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主神回收计划完本[快穿耽美]—— by:陌碎

作者:陌碎  录入:01-07

所以一旦失去光明神的庇护,人族将渺小得不值一提。
然而系统的背景里并没有提及男主是谁,以及龙族隐居的龙谷又在哪里。又是这种前路茫茫的背景介绍,到底什么时候这个破系统才能把完整的世界背景拿出来?
唯一还能确定的就是壳子其实还算自带着外挂,只是还没来得及使用就挂了。壳子的黑发墨眸其实并非是巧合,因为父亲年轻时与黑暗神有过约定,得到了黑暗元素的力量。
后来娶了他的母亲之后就没再使用过,然而天不遂人愿。父亲因为黑暗元素失控而杀了他母亲,最后又在他母亲的坟墓前让黑暗吞噬殆尽。
留下了懵懂不知事的壳子。
壳子流浪的时候遇到了同样在流浪的薇妮。
后来壳子在兽族进攻把薇妮掳走之后才忽然觉醒了身上的黑暗元素,最后为了保护薇妮而死。然而这个壳子直到最后都没能让那个心爱的女孩多看他一眼,因为觉醒力量的他丑陋无比,根本入不了圣女的眼。
林曦为这个执着而且憋屈一辈子的炮灰默哀,微眯的眸子只有自信和张扬,“我绝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再发生,然后让这双不详的眸子成为大陆的新传说。”
当天把身上的擦伤好小的伤口处理好之后就找房东退了房子,取回几十银币的押金之后去了城邦唯一一家卖魔法卷轴的杂货店。
杂货店里可以买到低级的法杖以及低级的魔法卷轴,要想得到高级货就得穿越郊外到达帝国中心才行。不过这些卷轴并非林曦的目的,他依稀记得这家杂货店里有一本相当古老的魔法手札。
因为周围没有能看得懂这种文字,所以这本手札就被扔到在了最角落。然而壳子是能看懂的,这就是种族天赋使然了。
黑暗魔族留下的手札自然只有同族能看,然而林曦这种有着半桶水黑暗元素天赋的人恰巧就能看得懂。这种隐藏的金手指还真是专门为他设计,只是到最后这个伏笔都没能用上就是了。
所以林曦也很干脆的把金手指收下,挪为己用。
杂货店的老板是个干瘪的老头子,他有气无力的扫了一眼走进来的林曦,不屑的连眼神都懒得多放一秒,“这里可没有穷小子买得起的东西。”
林曦并不理会他的态度,在没有任何东西能让人看得起的时候,那意味着没有反驳的资本。那么不管别人怎么看轻,问题都出在自己身上。
沉默反思,动手去做,远比跟那些看似高高在上的人扯嘴皮子来得用。
在书架上翻了好一会之后他终于从角落里找到积满灰尘的魔法手札,果然里面的文字在脑海里稍微一过便知道是什么意思。
他把魔术手札放到柜台上,神情安静问道,“多少钱?”
老板扫了一眼然后漫不经心的说道,“120个银币。”
林曦把钱袋从腰间取了下来然后把银币全都倒在柜台上一个个的数,皱着眉头状似苦恼的说道,“63个银币,再多也没有了。”
“不买拉倒。”然后又重新合上眼睡觉。
在这么一个不算繁华的中小城邦里,60个银币已经足够一家人两个月的生活费。这还是他退了房子的押金以及之前攒下的一点钱,虽说是魔法手札但是不起效果他就得为此再继续攒钱然后计划。
这就是一场豪赌,用他仅剩的全部金币下一个赌注,赌他能在这个魔法手札里找到收获。
他扯了扯嘴角,用手指把其中一枚银币挪到老板面前,“这里有63枚银币,已经是我全副身家。你应该知道除了我不会再有第二个傻瓜来买这本手札,这可是异族文字,但是这个落瓦城又有多少个异族呢?”
