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田记 完结+番外完本[穿越种田]—— by:方之影

作者:方之影  录入:04-09

也就是说只要你的庄稼照顾得好,不受天灭虫害,一季的收获不会低于600斤一亩,萧楠家八亩地,麦子都长得挺好,今年总产量大约在5600斤,这么多的麦子,若不是有脱谷机,五个劳力无论如何努力,也不可能用区区两日时间把它打出来再挑回家。
这脱谷机自从面世以来,很快受到了全国上下所有农耕者的赞誉和喜爱,此物最初面世是二十年前,真正进入百姓手中则是十五年前,一台脱谷机价格根据大小不同,价格在二十到二十五两银子之间,这样的价格对于古代的老百姓来说,着实不便宜,按常理推断,买的人应该不会太多。
可自此物正式面世,大凡试过它功能的农耕人员,却没有人拒绝得了它,时值现在,全宋境内,大凡从事农耕的村庄只要不是穷得常年吃不饱饭的,就不会缺打谷机,全村人口一百以下的,至少有一台共用的机器。
超过三百人口的村子至少有两台脱谷机,桑榆村有四百多人口,加上村子相对也比较富裕,村里一共有四台脱谷机,当初由全村人一同集资购买,买回来之后都在村里的公共祠堂中,是全村人共同的财产,由里正代为管理。
村里人需要用的时候需提前申请,里正根据各自的申请时间合理安排,用完之后再还回去,萧楠家割麦子的时候,村里还没两家开始割,这个时候申请脱谷机不用排队,萧楠看到被抬到田里的脱谷机时微吃了一惊。
这脱谷机是木制的,结构原理和现代脱谷机相似,因无法用汽油或者电力驱动,只以纯靠手工操作,个头要比现在的脱谷机大很多,使用的时候,由一个人不断将割好的麦子或者稻子放进入筒口,机械左右两侧各有两个木制驱动把手,每个把手皆需由一个劳力握住,用力摇转,当四个驱动把手同时转动的时候,脱谷机数个木制轴轮就会轱辘辘的转起来。
机器一转,谷子就随着转动的轴轮一点点被脱到下方固定的盛斗中,稻草、麦杆则会自动朝另一个方向排出来,一抬脱谷机,一整天运行下来,能打四五千斤谷子。
用此物打出来的谷子,很干净,草屑穗须在出谷的过程中和稻草或者麦杆一起排了出去,它对于一个尚没有进行能源开发和应用的时代来说,确确实实是农用史上的一大进化,在萧楠的记忆中,宋朝历史上是没此物的。
那时候的农民,根据南北不同风俗习惯,有的地方是将稻谷、麦子割下来之后,连草一起捆起来,挑回家,然后找一块平整干净的场地,铺开,用牛套着石碾慢慢碾,根据场地的大小不同,有的一次可以碾出七八担,有的十余担谷物不等,这种方式优点是单脱谷程序这一块,人没有那么累,也比较快。
缺点是脱完了还有一堆事需要处理,比如说,先要把脱掉了谷的稻草或者麦杆先收起来,然后还要用净谷风车将地上含着草木灰和杂物扇出,除了工序复杂费时,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这样打出来的谷物,会有很多净谷风车扇不干净的小土粒和小沙粒。
还有的地方用的是打斗,打斗就是一个很大的木制盛斗,中央有两杆粗横梁,打谷人家将其抬到田地里之后,一把一把的抓起麦穗或者稻谷在横梁上甩打,直接将一颗颗的麦穗都打落到盛斗中,盛斗四周会铺上一层油纸布,防止谷物喷出来。
打斗的优点是打出来的谷物相对干净,没土没沙,草屑穗须用净风车一扇就很干净,缺点是又慢又累,通常情况,一个壮劳力,一天最多也就能打三四担谷物出来,人却要累个半死。
若没有这个脱谷机,根据桑榆村的风谷习惯,大家就只能用打斗,用打斗脱谷,萧楠请的这五个人,三天是不可能帮她家完成秋收的,萧楠看着在麦田中飞快转动的脱谷机,心头对那位比自己先来的前辈老乡产生了无尽的敬仰之情……
说完了收秋,顺带说说税收,宋税收制度延续的是晚唐的两税制度,即户税与地税,与晚唐不同的是,这两税在宋皆有明确的数额规定,并不会与晚唐那般随时会根据国库的需求而上下浮动税收金额,更不许下级官员打着国名的由头随便去乱收税。
