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柔儿和钱公子,不会有事的。”溪月知道他是在关心自己,怕自己吃亏。但她更怕这次的程家之行,变成另一场琴海屠杀。
“那让寻风跟着。”某人做了最大让步。
前面驾车的影一听得一清二楚,心底泛起小小的涟漪。
“……好吧。”溪月也不敢再三拒绝这位翻脸比翻书还快的大爷好意,“不过他不可以随便动武。”
“放心吧。”方有寻痛快地答应,又稍稍提高了声音,“到了程家,一切听溪儿的。”
“是。”影一立即应下。
今天,影一和廿三都是青衣随从的装扮,这是方有寻的吩咐,以后不必一明一暗。平时二人都是谁在明,谁就是“寻风”。大人这次的命令,到底谁来应,本是不定的。影一这一应命,就摆明了是把“寻风”这个名字挣走。廿三歪头看了看影一,心里有点不自在。那可是大人给的名字。
寻风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侧身向廿三点头示意。毕竟昨天是自己在林姑娘面前用了“寻风”的名字,临时换人显然不是好主意。
廿三也眨眨眼,表示理解。自己不是也对柔儿说自己叫“小三子”。
方有寻在车里自是不知道两个影卫在车外的交流。他现在正在算计另一件事。
“溪儿,我把得力的随从给了你,是不是该得到些补偿呢?”不得不说,方有寻笑起来真的很好看,但这笑却让人觉得心里没底。
“溪月有什么是可以给先生的吗?”溪月觉得自己被算计了。但是自己不是早已经逃不出他的掌控了吗?他还有第三个条件可以要求自己,何必绕这个圈子呢?
“把那个会做鱼的‘达伯’给我如何?我们公平交换。”
☆、第四十章 无处可逃
方有寻笑得人神共“气”。
溪月的心里就是一擅。这位方先生怎么会盯上大伯?溪月想到发现大伯时,他身上各种奇怪的新旧伤痕,林子里闪动的黑影;路遇劫匪时,大伯的从容镇静,还有那片藏在……特殊位置的小刀……种种迹象都表明这个大伯是来自江湖,而且很可能牵扯到不好惹的势力。今天,连这位方先生也对他产生了兴趣。
方有寻的耐心总是有限,等待从来不是他的专长。将身体向后靠了靠,不无威胁地说:“他身上似乎有些奇怪的印记……”
虽然对方的语气依然温和,溪月却瞬间白了脸色。难道大伯逃奴的身份暴露了?自己一个弱女子能保得住他吗?
见少女脸色不对,方有寻觉得自己可能是玩得有点过火,马上装出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靠近少女,眨眨眼睛,咽了口口水:“没有其他意思,只是喜欢他做的菜。”
如果车外的两名影卫看到他家大人现在这副尊容,一定吃惊地掉了下巴。
起北风了吗,怎么会感觉冷?溪月微微向外倾身,想离这位不太正常的先生远一点,又不敢太明显,只能转身勉强笑笑:“他做菜确实很好吃。”
“我可以给他更好的环境发挥他所长。”方有寻进一步诱骗无知少女。
“溪月要先征得他的同意。”或许跟着眼前人,大伯会更安全吧。溪月在心里已经投降。
大人只是想找个借口让自己能跟着保护林姑娘,顺便把有问题的人调到身边看着吧。寻风继续赶车。
寻风倒是没想太多,可是廿三却不能理解。
他才不相信大人是因为爱吃鱼什么的,将人要过来的。一个毒入心肺,命不长久的老头儿,有什么能让大人如此看重?昨晚特意让自己把他送回去,还吩咐连夜给他找来长袖衣裤,今天竟然还用一哥交换他。怎么看都觉得这个老头有古怪,如果是为了林姑娘的安全,直接杀了不就行了,何必多此一举。现在自己怕是又多了一项工作,就是监视那老头儿。廿三在那自己给自己加了一项任务,他不知道后来为了这项多余的任务,自己显些丢了性命。
