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青年个子很高,相貌绝对配得上他那身帅气的装扮。当他和袁一的目光碰在一起时,金色的阳光正好洒落而下,将他的面部轮廓勾映得一片灿烂。
袁一咧嘴笑道:“小姜,你来得够早的啊,不用上班吗?”
“我一听有芸豆猪蹄汤喝就马不停蹄地赶过来了。”小姜三步并作两步走到袁一跟前,嘴上叽里呱啦地说个不停,“班天天都可以上,袁叔炖的汤可不是每天都能喝到的。况且你那么能吃,我要是不早点过来,你一开动哪还有我的份儿。”
袁一斜眼看他,“你这个馋鬼,为了吃连班都不上了,你还好意思说我。”
“天大地大吃最大,这句话你应该比我领悟得更加深刻。”
“所以说,你绕了一圈还是在讽刺我很能吃么?”
“小样儿,今天怎么变聪明了?”小姜仗着自己身高的优势呼撸了一把他的脑袋,见他有炸毛的趋势,连忙扯开话题,“好了,我们就不要互相伤害了,快进去吧,你爸还等着呢。”
……
小姜全名叫姜黎,他和袁一是在一个朋友的婚宴上认识的,当时他俩被安排在同一桌就座。
大概是喜庆的原因,又或者是年轻人特有的直爽劲儿,他俩明明是从未见过面的陌生人,相处起来却一点也不生分。时不时的你给我斟点酒,我再给你夹点菜,一顿饭吃下来,找到了不少的共同话题,接着交换手机号码,互加微信和q.q,颇有点相见恨晚的味道。
姜黎是个闲不住嘴的人,他那张嘴巴天天忙碌得不得了,不是吃东西,就是唠嗑、损人,除了睡觉以外,其余的时间如同含了一颗炫迈在嘴里——根本停不下来。
和他在一起混久了,从小就嘴笨的袁一受到的影响颇深,竟然把嘴皮练就得利索了不少。两人见了面,经常就是你挖苦我、我埋汰你,互损互掐,却又互暖互助,互相欣赏。
两人斗着嘴,一起走进舞蹈室。
路过狭长的过道,袁一斜无意瞥见映在玻璃墙上的两道身影。
一个高大健硕,一个圆滚滚的……
果真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袁一收回视线,突然问道:“我是不是该减肥了?”
“为什么减肥?”姜黎皱起眉头,“面试受到打击了?”
“没有。”袁一心眼大,早就把面试被拒的事情抛在了脑后,“刚才追出租车时跑了几步,上车后起码喘了十来分钟,我这体质也太差了吧?感觉三高症在不久的将来等着我啊。”
听他这么说,姜黎松了口气,而后又感到好笑,“你也不是特别胖,年纪轻轻的哪来三高症?你要真想减肥,就跟我去健身房做运动。”
“运动我怕坚持不下来。”袁一想了想,“听说吃一碗饭等于跳十分钟绳,我把每顿饭的饭量由两碗减为一碗不就行了?”
这神逻辑……姜黎有些无语,“你还是趁早断了减肥这个念头吧。”
说话间,两人来到走廊尽头的一间舞蹈教室,袁清远已经在此等候多时。
看见自己的儿子,袁清远摆摆手挥散了围在他身边的女学生。
姜黎乐了,用胳膊肘撞了下袁一,“有时候我觉得你爸真的很牛逼。”
袁一问道:“为什么?”
“他那群女粉丝简直把他当成皇帝一般供着,任他呼之则来挥之则去,哪个男人不想要这样的待遇?”姜黎开着玩笑,话锋随即一转,“不过他确实挺有个人魅力,舞跳的好,人长的帅,明明快四十岁了,看着却像三十出头,我每次叫他袁叔都感觉把他叫老了。”
“那当然,我爸可是我的男神。”袁一得意地晃脑袋,他打小就崇拜袁清远,别人夸他老爸,听在他耳里,就像自己被夸了一样。
他冲着袁清远叫道:“爸,你忙完了没有?”引得女学生们纷纷驻足张望,大家的视线在他和袁清远之间来回游走,有新来的学生露出诧异的神色,那样子好像在说:不会吧,袁老师居然有这么大个儿子?!
