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中唐红重生在她改嫁的一年后,也就是现在的半年后。
那时候归来的她来的还不算太晚,因为男主只是刚和“唐糖”结婚,就出任务去了,等到她重生回来了,他也才刚刚结束任务回家没几天,和“唐糖”没有怎么相处过,也就没有什么感情。
对于唐红,则有着怨恨愧疚不舍等等,很是复杂的感情,但即使如此,他也没有想要和她再次复合的意思,毕竟作为一个负责任的男人,“唐糖”才是他的妻子。但一切都怕有如果,“唐糖”她自己做死,谁也没有办法啊!
通过一系列的“唐糖”做死,更加衬托出了唐红的各种优秀,尤其是人家还有金手指帮忙,还一直在忏悔,结局自然是“唐糖”做死自己,然后唐红顺利上位了。
想到这里,唐糖有些明悟,不管唐红有没有重生,会不会回来报仇,她首先要做的,是让自己强大起来,独立起来,才能躲过各种“意外”,若真是唐红要来抢回朱爱党,大不了她就一走了之罢了,反正喜欢朱爱党的是原来的唐糖,并不是她。
有了解决方向,唐糖就开始思索未来的路如何走下去。
这个世界的设定有些奇葩,原主记忆中自己的国家名叫大清,没错,就是历史中的那个清朝,不过这里的历史在咸丰朝的时候转了个弯。
咸丰皇帝在这里并没有早亡,而是一直活到了八十一岁,而且一直相当健康清明,没有一点历朝英明之主晚年的昏头。
在英明神武的咸丰皇帝带领下,洋务运动进行的如火如荼,很快就赶上了西方国家的步伐,所以这里没有某个太后的掌权,也没有清末的屈辱史。
但二战还是到来了,历史名人一个个出现,该发生的一样样发生,后来国家政体变成君主立宪制,领导班子们以议会的方式存在。
不过这些都暂时和唐糖没有什么关系,她只是新奇了一会儿就放下了。
现在是77年八月,做生意什么的就不要想了,那是投资倒把,资本主义,就算再过两年改革开放了,她也不是做生意的料,更何况还有商业奇才,金手指加身的女主在,她去做生意简直就是找虐。
唐糖感慨,君主立宪制竟然也反对资本主义。→_→
可是作为一个农村姑娘,不做生意,还有什么工作能够远离这个村子,远离女主呢?唐糖有些纠结。想她一个还没出校门的学生,还真是没什么生活经验啊!等等!学生?
对啊!她可以继续上学啊!现在已经是七七年的八月了,如果历史继续往前走的话,马上,等十月就要宣布恢复高考的消息了,十二月似乎就要开始考试了啊!
小说中唐红没有参加高考,也就没有提及今年的考试,但唐红不参加,不代表她也不能参加啊!唐红毕竟是连初中都没有毕业的,即使人家像是个天生的商人,即使后来工作需要,学了外语,但也改变不了她没文化的事实啊!她就是想参加高考,她回来的时候第一届高考刚刚过去,她也没有耐心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人家急着赚大钱抢老公呢!想到这里,唐糖有些兴奋。
就算唐红重生又有空间怎么了?她可以及时躲开啊!若是她参加了这次的冬季高考,等唐红重生回来的时候,她已经在学校了啊!
最起码上学的时候,好几年都不会和她有什么交集的,毕业了,再找一个离她远远的地方工作,之后就桥归桥,路归路了啊!大不了她把朱爱党送给唐红就是了,反正她也不喜欢人家。哈哈^_^,她是天才,原来学霸有这好处啊!
兴奋过后,唐糖开始翻找自己的行李箱子,似乎里面还装着她的高中课本啊!
果然,她打开箱子,就找到了底部的一堆高中课本。
当然,原主结婚连课本都带着,可不是她有多爱学习,毕竟这个年代,学校的老师都不一定多有学问呢!她是要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带离那个家,和他们一刀两断,不过这正好方便了现在的唐糖。
据说七七年的高考题目异常简单,再随手翻了下手中的几本课本,唐糖对自己具有强大的信心,想她可是年年都拿奖学金,没毕业就直接被保研的超级学霸,怎么可能连个简单的高考都过不去,更何况她还能提前复习两个月,简直是考不上都难的节奏啊!
