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一口气。恐怕,这些哥哥,姐姐们还不知道。从此以后,他们无忧无虑的生活就要结束了。
小时候,期待着能够快快的长大。但是真正长大后,却开始怀念小时候的生活。这样的行为,只能用反复无常这个词语来形容了。
为什么会这样呢?大概是因为,大人的生活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吧!
小孩子虽然什么都不能做,但是也不必承担责任。谁是谁非,谁优谁劣,恐怕谁也说不出一个所有然来吧!
第55章
时光荏苒, 岁月蹉跎。人生天地之间, 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
时间过得真快,不过是眨眼的功夫,炎炬就在这个时代呆了好几年。如今的他,已经十二岁了,长成了一个俊美的少年郎。身材高挑健壮, 薄薄的肌肉呈现出美丽的流畅型,看起来十分漂亮。
这些年来,炎炬从来都没有停止过修行。从一个人类变成三足金乌, 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在幼年时期修行。
妖族不同于人族,没有幼崽幼年时期不能修行的习惯。毕竟, 比起妖族强悍的身体, 人族的幼崽十分脆弱,不能够承受住修行所带来的力量。稍有差池,就会陨落当场。
而且, 人族还未成年的时候,脑海中的传承记忆并不完善。有关于大道法则的事情, 还处于幼年时期的人类,并不能理解。他们对这种事情完全懵懂, 又怎么能够修行呢!
修行, 从来就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般简单。
比起人族的幼崽,妖族的幼崽比较占便宜,从祖辈传下来的传承记忆, 能够帮助他们很好地理解天地之间的规则。
如果没有祖辈,那就更占便宜了。因为是这一个种族最先出生的族人,会得到天地的直接赐予。比如说妖皇帝俊,东皇太一,太阳神羲和,太阴之神常羲,还有天蓬草的第一个族人——天蓬。
这些人,因为出身的缘故。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总有一天,他们会站立在金字塔的高端。不管如何,他们最差的成就,就是成为大罗金仙。如果得到了什么机缘,还会更进一步成为准圣。如果运气比较好,还有可能会成为圣人,威压一方宇宙。
如果想要成为混沌神灵,这就不是机缘和运气的问题了。就算历经千难万阻,诸般磨难,又有超高的天赋,偌大的机缘,也有很大的可能性不会成功。
混沌神灵,一个混沌纪元都不可能出现一个。
所谓混沌纪元,就是混沌海中的大部分世界毁灭,重新演化的所有世界,从诞生到毁灭的那一段时间。
洪荒大地,是混沌生灵——盘古大神所造。无边无垠,广阔无边。其中繁衍的生灵,种族成千上万,数不胜数。
不过,就算是这样这么多元会以来,只有圣人出现,而不见有圣人晋升为混沌生灵。或许一直到这一个混沌纪元毁灭,也不会有混沌神灵出现。
由此可见,想要成为混沌神灵是多么的困难。
幼舍中的孩子,一般到了一定的年龄,就会学些武艺。在这个神秘莫测的时代,拳脚功夫并不算什么。不过,武术修炼到极致,还是会对修士产生一定的威胁。
通常而言,孩子们修行武术,不过是为了锻炼身体,锤打根基,为以后修行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在这个过程中,孩子们也会用武术来攻击和防御其他人,从而来锻炼自己的战斗意识。
在幼舍中,存在着一个潜规则。无论是谁,都不能使用天赋神通来攻击他人。因为,大部分孩子都不能很好的控制住自己的天赋神通。一旦有所差池,就会伤害到自己和其他人。如果因为这样的原因让孩子们受伤,那还不如不使用天赋神通呢!
