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瞬间,楚夕那双黑紫眸子里迸发出来的冰冷锋芒,竟然让千机君都产生了些不敢直视的胆战心惊。踏出殿外之前,楚夕顿了顿,没有说什么大恩难报之类的没有意义的话,只留下了一句话:“多谢。”
当他活着回来的那一天,必定已经拥有了救回至爱之人的力量,到时候,也定然将千机君的恩惠千百倍的报偿回去,如果……如果楚夕回不来,那现在留下承诺也没有任何意义。
十天后,最新一批在战争令的征调下集结而成的天工星阵营军队开拔,被送往神秘而恐怖让无数人深深战栗的归墟战场,楚夕混在最低层的星军里,随着人群,头也不回地踏入了前往归墟战场的战争堡垒。
一年、两年、三年……归墟战场的一切超乎人想象的惊心动魄,但是在本源之渊深处被封印着的另一个神秘世界里,洪荒大陆却已经渐趋平静,随着第一批弱者在最初数十年的残酷筛选下被淘汰,十多万的竞争者们数量锐减到了不足千人,能活下来的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
这些东皇后裔们大部分都像是有某种默契般,不再进行激烈的大规模互相厮杀,而是维持了一个微妙的平衡,不约而同地蛰伏起来。
“爸爸,现在这种平静不过是暗潮汹涌下的假象。”还有些奶声奶气的啾声响起,站在大花公鸡头顶上的小鸡崽把圆滚滚的小身子挺得笔直,可惜因为被养得太好,一身嘟嘟的小肥肉,站的再直看起来也俨然是小小一只黄绒毛团子,不仔细分辩连脖子都找不着。
现在的芦喔喔已经长到近十米高,体长也超过五米,通身斑斓绚丽的羽毛在阳光下流光灼灼,一双鸡大腿古树一般粗壮有力,巨大的锋锐利爪让人光是看一眼便心惊胆寒。他高昂着头站在最高的山巅之上,俯视着下面连绵起伏的苍茫山脉和无边无际的浩荡莽林,目光所视之处,飞鸟莽兽尽皆仓皇退避。
这一整片南虹山脉,都是芦大王这些年来打下的地盘。这只傲日雄鸡的凶名,也已经传遍了方圆百万里的地域。一个妖身原形不过是只花公鸡的家伙,竟然能熬过残酷的前几轮大淘汰走到这一步,并且在剩下的强者们里也是排的上号的佼佼者,在那些竞争者们看来,简直是个不可思议至极的奇迹。
当然,在无数洪荒凶兽和其他东皇后裔们眼里,恐怖凶残又霸道蛮横的战斗狂鸡芦大王,在自家小鸡崽面前,还是那个粗神经的傻爸爸。听到头顶上传来的软软的啾啾声,芦喔喔那一身威武霸气就瞬间漏光了,大脑袋一歪应了一声:“说得对,大毛!”
大毛顺着他歪下的脑袋飞下来,小爪儿踩在地上,扒拉着摊开在他们脚下地面上的一块极其华美绚丽的皮毛。这皮毛是刚刚出去那一趟猎来的,皮毛的倒霉主人是一头领主级别的洪荒凶兽,以凶残难缠著称,颇费了芦喔喔一番功夫,至于皮毛的用处,是芦大王要拿去铺在父子俩窝里的。
看小毛啾的样子明显是对这皮毛有点爱不释手,芦喔喔心里更得意了,哄儿子开心已经成了凶名远播的芦大王的拿手活计。而保存的最好也最华美的那一块皮毛,也被芦喔喔小心翼翼地收好,那是要等以后他们出去了,要哄媳妇的。
把被黏在柔滑皮毛上的嫩黄小爪儿撕下来,大毛有点不好意思,挺直小身板,扳回严肃的样子啾道:“爸爸,这种微妙的平衡迟早有一天会被打破。现在所有竞争者都不敢贸然开启战端,但是不可能一直这样下去,一旦新一轮的厮杀开始,将会远远比之前更加惨烈。在那一天到来之前,我们必须得早做准备才行。”
“嗯,确实要早做准备。”芦喔喔也严肃起来,认真点头,思考片刻,又摇了摇头继续说道:“我们必须要找人结盟了。”
现在还活着的东皇后裔们,无一不是有资格雄踞一方的霸主,能从残酷的淘汰中脱颖而出,吸收了那么多失败者的本源能量,哪个能好招惹?独木难支,要想在不知何时会到来的下一轮厮杀淘汰中活下来,即使当初在广场中央核心区域有三名东皇卫随侍的人种子选手们,独自一人遇到围攻也够呛。