未来的生活有了基本目标,唐糖感觉自己崩了一早上的神经,终于被捋直了。
放松的躺在床上,唐糖开始打量自己的身体,天下就没有不爱美的姑娘,她想着唐糖既然从小娇惯,长的还是挺好看的,毕竟受宠和长相,有时候也是有着很大的关系的。
打眼看去,倒是皮肤白皙,腰细腿长,跑到衣柜上自带的镜子前看着,发现果然不愧是绿茶婊中的领军人物,大眼柳眉琼鼻小嘴,还有张她最爱的瓜子脸,简直是赚大了啊!
自我陶醉了一番,唐糖终于后知后觉的发现了不对劲。
凑近了镜子仔细观察,果然,眉间若隐若现的,似乎有颗红痣,不怎么明显,却真实存在。
唐糖仔细回忆,确定原主本身并没有这颗红痣,那也就是穿越后遗症了?不会也是空间吧?
想到金手指,顾不得疼痛,立即找了根针扎破食指,挤出一滴血珠按在了眉心。
唐糖期待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却发现半天没有反应,她不禁有些失望,果然不能太贪心了。
还没失落多久,就听见院子里传来说话声,似乎是婆婆给人送盘子回来了,她忙出了屋门。
“娘,这么快就已经送完了啊!”出门见婆婆和一个和她年纪差不多的妇人在说话。
“是啊!多亏了你二大娘了,她帮忙一块儿送的。”朱母边说着,还招手示意唐糖过去。
“来,见过你二大娘,咱家这边没什么亲戚,平时啊!多亏了你二大娘照料。”朱母的声音里满是喜气,显见得是真心实意。
记忆中这位二大娘就住在朱家隔壁,姓黄,别人都称呼她黄大娘,她夫家也姓朱,在遍地一家唐的唐家村,和朱家倒是有缘,也处的不错。
“咳,都说这远亲不如近邻,我们这么多年的老邻居了,你还跟我客气?”那位二大娘也笑着和朱母打趣。
“都是一个村里的,这唐家的丫头我也认识,看着就是个乖巧的,这次啊!我看你是捡着宝了吧!”
一句话说的朱母又眉开眼笑,倒霉事可不会一直在她家不走啊!
唐糖被两人毫不掩饰的话给弄的颇不好意思。
“娘你们忙了一上午,定是累了,先进堂屋坐会儿再走吧!我去给你们倒水。”实在受不了二大娘打趣的目光,唐糖赶紧遁走。
进了西边的厨屋倒了两碗水送过去,就又借口做饭,出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修文修文,只把背景改了下,其他内容不变,请放心食用。
☆、疑是金手指
小姑子朱明芳早上忙完就去找小姐妹玩了,公公也不知道去了哪里,眼看着要中午了,也确实该做饭了。
二大娘还在家里跟婆婆闲聊,估计是因为家里有儿媳妇做饭,她只要回家吃就行了。
看了眼厨房里的东西,发现并没有料想中的众多剩菜,可能是因为天热,昨天就已经分给邻居们了。再加上昨晚和今天早上吃的,就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想来也是,这会儿只要能吃饱就谢天谢地了,就算办酒席,也不会有多少菜的,天气又热,随便分两家也就没什么了。不过这样也好,她可不想连着几天吃剩菜。
左右翻看了一下,发现吃的并不多,面粉只一个袋子底,估计能有两斤就顶天了,再多一点的是早上吃的大米,没有现代的米白,看着还都是碎米粒,也只有两三斤的样子,如果只像早上那样喝稀粥的话,还能多应付几天,除此之外,还有大约一二十斤的高粱面,和最多的大半袋子玉米面,看着有好几十斤了。
这是主食,再看其它的,还有十几个鸡蛋在簸萝里,另外,就只剩下几块生姜和大蒜了,调料真的只有油盐酱醋。
唐糖有些傻眼,这样怎么做饭啊?做什么?