小时候的炎炬肉嘟嘟的,看起来十分可爱。长大后的他却身材高挑,结实健美。这其中,自然有学习武术的功劳。
在幼舍,每一个孩子学不学习武术,都是他们自己说了算。但是,却没有任何人选择放弃。因为就算是平时玩闹,也用的是打架这种方式。如果你不跟着哥哥姐姐们学习武术,那么在同龄人中,注定了你要成为最为垫底的那一个。
到了那个时候,你不仅会受伤,也会遭到其他人的嘲笑。
刚刚来到这个时代的时候,炎炬对打架这种行为毫不在行,经常会输。被同龄的孩子们打的鼻青脸肿,那都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随着年龄的增长,炎炬努力的学习着周边的知识,不管是如何和他人打架,还是其他的什么知识,他都抓紧时间吸收。只有抓在手心的,才是属于他的东西。
成长到这个年纪,炎炬和同龄人打架再也没有输过。就算是超过自己的大孩子,也有一战之力。
指缝很宽,时间太瘦,悄悄从指缝间溜走。又是一年的冬天,除夕宴上,年兽来袭。
自从炎炬等人抵挡住了年兽的攻击,还将年兽打了个半死,从而得到了大人们的奖励。在那以后,每到除夕的时候,觉醒了自身的血脉,拥有了天赋神通的小孩子们,就会结伴出门猎杀年兽。
当然,他们不会走远,还是在大人们的眼皮子底下。一旦遇上危险,大人们会在第一时间出现,将小孩子们救走。
能够突破二十八战部设置的防线,从而来到幼舍的年兽并不是很多,一只手就能数得清。孩子们又是结伴而来,因此这么多年来,并没有任何人受伤。
这么多年来,炎炬和自己的几个姐姐们又遇上了一次年兽。那个时候,他们已经很大了,实力也增加了不少。因此,五人联合起来,不一会儿的功夫,那只巨大的年兽就成为了他们的战利品。
猎杀了这一只年兽,炎炬又得到了一件低阶的法器,是一块防御性质的方牌。它能够抵挡几次年兽的攻击,非常好用。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自己脚上的鞋子——晋江。
在一般情况下,根本就不需要用到身后的翅膀。其他的小伙伴们在地上走,你独自一人在天空中飞翔,这不是招人恨,又是干什么呢!因此,有一双能够增加速度的鞋子,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穿上这个名为晋江的鞋子,炎炬的速度可不比自己的几个姐姐们差。现在他们一起并排往前走,都不需要他的几个姐姐们特意放慢速度了。
第二年的春天,炎炬差不多十三岁。新年过后的第二个月初,少女,赤帝女,瑶姬,还有精卫,四人差不多都有十五岁了。因此在这一年,他们算是成年了。也是时候,该离开幼舍了。
不仅是炎炬的四个姐姐,就连金角和银角也要离开。凡是成年的人,都不能在这里呆下去。
“炬,别跟着我们了,你快回去吧!再过两年,你又可以和我们在一起了。到那个时候,我们还要在一起玩。”少女摸了摸炎炬的头,恋恋不舍的说道。
炎炬其他几个姐姐们也舍不得炎炬,恨不得和他永远的待在一起。大家一起玩耍,一起胡闹,无忧无虑的度过每一天。但是,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已经长大了,需要承担起属于自己的责任。
恋恋不舍的看着自己的兄弟姐妹离去,炎炬心中的悲伤逆流成河。明明知道再过两年又可以见到他们了,但是他还是忍不住想要哭泣。
沿着一条小路往前走去,炎炬在不知不觉中居然走到了小溪边。抱膝坐在岸边,他将头埋在胸前,心情低落。
水岸边,凭空出现了一个俊美的男子。水绿色的长袍随风摇曳,身上弥漫着一股草木的清香。他悠悠然地站立在水面上,长长的下摆洒落在水上,没有沾染一点流水的痕迹。
上前一步,那个俊美的男子从水面上走到岸边,站在了炎炬的面前。他蹲下身来,摸了摸炎炬的头,语气温和地问道:“炬,你这是怎么了?”
