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下完本[西方甜文]—— by:雾十

作者:雾十  录入:04-02

“我、我会的。”不喜欢也会努力喜欢上的!
“我很想你,你想我吗?”拉斐尔笑着问。他把奥古斯特抱在腿上,双双坐到了椅子上,仿佛他们一刻也没有分离,还像在伦敦时那么亲密。
这种时候奥古斯特敢说除了“想”以外的答案吗?
他当然敢啦。
“很想啊。”
看,和“想”不一样吧。
“乖。”拉斐尔笑着摸了摸奥古斯特特别难狗腿的狗,“你抱起来轻了一点,有好好学习吗?”
“……”请问这两者有什么必然的因果?我不好好学习和我轻不轻有一英镑的关系?我这么轻只是单纯被吓的吃不进去饭好吗?!茶不思饭不想的。
拉斐尔主动换了个话题:“今天晚餐吃什么?”
“中餐。”奥古斯特已经破罐子破摔了,爱咋咋吧,我就一生放荡不羁爱中餐,一口气请了仨中国厨子!
“我真高兴,你还记得我喜8 欢吃什么。”
奥古斯特:总觉得这句话里充满了嘲讽的味道呢。
但最终叔侄二人还是痛痛快快的吃了一顿,奥古斯特生生吃出了最后的晚餐的悲壮味道,在长桌的这头,他含泪吃下他最喜欢的糖醋里脊,别了,肉。
席间,拉斐尔还问了奥古斯特一句:“怎么今天不见唱诗班伴奏?”
奥古斯特筷子用的溜到飞起,正在妄图努力撑死自己,听到拉斐尔的话后,还是不可避免的抬起头愣了一下:“……你对我的生活很了解?”
“对啊。”拉斐尔已经丧心病狂到根本不打算掩饰他的控制欲了,无论是奥古斯特的喜好还是他的作息,拉斐尔早已经烂熟于心。
奥古斯特不得不下定决心去面对现实了,他严肃的说:“晚饭之后,我想我们需要谈谈。”
“好巧,我也是这么想的。”拉斐尔依旧笑眯眯的。
在晚饭面前,别无大事。
奥古斯特吃了个溜圆,顿生出自己其实有着无限潜能的可怕错觉,他是说,他连这么多饭都不知道吃进了哪个黑洞里,他还能怕一个小小的拉斐尔?
对啊,他怕啊QAQ
装满了手装书的书房里,只有壁炉中火焰噼啪作响的声音。奥古斯特以一种小学生认错的态度,乖乖垂头站到了大气的实木桌前,一头金黄色的头发显得有些无精打采。
拉斐尔反客为主的坐在靠背椅子上,问奥古斯特:“知道错了?”
“知道了。”
“错哪儿了?”
“……”奥古斯特从小最讨厌的就是这种提问方式了,感觉这种问题特别讨嫌,还容易让他一不小心就交待出更多的问题。但是面对拉斐尔,奥古斯特也只能很怂的有问必答,“我不该试图隐瞒你,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应该和你说清楚的。呃,你好,我是,呃,你懂的。”
拉斐尔两手相撑,支着下巴,饶有兴致的直奔主题:“你真名叫什么?”
“我就叫奥古斯特。”奥古斯特是中英混血,英文名是他妈翻遍英伦上下几百年,才好不容易从罗马皇帝(……)里找到的一个富含美好祝福的名字,她希望她的儿子生而高贵。
拉斐尔点点头,比奥古斯特更像一个老油条:“什么时候过来的?”
“胎穿。只是前七年没有记忆。”从始至终都是他。
拉斐尔很满意,大概是看在奥古斯特认错态度良好的份儿上,他也没怎么为难奥古斯特,反而有商有量的聊了下去,说话的声音温柔的仿佛能滴出水。在和奥古斯特了解完基本情况后,他就决定放小孩子回去睡觉了:“充足的睡眠是身高的良师益友。”
就这么容易?
奥古斯特打死不信,他总觉得拉斐尔还憋着什么大招。
“我本来不想和你这么快就说这些的。”拉斐尔无奈,深深的看了奥古斯特一眼:“在你的理解里,咱们相处了多久?”