苍梧县位处川桂交界处,而程家庄正好座落在两省边界之上。从苍梧县城到程家庄,驱车行来,整整一天的路程。这也是方有寻有意放慢行程的结果。
程家扎根已久,以程家庄为中心,形成了两省交界处一个不小的集镇。一行人在本地一家最大的客栈住下,包了所有上房。说是所有,也不过只有四间。溪月和柔儿一间,方有寻一间,钱壮飞一间,寻风和廿三一间。
寻月从来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快就回到大人身边,还是以这种尴尬的方式。
晚餐后,溪月小心地征求寻月的意见,让他自己决定去留。
明明心里是十分渴望回到大人身边的,但寻月却更加害怕被大人发现,发现自己的真实身份,发现自己已经完全不好用了,发现自己卑贱的心思。
见寻月一直低着头,也看不清表情,溪月以为他不愿意,于是安慰说:“不愿意就算了。我去回绝他。”
“下奴愿意……”寻月马上抢道,眼中闪过惊慌之色,矛盾纠结中,又加上,“听凭小姐安排”。
溪月松了口气,看来没问题了:“如果不愿意,绝对不要勉强。”
……
天字一号房门外,寻月已经站在这儿有段时间了,不知道该如何面对门里那个自己朝思暮想的人。
怎么就一时冲动答应了林姑娘呢?以大人的英明,用不了多久就会发现自己吧。大人用那个精干的影卫来换自己这个一无是处的老奴,是对自己的身份产生了怀疑吗?碍于林姑娘的面子不好深究,才有了所谓的交换吧。毕竟连林姑娘都将是大人的人了,影卫什么的当然不算损失。寻月左想右想,就是不相信他家大人是为了吃鱼才要的自己。
正胡思乱想着,房门打开了,寻月马上低头向一旁让开。
廿三从门里出来,白了一眼寻月:“戳在这儿做啥?先生等你呢。我家先生可不是一般人,小心点。”
“是。”
寻月弯腰就要跪下。普通奴隶的规矩也是侍殿的学习内容之一。奴隶进主人房间是不能站立行走的。大户人家对奴隶的管制更是严格,什么地方能去,什么地方不能去,能去的地方如何去,都有严格的规定。现在彼此身份不同了,自然不能像在厨房时一样。
廿三一把拽住寻月的衣领:“别在这儿给先生填堵,像狗一样爬来爬去。先生不喜。进去再行礼就是,叫你干什么就干什么。”
“是。”寻月心里酸酸的,他当然知道大人不喜欢繁琐的礼节。可是现在他必须什么也不知道。
寻月进了门,廿三从外面把门关上。寻月能感觉得到,他就在门外。影卫的习惯吗?即使不用隐藏,也要守护。寻月忽然好羡慕这两名影卫,自己恐怕再也没有这种机会了吧。
停在外室,寻月隔着屏风听到卧室内那个叫寻风的影卫声音:“拜贴已经送到。用了‘北方月’的款。”
方有寻轻轻“嗯”了一声:“下去吧。小心保护溪儿。”
“是。”寻风躬身退出卧室,从寻月的身边走过,出了房门。
早在日间,寻月就知道这个寻风轻身功法很好,没想到竟然好到自己几乎感觉不到他从身边经过。要不是眼睛看到,就凭自己现在薄弱的内息,根本无法察觉到他的存在。大人对这样的随从应该是满意的吧。
“来了。”里面的人先说了话。
“啊……老奴……见过主人。”寻月马上跪下行礼,有些语无伦次。竟然又走神了,自己现在不但无用,还很不知进退,总想揣摩主人心思。
方有寻从屏风后绕到外室,施施然来到寻月面前,上下打量一番,然后坐在了主座上:“起来吧。”
寻月手脚并用,爬起来,尽量将头压得很低。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得一下比一下剧烈,手指不受控制地在发抖。
“多大了?”方有寻的眼睛在笑,可是寻月看不到。
寻月在脑袋里把这句话转了两圈才反应过来,大人是在问自己的年龄。这要怎么回答?