炎炬抬起头来,面容悲切地说道:“天蓬哥哥,少女姐姐他们几个都离开了。幼舍里面,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别伤心,你的身边还有我。”天蓬沉默了一下,摸着炎炬的头,笑着说道。
炎炬点了点头,语气悲切。“天蓬哥哥,我真的好舍不得他们。一想到还要两年才能见到他们,我的心就受不了。”
天蓬将炎炬抱在怀中,摸着他的背,无声的安慰。
靠在天蓬的身上,炎炬闭上眼睛,享受这一刻的宁静。分离,果然是折磨人的东西。
几刻钟后,炎炬深吸了一口气,从他的天蓬哥哥的身上起来。这个时候的他,情绪好了很多。他从来都不是什么多愁善感的人,伤心过,悲伤过,这件事情也就过去了。无论什么时候,人都要往前看。
站起身来,炎炬冲着他的天蓬哥哥露出了一个苦涩的笑容。“天蓬哥哥,谢谢你安慰我,我现在好多了。”
“炬,你的身边至少还有我。有天蓬草的地方,我就存在,我会一直陪着你的。”天蓬站在炎炬的面前,微微低着头,看着他的眼睛,表情严肃的说道。
炎炬眨了眨眼睛,满面笑容的点了点头。然后他扑到了他的天蓬哥哥的怀里,抱着天蓬的腰,轻轻笑了起来。
“我就知道,天蓬哥哥对我最好了。”
天蓬闻言,脸上的笑容不由自主的绽放了出来。他
作者有话要说: 张开双手,抱住炎炬的肩膀,再一次斩钉截铁的说道:“炬,我会永远陪着你的。”
听到这样的话,炎炬的笑容更甚。他的情商很高,自然明白他的天蓬哥哥是什么意思。只不过,他当做自己不知道罢了。
而且,恐怕天蓬也不知道,他对待炎炬,到底是怎样一种感情。
第56章
从小溪边回来, 接下来的两年间, 炎炬开始收小弟。一根大棒,一个胡萝卜,保证把那些只知道调皮捣蛋的小伙伴们治的服服帖帖的。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他的武力值很高,能将那些人打服。
在这个以强者为尊的年代,光有智慧不行, 光有实力也不行。唯有智慧和实力并存,才会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强者。
炎炬收小弟,并不是一时冲动。而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 才做出来的行动。
洪荒大地,万族林立。人类, 是比较弱小的一个种族。若不是头顶上有几位圣人护着, 又和其他妖族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否则的话,他们早就被打压,龙为洪荒大地上的最底层。
不过, 即使是这样,人族的生活也好不到哪里去。修行资源少之又少, 无论什么东西,都是他们真刀真枪拼来的。而且还有很大的可能性, 这些少之又少的修行资源, 根本就满足不了他们的胃口。
在这个人族势弱的年代,所有的人类唯有团结起来,才能够对抗外界的艰难险阻, 诸般磨难。
所以,在烈山部落中,团队合作十分重要。
炎炬的野心很大,可不想只当一个普普通通的修士,仅仅是随大流,给部落做贡献。他想要成为强者,想要成为神仙,想要长生不老,活到五千多年后。不过在此之前,他要成为烈山部落的首领,成为人族共主,就跟他的母亲——伊祁轨一样。
在幼舍中收小弟,还不如说炎炬在发展属于自己的势力。有一支军队在手,做什么事情总会方便些。而且他有自信,无论这些人以后会去哪些地方,他都能够如臂指挥。
远远的看了一眼炎炬坚毅的背影,天蓬有些疑惑的回转。“队长,你说一个人……”天蓬想了很久,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说。
“天蓬,你怎么了?你到底想要说什么呀?”龙瀚疑惑不解的看向天蓬,满腹疑团地问道。
天蓬皱着眉头,不解地摇了摇头。“队长,有一些事情,我真的弄不明白。我遇见了一个人,是一个很适合当兄弟的人。无论对谁,他都能和人家成为兄弟,利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就算是我,也不例外。但是,最近我发现,他的心思不纯。他和别人成为兄弟,并不是单纯的想要这么做,而是为了利用那些人。”
龙瀚沉吟了一会儿,拍了拍天蓬的肩,语气沉重的说道:“此人心机深沉,你还是不要和他走得太近了。”
天蓬叹了一口气,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道:“队长,你说他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
龙瀚哑然失笑,拍了拍天蓬的肩膀,说道:“他这样做,有很多的可能。人心不可测,谁又能知道,别人的心里在想些什么呢?我看,你还是离他远一点吧!”