“十几个月吧。”一年多的时间。
“在我的时间里,是十几年。”拉斐尔专注的看着奥古斯特,烟灰色的眼睛里有着说不上来的情绪,“你伴我走过了我的童年、少年直至成年,你的一个月,就是我的一年。如果没有这次穿越,你也许不需要应付我多久就能经历完我的一生了。”
对于奥古斯特来说也许只是很短的时间,但对于拉斐尔来说却是生命里的全部。
“怎么会?”奥古斯特这次是真正的震惊了,他虽然有过两个世界的时间流速有可能不太一样的猜猜,但也没有猜测过这么可怕的差距,他是说,对于他来说不过是转瞬的回复,对于拉斐尔却有可能是心心念念盼了好几十天的东西。
不对啊,如果这样算,那时间轴就乱了。奥古斯特已经胎穿了八年,也不过才十九岁的拉斐尔却说与他通信了十几年。
奥古斯特转念又一想,觉得这样其实也能说得通。因为一如他之前看过的时间理论,时间并不是一条笔直往前的线,而是一个面,时间点并不存在驳论,是可以同时进行的。或者也可以这么理解,前七年奥古斯特是个傻的,那是因为他只穿来了一部分灵魂,从第八年开始,奥古斯特才完整的穿了过来,苏醒了记忆,拉斐尔也终于收到了那个跨越了时间长河的最后一条短信。
“你说的话确实不算好听,可那是我童年唯一能够有的正常交流了。”拉斐尔又多解释了一句。
“!!!”那一直害怕拉斐尔的他,岂不是会显得很渣?
拉斐尔拿他当童年唯一的朋友,他却、他却……
拉斐尔闭上眼,往后一靠,摆出一副不想再多说什么、但确实是被伤透了心的模样。
等奥古斯特在看到拉斐尔千里迢迢,为他带来的礼物——满院子的鹿后,奥古斯特整个人都傻了。
这可是皇家鹿园里的鹿啊,拉斐尔说带来就都带来了,只为奥古斯特曾经有过的一丁点不开心。这样的用心,恐怕连奥古斯特的父母都做不到。
“你为什么会以为我要伤害你呢?”
拉斐尔说的云淡风轻,奥古斯特却快要被愧疚感淹没了。他到底干了些什么啊。
——我只有你了,你会永远陪着我吗?
——你是抖M吗?
曾经的对话历历在目,一个不当回事,一个却把整颗心都捧了上去。拉斐尔简直小天使好吗?脑补过度中期还没过的那个貌似是他。
这特么就很尴尬了。
奥古斯特只能假装抚摸从鹿群里找出来的傻鹿斑比,来掩饰自己那一刻的僵硬。他甚至有点不敢看拉斐尔,他一辈子就交了这么一个朋友,却交的乱七八糟的。幸好,他的朋友依旧愿意和他当朋友,啊啊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人!
好人说:“跟我回伦敦,好吗?”
“好!”
好人又说:“一直住在伦敦?”
“好!好!”
好人最后说:“和我住一起?”
“好!好!好!”
拉斐尔在心里回答了玛丽小姐一个月前的问题:=V=看,这不就做到了。
一如拉斐尔当年所做的那样,他可以耐得下心用大量的时间来铺垫,只为一件事——确保奥古斯特如今对他的态度。
智商、情商都不算高,还有点社交恐惧症的奥古斯特,再也忍耐不住了,他一把抱住了心目中的好友兼叔叔。他觉得他心里有两个小人,一个说,好想亲啊好想亲,另外一个说,好呀好呀。但最后也只敢脸贴脸的蹭蹭,有贼心没贼胆。
奥古斯特对拉斐尔郑重许诺:“我要和你当一辈子的好盆友!”
拉斐尔志在必得的笑容凝固在了脸上。

第30章

拉斐尔在布里斯托尔堡住了下来。
奥古斯特也不再怕他, 反而每天主动凑上去, 两个人头顶着头的嘀嘀咕咕。
老管家不知道这中间发生了什么,能让奥古斯特前后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在怎么都想不明白之后,老管家只能把这归类为“真不愧是帝国最巧言善辩的马奇伯爵的能力”,只要拉斐尔想, 他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任何一个人发自真心的喜爱。
黑色长发的青年安静的坐在壁炉边, 膝盖上摊开放着一本金线书, 有一搭没一搭的和身边的金发正太聊着天。
为了搬去伦敦, 奥古斯特公爵阁下彻底变成了一个大忙人。
毕竟这次不单单只是去伦敦参加国王的婚礼那么简单, 而是更类似于比较正式的搬去伦敦生活。虽然说奥古斯特每年肯定还是要回布里斯托尔的,巡视领地啊、晋升骑士什么的,但毕竟是生活重心是要转移到伦敦去了。
对于奥古斯特这种“有的是钱”的大贵族来说,他搬迁搬的最重要的不是物品, 而是人。
家具汉普顿宫内有更好的,衣服在伦敦可以重新做最流行的, 有钱都未必能买到的昂贵手抄书也可以重新拥有更全套的……但是人怎么办?
