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渣男主之修仙入门完本[修真耽美]—— by:carrotmiao

作者:carrotmiao  录入:12-27


不过顾文舒本就生得白,长得孱弱,所以他也根本没在意皮肤的变化。

按照《一统天地》里面的描述,陈美河和顾文斌都是长得不错的。

书里写陈美河是,写顾文斌是。

而对顾文舒的长相描写倒没有花太多心思,只写了。所以顾文舒的长相应该是中上等,但身体瘦弱,面色憔悴,皮肤漆白,一副不讨人喜的样子吧。

书里对于牧天野的母亲,牧歌的容貌描写倒是花了心思,写她是。

至于他的丈夫柳如是,虽然没有描写,但既然能使这么一个大美人随他私奔,想必应该是极其英俊的。美人又不瞎。

但牧天野长得显然不似他娘。他五官端正,眉眼锋利,虽然年龄尚小,长相尚未成型,但五官都是非常挺拔英俊的那种,长大了应该是相当有男子气概的,和清丽什么的完全不沾边。

大概是像他爹吧……等等,他爹到底是柳如是,还是魔界的什么魔物?向小雷托腮盯着牧天野瞧了好一阵,这是一个问题。

牧天野被他盯得害羞得不行,急忙催他,“哥,我们点菜吧。”

吃过饭之后,向小雷决定找个铜镜确认一下自己的长相。

自从他穿越到书里来了之后,不是逃亡就是打怪,连陈美河的影子都没瞧见。见着了顾文斌的时候,也已经是个尸体了,哪里有心思瞧好看不好看。所以他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子。

来到一家宝物行,他要了最亮最平整最大的铜镜仔细瞧了瞧。

哎哟,我勒了个去。向小雷惊呆了,这脸美得简直太假了。鼻梁高挺,唇红齿白,眉目如画……男生女相不说,还长着一双勾人的桃花眼。

如果这不是他自己的话,他倒真想扑上去抱着美人舔舔舔,管他男的女的。

“我以前就是这副模样么?”向小雷问。

牧天野被他正眼看着的时候,又不好意思,低头避开。回想了一下,郑重地点点头又摇摇头,“哥哥以前也是顶好看的,只是常年病弱。现在气色好了很多……若说不一样,确实也有哪里似乎不太一样……”

“哪里不一样了?”向小雷想,可能顾文舒本身长得还不错,但相由心生,他总想着折磨牧天野,应该就变成了一副狠毒的模样。外加面色苍白,嘴唇发乌,自然没什么姿色可言。现在调养好了,底子便显了出来。

“似乎……变得像狐媚子了。”牧天野想了半天,终于想到了一个词。

五!雷!轰!顶!!!!

一个大男人被说像狐狸精?这颜面何存?还要不要脸了啊?

向小雷又看了看铜镜,里面的那张脸确实有些雌雄莫辨。眼波含情,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

我的人生啊——容貌加成不是这么个加法啊!为什么不是什么英武不凡,气质挺拔之类的啊!不是赵云也要是吕布或者马超啊!整了这么张倾国倾城,祸国殃民的脸是要老子当男宠么?老子是顶天立地的啊!

向小雷在心里哀叹了千百遍,又把他的脸皮左拉右拽,想扯下来。

“哥,你别这样!”牧天野抓着他的手,他看到对面老板一副惊呆了的样子。

向小雷冷静下来想了想,修仙之人都是鹤发童颜,保养得相当好,所以他现在成了修真之体以后,气色和皮肤都变得好了可以理解。

但凭白生出的那股……好吧,狐媚子的姿态,可能跟金丹原主人的气质有关系。

向小雷对于那个白衣道人越发好奇了起来。难不成是个断袖?