父子俩商量了下,决定了找盟友,不需要多了,只要一两个靠谱的就足够,多了反而心思难辨,更何况因为最后只能活下来十个,盟友超过了十个就得再彼此厮杀了。
至于底牌暴露的问题,到现在已经不是个事儿了,因为经过这么多年无数次大大小小的战斗,芦喔喔身上的不同寻常之处早就不再是秘密,只不过那些人知道的只是这只凶悍的战斗鸡身上有一颗可怕的至宝珠子,却没人认得出来经过芦喔喔精心伪装掩藏的星云珠就是另一个九级文明天工星的不传之秘。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芦喔喔在照常出去狩猎磨练战斗技巧的同时,也一直在用心寻摸着靠谱的盟友。大毛在一旁给他把关,一一筛选着他们遇到的东皇后裔们,虽然因为无法吸收洪荒世界的能量而导致生长定格在了幼生期,但是大毛一直都没有放弃过努力,愣是咬着牙把自己的天赋神通挖掘出了另一条成长之路,现在已经锤炼出了一双能洞察世间万物乃至于善恶心思的敏锐眼睛,不逊于他父亲的紫气之眼。
可惜,要找到合适的盟友人选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实力太弱的芦大王看不上,偶尔碰到看得上的,要么是被大毛瞪着小圆眼睛筛掉,要么是互相看不顺眼,根本没有和平相处的可能性。
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洪荒大陆是在是太大了,浩渺无边,莽荒凶兽无穷无尽,要在如此茫茫的大陆上找剩下的几百个东皇后裔们,无异于是大海捞针。即使是到现在这程度的东皇后裔们,已经能够凭借自身体内的本源能量感应到一定范围内的竞争者,这个范围最多也不过方圆百里而已。
时间一晃而过,不知不觉中,芦喔喔这找盟友都快要找了近十年了,却还是连个盟友的毛儿都没有,倒是中间又经历了不知多少次战斗,有几次激烈的大战,打得几乎天崩地裂,对手都是极其强横的洪荒凶兽,这些土生土长的凶兽们似乎也察觉到了外来者血肉的美味和能帮助它们进化的巨大好处,渐渐开始了有意识的主动袭击这些不属于洪荒大陆的家伙。
这段时间里,芦喔喔也碰到过七十多个东皇后裔,有些在互相在审视过后远远避开,有些也会直接开战,但是战斗都是试探性的一下而已,很少有人会拼死一战。这其中,并没有当初那些能在广场禁区占据一席之地的强悍存在,也不知道这算是芦喔喔的运气好还是运气不好。
直到有一天,正揣着小鸡崽从一片草原上飞掠而过的芦喔喔终于发现了一个眼熟的家伙。
第229章
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山一样的庞大无比的灰黑色绒毛团子轰隆隆地滚过来,轰隆隆地滚过去,所过之处地动山摇,如汹涌浪潮般铺天盖地、让所有莽荒凶兽们都闻风丧胆的恐怖凶兽潮,愣是被这只滚来滚去的超巨型绒毛团子给冲得七零八落。
数不清多少头陷入狂暴状态的洪荒凶兽都被死在了碾压轰撞下,有很多更是直接被碾压成了一滩肉泥。这一幕让身经百战的芦大王都不禁缩了缩脖子,忒凶残啊!
“爸爸,那是?”同样看到这动静的大毛一双圆溜溜的黑亮眼睛都看直了,下意识低头看了看自己——毛绒绒的黄肚皮太多肉了,鼓起来导致这一低头都看不到下面一双小爪儿!
一直以来,大毛都坚定地认为,自己要长成喔喔爸爸那样有着有力翅膀、粗壮大腿、坚硬尖喙和锋锐利爪的雄鸡,才能在战斗中发挥出该有的杀伤力。这是小毛啾第一次见识到,圆到看不清爪子在哪儿的绒毛团子竟然还能有这么一种凶残的战斗方式!