就拿最简单的仆从来说好了, 奥古斯特身边大到管家、小到园丁,都是黑太子为奥古斯特精心挑选过的, 就这样了依旧出现了当年害的小傻瓜版奥古斯特差点变成坑爹儿子的往事,可想而知如今剩下的忠仆有多难得,短时间内是没办法在汉普顿宫再成功复制出这样一套班子的。
换言之,奥古斯特要搬走,就必须也把大部分的仆从带走。可是仆从们基本都是有家有口的人, 他们走了,他们住在这附近村庄里的家人怎么办?一起打包?去了伦敦之后又该怎么安顿?
虽然这些事情有老管家和专业顾问会替奥古斯特规划考虑,可也需要奥古斯特自己做出最后的敲定。
仆从其实还好说,类似于厨子李那种,把他的妻子和女儿一起带走也就算是解决了问题,厨子李的妻子和女儿都可以在比布里斯托尔大了不止一倍的汉普顿宫找到适合她们的工作,以后李的女儿的择偶标准还可以从乡下放眼伦敦。皆大欢喜。
可是骑士和见习骑士们就不能这么一刀切了。
骑士们是奥古斯特的雇佣兵,本身就是背井离乡,在布里斯托尔为雇主卖命和在伦敦卖命对于他们来说并没有太大区别。可重点是这些又名武装力量的骑士们应该怎么安置。汉普顿宫很大,却并不适合用来当练兵的地方,总不能让别人去做客时,也和奥古斯特一起欣赏骑士们的人鱼线吧?
见习骑士们就更复杂了,他们的父母大多都是奥古斯特三个郡县封地内的小领主,是奥古斯特的贵族附庸,送他们到奥古斯特这里学习,有点类似于家住在地级市,把孩子送去省会城市的重点中学的感觉,心里上并不会觉得离的有多远。
但是乍然搬去伦敦,也许冷酷的贵族父母对次子无所谓,但从孩子的角度来讲是很有所谓的。
拉斐尔就是个好例子。王太后作为他的母亲,对他不好吗?不可能吧?可是拉斐尔依旧养成了如今这么一个性子。见习骑士大多都基本都处在即将中二叛逆的敏感时期,一个处理不好,就是一大堆可以预见的连锁性灾难。
奥古斯特愁的一宿一宿睡不着,都有青色的黑眼圈了,搬家可真是个麻烦事儿。
拉斐尔长叹一声,从背后很自然的搂住了奥古斯特,与他尽可能的肢体接触:“我想让你搬去伦敦,是为了能更好的照顾你,而不是给你增加烦恼。”
“我也想和你一起去伦敦……”照顾你。后面的话奥古斯特没有说出来,因为如今他和拉斐尔之间明显是拉斐尔照顾他更多一点。有此朋友,夫复何求?!“虽然麻烦了点,但是我觉得值得。”也不会后悔。
“那你努力,我在精神上支持你。”
拉斐尔不准备主动给奥古斯特提供太多帮助,不是他不想,而是他也同意玛丽小姐的一些观点,好比奥古斯特需要去自己学习、主动成长。
这些麻烦的事情,奥古斯特在未来会经历很多次,甚至更加严重,把如今的第一次搬家拿来练手刚刚好。
当然,拉斐尔也不是全然看戏,他也会给奥古斯特一些建议:“你知道温莎城堡吗?”
