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歌?”安图斯对于这个半点不像吸血鬼的少年很是纵容,不然也不会由得他在公爵的头边跳来跳去。
少年抱着一把木吉他跳上床,柔软的床垫陷了一小块,“我也不知道名字,但是很好听,不信你听。”
“这把琴哪里来的?”安图斯清醒了一点,皱着眉看着少年手里的吉他。
“就挂在那边的墙上啊,这不是琴,它就吉他,是古老的乐器,能弹奏出很好听的声音。”少年一边说,一边拨弄出几个音,“你不知道吗?这不是你的东西?”
安图斯的脑子有一瞬间的酸胀,他一直觉得自己忘记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像是某次月夜飞到半空中的时候掉了的月季花,就再也找不回来了。即使他能再种一院子的月季花,但都不是当初丢掉的那一朵。
“我不记得了。”安图斯复又闭上眼,他努力想在自己漫长的没有边际的生命里找回那些丢失的记忆。
“时光像琥珀,泪一滴滴被反锁……”少年清朗的声音在空荡的房间响起。
安图斯沉入记忆的深海。
那是一张老旧的桌子,白皙的手被一双大手包裹着握着笔在纸上胡乱写着音符,一句一句都是现在唱着的这支歌;一束灯光打在两个少年的背影,他们背着身在弹唱一首曲子,金发的少年温柔,银发的少年张扬;万人举着红色月季花的舞台,少年银色发璇的头顶有温柔的月光洒落……深埋在记忆深处的那个银发少年的脸已经彻底模糊了,但是那金发少年的脸却慢慢清晰。
安图斯一下子想起了自己最开始的那段岁月。
他小的时候也是出生三四天就长到人家孩子近三年的大小,对于他来说时间好像异常的错乱,但是到十五六的模样的时候就停止生长,他不敢在白天出现,会被人关到孤儿院,那是比在街上游荡还要可怕的日子,经历过的安图斯知道。他不敢显露自己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所以只能每天晚上出来觅食,而且他的能力太弱只能找些猫狗。
本以为这样可以安全度日,但是有一次他无意中闯进了一家住户,那家养了一条恶犬,他准备等狗熟睡之后再下手,但没想到那是一条狼狗,血脉里对于狼的恐惧,以及第一次面对天敌的惊慌,让他的腿被直接咬断……
那是他第一次经历无尽的恐慌和孤独,他蜷缩在街道的一角,虽然腿上的肉在慢慢的长回来,但是疼痛不会减少,他蜷缩在那个角落等了整整一个月,无数的人路过却没有一个人上前帮他。
直到那个金发的小孩路过,不过十多岁的模样,还含着棒棒糖,大概是放学路上走错了路。
他蹲在安图斯的身边,看了他很久,然后从兜里掏出一颗糖,“诺,吃颗糖就什么都好了。”
尽管安图斯很讨厌人类的食物,但是那个小孩的笑容里像是藏着阳光,像是他渴望碰触又不敢接近的阳光。
自那之后安图斯就一直跟着那个小孩,看着他一步步成长成巨星,他还是经常笑,但是笑容里再没有那晚的阳光明媚。
安图斯不死心,他想等到太阳,但是最后只等来了月亮。
只是最后他连月亮也失去了。
耳边的音乐渐渐消失,安图斯的眼角滑落一滴泪,深夜温柔的月光洒在窗前,床上横躺着俊美的青年捂着脸,任泪水滑落,身边抱着吉他弹唱的少年闭着眼沉醉在歌声里。
安图斯的声音透过过往千万年的时光,悠远而绵长,他轻声唤道,“业。”
不是身边人,而是梦里人。
第36章 番外麦克&庄华
巴黎,刚结束唱片签售会的庄华在几个保镖的簇拥下一边挥着手和疯狂的女粉丝道别,一边戴上墨镜往红毯另一头的vip贵宾室走去,这是他巡回签售会的倒数第二站,最后一站是意大利。
红毯铺成的大厅,檀木的桌椅古韵非常,巨大的落地窗外正是夕阳。庄华解开西装衬衫的头两个纽扣,露出精致的锁骨,将领带直接摔倒一边的桌子上,端起桌边一杯咖啡,走到窗边。
脚下是灯火辉煌的城市灯光,俯视看下去,连绵起伏的高大建筑物远比耸立的高山更加令人震撼,一晃十年过去。他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初出茅庐,在地下酒吧的唱着歌的校园乐队,他的名字被世界各地的粉丝铭记,这么一眼望下去,巴黎最大的大厦顶端悬挂的大屏幕上还反复的播放他这次新出的专辑《终于等到你》。
飞机划破夜晚的天空,留下一道长长的痕迹,等了十年,如果你不来,那我就去。
抵达意大利的首都罗马刚刚凌晨三点,下了飞机,已经有很多粉丝接机,庄华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在所有人视线的日子,虽然他的初衷只是想给一个人看。但是那个人离自己很远很远,那就让他不管什么时候听歌看电视都能想到自己吧,他要彻底占据他的生活,即使远隔万里。
这是庄华这些年吃过很多苦,仍然没有想过放弃的唯一理由。
扬起微笑,一口流利的意大利语让众多粉丝一下子就激动了,男神居然会意大利语!