宋制的户税是根据所有入户户籍来收,也就是说无论你身份贵贱,只要是在官府登记入册的户主一律需要交税(备注,古代的佣仆是不需要交税的,这些人都属于各权贵富豪的私有财产,他们的税都由他们所归属的主家给交了。)
宋律的户税标准是每户不得超过户主一家年收入的百分之五,地税同样如此,不得超过亩产的百分之五,并严令所有户主的登记信息都必须保证与实情一致,也就是说,若宋户居民为了逃税虚报自家的年收入? 徊槌隼匆R灾乜睿⒂锌赡鼙幻皇占也蝗羰枪俑氲胤胶狼抗唇幔樽骷伲衙髅魇乔罾У呐┗闯杉揖骋笫档母换В职咽可鸷狼啃雌痘В痪榛В僭备镏俺伊鞣牛可鸷狼克胁埔宦沙涔?br /> 在此等严令重刑之下,官府也好,地方普通民众也好,基本没有人在户籍家产和土地拥有权是胡编乱造,(当然,极少数的特例肯定是有的,必竟再严的律法也管不住那些不顾一切的疯狂之徒不是,只是这样的人一旦被纠出来了,他的人生之路也就到了尽头。)
萧楠的父亲户籍相比较高,是农户中的上等户籍,即属于富农标准,萧大郎手上有十五亩良田,一百亩荒地,在册的年收入大约是年收入一百两白银,这一标准已持续八年没有变化,按萧大郎的收入标准,他们家一年户税要交5两银子,或者等植的谷物。
地税青孚镇的良田一律按每季亩产650斤算,税收是3.5%,15亩地,萧楠家一季要交341斤粮食,折合起来约莫3.7石(宋一斗等于9.2斤,十斗等于一石)。
那一百亩荒地是十年前买下来的,荒地前三年不收税,后续十年,每年按良田的十分之一收税,一百亩地一季的税约莫约是2.5石,一年两次,加起来萧楠家每个要交12.4石的地税。
(这一章比较枯燥,不过既然是种田文,这些税赋什么的不写清楚,后续很多段落都写不下去,当然,这些税赋并不是北宋真正的税赋标准,而是根据北宋原有的制度,再加上本文设定的背景中某只蝴蝶的改革衍生出来的。)
二十二章、偷只老虎崽(上)
萧楠家的那一百亩荒地就是她家房子后面那一片向东延伸的荒山,荒山之上就是白云山的林区,萧大郎买下这百亩荒山一共只花了五十两银子,现在全荒着,萧楠刚来的时候压根不知道屋后那一片荒山是自己家的,现面临秋收,马上要涉及交税事宜,听林氏提起,才知此事。
之前林氏一直没提,是因原主本身知道这件事,而现在的萧楠过来之后记忆不全,根本没有这部份的记忆,所以,当她刚刚听到林氏说起关于荒山交税事宜的时候,脸上不由自主的浮出了一抹愕然,若不是反应极快,瞎编了个理由圆了过去,只怕是要引起林氏对她身份的怀疑了。
萧楠得知此事之后心中又惊又喜,她看着屋后那一大片荒山,本就在盘算看看用什么法子将其买下来,想要做个衣食无忧,逍遥自在的田舍翁,光靠打猎是不行的,得思考生财之道,以她渊博的学识和对历史的了解,若走官场或者去书院当老师,(前题是这个时代的人允许女子入官场的话)那是绰绰有余,做其它的,优势却不明显。
好在她不指望成为什么富甲天下的大富翁,也不想做什么发明家,只想做个衣食无忧的小地主就心满意足,她前世也是农家出来的孩子,再加上还有一个搞农业科研的专家朋友,基本的农耕知识基础还是不错的,做事再勤奋努力一些,做个富裕的田舍翁应该不成问题。
她想把屋后那片荒山买下来做茶园,以此地的地势和气候而言,这地方做茶园很合适,当然,也不是不可以种值其它作物,只是种植其它作物经济用途没有茶园的那般长远,茶园虽然开始三四年不会有收益,可到了后期,只要伺候得好,那可就成了会下金蛋的金母鸡。(茶叶在古代重要的经济支柱之一。)
让她没想到的是,她买这片荒地的念头刚起林氏就给了这样一个大的惊喜,不过惊喜之余,萧楠也颇为疑惑,萧大郎怎么看都不像是个会干赔本买卖的人,他买下这一百亩荒地后却任其这样荒废,每年白白交税,这实在有些说不过去。