异族进入城邦必须接受光明神殿的洗礼,然后缴械甚至时不时就要接受盘查。除非极为友好的族群关系,然而人族因为接受光明神的庇护所以与其他一族基本交恶。
杂货店老板显然被他的说法说动了,杂货店里低级卷轴也才10银币,这么一本破手札能买到63个银币的好价格……不就一本破东西嘛,也不知道这个穷小子买来做什么,但无论如何也没必要跟钱过不去。
第101章 龙与骑士02
林曦最后身无分文的拿着魔术手札走出杂货店,看着逐渐黑下来的天色他也该认真思考去哪过夜的问题了。
他披着一个亚麻的披风把头发全盖起来,然后从落瓦城的城北走到了城南。接近城门的地方有一小片树林,在小树林里找了一个树洞清理一下就直接窝进去。
到了晚上就在树洞前面的燃起火堆,火堆上有一只被剥干净的兔子,油光从焦黄的皮上噼里啪啦的冒出来。肉香飘散,不管是闻起来还是看起来都让食欲大增。
林曦借着火光在看手札上的内容,这本手札记录的并非什么高级魔法。里面只有一些入门级的元素说明和初级魔法,对于林曦这样的菜鸟来说刚刚好。
顺带思考了一下这个世界的任务,主神一般都是跟他这副壳子有些什么关系的人物。回想了一下前几个世界的任务,主神还有可能就是支线里的关键人物。
然而他这个世界的任务是找到那虚无缥缈的龙谷,然后找一只愿意跟他分享生命的龙让他成为龙骑士……这任务难度,还真是不小。
龙族在某个纪元的大战之后元气大伤,因为生命漫长以及繁衍困难导致龙族的数量在战争中骤减少。后来便干脆带着余下的龙隐居在龙谷,蛰伏等待某个纪元龙族数量增加时也许还有崛起的机会。
虽说龙族已经是颓败之势,但是龙对于魔法的掌控却远比其他种族要强得多。一条龙可以轻而易举灭掉一个城邦。区区一个人类跑去找龙,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所以主神很有可能就是其中一条龙?这条龙还要跟他一起拯救拉瓦城?
龙族有人形态吗?如果没有的话……
形态不同,该怎么谈恋爱?
思绪已经跑远的林曦忽然听到草丛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他立刻警惕的从鞋子拔出短刀,伏低身体微眯眼眸盯着草丛的方向。
城邦内的小树林一般只有小型野兽,这个时间点会在小树林里晃悠的除了流氓强盗,他想不出还能是什么人。
然后林曦就看到一个金黄的脑袋非常困难的从草丛里拱了出来。那人抬起头露出一张脏兮兮的脸,而且看到林曦的时候可以说是相当惊喜。
这个惊喜没有持续多久他又满脸苦逼的说道,“能不能帮我一下?我的腿动不了……”
林曦狐疑的走上前,拨开草丛的时候简直是惊呆了。这个男人用力的扒拉着一课灌木的树根,后腿拖着一根紧绷着勒住脚踝的绳子。
绳子深深嵌入裤腿上,依稀可以看得到血迹。这看起来应该是猎人的陷阱了,正常来说应该会被绳子拉到空中。然而他却硬是了爬了那么远,不说力气大得惊人,这腿居然还能受得了?
用着相当复杂的心情上前把绳子隔断,绳子立刻就反弹得没了踪影,可见他到底爬了有多远。
终于得救的金发男人也放轻松的趴在地上。
林曦不管他,坐回到火堆前。
“请问我可以坐到火堆前吗?”趴着的人非常礼貌的征询道。
“请便。”
喘过气来的金发男子拖着一条受伤的腿,小心翼翼的蹭到火堆前,看到那只已经烤的焦黄的兔肉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但是他到底还是知道烤兔肉是这个黑发青年的所有物。不过话说回来,这个人的黑发可真好看,那双幽深得如同黑曜石一般,可真漂亮啊。
林曦合上手札,忽的转过头对上男人那探索一般的目光,冷冰冰的问道,“你还有什么事情?”
这个男人的目光实在是让人觉得芒刺在背,想无视都不行。好歹也是自己救了他,该不会还有别的什么麻烦事要找他吧?
进入这个世界的第一天,林曦觉得人设已经崩了。壳子是相当开朗乐观的一个人,虽然生活艰辛但是从来没放弃过生活。不管薇妮怎么虐他,他都能对薇妮毫无怨怼。
好吧,最后一个设定直接划掉。
也不知道是不是受了体内稍稍觉醒的黑暗元素影响,在方才的一瞬间竟然忘记要维持一下人设?
