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一口气差点没提上来,良好的修养,瞬间瓦解。
“扑哧”
一家装修的极其讲究的酒楼包厢里,一男子突然将刚含进口的茶水喷了出来。
第六十三章 搬家
八皇子赵琰委实没想到,自己偶尔出来喝个茶,透个气,居然也能遇到这么有趣一幕。
难得看到表妹笉雅吃瘪,他看的心情舒畅。又见那侯爵府的二小姐清雅明明气的不行,却还要拼命维持大家闺秀的模样,又觉得好笑异常。
“八弟,怎么了?”七哥赵谨淡淡的略带警告的声音飘来,赵琰这才收回窗外的目光,虽然他很想看看那个穿着朴素,说话却极有趣的女孩长什么样,不过眼下还有要事,他只好放弃。用心记住了那女孩的背影和声音,他依依不舍地将将心思转回到七哥谈的正事上。
“八皇子莫不是看上去街上的哪位姑娘了?”包厢那头,一个身穿黑色华服,长得极为俊美的男子,斜斜地靠坐在椅子上,手里握着茶杯,随意地转动着,嘴角露出一抹戏谑而又玩味的笑,他偏头侧目看了赵琰一眼,闲闲道。
赵琰素来对这个刚到京城不久,就惹出一身桃花债的南蛮王子不感冒,若不是他是七哥专门请来的盟友,他才不屑与这种人坐在一起,不过即便是同盟,他也不会对他有好脸色看,当即沉下脸,冷冷瞥了他一眼道:“我不是你!”
“呀呀…别这么冷淡嘛,到底是看上哪位姑娘了,长得漂不漂亮,我帮你参谋参谋。”说着,那黑袍男子就懒懒地起身,打算凑到赵琰的窗下一探究竟。
“陆锦,够了,该谈正事了。”一旁还有个男子,身穿深灰色素衣华服,样貌也极清俊,却较之刚才的男子,内敛沉默些,只见他修长洁白的手指,无意识地转动着茶杯,眼睛不知盯着哪处。淡淡地出声道。
哈里木,也就是化名陆锦的男子。听了那灰袍男子的话,撇了撇嘴,甚感无趣地重新坐下。
包厢里,三名男子继续谈论要事。酒楼外,毫不知情的沈雅还在与那刁蛮的小郡主。及以一副高高在上姿态自居的清雅美女周旋着,看看能不能从那美女手里多敲点银子过来。
沈雅就是这样的人,他人敬她三分,她敬人十分。他人若不敬她,她可以置之不理,她人若故意辱她。那就别怪她不客气。那个叫清雅的美女,表面上礼仪做足,暗里却十足做的是侮辱人人格的事,这就别怪沈雅挤兑她了。
“哎…琰儿刚才又是被马踢,又是被小郡主挥鞭子。也不知道伤的重不重,找个大夫瞧瞧吧,少说也得百十来两银子吧,又要治身体上的伤,又要治心理上的病。这二十两银子,可怎么够呢?”沈雅自语自语说完。脸上摆出一副非常矛盾纠结,非常愁苦的模样,不了解实情的人,还真以为小郡主怎么欺负沈琰了呢。
沈琰在一旁听得汗流浃背,却也死死咬住唇,硬是没出声拆穿阿姐的谎言。李木则完全惊呆了,根本没想到沈雅的瞎掰能力这么强。沈母则在一旁唉声叹气,谁也不知道她唉的,叹的是什么。
“你,你胡说!我明明没有撞到他,他怎么可能受伤??”笉雅显然没料到自己会遇上沈雅这号人,更加没想到眼前的这个女子竟然睁着眼睛说瞎说,说谎说的眼睛脸不红气不喘,当即气的小脸通红,恨恨地瞪着沈雅,一副恨不得把她吃了的模样。
“我没有胡说啊,不然你上前来摸摸,看看我弟弟有没有受伤。”沈雅无辜地耸耸肩,然后手指了指沈琰,闲闲道。
“你——”笉雅说不过沈雅,更不可能会真上前摸沈琰。男女授受不清就算刁蛮如她,也是知道的,自然不可能在街上与陌生男子有任何身体上的接触,哪怕隔着衣服摸一下也不行。
当下,笉雅气白了脸。
清雅脸上维持着笑容,不过马上就要挂不住了,一张精致的小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最后逼不得已,从牙齿里挤出一句:“兰儿,再,给那姑娘拿三十两银子。”
那叫兰儿的丫鬟见她们家小姐被敲诈,本想跟那群刁民理论两句,不想刚要开口,就被小姐一瞪,顿时气势减了下去。
她们端侯府在大周朝向来是最谨守礼仪的,要是在大街上与一群刁民闹起来,被京城的人知道,坏了端府的名声不说,小姐更是会被京城那些贵族小姐少爷耻笑,她也会被老夫人,夫人责罚。
这理论的事,万万不可做!