芦喔喔也是开了眼界,一时间对下面大草原上正大杀四方的凶残绒毛团子佩服得五体投地,如此大规模的兽潮,席卷而过无可阻挡,如果是他自己遇到这股兽潮,也只能选择迅速逃遁,没想到竟然有人敢硬捍兽潮。
这体积、这杀伤力、这凶残劲儿,芦大王不得不甘拜下风。
他把小鸡崽护好,又往高空上飞了点避开没头没脑撞过来的一群巨型鸟兽,回道:“是我以前跟你提过的那头混沌神鸟幼崽。”对这超巨型的绒毛团子,芦喔喔印象还算比较深,想了想,继续说道:“我记得是叫赢穷来着。”
这时候,地面上正把整片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当地毯滚来滚去的凶残绒毛团子似乎是玩够了,猛地刹车停下来,不管后面已经被糟蹋得溃不成军的兽潮,轰隆隆地蹦跶到一块干净点的地方,使劲抖抖身子,灰黑色的绒毛几乎能遮天蔽日,绒毛上覆着一层透明的能量膜,并没有被血污、泥土之类的弄脏。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颇让人有些哭笑不得。在芦喔喔和大毛都还只是抱着远远观望的态度,甚至还打算退走暂时不招惹这位明显凶残度破表的正统东皇后裔之时,这超巨型的绒毛团子也发现了他们,竟然主动凑了上来。
显然,这位赢穷殿下记性很好,还认得出空中那只大花公鸡就是当初在广场上引起自己好奇心的那一个奇怪家伙。身为宇宙中唯一一头混沌神鸟的幼崽,这只凶残的绒毛团子智商并不低,只不过好奇心旺盛到了一般人都受不了的程度,幼崽脑袋里除了吃就是玩耍,一玩疯起来——那就是脱缰的团子,看兽潮的下场就知道了。
“呦啾?”
“啾?”
一大一小两只绒毛团子互相看了好半晌,也不知究竟是哪根神经莫名其妙的就对接上了。就这样,芦大王终于找到了第一个盟友。
有了凶残的团子结成同盟,即使他们只有两个人,也在所有剩下的东皇后裔中成了一股不可小觑的顶尖势力。芦喔喔的战斗值本身就够彪悍,再加上一个能把天都滚出个窟窿来玩的赢穷,只要不遇到其他几个同样强强联合的顶尖同盟和极其恐怖的洪荒凶兽,他们横着走都没问题。
“赢穷!赢穷!”被彻底淹没在灰黑色绒毛里的大毛艰难跋涉,可就他那小身板,脚下的超巨型绒毛团子的头顶对他来说简直是一片望不到尽头的大陆。跋涉了好半晌,他不得不啾啾着叫住这家伙:“赢穷!你快停下!”
因为体型的悬殊差距,大毛的叫声完全被轰隆声压住了,让脚下的超巨型绒毛团子听到却不是什么问题。不过被叫的赢穷不仅没有停下狂奔的脚步,反而撒爪儿奔得更欢了,一路轰隆隆拔山倒树,遇啥撞啥,愣是在连绵起伏的莽林间制造了一场人为地震。
从高空中远远望过去,就能看到移动山峰般的一团灰黑色绒球好像是在滚动,其实因为头顶上拐带了个小团子,大团子没敢像惯常那样滚动,而是使劲儿倒腾着一双和身体不成比例的小细腿在跑,很难想象那一双细细的爪子能支撑着那么庞大的圆滚滚的身体。
一边没头没脑地往前狂奔,赢穷那奶声奶气的声音也欢脱得不行,一边还不忘应着声:“不停不停!我好不容易才把你从芦叔那抢过来一会儿,毛毛,咱们去海里玩吧!我带你去滚浪!就咱俩一块玩,不管芦叔!”
这头事实上已经从蛋里孵出来五千三百多年的混沌神鸟幼崽是个没脸没皮的巨婴,坚定地认为自己和小伙伴毛毛是一个辈分的,叫芦喔喔叔叔叫得那叫一个顺口。其实真要论起血缘来,芦喔喔和赢穷算得上是兄弟,论年纪,芦喔喔都能管这家伙叫祖宗了。
不过芦大王也是个不讲究这些的糙汉子,被凶残的超巨型绒毛团子这一声声的叔叫得还挺舒坦。自从成为盟友后,两人的地盘扩大到了十二座山脉,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生性好斗,一个无法无天人来疯,成天正事不干瞎祸祸,俨然成了横行一方的恶霸。
大毛的小身板相对于他们来说太脆弱了,芦喔喔护得紧,从来不让小鸡崽脱离自己的保护范围,而赢穷则是成天惦记着要把心爱的毛毛偷出来,和毛毛两个人一起离家出走玩个痛快。这不,终于抓住一次机会,超巨型绒毛团子就把小团子给拐出来了。
被拐带的乖崽儿大毛很无奈,只能继续在绒毛里长途跋涉。
那边一转头就发现自家小鸡崽丢了,芦喔喔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谁干的好事,翅膀一扇,风风火火地追了出来。
结果等到了东南方那座放眼望去浩瀚无边的内海时,就变成了大花公鸡和超巨型灰黑绒毛团子一起把原本风平浪静的大海闹了个天翻地覆。
绷着小脸的大毛只能继续无奈地叹口气,有一下没一下地用小爪儿蹬着保护膜外的海水——总觉得自己才是那个大家长怎么办?