“……自幼为奴,不记春秋。”寻月不想说慌,将头低得更低,哪想到不说也是欺瞒。
“哦。你叫什么名字?”方有寻向前探了探身子,歪着头想看清装大虾的人表情。
想到林姑娘和柔儿对自己的交待,寻月硬着头皮说:“她们都叫我‘达伯’。”
这个是真的,不过好像只有溪儿和柔儿这么叫你吧。方有寻今天的耐心格外好,又向前挪了挪屁股。
“你想让……嗯,大家以后怎么称呼你呢?‘达伯’、‘大伯’也太像了,不好。”让你占了便宜当然不好。
“任凭主人吩咐。”您就别再问了。
寻月的汗顺着脸颊滴滴嗒嗒往下淌,紧张得再次低头行礼,不想差点与方有寻来个头碰头。
这也不能怪方有寻,谁让他一高兴就把自己可以任意下命令的事儿给忘了呢。眼前的人把头一低再低,就是不让看脸,方有寻只好把身子探了又探,头歪了又歪,脖子往前伸了又伸,于是……
抬头就看到他家大人一张放大了的精致面容,一惊之下,寻月往后一退,因为那条不听话的右腿,显些一屁股坐在地上,被方有寻一把抓住手臂,才稳住身形。
被那一闪而逝的晶亮目光吸引,方有寻愣了片刻。忽然觉得自己的姿势很……不正常,怎么看都像在调戏人家,马上收了手,正襟危坐。
寻月急忙忙重新跪下行礼,惊慌地请罪:“老奴蠢笨,主人勿罪。”
这个惊慌有一半是装出来的,为了掩饰心中泛起的波动。
“你的腿伤了?”方有寻也不想问他是如何伤的,免得他编不上来难受。至于弄伤这条腿的人,日后自会找他们算总账。
“是。老奴无用。”寻月的心又沉了几分。
“若是医好你的腿,你还会逃跑吗?”
作者有话要说: 呵呵,写上面那段征求寻月意见时,袖子脑子里想的是:母亲问女儿:“你愿意嫁给他吗?”女儿羞答答说:“不嫁不嫁,女儿要在家服侍母亲一辈子。”母亲吓唬:“那我去把那个求婚的撵走。”女儿大惊:“我愿意…听凭母亲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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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程家贺寿(一)
“若是医好你的腿,你还会逃跑吗?”方有寻发誓,他绝对没有故意想吓虎人。
他只是对自己的东西占有欲太强,从小就是,自己的所有物可以闲着、锁着,不能外借、外赠,可以毁了、废了,不能丢了、跑了。成年后,外在的表现不那么明显了。那是由于久居上位,能入他眼之物越来越少,也就变得对什么东西都冷冷淡淡的,提不起兴趣。然而深入骨子里的独占欲望不但未减,反而更加强烈,只是范围缩小了。
自从那日得知灵奚的事,方有寻的情绪就一直很低落。这种失去爱人的悲伤是真真切切的,然而悲伤过后,他反省自己,这么多年执着地追寻,究竟是真爱,还是自己的独占欲没有得到满足,才演变成的虚假爱恋,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在归去来兮,他守着那个小死士,不想他死,想从那对和灵儿同样的坚定目光中找到答案。他想知道,那样的坚定执着究竟是什么情感?这种情感,自己是否真的拥有?
所以当他一觉醒来发现小死士不见了,而自己身上的毒患竟然已经尽数清除时,他觉得自己似乎丢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这种感觉让他十分烦躁。三径松主的述说和破庙里的污血,给了他一个令他更加无法接受的答案:本应该完全在他控制下的东西,在他不知道是情况下,帮他解决了一个不小的麻烦,并因此而消失了,以一种近乎惨烈的方式。他的心有点不舒服,却愚蠢地分不清这种感觉与小时候丢了心爱的玩具有什么本质区别。
再次发现丢失的东西时,竟然已经易主?这怎么可以。常年的习惯让他无法将一个死士和他的爱人同等看待。女人可以改嫁,因为她是人,是有思想的。死士嘛,只是件工具,工具当然不能在没有他允许的情况下自己易主。
但他不得不承认,这件工具是有些不同的,能引起自己这么大的情绪波动,自然不同。而且,这件工具竟然知道自己幼年吃鱼的事,体内有化三川的“霸王”蛊,身上有自己的权印标记……事情越来越有趣了。再说,这个工具的新主人还是溪儿,于就有了所谓的“公平交换”。
还有,无类那只老鬼竟然敢在自己的东西上留下刑伤,在自己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这简直是找死!