兰儿想到这,不禁一阵后怕,赶紧从钱袋子里另拿出三十两,像烫手山芋似的,飞快地甩到沈雅手里。
沈雅厚颜无耻地接过银子,朝那清雅小姐和小郡主展颜一笑,道了声:“谢谢。”就带着还在石化中的沈琰,李木和沈母离开了。
没想到这银子讹的这么顺利,这倒是出乎沈雅的意料。虽然她当时见那个叫清雅的女子如此注重礼仪,已经猜到这些大户人家,可能最怕的就是遇到她们这样一穷二白,什么都豁出去的平民百姓。主要是与平民较真,丢不起这个人。本来沈雅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没想到一下就成了。
想起临走前,想起那个叫清雅的女子脸色跟个调色盘似的,沈雅就觉得一阵开心,果然让讨厌的人吃瘪是一件让人身心愉快的事。
街头插曲,很快就被沈雅一家淡忘了。刚到京城,大家都很忙,没时间记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倒是沈母一开始的时候还念叨了几天,说沈雅这么捉弄了官家小姐,他们会不会派人来捉了她去。不过等了七八天都没动静,沈母也就渐渐消了这个念头,一门心思扑到即将参加科举的沈琰身上。
沈雅原本以为,这件事过后,再遇到那个叫清雅女子的可能性不大。毕竟那些所谓的豪门望族,应该还至于天天到这大街上转悠,也不会无聊到为了五十两银子与一介平民计较。倒是那小郡主回来找他们报仇的可能性大点,所以沈雅回去后就嘱咐沈琰,李木最近尽量少出门,别被这刁蛮郡主给碰上了。等过一阵子,小姑娘气消了,也就自然把这事儿给忘了。毕竟还是个被宠坏了的孩子,没那么多心眼。
不过沈雅显然低估了老天爷爱捉弄人的心思。没有料到。不久的将来,两人会以那样的方式,再次见面。
闹了一场,平白得了五十两银子,沈雅还是很高兴的,给了沈琰李木各三两银子,让他们去贡院的路上碰到要买的东西就买,别不舍得。李木一开始不肯收,被沈雅硬逼着收下了,说这银子反正也是平白得的,花了也就花了,无所谓。
果然太容易得到的东西,人越不懂得珍惜。在街上兜了一圈,看着钱袋里所剩无几的银两,沈雅深深地觉得这句话说得实在太对了。
东西买的差不多了,沈雅找了几个伙计,让他们按照她写的地址,把东西全搬了过去。她则与沈母回客栈收拾了一下,顺便将那药方写好贴身放好,结了她与沈母住的那间厢房的账,便往坊间方向走去。
临走前,留了一张字条给沈琰和李木,让他们安心住在客栈,得了空可以按照便条上的地址来找她和娘。
沈雅和沈母一路背着包袱便往老妇人家的房子去了,天色已经渐渐暗下来,老远就看到坊间老妇人站在门外,遥遥望着那条进来的路。见到沈雅她们终于来了,很是高兴地朝她们走过来,握着沈母的手道:“可算来了,你们买的东西都到了,伙计们都在院子里等着,快去看看吧。”
沈雅来之前提醒过伙计,她们没来,千万别走,因为待会还得搬东西。以至于现在院子里浩浩荡荡站了一堆人,怪不得老妇人看到沈雅他们过来这么欣喜若狂,感情是自己家突然来了这么一群人,不习惯。
因为房子一共三间,沈雅的想法是两间卧房,一件布置成厅房,平日里用来吃饭,接待客人什么的。虽然她们到了京城,也没什么客人会来,不过还是备着好,以防万一。