也罢也罢,大丈夫不拘小节,反正长得好看总比长得丑强。

他之前在现实世界中,就是凭借一张还不错的皮相,顺风顺水地度过了二十二年的人生。所以长相也挺重要的。

基本硬件不错,又带了个外挂牧天野,接下来就应该想想怎么在这个镇子生存下去了。

向小雷去找镇长虚借……呃,实则是抢钱,打算盘了一间店铺,想做些典当生意。宅男都是有收集癖的。

镇长虚非常勉强地掏了几吊钱。除了吃人之外,他真是一只勤勤恳恳的虚,管着镇子的这么多年,没贪污也没枉法,所以穷得家徒四壁。

给了向小雷一些钱后,镇长虚偷偷地跟他说:“你别找我要了呀。你要个宅子要个地,我倒是可以给你,钱的话是真没有啊……这是我存了几年的私房钱,现在全给你了。再多的话,我可真给不起了,你们行行好,就别为难我了……”

“那就快把假道士的地址交出来,老子找他要去。”向小雷顶着张超凡脱俗的脸,却是一副地痞流氓的语气。

镇长虚急忙写了个地址,然后叩叩拜拜地把瘟神送走了。

“哥,我有个东西想给你。”牧天野憋了一路,终于找了个机会开口。

“哦?什么?”向小雷抬眼瞧了瞧。

牧天野拿出了个通体象牙白的匕首,是一把骨刀。

“那天我见你在人骨洞里拿着骨头用着顺手,就想给你打造一把,防身用。”牧天野将骨刀递给他。

不得不说牧天野这孩子真的还挺有心的,这把骨刀打造得十分漂亮。

刀锋处薄得剔透,刀身光滑而有光泽,刀柄雕刻了蟠龙祥云纹,细密而精巧,握在手里温润圆滑。虽然沉甸甸的,但挥舞起来却不费力气,非常顺手。

“这是龙头镇附近的森林里特有的犀角牦牛的角打造的。”牧天野解释,“那个牦牛的犀角长而锋利,用来打造骨刀最合适不过了。”

“你特地去抓了犀角牦牛吗?”向小雷心里有点点的感动。这么个小孩子为了给他送一把骨刀,特地去猎那么大的怪物。

牧天野挠挠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哥哥你喜欢就好。”

确实挺喜欢的。向小雷挥舞了几下之后,将刀收进了刀鞘里。刀鞘也是犀角打造,跟骨刀是一水儿的象牙白色,雕着蟠龙纹祥云和海浪的图样,精致极了。

“是找做刀的师傅打磨的吗?”向小雷问,不知道哪个师傅有那么好的手艺,赶明儿要拜访拜访,让他雕个链子、吊坠什么的放到店里卖。

牧天野有些紧张,“是雕得不好吗?我自己打磨的……要是哥哥觉得雕琢得不好,我再重新做一把。”

难怪前几天总说去砍柴,去练功,每天都回来得挺晚。向小雷明白了,可能都是偷偷打磨刀去了。

“雕得挺好,我挺喜欢的。”向小雷有点想摸摸这个傻孩子的头了。

牧天野这个小子就知道对他哥好。他哥顾文舒那个人渣整天欺负他,他没往心里去不说,关键时刻还去救他。现在转性了的“顾文舒”不捶他,不打他,他更是死心塌地地跟着“顾文舒”,保护他,还给他个防身的武器。

难不成这小子是个兄控?向小雷想,他刚想开口,又见牧天野下意识地把手往身后藏。说起来,刚才递过来了骨刀之后,那小子就迅速把手撤了。

向小雷抓过牧天野的手,只见手掌和指头上是大大小小的血泡,有些磨破了结了茧子,有些还在泛红。

“疼不疼。”向小雷突然觉得这孩子真是过于情深义重了。

牧天野摇头,“哥你别在意……大街上,这么抓着挺奇怪的。”他想缩回手。虽然以他的力气,可以轻轻松松地挣脱向小雷的钳制,但向小雷抓着他,他不敢用力挣扎。

向小雷轻轻地抚摸着那些伤着的地方,然后吹了几口气,“吹一吹就不疼了。”

牧天野真的无法不抽回手了,因为他已经从耳根红到了整个脸颊,像一只煮透了的虾子了。

“不……不疼了。”他结结巴巴。

12、12. 幽鬼之森的秘密(一) ...
向小雷带着牧天野去了假道士的家里。

假道士见了那两个人,吓得险些把手里的拂尘扔掉,急忙想关上门。但关门也没用,那院子的围墙对牧天野来说就跟跨门槛一样,一抬脚便进来了。

“爷爷啊,我的亲爷爷,你别往里面去了啊!”假道士抱着向小雷的裤脚,想阻止他进入正堂。然后被牧天野轻轻地踢到了墙角。

进屋一看,好家伙!假道士果然是敛财高手!