大概是他们闹腾得实在太厉害了,波涛汹涌的海面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漩涡。一头通体青黑的大鱼缓缓缓缓浮出海面,随着那不知几千里的鱼背渐渐浮起,原本在海里滚来滚去的赢穷停了下来,因为感受到强敌带来的威胁,一身蓬蓬的灰黑绒毛都炸起来,庞大的身体瞬间已经如山岳般挡在了大毛所在的那个方向前。
芦喔喔也立刻进入备战状态,第一时间把小鸡崽揣回自己怀里护好,一双眼睛锋锐地盯着那头突然从海中浮起的庞然大物。
这家伙很强!尤其是在它主动从海底浮起来之前,竟然连自己和赢穷都没能察觉到任何气息,这隐匿气息的本事实在是太恐怖了!
那气势磅礴的大鱼却并没有要发动袭击的意思,巨大的鱼脑袋朝着芦喔喔和赢穷这边望过来,半晌,审视中带着些微恼意的眼神变得温和而无奈。随即,一阵风起云涌,大鱼跃出海面,化为鲲鹏,抟扶摇而上九万里,很快便消失在了遥远的天际。
论妖身原形的强悍程度,鲲鹏在所有东皇后裔中堪称最强,连身为混沌神鸟的赢穷都要往后靠,谁让大团子现在还只是个满身绒羽的幼崽。不过这位天性温和,不喜争斗,在进入洪荒大陆后,就找到这么一处内海,继续做自己最喜欢的事——化身鲲鱼沉在海底闷头睡大觉。
也就是说,别看鲲鹏殿下看上去很能唬人,其实是个脾气很好的软面团子,不逼急了绝不会主动攻击人的那种。
在被东皇卫们强行带会妖星之前,鲲鹏在自己那一方天地里活得逍遥自在,到了洪荒世界,一般情况下也没人会不长眼地来招惹他。
也就芦大王和赢穷这两个凶残的家伙,把人家安家的内海搅得天翻地覆,祸害得海底沉睡的鲲鹏都呆不下去了。
这要是换个脾气稍微不好点的,一准要先大战一场再说。但是换到鲲鹏身上,直接化身回鹏,展开那双垂天之翼,去另外找地方睡大觉去了。
眼睁睁看着鲲鹏那庞大的身影消失在天际,芦喔喔才反应过来,眨眨眼睛,又抬起一只爪子挠了挠脑袋,难得有点不好意思:“怎么觉得是咱们欺负人家了啊?”
“有吗?我还想跟那家伙打一场呢,反正咱们人多,不怕他!”赢穷可比芦大王不要脸多了,抖抖一身灰黑绒毛,眼珠子一通乱转,分明是一副闹事不嫌事大又唯恐天下不乱的凶残样。
刚说完,转头看到大毛正从芦喔喔脖颈间的羽毛里钻出来,马上就又腆着脸凑过去黏着毛毛去了。
这一次偶然遇到鲲鹏后,芦喔喔他们在没有和其他巅峰层次的竞争对手们狭路相逢过。一晃又是一年时间,情势竟还是一片平静无波,似乎所有人都忘记了必须要互相厮杀的淘汰,准备在洪荒大陆上生根发芽了。
芦喔喔却越来越急躁,他和大毛原本都以为这不过是短暂的平静,最迟不超过半年,微妙的平衡就会被新一轮的杀戮打破。然而眼看着洪荒大陆上三年一轮的寒季又要到了,却还是什么消息都没有。
芦大王想媳妇都要想的掉毛了!
第230章
“不行,咱不能再等下去了!”山巅之上,极目远眺了好一阵子的芦喔喔突然开口,这没头没脑蹦出来的一句让站在他爪边的大毛愣了愣,旋即反应过来,啾了一声:“爸爸?”
“大毛,走,咱们去找赢穷。”说着,芦喔喔俯身把小鸡崽捞起来,纵身一跃,张开一对巨大而斑斓的鸡翅膀,朝着东北方飞去。
等父子俩找过去,超巨型绒毛团子正玩得来劲,十几座小山都被这家伙给夷平了。发现芦喔喔的身影,赢穷调转方向,又一路轰隆隆地朝着路喔喔他们这边滚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