虽然院子里有石凳石椅,不过院子毕竟是露天的,一到下雨天就不行了,所以还是得布置出一个厅房。好在院子旁边还有一间小屋,里面灶台什么的都是现成的,不用沈雅花功夫砌出个灶台来烧饭。
京城的东西都比较贵,沈雅将将连带从那位富贵人家的小姐身上讹来的银两,也只够她买一个卧房里的东西,还都是买的最便宜的货,沈琰屋里只买了一张床被褥,其他的什么也没买。没办法,钱全花完了。厅房里还什么都没有呢。
现在身上统共还有二两碎银,沈琰那里她已经将住客栈的银两给他了,所以不用担心。
一转眼,她和母亲马上也要变成身无分文的贫民了。二两银子,在京城能活几天呢?沈雅有些担忧地想。看来,这卖人参的计划,得加紧提上日程了,不然马上她和母亲就得喝西北风去。
第六十四章 李木失踪
屋子收拾的差不多了,沈雅和沈母今晚便可以住进去。
吃过晚饭,沈雅带着那张已经写好的药方到前院去找老妇人,沈母则继续留在屋子里收拾一些琐碎的事情。
那药方在沈雅替那老妇人的女儿诊断时,就已经在心里形成了。
事实上,这道药方不过是让老妇人与她女儿安心罢了,要想治那女子的顽疾,可不是一两副简单的药就能治好的。
另一副药方沈雅没打算拿出来给老妇人,因为那药方上的几味药材,沈雅恐老妇人是买不到的,就算是能买的到,她可能也没钱没得起,因为那副药里,需要人参与丹沙这两味极其重要的药。
老妇人女儿的这病,已经拖得太久,普通药基本没效,须得用人参,乳香,丹沙等分为末,加乌梅肉和成丸子,每日服用才能见效。先不说这丹沙这个朝代有没有人识得,就算是有人识得,并且把它当一味药来卖,老妇人能买的起人参和丹沙这样珍贵的药材?
所以少不得还得沈雅自己来。她心知老妇人知道这事儿,只是徒添烦恼罢了,便打算自己悄悄制了药,找一个借口给她女儿每日服下。
老妇人对沈雅给她的药方,真是千恩万谢,欢喜异常。最后把沈雅给的另外四两银子给退回来了,死命不肯收。沈雅推脱了好几次,也扭不过她,也只好罢了。就当是对方付了她的药丸费吧,虽然她制作的这药丸价钱远不止这些…
给了药方,沈雅又去那女子的屋里略坐了会儿,陪她聊了会天,顺便开导开导她,要是能帮她解开心结当然是最好的,不过她心知这是漫长的过程,还需得慢慢来。
与那女子聊天的过程中,沈雅也大致对这户人家有了一定的了解。
这户人家祖上姓沈,女子叫沈珠玉。祖上曾是做布匹生意的,后来由于经营不善。加上沈老爷又死的早,渐渐也就没落了。她的外祖母家曾是京城有名的绣庄,世世代代以刺绣为生,那雕绣,正是她外祖母传给她的。可惜那雕绣只传女。她们家又人丁单薄,到了她母亲那一代,雕绣也就逐渐没落了。
沈雅听完女子的讲述,不禁一阵唏嘘。怪不得女子家有这么大一所宅院。却只有她和母亲二人,还过得甚是艰难,原来这其中还有这一番光景。她估摸着那女子的夫家敢这么随随便便将她休弃。可能也跟她家里日渐没落有关。
好在那女子也是个坚强的,不然家里连番糟了这么些变故,要是稍微有个想不开,很可能就轻生了。被夫家休弃,在这个年代。是一件极其丢脸,遭人闲话的事情。
沈雅与聊了好一会儿,女子被她风趣的语言逗得直笑,脸上也没有了今早郁郁寡欢的神情,渐渐地开明起来。这是一个好兆头。沈雅离开前,心想。
回了自个院子。沈母已经将东西都打点好了,正点着灯,在灯下做刺绣,进沈雅进来,朝她微微一笑道:“回来了,老姐姐的女儿好些了么?”