“谢谢大家来接我,因为这个城市有爱我和我爱的人,所以每次到达不管黑夜黎明都很开心。”庄华鞠了一躬,朝着粉丝做了一个飞吻。他戴上灰色的连帽衫的帽子,两边的粉丝虽然雀跃激动,但是都很井然有序的让出一条路。
“庄华庄华,灼灼其华!”举着荧光灯牌子的少女呼呼着中文,声音有些奇怪但是庄华听着莫名的有股熟悉的温暖感,就像当年在那个破旧的音响的小酒吧,有人花哨得转着调酒杯,笑意盈盈的招呼他,庄华来,走一个?
那人深邃的眉眼随着时间在脑海里越发深刻,他的眼睛细看会有点墨绿色,眯着眼的时候睫毛尤其的长,他的唇角的弧线很漂亮,微微翘起嘴角的样子像是可爱的小猫。回忆起那个人,庄华摸了摸自己的左边胸膛,心脏的跳动快了一拍,他勾唇一笑,这一幕让偷拍的狗仔捕捉到,咔嚓一声,接着传回地下酒吧某个喝得烂醉如泥的穿着黑色风衣的人手里的手机上。
手机的屏幕倏地亮起,在一片黑暗中照亮周围,这是一个小包厢,四处散落着酒瓶,黑色身影的男人动了动,一个不注意大长腿踢到脚边散落的酒瓶,发出叮咚的声音。
包厢外有七彩的光透过门缝照进来,门外还有桌椅板凳被敲碎的声音,伴随着青年撕心裂肺的呐喊,包厢内黑暗的小世界像是被隔绝了似的,黑暗中的男人一手撑着靠在包厢角落的沙发上,一边摸索着打开手机。刺眼的蓝光让刚刚一直昏睡的青年有些头昏,眯着眼,仔细分辩着那手机上的图片。
几张彩照,都是一个人。男人穿着整齐的宝蓝色西装,鞠躬的时候可以看清楚他完美的身材,笔直修长的大腿被修身的西装裤妥帖的修饰成流动顺滑的弧度,他的袖口都缀着金色的袖章,他是那种不论走到哪里都要保持完美风度的男人。
中分的刘海让他整个人显得比实际岁数更加年轻,好像分开之后他越发好看了,也许是化妆的原因,也可能是离开他,他的笑容更多了吧。黑暗中的青年近乎痴迷的捧着手机,那里存放着同一个人的上万张照片,他的每一首歌,他的每一个笑……分开越久,想念越深。从来不知道自己是这么痴情的人啊,麦克感慨的灌了一口酒。
冰凉的液体顺着他的喉结滑落领口,好像连整个心都冰凉。
“老大!”门口传来一声轻轻的抠门声,手上还流着血的小弟敲了敲老大的所在的包厢,“还没醒吗?解决了。咱们今晚可以早点回去吃饭了。”
麦克一仰脖喝完瓶中的酒,关上手机却隔不断对那个人的思念。他们在同一个城市,可他不敢去!