袁清远朝袁一点了下头,神色是万年不变的平淡无波。
他提起放在墙角的包包向门外走去,经过那个新来的女学生的身边时突然顿住了脚步。
对方看着他,满脸的疑惑不解。
他对着袁一的方向努努嘴,“那个胖胖的,是我儿子,很可爱吧?”
女学生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忙不迭地夸道:“可爱,很可爱!你儿子的眼睛好大呀!”
袁清远没搭腔,唇边慢慢溢出笑意。
子女是父母的心头肉,从婴儿到孩童再到成年,即便你成家立业,韶华渐老,在父母的眼里,你始终是个小孩。
袁一便是袁清远的心头肉、命根子,是他心中永远长不大的孩子,更是他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
男人生孩子,荒唐离奇,可是袁清远家族里的男人都有这个能耐。只不过大多数人选择娶妻生子,而且生下来的全是女孩,然后女孩又生女孩,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发展,他们的家族逐渐走向没落,到最后整个家族会生孩子的男人基本上只剩下袁清远一人。
袁清远是个吃过苦的人,他的两个父亲在他年幼时因意外去世,那时候他连照顾自己的能力都没有,肚子饿了就跑到左邻右舍混饭吃,这家吃一餐,那家吃一顿,可以说是吃百家饭长大的。
好在父亲们留下的钱够他生活和上学,再加上好心人的帮助,他这一路虽然走得坎坷,但他还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考入了理想中的艺术学院。
他很早就知道自己的性取向,他无法与一个女人成家立室,原本打算孤独地过一辈子,却没料到刚踏入大学校门就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情窦初开时,恨不得把一切都交付于那个人,于是在一次意乱情迷中他怀上了袁一。
袁清远真心喜欢他的男友,可他却不敢将怀孕的事情坦诚说出来。
一来是怕对方接受不了;二来是他发现对方并不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同性恋者。
他曾经找那人谈过一次,试探着问对方以后会不会找一个女人回归到正常的生活中去。
那人没有给他一个明确的答复,只是说,这辈子只会喜欢他这一个男人。
一辈子实在太长了,他不敢保证对方永不变心。说白了,他信不过这段感情。
汹涌而至的爱情,总是来得快也去的快。
那时候他们太年轻,无法许下天长地久的承诺。
大概是怕受到伤害,他悄悄地走了,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消失在对方的生命中。至今想起来,仍感到惋惜。因一时的懦弱,他都没能好好地与他的爱人告一声别。
办了退学手续后,袁清远便躲回老家生孩子。家族里只剩下一群上了年纪的老女人,在她们的帮助下,他顺利生下了一个儿子,并没有遭太多的罪。
他给孩子取名为袁思泽,因为那个人的名字里有一个“泽”字。
顾名思义,思泽思泽,他一直忘不掉那段感情。
后来他把思泽留在了老家,自己回到了城里,心里纵有万般不舍,他也无力去抚养一个孩子。
当时他才十九岁,他要继续上学,他要拼命工作,他要挣钱养他的儿子。
一个人摸爬滚打了六七年,他终于混出了些名堂。他凭着扎实的舞蹈功底,获得了很多商演的机会,同时也挣了不少的钱。
在城里站稳脚跟后,他决定把儿子接回来自己照顾,大城市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条件以及能带给孩子的视野、眼界是小县城无法比拟的,他想把最好的东西全给思泽,只是他万万没想到思泽居然患有严重的读写障碍症。直到那个时候他才知道,他的儿子读了一年的小学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袁清远很自责,要不是他的疏忽,思泽也不会变成这个样子。
后来,他替儿子改名为袁一,写名字时画个圈,再写一横,便完成了。
第3章 帅哥
从上小学开始,袁一就是老师和同学们眼中的笨孩子。
他反应迟钝,阅读吃力,识字能力差,上课的时候总是无法集中精神。
比如说一篇简单的课文,别的同学张嘴便能流畅地朗读出来,而他读起来却是磕磕巴巴的,经常认错、看漏字词。