上次那一箱银锭子和金条已经被如数奉还给了之前献女儿的那些人家之后,他家里居然还是琳琅满目,各色宝物在八宝阁上排得满满当当。

什么翠碧剔透的翡翠、鲜艳带虎纹的玛瑙、鸽子蛋大小的珍珠、篮球大小的尚未开料的羊脂玉原石、更别说什么登封窑珍珠地划花、立象兽面纹铜铙、龙泉窑青釉凤耳瓶……都是些名贵的古玩珍宝。

如果把这些拿回去的话,连开当铺的本钱都能赚回来了。

向小雷乐滋滋地哼着小曲儿,从里屋抄了一床棉被,将易碎的瓷器玉器全部包裹到了棉被里。又从床上拽下了一床床单,将珍珠玛瑙珠宝之类的倾倒在床单里面裹了起来。最后那个玉石原坯,他拿麻绳五花大绑了个网兜一样的东西吊了起来。

一连收拾了三个包裹,将假道士家里刮得家徒四壁,没有一丁点儿油水之后,向小雷拿了扁担将三个包裹和玉石原坯担起来,扔给牧天野去挑。

牧天野看着他漂亮的小哥哥忙进忙出地整理了一堆宝物,还手脚麻利地打成了包裹,不由得钦佩万分。他小哥哥真是有做贼的天赋。

假道士家里被搜刮殆尽,向小雷的心情无比畅快,当铺也开了起来。

开业当天噼里啪啦地放了千响的爆竹,又请了锣鼓队来吹吹敲敲一番,很是热闹。镇长虚被逼着来剪了彩,说了几句客套话,还题写了一副对联。上联是“花发上林生意盛”,下联时“莺迁乔木好音多”,横批是“财源广进”。

整个开业仪式红红火火地进行了大半天,弄得整个龙头镇,包括邻村邻镇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生意算是做起来了。

但做起来之后,向小雷又犯了愁,因为根本没人光顾 。

小老百姓缺钱用,找街坊四邻借一下也就周转开了;大户人家需要用钱的,去钱引铺兑换几张银票也能取到现钱。况且小老百姓手里没什么珍奇物件可以当了换钱的;富户手里的真稀罕物也舍不得拿来当了换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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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是因为客人太少了,所以根本不用两个人都待在铺子里。牧天野有了空闲时间便开始频繁地往外跑。

向小雷觉得有些奇怪。牧天野刚来的时候,对他依赖得很,可以说是寸步不离。让他去陪陪小姑娘,他都不愿意。怎么这阵子却不控他,开始玩消失了?

有蹊跷。

这天傍晚,向小雷故意一副懒洋洋的样子道:“看来今天还是没生意,早早关店休息吧。”

牧天野应了一声很是爽快,于是便把撑门帘的杆子放了下来。

“这些我来就行了,你要多出去玩玩。”向小雷拿过他手里的杆子,“年轻孩子嘛,就应该多去认识一下小姑娘。”

“嗯。”牧天野闷声答着,没承认也没否认。

难道真的开窍了,去找小姑娘去了?向小雷决定去探一探。于是在牧天野离开之后,他匆忙锁了店门,一路尾随。

牧天野没朝镇子中心那些个灯红酒绿、歌楼舞榭的地方去,反而往南边走。

龙头镇的北面临瑶河,但南边却是一片密林。森林不分春秋,终年繁茂。瑶河之水泛滥之时会淹了龙头镇,却淹不到森林的地方,使得森林愈发茂密,常年郁郁葱葱,林荫蔽日。

由于森林里不分白天黑夜都是幽深晦暗,瘴气逼人,所以便多了很多瘆人的传说。比如说里面有吸血蝙蝠,能把人吸成一具干尸,还说里面有会移动的树木,不断变化形成鬼打墙之类的。

除了传说之外,森林里的有些奇珍异兽是可以确认存在的,比如牧天野为了做骨刀而猎到的那个犀角牦牛。

综合上述的种种虚虚实实的诡异现象,镇上的人管这片森林叫做“幽鬼之森”。

解决了瑶河河水涨水之谜后,向小雷曾经问过村子里的老伯,既然有一个地方是瑶河涨水时期淹不到的,那么为什么不往茂林的地方迁徙呢?砍一些树,烧一片荒之后,烧尽的草木灰还可以当作耕作的肥料,这便算是有了几百亩的良田,为什么不这么做呢?