沈雅笑呵呵地走上前去,在簇新的床褥上坐下来,脱了身上的衣服,只着了一身里衣,滚进被子里,一手支颔,对一旁的母亲道:“嗯,心情大抵是好些了,等明儿我做些丸药给她服了,会慢慢好起来的。”
沈母闻言,放心地点点头道:“这样最好。”
隔日一大早起来,沈雅便上街,买了些乌梅肉回来,然后便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制作药丸。雪球在一旁帮忙看着。小家伙的鼻子很灵,若是沈雅剂量放的稍微有些偏差,小家伙也会不满地哼哼,哪怕这剂量不会对人体有什么伤害。本着尽量对病人负责的态度,沈雅一遍一遍,尝试了好多次,才将将做了四十粒药丸,足足浪费了她半只人参。好在雪球袋子里人参多的是,这一支,又是极其普通的一支,浪费也就浪费吧。只是那丹沙,毕竟数量有限,沈雅得紧着点用。虽然她后来又去那山谷里挖了不少回来,不过到底这丹沙需要用的地方多,不能浪费了。
做了一上午才终于做好这些,沈雅伸了个懒腰,便抱着雪球,打开房门出去,见沈母早就做好了午饭,在院子里等她吃饭了。
“娘…”沈雅高兴地朝她换了一声,雪球早就兴奋地蹦到沈母身旁,打算要开吃了。小家伙陪了自己一上午,估计饿坏了。
“快来吃饭吧。”沈母乐呵呵地招呼沈雅,然后在石桌上摆好碗筷,雪球那一份早准备好了,小家伙跳上石桌,就对着它的盘子开始猛吃。
才刚吃到一半,就见老妇人带着沈琰急急忙忙进了院子。老妇人大抵从没见过像雪球这样的动物,呆了一呆,然后醒过神对沈雅母女道:“这位公子说是来找你们的,我就把他带过来了。”
沈琰一进院子,就满脸焦急地对沈雅和沈母道:“娘,阿姐,不好了,李木,李木他不见了!!”
沈雅才刚下筷子,见沈琰来,以为他是来看她们二人的,所以老神悠哉地继续吃她的饭,却不想,他一来,就带了这么一个劲爆的消息。
“琰儿,你说什么?李木不见了?”沈母这次反应比较快,沈琰才说完,她就立刻从石凳上站起来,一脸紧张地问道。
沈琰凝重地点点头。
沈雅好不容易从呆滞中回过神,也从椅子上站起来,艰难地问道:“他什么时候不见的?会不会出去办事了,可能待会就回来了也不一定?”虽然以沈雅对沈琰的了解,确定他不会说没有任何根据的话,可她还是有些不死心。
李木怎么会不见的?
“昨日我与他前去贡院,因人太多,不小心我与他走散了,原以为他会自己回来,可是,我一直等到今日晌午,也没见他的影子。”沈琰眉头紧皱道。
沈雅听沈琰这么说,心里大有了个大概,她冷静下来,细细分析沈琰说的话。突然,她像是想起什么,连忙朝沈琰问道:“那他的行李呢,他的行李若在的话,应该会回来。除非,他遇到了什么…不测…”这是沈雅最不愿意见到的,她倒是宁愿李木自己突然离开,也不希望他出什么事情。可是,京城这么大,里面龙蛇混杂,别真个就碰到个歹人,那可真就糟了。可是李木一没财,二也不是女人,也没什么色可劫,会有歹人看上他这么个穷小子么?
还是他在与沈琰走散的路上,与什么人起了争执,那人一气之下,就把给灭口了???沈雅胡思乱想了一通,不但没想出什么头绪,反而把自己弄得神经兮兮,又忧又怕的。
“这我倒没注意,我俩的行李是放一处的,若是行李不见,我应该能察觉。”沈琰细细地想了想道。
“走,咱们去客栈看看。”沈雅觉得与其自己在这边胡思乱想,不如去客栈看看,行李在的话,兴许李木很快就回来了。她觉得,李木应该是个有分寸的人,不会平白让她们担心的。肯定是出了什么事,若是李木还不回,那就只能报官了。
“那咱们赶紧去吧。”沈母一听李木丢了,比沈雅还紧张,自己看上的快婿突然不见,她能不担心嘛?
于是,沈雅抱上雪球,将它放进包包里,和老妇人打了声招呼,便与沈琰沈母一齐往客栈方向赶去。
一进云来客栈,沈雅就逮了客栈大厅的伙计和小二,问问他们有没有看到前几日来这里与眼前这位公子一起住客栈的书生。客栈的小二们都是大忙人,招呼客人还来不及,又怎么会注意这些,只是一脸茫然地摇头。
沈雅见此,叹了口气,正要上楼去看看,却突然走来一个书生,先朝她们拱了拱手,然后对沈琰道:“沈琰兄,今早听人说李木兄不见了,可是晚生刚才吃饭的时候,看见李木兄从外面匆匆走进来上了楼,你莫不是弄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