奥古斯特当然知道。他一直觉得温莎这个名字有一种很优雅的感觉。从十二世纪上半叶开始,温莎城堡就成为了英格兰王室的主要行宫之一。温莎城堡所在的自治市镇温莎市,与伦敦其实只有大概20英里左右的距离,马车一小时就能够跑到。
黑太子的嘉德骑士团,就是在他还是英格兰国王时,于温莎城堡的一次比武会上成立的。
说起来,嘉德骑士团的名字来历也是因为这次贵族集会。
黑太子本来是打算叫圆桌骑士的,鉴于他是个彻头彻尾的骑士小说狂热者,他一直想象传说中的亚瑟王那样掌握一支世界上最优秀的骑士团。他觉得只有圆桌骑士这样富有意义的名称才能配得上他的骑士团。
但偏偏在那次比武开场前的舞会上发生了一件事,让黑太子改变了主意。
当时黑太子正在和一位女伯爵跳舞,一个旋转用力,女伯爵所穿的吊袜带突然从裙子里掉了出来,看到的贵族和骑士无不在嘲笑这位女伯爵。黑太子一时生气,就把吊袜带捡起来并戴在了自己的佩剑上,并表示“心怀邪念者该感到蒙羞”。这句话后来还被特意刻在了骑士团成员的蓝金色徽章上。
黑太子因此决定:“别管什么圆桌骑士了,我要成立嘉德骑士。”
嘉德正是吊袜带的意思。
后来这位女伯爵成为了英格兰的王后,生下了奥古斯特。伦敦的贵妇们曾风靡一时的纷纷希望自己的生命里也能遇到这样一段浪漫的爱情。
咳,扯的有点远。
说回温莎城堡,那里曾是黑太子练兵的地方,绝对是个适合养骑士的城堡。在黑太子退位后,温莎城堡移交到了理查二世的手上,那个时候理查二世还和自己的第一任王后的凯瑟琳处于蜜月期,为了讨好王后,理查二世在重修温莎城堡时,便在最显眼的吊桥门上刻上了代表“阿拉贡的凯瑟琳”的石榴标志。后来帝后失和,凯瑟琳前王后搬出王宫,几年后病逝,在那之前她设法让理查二世同意了把象征了他们感情的温莎城堡交给玛丽小姐管理。
名义上温莎城堡还属于国王,但它实际的主人其实是玛丽小姐。
而玛丽小姐……
“她更适合在边境的城堡练兵、圈养骑士。在伦敦附近反而放不开手脚。如果你懂我的意思。”拉斐尔进一步介绍道。
“!!!”
奥古斯特秒懂,玛丽小姐其实很怕理查二世忌惮她。因为如今玛丽小姐能和理查二世还算“和平”的相处,完全是依赖于理查二世根本没把玛丽小姐当回事儿的沙文主义,他一直觉得玛丽小姐就是个小姑娘,顶多倔强了点,爱顶撞他了点,却并不会造成什么威胁。所以他可以纵容玛丽,不会真的动怒于玛丽一次次的与他争执。
可一旦理查二世觉得玛丽小姐其实早已经成年,有了自己的小心思,那玛丽小姐的那些争吵就会从父女不和,上升到挑战王权。那事情可就大了。
奥古斯特就没有这方面的担心了,他离长大到构成威胁还有一段不短的距离,再加上他的骑士团其实挂着的是嘉德骑士团预备役的头衔,对于理查二世来说,那是他相依为命的哥哥的武装力量,他不会感觉到威胁,只会有被保护的安全感。
“我可以拿我在边境的城堡和玛丽私下交换!”奥古斯特名下的产业有很多,一处边境更大的城堡他还是能够换得起的。
拉斐尔一愣,他其实想说的是反正温莎城堡玛丽也没用,她那么疼奥古斯特肯定愿意借给奥古斯特。
没想到奥古斯特却无师自通了利益交换。比起打感情牌,明显是这种大家都不吃亏的方式更好些,互惠互利,还不伤感情。以玛丽小姐的脑回路来看,她也不会觉得她这样是被奥古斯特划分界限,反而只会欣慰于奥古斯特与日俱增的交际技巧。
为什么拉斐尔如此笃定?因为刚巧他也是这么认为的。
住的地方解决了,却只是第一步。
真正的麻烦还在后面。
本地的社交圈奥古斯特也并=不想就此落下。
贵族这个阶级是很矛盾,内斗的厉害,却又在关键时刻异常团结。奥古斯特不可能放任他好不容易才建立起的人脉圈子再次回归与他生疏的状态。奥古斯特不傻,他深知这些都是日后他在伦敦站稳脚跟的资本。
所以,布里斯托尔这里势必是要留下一些心腹和骑士,替奥古斯特作为沟通的桥梁,也替他管理他的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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