现在补救一下还来得及吧?
于是林曦微微扬起一个温和的笑容说道,“我的意思是,你还有别的什么事情吗?如果我能稍微帮上一点忙,那真是荣幸至极。”
对面的人大概是被他的态度转变吓了一跳,结结巴巴的说了一句,“不、不用了,谢谢。”
林曦扫了一眼对方那一身破烂得看不出原样的衣服,还有脚踝上渗着血的伤口。本着好人做到底的想法从口袋拿出一瓶初级外伤药递过去,“把脚上的伤口处理一下吧,不然拖到明天可就严重了。”
男人眨着眼,感激的简直快要哭出来一样。
粗鲁的把伤口处理好之后,男人又把注意力放到倚在树洞旁闭眼小憩的林曦身上。皱着一张脸纠结了好半天才小声的说道,“我叫希尔斯,可以请问你的名字吗?”
林曦睁开眼,扫了一眼希尔斯那小心翼翼又万分期待的神情觉得有些无奈,就好像他说一个‘不’字就能失望得如同被拒绝求欢的狗狗一样。
耷拉着耳朵,尾巴缩在一旁。
能想出这个比喻的林曦大概也是脑子抽了,他微微点头说道,“我叫兰洛。”
哦,洛洛。希尔斯默默在心里记住这个名字,安静了一会又默默的说了一句,“你的眼睛就像黑曜石,真好看。”
我最喜欢黑曜石了。希尔斯继续在心里默默的补充。
林曦睁开眼看着繁星点点的夜空,淡淡的说道,“谢谢夸奖,你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
希尔斯眨了眨眼,纯粹干净的眸子因为‘第一次’这个说法忍不住闪闪发光。
就像是开启了某个开关一样,他兴致勃勃的说起自己的喜好,“我觉得黑色才是最好看的颜色,最喜欢的石头是黑曜石,但是同伴都说我是异类。”
说着说着他忽然就耷拉着脑袋,情绪有些低落,“因为我是异类所以大家都不愿意跟我做朋友,可是我到外面才发现好多事情我都不明白。在我们那里商品是用宝石交换的,但是外面要用银币……”
难怪这么蠢。林曦默默的腹诽着,刚才被绳子拉住的时候以他的臂力完全可以撑着然后找一块尖锐的石头把绳子磨断,这肯定比他爬了不知道多远来求助来得好。
看起来似乎是隐居极深的人群,竟然会连流通的货币都不清楚。
“不必太介怀别人的目光,你是为了自己而活,自在就好。”
听着林曦的话,希尔斯挠了挠那头凌乱的金发,笑容灿烂的点头,“还好我遇见了你,不然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解开那绳子。”
林曦看着希尔斯那人畜无害的笑容,忽然就有点不忍心告诉他真相,但还是决定给这个单纯的人科普一下常识,“城邦周围的小树林时不时会有猎人放置陷阱,如果是人不小心踩到陷阱上可以用挂在树上的刀子割断绳子。就算不知道,你也可以撑着在地上找边缘锋利一些的石头把绳子磨断。”
“诶?”希尔斯抱着头认真的思考了一下,好像还真的是很有道理啊,随即又疑惑的歪着头,“那为什么树上会有刀子?”
林曦没好气的看着他,“就是为了防止你这种人不小心踩到陷阱,所以晚上不要在小树林里乱跑。”
希尔斯有些委屈的低着头,“可是你也在小树林里啊。”
林曦挑着眉,“我可不会踩到陷阱。”
林曦不是斤斤计较的人,所以看到心思单纯的大男人委委屈屈的缩成一团顿时有种欺负老实人的罪恶感。毕竟同样是遭到侧目的人,来到外面的世界什么都不懂也很正常。
他把烤了许久的兔肉取了下来,在希尔斯垂涎的目光下撒了些胡椒和盐在肉上,顿时肉香四溢。他撕下一半然后用大块树叶包好后递给他。
希尔斯开开心心的接过来,不顾热油烫手就直接开吃。
这个不算愉快的话题就这么结束了。
第102章 .21龙与骑士03
第二天一早醒了之后,林曦对着朝阳伸了一个懒腰。然后就看到人高马大的希尔斯蜷缩在火堆旁边睡着,还真是一点防备都没有。
希尔斯的眼皮动了动然后睁开一双茫然无害的眼眸正对上林曦的视线,他眯着眼咧嘴笑着打招呼,“洛洛早上好……”
林曦有些错愕,洛洛?不过认识了一个晚上,这个男人就给他起了这么亲昵的称谓?
