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挂的猪脚人生 完结+番外完本[穿越种田]—— by:一七令

作者:一七令  录入:01-14

开挂的猪脚人生
作者:一七令
文案
锦绣:穿越有三宝,空间、舅舅、厨艺好。
皇帝陛下冷冷清清地瞅了她一眼:还有我这一宝。
PS:这是一个女主以为皇上身中奇毒,摩拳擦掌求表现,哪知道陛下只是缺了个抱枕的故事;这是一个女主以为自己是个炮灰,悠哉游哉地过着小日子,没想到小日子也可以过得风生水起的故事。
避雷:1、女主成长型美人,肤白貌美,腿长腰细,男主一路甜宠。文慢热,前期铺垫,后期苏爽,走甜文路线,没有穿越女的酷炫狂霸吊炸天,酷炫的是皇上。2、男主皇上,比女主大十二岁,有小皇子,众口难调,请和谐看文。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种田文 随身空间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叶锦绣封煜 ┃ 配角:各路配角 ┃ 其它:宠文一对一
编辑评价:
身亡之后穿越成庶女,怎么破?没关系,有空间,有舅舅,还有两个忠心耿耿的小丫鬟,宅斗算什么!这是一个穿越女阴差阳错进了宫,阴差阳错入了皇上的眼,阴差阳错谈了一场恋爱的故事,有宫斗,有包子。皇上夜难入眠,正好缺了锦绣这个抱枕。 作者文笔优美,语言精炼流畅,行文思路清晰明朗,不拖泥带水,人物形象刻画地恰到好处,将男女主的形象塑造地很成功。故事情节衔接紧凑,尤其是对于细节的描写,十分细致入微,又与后文结合紧密,环环相扣,引人入胜,是一本不可多得的良心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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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惊闻
初夏时节,园子里树木葱茏,攀爬的藤叶上盛开着大片大片明艳的小花,粉白、杏黄、淡紫、绯红,浓厚而热烈。微风吹过,拂去空气中几丝燥意,偶尔传来一两声蝉鸣,稍纵即逝,循着声儿似乎是从外面几颗古树上传来的。
院子里少有人经过,阁间窗台上挂着一层细密的珠帘,偶尔有几根碰在一起,声音清脆,闲适宜人。
知秋拎着食盒匆匆忙忙赶回来,午间日头有些大,又走得急,鼻尖都渗出了细汗。一脚踏入院子,顿时觉得整个人都阴凉多了。进了里屋,才放下食盒,稍稍坐了下来。不到片刻,便走来一位杏色长裙的清秀女子,鹅蛋脸,两肩瘦削,梳妆打扮俱与知秋无差。
知夏手里拿着润过水的帕子,见状递到知秋面前,“喏,赶紧擦擦吧,这一脸上的汗。”
知秋接过,轻轻地在脸上摸了两把,将食盒推到知夏那边,道,“你瞧瞧,不过都是平常的菜色,却足足花了三两银子,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们做的是龙肝凤胆。”
说着打开了盒子,只见里面装着一碟素炒豆丝,一碟清炒白菇,一份雪菜豆腐,一小份鲜笋汤。知夏看着皱了皱眉,这也太少了,且清汤淡水的,找不到一点肉末星子。
知秋不满道,“虽说东西少了点,但到底能吃了,先凑合着吧。说来说去都是那婆子捣的鬼,不过是个管厨房的老婆娘,在李氏面前得了脸,就敢欺负到府里主子的头上。”
说着又想起厨房里几个丫鬟,冷笑着说,“那些个奴才也是见风使舵,给咱们送的都不能入口了,架势拿地到是足,见过得理不让人的,还没见过没理不让人的。若不是我拿了银子送过去,今儿这顿算是没得吃了,真是宁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
见她说的越来越不像话了,知夏比了个手势,“慎言。”
屋子里除了她们,还有李氏的人,这个节骨眼上,还是不要生是非才好。
知秋叹了口气,才出了赵家的事,又被张妈妈那群小人拿捏住了,这可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看了看知夏,纠结道,“赵家那件事,要不要和姑娘说?”
