但我更喜欢格瑞斯的声音。”
“就算一坨屎她也能唱出味道。”
“霸气十足,老实说这点慕就比不上了。”
“我一直认为她特别有个人特色。”
艾德文几乎整个都被她的声音和气场压下,King在后台一边悠闲地换装一边欣赏墙壁上舞台的实时投影,真可怜呢,这就是娶一个歌手老婆的缺点,而且咖位比自己高的歌手。
“艾德文不是米区人吧?”慕君坐在化妆台前的高教凳上,偏头问安东尼,“他的风格和格瑞斯一点也不搭调。”
安东尼惊讶地看了她一眼,好像在惊叹她只听一句就断定艾德文的风格不属于米区,要知道艾德文虽然是欧区人,但他在米区呆了那么多年,妻子又是米区人,早就被米区同化,如果他不知道前情,肯定判断不出艾德文的籍贯,“没错,他是欧区人。”
“难怪,”艾德文一身白色西装,站在他热情洋溢的妻子面前格外凸显他的彬彬有礼和保守内敛,尽管他的口音与美音毫无区别。
“难怪——”在后台通道紧张地等待上场的莎拉喃喃自语般说,“难怪她那么有信心。”
野玫瑰团体里,莎拉负责主歌,詹妮弗负责rap,格瑞斯负责副歌与和声,本是她们之中最差劲的成员在她们不知不觉中,已经成长为需要她们仰视的地步了。
当年,莎拉在家庭和事业中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家庭,直接导致野玫瑰的解体,她从不后悔自己的决定,来参加这次表演也只是因为怀念,因为人老了总会怀念年轻时候的光景。但是,站在漆黑的后台通道,仰望舞台上灯光照耀下的格瑞斯,她才后知后觉地明白自己错失了什么。
一瞬间,她竟开始怀疑起自己的决定。
“他们快唱完了,”詹妮弗碰了碰她的手臂提示她开始准备,她一下子惊醒,久违的紧张感觉好像空气一样渗透到她的身体里,一时竟无法说话动弹。
詹妮弗仿佛察觉了她的情绪,轻声宽慰,“别想太多,你离开舞台那么久,大家不会苛责你的。”詹妮弗近些年在韩区发展,倒是也闯出一片天地,说得上韩区数一数二的女rapper,三人中,只有莎拉那么多年来完全没接触过舞台。
宽阔的舞台上,艾德文的后背微微濡湿,不知是灯光太强还是他太紧张,每次与格瑞斯同台演出,他都深感压力,但他现在必须打起精神来,客串临时主持,“谢谢大家,”在观众们的鼓掌声和口哨声中,他深深吸了口气,露出与以往毫无差别的微笑,“现在,是的,惊喜时刻!让我们欢迎解散多年,第一次复出的野玫瑰团体!”
“我们走吧!”在艾德文站出来那一刻便已做好准备的詹妮弗一把拉起莎拉,在密集的鼓点声中朝着那个久违的舞台跑去,还有那些久违的,观众们。
第122章 短小君
詹妮弗踩着鼓点,一手握住话筒一手向台下的观众们招手,在灯光中喷吐一连串饶舌的rap,顿时把气氛炒到最热,许多为她们而来的观众不约而同地站起来高举双手欢呼尖叫,比起刚才格瑞斯和艾德文的对唱要热闹得多,哪怕对她们无感的观众也被现场气氛感染得伸出手臂,加入一片手臂的海洋之中。
詹妮弗一头短发,手46 臂纹着一幅盛开的玫瑰,她戴一顶鸭舌帽,帽檐压得极低,牛仔裤破破烂烂,脖子上挂一条骷髅链子,第一印象cool!cooler!coolest!慕君在华区和欧区都没见过类似风格的女歌手,想想也是,女歌手有rap加成,会从内而外透出一股“我很酷”的气质。
和格瑞斯的大气,詹妮弗的酷man不同,金发雪肤、天真甜美的莎拉更倾向于米区人最喜欢的“甜妞”类型,再加上她人丶妻属性的母爱光环加成,三个歌手,三种不同的风格,的确比看似单一的慕君有优势。
“莎拉!好久不见!变得更美了!”