若想游戏更长久,将小死士的伤医好是必要的。看着工具笨拙地拼命想掩藏自己,方有寻感觉有趣,但同时,他更想确认自己的东西不会再次跑掉。
说的人无心,听的人可是吓得不轻。
一个头砸在地上,声音和身体都止不住地擅抖:“誓死追随主人,永不叛离。”
这次的惧怕是实实在在的。逃跑,等同于背叛。侍主不忠,没有比这更大的罪了。虽然向溪月讲述自己身事时寻月这样说,但这个词从当主人的口中讲出来,其威慑力是何其巨大。
寻月不知道大人是不是看穿了自己的伪装,还是仅是从哪里听说自己是逃奴。如果是前者,那自己今天死定了,刚才的问话只不过是大人一时兴起的游戏;如果是后者,自己以后的日子一定不会好过,哪个主子会信任一个曾经背叛主人的奴才呢?
方有寻满意地向后靠在椅子上。这样的答案若是在从前,他绝对会当做耳旁风。可是今天,不知道是心情好的原因,还是回答的人原因,听起来就是顺耳、就是舒坦。
高兴了一会儿,方有寻又奇怪了,印象中这个人,即使负伤狼狈、顺从俯首,也从来都是冷静而锋利的,为什么这次重逢后,他一直在害怕?他到底在怕什么?初时,方有寻觉得小死士的慌乱很有趣,可久了,看着他在自己面前一直如惊弓之鸟般瑟瑟发抖,心中不免升起些许烦躁。
若换作他人,方有寻绝对会将人直接踢出自己的视野,或者命人清除碍眼之物。可是眼前人总是不同一般,自己竟然在心底泛起酸酸的异样情绪。想了又想,对比自己以往所有的经历,方有寻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自己都不知道是否恰当的词语来形容,那就是“疼惜”。
站在云端的人,如何能看到岩缝里蝼蚁的伤痛?除非,他想知道……
“好了,起来吧。”方有寻放软了声音,起身做回内室状,又故作不经意地从腰间取出一个黑色小瓷瓶,“这个给你,每天服一颗。嗯……明天早上,我想吃鱼。然后陪我去程家贺寿。”
“……是。”大人要去程家,还……贺寿?寻月觉得身子凉了半截。没敢马上起身,只是微微抬头,举双手接过小瓶儿,要知道,他是用了多大的力气才抑制住双手的擅抖。
见方有寻进了内室,又听着里面的人似乎躺下了,寻月才起身,躬着腰退出来。
回到廿三为他安排的下屋,打开小瓷瓶,里面全是朱红色的小药丸,满满一瓶。寻月吓了一跳,转念一想,且不说“朱心”不会有这么多,就是有,大人也不会给自己这种只会做饭的奴才。
小心地取出一颗放进嘴里,气味芳香,入腹温暖,如果没猜错应该是一种调气补血的药。一时间,五脏六腑似乎都暖了起来,不是因为药效真的那么好,只是因为赠药的人。寻月就这么抱着小瓷瓶在木板床上躺了一宿。
真让他猜对了,这种小药丸确实有养气补血的功效,只是药效不是很明显,好在药性温和,没有什么副作用,可以长期服用。
方有寻闲来无事时,自己按着“朱心”的配方试着炼丹,可惜火候掌握不好,试了几次都失败了。不是焦黑炭化,就是爆炸损了丹炉,不是不成形,就是变了味。着实浪费了不少珍贵药材。
这是看起来最漂亮的一炉,却是最后一次药材不全时所炼,他留下一些,本来是准备用来糊弄玉连环的。这次又看到小死士,一时心软,赏了下来。他已经忘了,自己曾经为了保住再见到那双晶亮目光的机会,舍过一次真正的“朱心”。(这心得多大啊!要相信记忆力好和心大是不矛盾的。)
程家庄说是山庄,其实称作堡或城也不为过。护城墙高三丈有余,厚半丈有余,结结实实将山庄包围住。庄内程府,榭台高阁连地而起,回廊庭院错落有致。门口一对汉白玉石狮威武森严,高高的门匾上刻着“程府”两个大字,苍劲浑厚,一看便知出自大家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