知夏揉了揉额头,“说吧,事情闹得这么大,迟早是要知道的。”
让知秋把饭菜摆好,知夏小步走到里间,一手掀开一扇素白的帘子。
珠帘后边的锦榻上,正侧身躺着一个妙龄少女,身着一袭杏黄襦裙,略显宽大裙摆铺在被子上。乌发如云如瀑,轻轻拢在身后,只斜插着一支碧绿色的水玉钗子。手中执着一卷书,纸张有些泛黄,衬着十指愈发莹白。大概是看得倦了,杏眼中氤氲着一层雾气。见有人过来,抬起一张芙蓉面,端的是雪肤花貌,天真无暇,好一个玲珑剔透的佳人子。
见姑娘衣裳有些乱,知夏走过去帮着整理一下。甫一近身,便一阵清香扑鼻,悠然若丹桂,怡人似芳兰。纵使不是第一次闻见,知夏还是会啧啧称奇。待见到锦绣手中的书卷,这份惊奇便淡了下去,因而笑着说到,“姑娘总爱看这些东西,和别人家的姑娘半点不一样。”
锦绣下了榻,胡乱揉了揉眼睛,闻言反驳道,“哪里不一样,别人爱看书我也爱看书,没准我看得还比别人细致呢。”
嗯,确实细致,瞧着书页都翻卷了。不过,“别人看的可不是《神异经》,《博物志》的。”
锦绣哼了声,“你不懂,志怪才有意思呢。”
知夏只好应了声,心里却对那些神仙鬼怪没什么认同感,姑娘家家的,看这些书容易移了心性,只是看这个样子,也知道劝是没有用了。“是,比起诗书确实有意思多了。姑娘,这时候不早了,赶快去用饭吧。”
“也好,看得眼睛都有些疼了,待会儿去泡个花茶,我要来熏熏眼睛。”锦绣说道。
“知道了,姑娘,定然忘不了的。”
随知夏去了外间,知秋早已将碗筷布好,三菜一汤,放在小圆木桌上也不占多少地方。闺阁女子,讲究食不言寝不语,不过锦绣是个只爱自己定规矩的,加之身边的知秋也是嘴巴歇不下来,所以私下用饭时并没有什么约束。
只是今日有些特殊,一时都没有了声音。知秋见姑娘吃的专心,似乎一点也没发现一般。将已经到喉咙的话又给咽了下去。
饭毕,才终于忍不住,将厨房众人的恶行都痛斥了一遍,等说到银子的是,更是愤慨,“三两银子,一等丫鬟的月例也不过只有二两,她们怎么不去抢。”知秋怒极,也不知是痛恨小人多,还是心疼银子多。
锦绣迷迷糊糊听了半天,只有这最后一句话听得最清楚,因而担忧地问道,“可是没银子用了?”
知秋憋得脸红,只听知夏无奈道,“自然是够用的。”
够用!够用就好,锦绣放宽了心,她还以为没钱了呢。
“姑娘,关键是那些人太没大没小了,竟然敢这么对姑娘,今儿给我们送的饭已经不能吃了,保不齐以后连饭也没有了。若是,若是,”知秋若是了好半天,却也说不上话来。若是老夫人在,若是舅老爷在,姑娘当然不会像现在这样受罪,可是老夫人早就去世了,舅老爷也是远水救不了近火。
偌大的尚书府,竟找不到可以为姑娘撑腰的人,心中一时生出些悲凉之意。
锦绣见两人脸色不好,想了想还是安慰道,“咱们既然回来了,以后还是低调点吧,现在没了小厨房,只能去她们那里弄吃的。府里有府里的规矩,那个张妈妈是想在李氏面前卖个好,也不敢做的太过分。再者,管厨房的又不是只有张妈妈一个,不是还有李妈妈么,李妈妈为人不错,又伺候过老夫人,下回多使些银子,让她帮着点。”
锦绣不动声色地教两人如何有效地进行贿赂,心底却认为,能用银子解决的事都不算事,何必如此忧心。这顿吃完了,下顿,总会有的嘛。“还有别的事吗?”
这个,还真有。知秋看了看知夏,狠狠心说道,“姑娘,还有一件事,是关于赵家大郎的。”
“赵家大郎?”锦绣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忽而脑中闪过一个人影,脱口而出,“赵清泽?”