“砍树烧荒什么的,万万使不得。”老伯道:“幽鬼之森里面的一草一木皆有灵气,有精/气。若是砍了树,便会遭到树精的报复。若是让林子里面的奇珍异兽跑出来了,岂不是危害人间么?”

另一个老伯点头道:“这个幽鬼之森出现得极其诡异。你看我们镇子里面的树,全部都是榆树、槐树,这些耐旱,秋冬落叶,小叶片的树。龙头镇这里干旱少雨,虽说瑶河会在春夏会泛滥,但到了秋冬时节便干枯得能裸/露出河床来。所以这里的树木稀少,更不可能长得丰茂。”

“但唯有这幽鬼之森的树木竟能长得遮天蔽日,不晓得是哪里来的水源,也不晓得是哪里来的树种。更奇怪的是,这个幽鬼之森仿佛是一夜之间长起来的。我们上一辈的人说,根本没见过这个森林,但有一天,它突然就出现了。你说诡异不诡异。”老伯捋了捋胡子,意味深长地看着向小雷,“若不是神仙妖怪在作祟,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其他的法子。”

但幽鬼之森存在的那么些年,镇子里也没发生过什么异常天候,所以人们也就渐渐淡忘了这件事。只是偶尔会提及,谁家的谁谁误入了幽鬼之森,走迷道儿了转了一圈之后,又被森林送了出来。

总而言之,幽鬼之森没什么害处,但却是进不去的。

普通人进不去,不代表牧天野进不去。

向小雷尾随了一路,见牧天野进了幽鬼之森,于是急忙跟上。

天色已晚,森林里黑黝黝,阴森森的,还有瘴气弥漫。但可能是变成了修真之体的缘故,向小雷的眼睛在黑夜里也能看得见东西。

牧天野一路走得颇为轻巧。在藤曼密布的地方,点着树根轻轻一跳便如燕子般跃上了树枝。抓住树枝朝前一挺,顺势跳下去的时候便躲过了地上的泥潭。

这可难为了向小雷,他是一介肉体凡胎,没法像牧天野那么身轻如燕地跳来跳去。跟了几步之后便发现跟不上了。

又走了一会儿之后发现不知不觉间,他已经被森林送了出来。北面是龙头镇,他还在原地。

既然跟不上牧天野的话,就在这里等他。向小雷铁了心想弄明白牧天野去干什么,不如索性守在这里逮个现行。

左等不出来,右等不出来。向小雷有些打退堂鼓的时候,从临镇来了几个纨绔子弟路过这里,看见了这么个漂亮的,也不知男孩儿或女孩儿,便起了淫/邪的心思。

“小娘子,在这里等谁啊?”一个身穿褐色袍子的小青年跟他说话的时候,特地凑得很近,“莫不是在等……情哥哥?”

去你妈的情哥哥!向小雷没好气地甩开他的胳膊准备回镇子了,却被那个小青年拽住,顺势一拉到了怀里。

“黑灯瞎火,小娘子等情郎,空虚寂寞。”那些小青年淫/词/艳/曲哼惯了,张口便是这么个调调。

“放手!”向小雷用力挣脱,但越挣扎,那个抱住他的小流氓反而越收越紧。

“烈性的小娘子,正合我意。”小流氓说着说着竟把他抱起来,扛到肩上,“咱今个儿去花月楼都不用叫姑娘了,我看这小娘子长得比那些姑娘都勾人。”

向小雷像个麻袋似的被扛到了肩上,头朝下,脸贴着那个小流氓的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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