苦于找不到这方面的记忆,她也不便向林氏多问,只能日后慢慢找机会打探因由,不过不管是基于什么原因,既然确认了这片荒山是自己家的,萧楠就绝不会任凭它这样荒废下去,当然,这事急不得,想要开荒种茶,还得从长计议。
麦子收回之后,她和林氏一起把梓修送到了村私塾,紫修虽只有七岁,可启蒙阶段需要学习的东西他都学完了,除了基础启蒙知识外,三字经,百家姓和千字文也学完了,到目前为止,他认识的字大约有二三千,能自行编写简单的文章和书信,水平大概与萧楠前世所在的四年级小学生差不多,至于字,却已能与五年级小学生比美。
综合梓修现在的知识水平,他虽才七岁,入私塾报的却是中级班,中级班的先生见一个七岁的孩子初入学就要报自己的班级,心头颇为惊讶,虽不觉得梓修能通过中级班的考试,可还是很和蔼的给了他一个应试的机会,一番校考下来先生大跌眼镜,这孩子不仅各科水平已达到了中级班优等生水平,反应能力更是敏捷无比,先生惊叹之余,一边在心里大呼寻到宝了一边乐呵呵的带着梓修去办理入学手续。
收秋收完了,梓修上学的事也解决了,接下来萧楠有一件很重要的事要做,她要去偷一只老虎崽回来看家护院,自从上次萧菊云和江如燕打到家里来之后,萧楠心里一直寻思着从哪给家里寻只厉害的宠物来看家护院,否则她不在家的时候,家中只有林氏和梓修两人,着实让人不放心。
一般的土狗不行,没有威慑力,以前萧楠家倒是有条不错的猎狗,可它在萧大郎遇难的那次跟着殉职牺牲了,藏獒不错,可青孚镇地盘上根本没看到此物,其它狗暂时都没碰到能入萧楠眼的,倒是两日前她上山的时候无意间发现了一份惊喜。
当时她追一头猎物跑进了白云山的深林区,无意间发现了一个虎穴,她到达此地的时候,正好看到三办出生大概只有月余的老虎崽在洞口边上爬来爬去,突然间碰到了几只刚出生不久的老虎崽,这对正在给家里寻找看家护院宠物的萧楠惊喜不已,一时间连那头跑掉的猎物也顾不得追了,就想潜过去偷只虎老崽过来。
哪知还没来得及靠近,出去觅食的母虎已回来了,萧楠的身手虽然不错,但年纪太小,让她正面与一只成年老虎交锋,她还没有这样的本领,无奈之下,只能悄然退去,她年纪小,行动敏捷,又深谙潜行之术,母虎并没有发现周围有这么个虎视眈眈的窥视着自己孩儿的人类。
回来之后,这两日萧楠的心一直像被猫抓一般,时刻惦记着那老虎崽,只苦于这两日家里有事,没功夫进山,现梓修上学去了,家里要办的事也办完了,这一日清早,萧楠吃过早饭就匆匆往山里去了,进山之后,她也没有心事去打猎,一路跟着自己做下的记号,往老虎窝所在的那个位置而去。
白云山在后世便以植林繁茂,峰奇水秀,云多而奇而闻名,在这没有任何工业污染的古代就更不用说了,萧楠进入深林区之后,但见奇峰林立,瀑布倒挂,滚滚如涛,因季节的变幻,林中不少树叶已变得殷红似火,再被头顶上金灿灿的秋阳一映,整片树林都仿若披上了一层淡淡的金纱。
只是此地已是白云山的深林区,美是美矣,里面却生活着无数猛兽,普通的猎人根本没人敢涉足此地,萧楠若不是想偷只老虎崽,也不会轻易跑到这里来,虽然猛兽区珍稀的猎物多,却也得你有本事去猎。
萧楠这个躯体天赋异禀不假,可她到底只有十一岁,以她原有的习武底子,再加上后世萧楠的格斗经验和潜藏经验,碰上一般的猛兽,只要不正面交锋或者被合围,她逃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猛兽区也分地盘,那只母虎所在之地除了它之外,周围一里左右并没有其它猛兽存在,萧楠潜过来的时候,发现那只母虎还在洞中,她只能不动声色的退到隐蔽之地潜藏起来,按兵不动。
第二十三章、偷只老虎崽(下)
结果她一动不动的潜藏了大半日,眼看着太阳都快要落山了,里面的母虎仍没有半点要走出洞穴的迹像,哎,看样子今日是没机会了,萧楠颇有些气妥的在心里哀叹了一声,转身悄然离去,她胆子虽大,却也没大到在这猛兽区域过夜的程度。