他朗读时从不按字阅读,而是随心所欲地乱读一气。
写字也一样,要么多写一画,要么少写一笔,全靠自由发挥,经常错字连篇。
老师很生气,为这事不知道批评了他多少次,总说他不够认真,没有把心思放在学习上面。
同学们笑他智商有限,大家都不愿意和笨蛋在一起玩,时不时的还合起伙来欺负他。
当袁清远了解到这一切时,袁一已经在那个陈旧落后的县城小学被集体整整排挤了一年。
那时的袁一性格很内向,说话都不敢大声,整天低着头,不愿和人交流。
袁清远刚回来那会儿,想抱一抱他,他都躲得远远的。
看着那个缩在墙角的瘦小孤寂的身影,袁清远感觉自己的心脏快要崩裂了。
心痛之余,更多的却是愧疚和后悔。
这几年他忙得不可开交,为了挣钱他接了很多编舞伴舞的活儿,假期还有各种各样的商业演出,他连回去一趟都抽不出时间,更别提去关心、照料袁一了。
他原以为只要有钱了,就能给孩子最好的生活,这样才是爱孩子的正确方式。
他忍着相隔两地的思念之苦,自以为是地为袁一创造美好的未来,却忘了年幼的孩子最需要其实是亲人的陪伴。等他幡然醒悟,可惜为时已晚,袁一受到的伤害已成事实,而这伤害也成了他心中无法磨灭的痛。
接袁一回城的前一天,他算准时间带着袁一去了趟县小,直接冲进了校领导和老师们正在开会的会议室,然后平静地宣告:我的儿子不是笨蛋,他只是阅读方面出现了问题,在医学上这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不知道无知的你们听得懂我话里的意思吗?
袁清远确实咨询过医生,也查过资料。阅读困难症与智力无关,相反有些患者智商极高,例如达芬奇、爱迪生、肯尼迪在童年时期都被认为成绩极差的笨孩子。
读写困难需要通过科学的矫才能治愈,当然还少不了家长耐心的引导和鼓励。
回到城里后,袁清远放下了所有的事情只为陪伴袁一。
他并没有让袁一继续上学,也没有急切地将袁一送去导儿中心接受治疗,他只想把袁一这些年缺失的父爱一点点的还回去。
他带袁一四处游玩,让袁一多接触人群。
他为袁一补办生日,只要袁一高兴,每天都能过生日。
他陪袁一唱儿歌,看动画片,玩玩具,原来没做过的,他都要和袁一挨着做一遍。
他给袁一讲故事,讲道理,用尽全部的温柔和满满的父爱逐渐敲开了袁一的心房。
他用了两年的时间,让一个胆小内向的孩子变得活泼开朗起来。
虽然袁一的读写障碍症最终没能完全治愈,但他已经很满足了,他不求他的儿子将来有什么大作为,他只希望对方能够永葆初心,简单快乐的过一?div align="center"> 沧印?br /> 袁一也挺争气,他知道他有很多地方和别人不一样,可他不会因此就看低自己。
他的爸爸帮他找到了能够直面缺陷的信心与勇气,这么多年来,他努力把自己活的像个正常人一样,只要不让他阅读写字,他的言行举止几乎与常人无异。
……
后来,为了更好的照顾袁一,袁清远推掉了所有的演出机会在自家附近开办了一间舞蹈工作室。平时上上课,再偶尔帮人排排舞,日子过得轻松又自在。
有人替他不值,他相貌出众,舞蹈功底深厚,如果继续跳下去将来一定能发展得很好。
而他却不这么认为,在他看来他为袁一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这世上没有什么东西比儿子的健康快乐更加重要。
如果说袁一是袁清远的命,是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阳光,那袁清远何尝不是袁一成长道路上的一缕暖阳。
光阴似箭,转眼已过十余载。
他们既是父子,又像师生,更像朋友。
一直以来父慈子孝,情深似海。
……
袁一自小身子骨就羸弱,别看他长得胖胖的,其实全身上下都是虚肉。平时稍微运动一下就喘得厉害,体能差的不能直视。
袁清远为了给他调养身体,专门学了一手煲汤的本领,隔三差五的就给他炖汤喝。
袁一属于那种一吃就胖的体质,过了十八岁迈向成人阶段后,他便开始蹭蹭地长肉。
他本来就是个吃货,那时候又迷上了做西点,他边做边吃,不到一年竟然长成了一个小胖子。
他没有减肥的意识,袁清远也从不嫌他胖,相反还总是做好吃的饭菜给他吃。
没人提醒,他便这么心安理得的胖着。
今天他虽然对姜黎提起了减肥的事情,可是当他看见摆在餐桌上的那罐芸豆猪蹄汤时,脑子里就只剩下一个散发着汤汁香味的大字:吃!