“我的姑娘欸,这还用想这么长时间。”这可是您的未婚夫,什么时候能上点心,这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锦绣撇撇嘴,这也不能怪她,当初无意中救了赵家老夫人,赵清泽为了报恩,就将终身许配给她,报恩报到这个份上,差点没把赵家夫人吓死。不过话既然出了口,也没有收回的余地,且当时老夫人也是对此极力看好,锦绣纵使有再不愿也都忍了,后悔也没得后悔了。
她是没有话语权的。叶家一力促成这段亲事,几分是真心,几分是为了利益,不消多想。
事后,两家只私下里交换了信物,并没有放到明面上来,连正式的婚书都没有写,算是赵家夫人的手笔。
这都多少年前的事了,叶家和赵家素日有些来往,不过锦绣身在闺中,如何能出面,再说她性子惫懒,久而久之,连自己原来还有个未婚夫的事都忘了。也只有这两人,还一心一意地记着。便问道,“赵家大郎出了何事?”
知夏道,“前些日子赵家公子一行人在城外救了坠马的永嘉郡主,原本也不是什么大事,可是外面都在传,永嘉郡主心仪赵公子,听说两家都已经在等着太后娘娘赐婚呢。”
锦绣听罢,一是震惊,而是惊讶,三则是疑惑,“太后不是还在清泉寺礼佛吗?”锦绣眨了眨眼睛,这一来一回得多长时间,这就赐婚了?
见姑娘的关注点依然不再正常的范围内,知秋赶忙将话头拉了回来,“太后娘娘在哪儿都不是问题,只是那成王自小也养在太后身边,极为受宠,永嘉郡主又是成王唯一的掌上明珠,平时都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这要什么都不是事。赵家大郎本就是个出众的,若是永嘉郡主铁了心要太后赐婚,成王肯定不会拒绝的。”
知夏也在一边凉凉道,“先前姑娘救了赵老夫人,赵家公子便和姑娘订了亲,这回赵家公子救了永嘉郡主,人家又赶着要赐婚,这以身相许的戏码还不知道要演到什么时候。”
这话说的有些重了,不过是知夏的愤懑之语。坦白来说,赵清泽是个极合适的夫婿人选,翩翩君子,年少有为,且出生长相皆上品,锦绣同他虽没有见过几面,也多少知道京中女子对他的推崇。况且,单看他对赵家老夫人的尊敬,便知道这是个性情中人。
若是真要挑什么毛病,也只能说对方门第着实太高了,不适合她这种关起门来过日子的人。
她和赵家的婚约从没有被外人所知,若是永嘉郡主真的心仪赵清泽,成王请旨赐婚,赵家,肯定会答应吧,与成王府结亲才不会辱没了赵家两朝太傅之声望。
赐婚也好,反正她是不愿嫁进赵家的。门槛太高,她消受不起,如今这英雄救美发生地正好。不过她虽然这样想,还是得安抚一下这两人,因而违心到,“且不说赵清泽是什么样的人,事情还没那么遭呢,多想无益,有这个时间,不如多去睡一会儿。行了,听我的,都下去午休吧。”
☆、第2章 旧事(修)
晚间,锦绣坐在澡盆子里玩花瓣。
其实她哪里需要添花瓣,都是知秋,看别人也这么来,便跑去外面采了许多。看着水中的小脸,锦绣再一次陶醉了,这腰,这腿,这脸蛋,要是胸前的半拉桃子能长点就好了,现在虽说是桃子,看形状也只能勉强说成是猕猴桃,真是不够看。
唉!
锦绣悄悄从空间里渡来泉水,一股脑全部放在澡盆中,既然这泉水能治病,能美肌,说不准还能丰胸呢。也不想想,她一个葵水未至的小少女,要那么大的胸做什么?