希尔斯揉着眼睛站起来,看到林曦在收拾东西便好奇的问道,“你要去哪里吗?”
林曦收拾着头也不回的答道,“嗯,我要去找一份工作。”住在树洞只是方便他研究暗黑元素以及施用法术也许还能逮着个别混混练练手,但是日常生计还是得想办法维持。
他还得攒够出发去龙谷的最基本物资,所以树洞竟然成了最好的落脚处。
为了不引人注目他特地在不那么多人认识他的城南落脚。至于工作可以选择去工地做苦力,既可以锻炼体魄,薪水也并不会比普通的工作要低。
把计划都做好的林曦把小包包一背就准备离开。然后希尔斯忽然就醒悟到对方要离开的事实,直接就拦在他面前,“你要去哪里工作,可以带上我一起吗?”
林曦非常坚决的摇头,“你可以去城里的店铺当学徒也可以帮他们跑腿赚点钱,先把你这一身行头给换了。之后你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不要跟着我。”
希尔斯非常失望,脸上的表情一目了然,“为什么?我会努力不给你添麻烦的!”
“不行就是不行。”如果林曦不是因为他那黑暗属性的魔法回路,他也不介意带着这个人。但是多一个人知道就多一分危险,事实上把对方牵连进来也绝不是什么好事。
林曦走出小树林的时候还回头看了一眼,看到对方没跟上来也是松了一口气。按照计划完成一天的工作之后拿到了几个银币的薪水,除了买些干粮之外还有伤药和调味料。
然后钱包又空的一个钢镚都不剩了。他沿着漆黑的巷子走着,然后一个被拖长的影子出现在巷子口,他回头一看果不其然后面也有两个拿着长棍的男人把后面的路也堵住了。
堵在他面前的混混甩着杂乱无章的头发,流里流气的说道,“也不知道你小子哪来的脸,还能惊动那位大人物给钱来收拾你。知道你小子值多少钱吗?200的银币哦!”
还不如直接给他200个银币,然后他就可以跟着佣兵团一起离开。
真想不到薇妮竟然已经容不下他的存在,要找这些小混混来解决他。想必光明神殿的祈祷进入了瓶颈,所以她才迫切的想要抹杀他来讨得光明神的欢心。
其实这不正是出现偏差的端倪吗?自从人族失去父神的眷顾——只剩下少许有魔法回路的人之后,光明神为了平衡种族所以对人族施以援手。
这就是圣女或者圣子存在的意义。
按照世界背景来看,光明神似乎是一个相当……恶趣味的神?
不过就现在的情况看来,这些小混混是拿不到那200银币了。没有魔法回路的普通混混想在他身上讨便宜可不是什么简单的事情——
林曦半蹲下身放下肩上的亚麻布袋,伏下身子的一瞬间他已经掠影一般离开了原地。在小混混来不及反应的时候已经拔出靴子边上的短刃,动作如鬼魅一般行云流水就到了对方身后,短刃划破喉咙。
一刀致命。
在他受到的教育里,要么低调要么就张扬到极致。同样的,处理事情果断为上,除非剧情需要否则绝不多废话,能一刀搞死绝对不来第二下。
月光下,反手握着短刃的林曦动了动手腕觉得相当满意。这种近身战斗自他接了任务之后就没有过了,而且经过系统几个世界的奖励加点,现在他的体质和五感都差不多能达到原来的十分之一左右。
精神力的回笼让他更好的控制了体内的黑暗元素,对于法术的学习也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但是对付这些混混还用不着动用魔法,就那三腿猫的功夫根本不费一点力气。
剩下两个混混面面相觑,显然没想到明明来之前那人还说这就是个废物,对付起来不是难事。但是对方可是一个字都没说就把他们老大杀了,顿时恐惧的心情涌上了心头,一扔掉手上的棍子就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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