袁清远把炒好的菜全部端上桌,喊了声吃饭,一直坐在餐桌前等着开饭的两个小子拿起筷子就大快朵颐起来。那风卷残云的架势,就像从饿牢里放出来似的,看得袁清远哑然失笑。接着给他们分别盛了一碗汤,嘴上还不忘叮嘱,慢点吃。
姜黎喝了一口汤,瞅着啃猪蹄啃得正欢的袁一,调侃道:“你不是准备减肥的么?猪蹄那么油腻根本就不适合你,你还是多吃点大白菜吧。”说完夹了两片白菜梗扔进了他的碗里。
袁一不喜欢吃青菜,白他一眼,连忙把白菜梗夹给了袁清远。
袁清远一声不吭地吃掉,随后问道:“无缘无故的为什么要减肥?”
“我就说说而已。”袁一呼啦呼啦地扒饭,“爸你做饭这么好吃,我想减也减不了啊。”
袁清远嗯了一声,“你就这样吧,挺好的。”
姜黎在一旁吐槽,“我就知道减肥对于你来说只是一时兴起。”
袁一夹起一块骨头塞进他的嘴里,“吃你的饭吧,话可真多。”
姜黎又恶趣味地夹了一筷子白菜给他……
两人边吃边闹,一会儿斗嘴,一会儿说笑,相处得融洽又欢乐。
袁清远一直默默地留意着他们,心底隐隐升起一丝担忧。
在现今社会下,男人产子,估计会被人当成怪物一般看待吧。
袁清远从没想过将这件事情如实告知袁一。
只有真实经历过从怀孕到分娩的艰难过程,才能真正的体会到其中的辛酸。
袁清远怀着袁一的时候,只能待在老家,哪里都不敢去。
那满腹的心酸,无处可诉,到最后,只有化成泪水强行咽回到肚子里。
他怕看见旁人异样的眼光,他怕被人视为异类。他不光要克服剧烈的妊娠反应,还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
好在他够坚强,这一切他都挺过来了。可正是因为经历过,他不想看见袁一重走他的老路。
他希望袁一能找一个温柔善良的女孩,像普通人一样娶妻生子。
如果袁一喜欢上男人,他想,他大概会反对吧。
吃完饭,姜黎回公司上班去了,临走前还和袁一疯闹了一阵。
听见客厅传来关门的声音,正在厨房洗碗的袁清远把袁一叫到了自己的身边。
他一边刷碗一边和袁一闲聊着。
“今天面试怎么样?”
袁一将洗好的碗一个一个放进碗柜里,“没应上。”
“别放在心上,这家不行,还有下家。”
“我知道,就是有点遗憾。”发现袁清远疑惑地望过来,袁一笑了笑,“这家餐厅我已经关注了很久了,他们的西点好到你挑不出毛病。这次他们虽然少了个主心骨,但是还有其他人啊,比如副主厨、一二三厨、领班,以及厨房里的每一个人,他们在这一行做了那么久,都比我有经验。我如果能加入进去,可以学到很多东西。”
看见袁一聊到自己的爱好时,那副双眼放光兴致勃勃的模样,袁清远突然不想追问他面试失败的具体原因了。
“这样的机会以后还会有的。”袁清远揉了揉袁一的头,心里有些发酸。
他本是个不爱吃甜食的人,可他却能接受袁一做的西点,当然这里面有一点亲情的成分,而剩下的便是袁一过硬的手艺了。
袁一的师父曾说过,袁一有一双巧手,他就像个魔法师一样,能够将食物最美的一面呈现在大家面前,他会尽量展现食材本身的天然特性,让每一款甜品拥有独特的口感和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