狠狠的将手中的酒瓶摔在地上,玻璃碎裂的声音在耳边炸响。门外的小弟吓得往后一跳,尽管知道砸不到自己,但是想想老大发疯时候的样子,啧啧,还是远一点吧。再回头看,刚刚抄家伙的打得一个比一个厉害的兄弟们望天的望天,跑路的跑路,已经以光速逃离老大的视线范围之类。
麦克打开门,紫色的霓虹灯光闪烁着,门外的小弟连忙跟上去。
穿过狼藉的酒吧大厅,原本的混混头子被一个小弟踩在脚下,皮青脸肿,看着麦克的眼神已经有些虚。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惹到了黑手党头目的继承人,不然这个大少爷怎么会有雅兴放在一夜上千万上下的赌局不去,反而在他这个小酒吧折腾呢。
麦克踩着他一尘不染的皮鞋,嗒嗒的走向灯光最亮的地方。
小弟反手一扣,比军校的标兵还要标准,在这个光和暗并行的城市,黑手党是比警察还要有有前途的地方,因此手下能人辈出。那混混头子的脸被直接磕到玻璃渣子遍布的桌上,龇着嘴角却不敢喊一声疼。
全世界的混混都一个样,他们在一条街上无法无天,遇到人都会显摆的恨不得将胳膊上的刺青凑到别人眼底下,他们习惯看别人敬畏的神色,说起打架,绝不含糊。但是真的碰上硬骨头,他们也很识时务,欺软怕硬是所有夜里生存的人最基本的原则。
“这家店,我要了,你开个价。”麦克屈尊降贵的低下头凑到那还喷着血的脸旁边,声音清澈好听,但是吐出来来的字节却让人背后直冒冷汗。
“爷,您要这么个小酒吧干嘛?既不赚钱又劳心费力的。”一边的小弟感觉自己听错了,他们这种随便一个出场可以摆平一个区的人居然大晚上的被自家老大喊到一家小酒吧,砸了一通之后居然说要买下这么一间破酒吧!
“你小子话最多。”麦克斜了一眼一边的小弟,“这点钱还不够给你们吃饭的,算是钱吗?再说你们这群小子光吃饭不干活啊,这间酒吧盘下来之后就你负责。”
最后在麦克强势的前砸后枪之后,仅仅一个晚上,整个城市的上百间酒吧,无论大小都被这位少爷盘下来,一时间道上的人都暗自猜测这位爷怕是在找什么人。甚至有传闻说这位爷爱上了一个舞女,不惜费心费力的到处去找,只为了挽回爱人的心。
听到这个消息的麦克笑了笑,他坐在酒吧调酒台边,摆弄那些的曾经无比熟悉,现在却很生疏的物件。
高脚杯里被注入精密调制的各种酒精,一层一层的叠加着,正好十年。
酒吧安静的出奇,大概是因为才中午的原因,他就这么一杯一杯的锻炼自己丢了好些年的手艺。
楼梯口传来一步步的脚步声,不急不缓的慢慢的逼近。麦克懒得抬头,他专注的将手里调酒瓶里的液体注入晶莹透亮的玻璃杯里,注视着杯子,对着进门的客人道,“还没营业呢?晚上再来吧。”
“我来应聘驻唱。”时光像是在这一刻停住了脚步,阳光照进这个阴暗地下的小酒吧,破旧的音响里唱着的是庄华新专辑的同名主打歌,“终于等到你,还好我没放弃……”少年清澈的声音一如往昔,他温柔的声线裹挟着拍打着麦克的心。
那也是一个晴朗的午后,百无聊赖的麦克自顾自的在酒吧调着酒,一个背着吉他的少年走了进来,他有一头金色的灿烂到耀眼的头发,勾起的笑容一时晃花了人的眼。那是他们第一次相遇,而在十年之后的异国他乡,同样破旧的小酒吧,同样的对白,麦克的心骤然开始雷鸣般炸裂开来。
他甚至不敢抬头,去看来的人是不是他。说不清楚是更希望来的人他,还是害怕来的人真的是他……
还没等麦克反应过来,面前16 响起一阵吉他声,那人的声音和背后音响里的声音重叠,清越的声音像是专门为了验证什么,麦克感觉这是自己十年来最幸福的时刻,耳边包围着心爱的人,他弹唱着,重复一句话,“终于等到你,还好我没放弃。”
不知怎么,冲过枪林弹雨,挡过大刀棍棒的黑手党接班人老大突然觉得鼻子酸酸的,他的眼角也有点酸涩,看着面前的青年抱着吉他温柔的弹唱,那是十年来没有一天不见的面孔,但是真实的出现在面前还是第一次。
“这算是告白吗?”麦克笑出声,一边笑一边流泪。
“当然,给你写的歌,总要亲自唱给你听啊。”庄华弹完最后一个音,看着面前阔别十年的人,发现心底的爱意非但没有减弱丝毫,反而越发浓郁起来。像是一瓶珍藏的酒,埋在桃花树下,越久酒香越浓。
麦克一下子从高凳上蹦起来,一手按在酒吧台上,直接一个漂亮的翻身直接稳稳的落在庄华面前。
一把抱住面前日思夜想的人,其他什么危险让他见鬼去吧,最爱的人就在面前,谁能忍得住?!