在脑海里回忆了下才想起来,这会儿,家家户户都有后院的,院子里多是养着鸡鸭,还有猪圈和厕所,再往后,就是自家的菜园子了。
早上喂猪的时候,也没注意,现在正是丰收的季节,想吃什么菜,去园子里现摘就行了。
想到这里,唐糖松了口气,还好还好,好歹有天然蔬菜吃。赶紧出了厨屋,要去菜园子里看看有什么好吃的。
这回倒是没有让她失望,园子里的菜虽然品种不多,但绝对够吃的,而且这可是绝对的纯天然无污染。
看着园子里茂密的绿色,唐糖开始考虑中午吃什么,这菜是有了,主食还没着落啊!总不能中午也吃窝头吧?虽然这会儿的人大多都是一日三餐的窝头稀饭,但她还是想着能不能换个花样。
随手摘了根黄瓜啃着,虽然样子不怎么好看,又细又小,不过确实比大棚种出来的好吃多了。
正吃着呢,忽然看到黄瓜藤边上一坨,像是米田共的东西,顿时恶心的吐了出来。
好吧!虽然是纯天然的,但有时候太天然了也让人犯难啊!
再也顾不上欣赏了,迅速的摘了把豆角,几个黄瓜,还有几根嫩嫩的小葱,就打道回府了。
蒸好的窝头还有不少,唐糖准备就弄两个菜,还是就着窝头吃一顿吧!
先把菜都洗干净,把豆角摘了一下,舀了一小碗玉米面,再放上盐和酱油,拌了一下,看了看有些干,就又加了点水和少许白面,就可以上锅蒸了。
本来还想用白面蒸的,但拿着那个少的可怜的面袋子,到底没有舍得狠下心。
又把茄子切成条状,准备待会儿和拌好的豆角一块儿上锅蒸,待会儿蒸熟了之后,放上蒜泥和香油,也是很好吃的,小时候妈妈经常这么做,在不放食用油的时候,比水煮的好吃多了。
再顺手把小葱切碎后,一切准备就绪,唐糖就往地锅里添好水,开始生火,然后一边烧火,一边又剥了一骨朵蒜。
地锅里的水很快就开了,放上蔑子和抹布,再往上边放上准备好的豆角和茄子,还有早上剩下的窝头,盖上锅盖,再烧上十分钟,就把已经熟了的茄子先盛出来,把豆角翻一下,再过个五分钟,豆角也熟了。
唐糖利落的把窝头拿出来,再把豆角盛到盆子里,又把已经剥好的蒜瓣捣碎加水和盐,又用筷子占了两滴香油进去,然后把做好的蒜水分别倒进豆角和茄子里,搅拌一下就成功了。
本来豆角里应该再加上两勺食用油的,但无奈条件有限,只能省了,反正应该会比水煮的好吃。
大功告成,唐糖想了下,还是再做一个汤吧!
又去后院摘了几个西红柿和几棵芫荽,回来又烧了热水,把切碎的西红柿芫荽小葱都放进去,做了个番茄清汤,连个蛋花都没舍得打。
一切搞定,唐糖就出去喊人吃饭了。这时候二大娘已经回家了,婆婆一个人在屋?div align="center"> 永锬尚锥?br /> “娘,饭做好了,要不要去叫爹和明芳回来吃饭?”
其实让她去,她也不知道去哪找人,明芳还好说,村子里总共就那几个小姑娘,但公公可是一早就没了人影,不知道去了哪里。
“不用,你爹刚跟队里的人一块儿去看西边的玉米地了,这会儿估计也该回来了,明芳不用管她,人家吃饭,她自然就回来了。”朱母头都没抬,顺嘴回道。
唐糖听了,就顺势坐在朱母旁边,看她纳鞋底了。反正现在天气热,饭凉了吃正好。
“你热坏了吧!别坐这儿了,快去打水洗把脸吧!”朱母一直没抬头,坚持和手上的鞋底子抗争着。
今年队里活多,眼看着就要秋收了,最后一双鞋子竟然也已经烂的不成样子了,正好去年的裱还有点儿,她就想着得赶紧找点碎布头给做好。可没成想,这大夏天的不动也满手的汗,针都捏不住,可真是难为死她了。
唐糖看着朱母针缒顶针钳子齐上阵,还真是有些茫然,怪不得小时候见妈妈纳鞋底做鞋子都是在冬天,夏天这活还真是不好干。
不过真的有这么热吗?朱母不说,她还没有注意,似乎她忙了这么长时间,又是烧火又是做饭的,还真没感觉到热啊!摸了摸干爽的脖子,再看眼朱母汗涔涔的样子,好像确实很热啊!但她怎么一点儿热的感觉都没有?难道是穿越福利?