锦绣是众多穿越大军中较幸运的一个,有相貌,有空间,有舅舅,甚至还有所谓的一技之长,唯一不顺心的,大概就是投在了叶家。
叶家祖上也是功勋起家,开国之初随着太/祖打过几次仗,然而后辈多碌碌无为,不过二十余年便耗尽了爵位。其后叶家子弟弃武从文,力图振兴家族,无奈心有余而力不足,叶家在京中一直不温不火,只能算是三流门第。直至近三代,叶家才开始崭露头角。
锦绣生父叶启文,便是当朝三品户部尚书,听说年轻时也是品貌非凡的儒雅之士。相貌出众倒是真,且不说叶家两位少爷生得仪表堂堂,单看叶启文如今已年过不惑,依然长得人模狗样就知道这话不假。
不过说到人品,虽然锦绣为人女,也万万不能苟同。在锦绣看来,叶启文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渣男。
锦绣的生母文清,自幼与弟弟文易相依为命,为了供应文易读书科考,甚至卖身为婢,做了叶家老夫人身边三等丫鬟。文清做事谨慎低调,又吃得了苦,很得老夫人的青眼。叶启文日日拜见老夫人,虽说每次不过是说几句话的时间,但次数多了,也注意到老夫人身边新添了丫鬟。文清生的貌美,见之忘俗,叶启文便起了心思。
此时李氏已为叶家妇,素来贤良淑德善解人意,怎能察觉不到丈夫的念头,遂做主去老夫人要来了文清,并抬为姨娘。
文姨娘是个逆来顺受的,且忧心家中弟弟,糊里糊涂从丫鬟变成了姨娘。起初日子还算好过,叶启文自认为是个君子,然而食色性也,纳妾之事在他看来实在是正常不过,是以对文姨娘极为宠爱。
李氏原本就是个以贤惠出名的,见此情况自然不会表现出半点不认同,只是在照顾丈夫饮食起居之事上更上心。叶启文一面享受着齐人之福,一面又对李氏心生愧疚,更加信任李氏,在后院之事也很少过问。
后来,叶启文考绩不佳,落于人后,眼见着大好的升职机会就这么溜走了,李氏恰如其时地扮起了贤内助,不但细心开解丈夫,还亲自去母家长宁侯府求助,通了人脉,顺利地解决了问题。自此,叶启文才真正认识到长宁侯府的人脉,对李氏敬重有加,对后院姨娘也逐渐冷淡。
府里的下人哪个不是看菜下饭的,见文姨娘失了势,恨不得多踩几脚做给李氏看。文姨娘也是个胆小的,每日过得小心翼翼。几年过后,文姨娘怀孕,不过怀相并不好,八个月时摔了一跤早产,生产凶险,到底没挨过去,只留下一女,起名锦绣。
锦绣这一辈子算是白得来的,前世恶疾缠身,年少而亡。纵然身边有亲友,最后几年日子还是过得生不如死。原以为死后一了百了,没想到冥冥之中还有转机。锦绣身死之后,游魂穿到大魏,因缘际会得到了一个芥子空间,附有灵泉一口。锦绣虽是游魂,也知道这灵泉是个好东西,比起起死人肉白骨也差不离了。
得此空间没多久,锦绣不知怎么回事就成了叶家庶出三姑娘叶锦绣。待清醒过来,文姨娘已经去世了。锦绣心中未尝没有遗憾,如果文姨娘再坚持一段时间,凭她的芥子空间一定能救得活。
生母去世,李氏当然也不喜欢一个庶女,打发一个乳母,两三个丫鬟伺候着就好。那几人照看锦绣并不精心,也是,一个生母早亡的庶女,还不得主母喜欢,丫鬟几个哪个愿意多上心,做些吃力不讨好的事。
不过闲来无事的吹侃,倒是让锦绣了解到叶府的许多情况,比如叶启文和李氏感情甚好,恩爱有加;比如叶府中的老管事多已投靠李氏;比如后院的林姨娘竟然怀孕了;比如叶家长女叶锦华将来定是要进宫当娘娘的……凡此种种,每日不绝于耳。
锦绣听来,觉得有些事真的,有些不过是小丫鬟的臆想,不过总算是知道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于锦绣而言,生父叶启文不过是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在乎的只有名声和权势,最后“浪子回头”也只是为了他自己。
而李氏无疑是宅斗的高手,不着痕迹地上演了一处好戏,最后不但收获了美名,得了丈夫信任,还成功地将叶府大权掌控在手,心机城府不可谓不深。整个故事中,最无辜的就是文姨娘了,作为李氏讨好丈夫的工具,就是死也没能得个好下场。
李氏虽然没有直接害了文姨娘,可是这一切都是她弄出来的。锦绣厌恶李氏,但也知道自己无权无势,和李氏对起来简直是找死,索性闭门不出,反正李氏也弄不死她。再者,李氏不是贤良吗,总不会少了庶女一口吃的吧。
这样的生活过了很久,久到锦绣已经习惯了。期间林姨娘生下一个女儿,李氏也于同年诞下一女。所以叶家的两子五女中,长子叶谨轩,次子叶谨渊,长女叶锦华,五女叶锦姝都是李氏所出。
余下皆是庶出,二姑娘早逝,锦绣排行三,底下还有一个只小一岁的四妹叶锦心,不过锦绣与叶锦华却相差将近八岁,所谓姐妹,其实彼此之间并没有什么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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