“华,真的是你,真的是你……”麦克将面前的人紧紧的抱在怀里,勒得庄华几乎喘不过气来,那是一种失而复得的惊喜,夹杂着深入骨髓的爱恋,和他一样。
庄华伸出手,环抱住面前的爱人。
十年光阴,他们再见。
终于等到你,还好我没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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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发糖,麦庄夫夫温馨有爱小日常(虐狗,请慎重!)
“喂,老婆,你又跑哪里拍戏了?不是说好度蜜月三个月吗?”海景房里只剩下麦克一个人露出蜜色的胸膛,他揉着惺忪的睡眼,想起昨晚让人脸红心跳的过程,至今还有点小爽呢。只是好像老婆大人体力不错啊,原先还挺担心他承受不了,不敢用力。看着样子,自己还是太心软!
“嗯?你是不是应该先给我解释一下胸口那道伤疤是怎么回事?”刚拿过金马奖的某影帝鼻音微挑,只隔着电话的一句尾音上扬的话就让听着鼻血喷发。
麦克一边干笑着看着自己没出息的“小弟”,一边有些怂的摸了摸鼻子,“老婆,这事昨晚不是解释过了嘛,没什么大事!”
“哼!”庄华一边冷哼,一边不受控制的想起昨晚,某个不要脸的某黑手党少爷被发现胸口的伤疤,不问三七二十一直接扑上来吻得人头昏眼花,牺牲色相以为就能解决了,想得美?“这事儿不解释清楚,你就一个月别想见我了。”
“别介啊,老婆。”一听老婆生气了,麦克的语气急了起来,摊上个成天飞来飞去的老婆,让他的追妻之路更加坎坷。一边这么装腔作势的附和着,一边看着手机里定位系统里点点红光。
“你别给我贫,我正好有个戏,出去一趟,你最好把你那些破烂的事情处理好。否则……”庄华看了看催促的经纪人,啪的一声关掉电话。
麦克挂了电话又接着拨通了手下小弟的电话,“给我安排一辆直升机,半个小时内停在酒店顶层!”
“喂,老大!你终于出现了!老爷子发火了,你都消失一个一个星期了,道上还以为你出什么事情了呢,你这是要回来主持大局吗?”小弟那边一个激灵,话跟子弹似的蹦出来。
“老子忙着追媳妇呢,没工夫跟你这儿叽叽歪歪的。你让他们闹,正好看看我花了十年的时间建立起来的威信够不够格!”麦克一边利索的套着外套,一边看着红点越来越远,心里越发的焦急,“你还有二十八分钟!给我带句话给老爷子,当年叫我回来,我丢下媳妇就回来了。现在当家的是我,他要是多掺和,耽误老子追媳妇,别怪老子把他十二个情妇捅出来。谁不让我好过,老子也不会放过他!”
“老大!”小弟哀嚎着,老大发起疯来果然不可理喻,这话要是传到老爷子那边去,估计整个意大利都能抖三抖。
“废话!小心下回把你舌头拔了!”麦克往胸口的伤疤上拍了拍粉,但是雪白的粉非但没有遮住蜜色肌肤上的伤疤,反而有一种奇怪的反差喜感。皱着眉问道。“你知道哪里有整容医院吗?”
“老大?你说啥?整容医院!”小弟吓得连电话都抓不稳了,“老大,你千万别想不开啊。虽说嫂子是国际巨星,那模样身段也是一等一的,但是老大你也不用自卑。你这样的都去整容,你让我们怎么活啊?!”
“你小子想什么呢?”麦克怒骂一声,现在的孩子就是喜欢脑补,这是病,得治!“老子是打听哪里能祛疤,你嫂子不喜欢老子胸口的那道疤……”
“哎呀,吓死宝宝了。”小弟将心放回肚子,“我就说嘛。不过老大那不是你当年为了吓唬人专门去把一个一寸的小伤口专门纹成这样的吗?我还记得当初你想纹在脸上,得亏我们好说歹说劝住了。不然现在嫂子都不一定要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