更何况她若一夜不归,林氏和梓修不定担心成什么样,萧楠对林氏和梓修来说,是不可缺少的存在,而林氏和梓修对于萧楠来说,同样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两个人,萧楠自是不愿累及他们无端为自己担心受怕。
因这一日大半时光都耗在潜伏中,萧楠回家的时候,竹篓里只有一只归程时顺手猎来的野兔,即便如此,她到家的时候,整个桑榆村已被浓浓的暮色笼罩,林氏和梓修一起站在院外,面带焦虑之色的注视着自家门前通过白云山的那条小路。
“大娘,今日怎的这么晚才回来?没碰到什么危险吧?”待萧楠踩着昏暗的暮色朝着两人走来的时候,他们紧紧提着的一颗心才慢慢回归原位,待萧楠走到面前,林氏忍不住略带担心的问了一句。
“没有,今日山中没看么什么猎物,我就多转了一回,等天色渐暗,这才醒过神来,急急往家赶,瞧,今日我除了猎了只兔子之外什么也没猎到。”萧楠指了指背篓,笑着接口。
“没猎到也没关系,大娘啊,咱们家有这么多田地,家里又只有三口人,即便是你不进山,靠着这些田地养活咱们母子几个也足够了,依阿母之见,你以后还是少进山吧。”林氏想起丈夫的遭遇,心头总觉得有些不安,她早想找个机会劝劝大娘,让她别进山了,可这孩子固执,又喜欢狩猎,林氏一直没找到机会开口,今日萧楠回来得晚了些,她的一颗心早纠了起来,趋此正好把自己的意愿讲出来。
“阿母,你放心吧,我就在外围转转,又不进深林区,哪里会有什么危险,若真从此不让我进山打猎,天天闷在家里,我非闷出毛病出来不可。”萧楠怔了一怔,旋即笑了起来,她走到林氏身旁,亲昵的挽起她的一条胳膊,略带着几分撒娇的开口道。
“罢了,既是你喜欢阿母也不拦你,但你要答应阿母,一定不要进深山,阿母已经失去了你父亲,我再也承受不住失去你们俩中任何一个的打击了。”林氏有些无奈的看了她一眼,不再提不让她上山打猎的话头,却不忘殷殷叮嘱。
萧楠频频点头,不过虎崽没偷出来之前不入深山是不行的,只是此话不能与林氏说,第二日继续潜进虎窝,行动愈发的小心了几分,可惜,这一日仍是一无所获,如此耗费了整整五日时光,终于让萧楠逮着机会。
第五日早晨,萧楠到达虎崽所有在那个洞穴旁边不到一个时辰,母虎就从虎穴中走了出来,出去觅食了,待母虎离开约莫半刻钟之后,萧楠悄然潜入虎穴,进入虎穴之后,一眼就看见了紧靠着洞壁旁的一个草窝上躺着三只酣然大睡的小虎崽。
这三只虎崽看模样出生时间大约也就一个月左右,个头和四五个月的猫崽差不多,有白有花,兄弟三人相互偎依着躺在一起,瞧上去煞是温馨可人,不过萧楠此刻要做的却是打破这种温馨的恶人,她轻轻抱起离自己最近的一只黄白相间中还参杂着数种花纹的花虎崽,将它装进早已铺了一层厚棉布的竹篓子,又用两片能遮掩其味道的大树叶将它盖上,然后悄然从洞中潜了出来。
一出虎穴,萧楠立即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一旦那只母虎回来,发现孩子不见了,寻着气味一路追来就乐子大了,为了不引起母虎的注意,萧楠每次潜进去的时候都特意在身上披了一件用一种丛林中常见的木植藤编的藤蓑衣,这种藤编味道较浓,萧楠人体的气味在它的掩盖之下,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她路过一处瀑泉的时候,将身上那件藤蓑衣脱了下,为了保险起见,还将其放进瀑潭中洗几遍,然后才将它扔到一颗树上,又在水边洗净了手脸,这才钻出深林区,往外行去。
推书 20234-04-09 :朕还是如此威风凛》: 《朕还是如此威风凛凛》作者:公子湛文案朕觉得这世界有点污重生之后,朕有些惶恐朕的丞相染上了写情诗的癖好,还总要把它送给朕朕的将军闲着没事就进宫,拿着一块朕见都没见过的定情信物要朕负责最可怕的是朕的太傅,总喜欢夜里摸到朕的寝宫,与朕一同研讨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