“娘,你看,我一点儿都不热,不如您出去洗洗吧!正好该吃饭了,这鞋底我先帮您纳几针。”
唐糖也没有纳过鞋底,前世是因为等她长大,早就没人穿手工做的鞋子了,这里的原主是因为她后娘王二妹心疼她,怕她手上没力气做不好,再扎到手了就不好了。
不过她想着应该没什么难的,反正有针缒和顶针钳子帮忙呢,顶多纳的慢点儿而已。
朱母终于抬起头来,看了眼唐糖干爽的额头,也是纳闷,不是刚做完饭吗?怎么不像?不过到底还是受不了这汗涔涔的双手,准备出去洗洗再来弄。
“你别弄了,我可是知道你娘最是能干不过了,这活在家可定没让你沾过手,可别扎疼了,想做等天凉了我再教你。”说着,放下簸箩就出去了。
唐糖没听她的,朱母刚一出去,她就开始动手了。其实纳鞋底并不是什么技术活,只要手上有力气就行了,至于好不好,那才是熟能生巧的事情。
学着朱母的样子,带上顶针,先用针缒扎一下,再上阵线,除了刚开始几针不熟练外,唐糖开始越纳越上手,后来干脆连针缒都不用了,也没有感觉吃力,这还真是让她吃惊了,难道穿越一次就变成女汉子了?还有不畏暑热的空调体质?
即使没干过,唐糖也知道这种力气活,就是干惯了的妇女,也不会像她这样轻松的。
☆、金手指多多
朱母去后院上了趟茅房,回来又打水洗了把脸,用毛巾擦了擦,才感觉好了些,见唐糖还在屋子里没动静,就赶紧又进去了,生怕她没轻重,把手给扎了。不过刚进了门口,她就惊呆了。
只见唐糖连针缒都没用,一针针扎的飞快,看那样子,就连手上松垮垮带着的顶针都没用上,她刚刚离开的时候才堪堪纳了两行,那还是她干了两次,有一个小时才弄好的呢!但现在她看到了什么?她才刚刚出去五分钟没有呢,那鞋子眼见着就已经纳了一半了,这怎么可能?
“那个,唐糖啊!你娘在家经常让你干这活啊!”
要不然怎么会这样快呢?就算不出手汗,这速度也是干了多年的巧手了,难道王三妹那个女人不过是表面看着好的,其实背地里欺负唐糖?
实在是不能怨朱母脑补,就算是村里最能干的姑娘,这毕竟也算力气活,小姑娘不可能干这么快啊!
“呵呵,我第一次做,估计是我比较有天赋?”
听到朱母说话,唐糖才反应过来自己表现过火了,刚刚朱母做的时候那个艰难啊,还历历在目呢!再看朱母一脸你那后娘是不是面善心恶的表情,默默地为躺着也中枪的后娘点了根蜡。
“是吗?我看你做的还挺熟练的,正好你爹急着穿,这鞋底子就你帮着做吧!正好我赶紧抽时间做鞋面。”
朱母倒是没计较,反正以后是她家的人了,就算娘家不好,也没什么太大影响,更何况唐糖手艺好,以后受益的可是她儿子。
“好的娘,反正我也没什么事情,估计下午就能给弄好。”
唐糖有些无语,她发现这便宜婆婆有些心直口快,也不跟她这新媳妇儿客气,但看着倒是没什么坏心眼儿,以后相处起来也可以轻松一点儿。
又和朱母随便聊了几句家常,当然,是朱母说些邻里们的八卦,唐糖边听着,边继续纳鞋底,不过又纳了两行,朱父和朱明芳就先后回来了,她就放下簸箩准备去盛饭吃饭。
过了这么长时间,窝头和菜早就凉了,只有锅里的番茄汤由于锅底的火星未灭,还热乎着,玩了一上午的朱明芳已经迅速的洗了手脸,又手脚麻利的去端菜上桌了。
朱父刚刚从玉米地里出来,沾了一头一身的玉米叶上的穗子和粉末。
见朱明芳正忙着,唐糖也不去凑热闹了,忙转身给朱父打了一盆水过去。
农村人不讲究,朱父已经把上身的背心脱了,随便在头上身上打了几下,又就着脸盆洗了头脸和上身,也不用毛巾擦,就那么甩了两下,就进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