“詹妮弗好酷!她为什么不在米区发展?好想天天见到她!”
“我还是喜欢格瑞斯,你们喜欢其他人吧!我偷偷抱走格瑞斯。”
詹妮弗负责rap,她唱完自己的部分,在舞台上一边摇晃身体一边听其他人唱歌,让她惊讶的是,离开舞台多年的莎拉仿佛从未离开过,状态十分好,没有被负责合唱的格瑞斯压下——要知道,前一首艾德文就被她压下过,正因为有艾德文的对比,莎拉的天赋才显得如此惊人,难怪当初出道的时候,协会都把莎拉当做首要培养目标,他们的眼光是正确的,现在的莎拉对上格瑞斯这种隐隐超一线的歌手也丝毫不落下风。
“太可惜了,”慕君在化妆间里静静地听着她们的歌曲,面露遗憾之色,“莎拉。如果她没有嫁人生子,在乐坛再混上几年的话,凭她的天赋,一定能比格瑞斯走得更远。”
现在也不迟,詹妮弗抿出一个微笑,但前提是莎拉还想继续在乐坛走下去。
台上和莎拉一起合唱的格瑞斯并不是很惊讶,当年出道她还不了解莎拉的天赋代表什么,她的乐感、节奏,好像天生就会,但现在的格瑞斯知道,不是所有人都叫莎拉。
你已经过去了,莎拉。她唱完一段,在詹妮弗接着rap的时候勾起一边唇角,你已经过去了。
“那么多年过去,她们好像丝毫没受岁月的影响,表现反而比当年更好了。”
“詹妮弗和格瑞斯可以理解,莎拉,莎拉真的让我货真价实地惊讶了一下。”
“没错,莎拉跟得上格瑞斯的步伐,还隐隐跟她分庭抗礼,这可不容易,不是吗?”
“她们的实力比当年超一线时更强了,所以问题来了……”
同样是超一线,到底慕君和野玫瑰,谁更厉害一点呢?
“要我说,”凯莉在野玫瑰唱完鞠躬时起身鼓掌,“慕君的唱功的确很好,但是。”
“但是?”瑟琳娜挑高眉毛,眯起眼睛。但凯莉没有察觉到她的语气,“但是我觉得,她只是河流中的一朵小水花,你懂吗?像野玫瑰这种风格,才组成河流,能跟着大部队一直往下游。”
“而慕君,或许是一朵惊艳的小水花,但注定会被淹没。”
这也是许多人心中的想法。
“真诚地说,野玫瑰,满分!加上情怀和超常的表现,再加五十分,慕君,满分!加上过人的唱功和新奇的风格,再加五十分!所以,平手!”
“我们要承认,在有些人眼中,野玫瑰的加分可比慕君的加分重得多。”
喘着粗气的野玫瑰三人下台后,在后台通道相视一笑,似乎在笑声中化解了当年的所有恩怨。詹妮弗第一个伸出戴着骷髅戒指的右手,格瑞斯也伸手覆盖在她手上,三双手覆在一起,就像还没出道之前一样,她们喊着“野玫瑰,加油!”抱在一起。
“谢谢你,格瑞斯。”莎拉给格瑞斯一个柔软的拥抱,“我从没想过,我还会出现在舞台上。”
格瑞斯大力地箍了她一下,“不客气,莎拉,你真的不考虑复出吗?”
“不了,”莎拉放开她,母性的笑容在她脸上闪着光芒,“我的孩子需要我。”
“太可惜了,”一边嚼着糖的詹妮弗伸一个懒腰,头也不回地往通道里走去,“我去换妆。”
“等等,詹妮弗,”莎拉友好地再拍了一下格瑞斯的肩膀,表示回头见,然后追了上去,“我们还没好好聊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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