“我……”天蓬犹豫了一下,喘喘不安的说道:“队长,我曾经对他说过,我会永远陪着他的。所以,我不会离开他。无论他想要做什么,我都会在他的身边。”
听闻此言,龙瀚目瞪口呆。他觉得自己,该见一见天蓬口中的那个人了。这个人的手段还真是厉害,天蓬明明知道自己是被利用的,那人别有用心,但还是心甘情愿的护着他。能够做到这样的人,难道还不能说是很厉害吗?
“我想,无论我怎么说,你也不会改变主意的吧!”龙瀚揶揄的看了一脸天蓬,语重心长的说道。“既然是这样,那么我就不再多说什么,只是你要记住,凡事要小心。”
“谢谢你,队长,我记下了。”天蓬微微低着头,神情感伤的说道:“你放心,我不会傻乎乎的让人利用的。”
“那就好,”龙瀚又拍了拍天蓬的肩膀,这才转身离去。
回到自己的房间,天蓬盘膝坐在石台上。突然,他抬起头来,目中复杂难言。因为他发现,自己其实被炎炬利用了很多次。而他,数年来,自始至终都没有发觉。直到现在,他才意识到了什么,开始怀疑以前的事情。
闭上眼睛,天蓬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即使知道他被利用,可是他还是舍不得离开炎炬。当年他所说的承偌,并不是作假。
紧握着双拳,天蓬又深吸了好几口气,心中激荡的情绪这才平静了下来。是利用也好,是欺骗也罢,总而言之,他是不会离开炎炬的身边。
又一次的随着大部队,离开烈山部落前往其他区域狩猎。追赶的一只妖兽进入山区,天蓬非常意外的发现了一颗非常漂亮的石头。乳白色的石头很别致,质地致密细润,坚韧无比,颜色晶莹剔透,温润淡雅。即使未经打磨,也透着一股不容忽视的美。
这颗非常美丽的石头,仅仅只有巴掌大小,椭圆形的,天蓬一只手就能将它握起来。
“天蓬,你的运气不错呀,居然找到了玉。”龙瀚眉开眼笑的说道,眼中尽是欣喜。
“玉?”天蓬疑惑不解地嘀咕了一声。
龙瀚兴高采烈的笑了笑,问道:“天蓬,你可知道我们所使用的灵石,是从哪里来的吗?”
天蓬摇了摇头,说道:“天蓬不知,还请队长解惑。”
龙瀚眉飞色舞地笑了笑,惊喜交加地解释道:“很多人都以为,灵石这东西是从灵石的矿脉中挖掘出来的。其实不然,灵石是从玉石的体内,提炼出来的。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灵石矿脉这种东西。天蓬,我问你,你是在哪里找到玉石的,很有可能那里有一条玉石矿脉。如果真的能够找到玉石矿脉的话,你可是为我们烈山部落立了大功啊!”
“队长,就在我刚才去过的山中,其中一个隐秘的地方看到的。要不,现在我带你和其他的同伴一起去看看如何?”天蓬沉吟了一会儿,笑逐颜开地说道。
“好好好,”龙瀚一副喜出望外的表情,欢天喜地的说道。
周围的同伴们闻言,欢呼雀跃,手舞足蹈。毕竟,一条灵石矿脉,对于烈山部落而言,非常的重要。他们可不是天蓬那样,是妖族出身,对灵石的需求不大,而且还是半路来到烈山部落的。他们自小生长在烈山部落,自然知道临时矿脉,对于烈山部落而言,到底意味着什么。
烈山部落的修行资源更多,烈山部落里面的修士得到的修行资源也就更多。修士的修行资源越多,突破的几率也就更大。修士突破的几率更大,烈山部落的强者就越多。烈山部落的强者越多,烈山部落就会发展的越好。总而言之,无论什么修行资源,都对烈山部落非常重要。
随着天蓬七转八拐,一队人马数十人来到了一个山涧之中。
天蓬站在岸边,指着蜿蜒的水流,笑着说道:“队长,我就是在水里面找到的。”
龙瀚的目光一扫而过,大喜若狂,喜形于色的说道:“快,来找找看,水里面还有没有玉石。如果有玉石的话,那么就说明我们真的找到了一条玉石矿脉。等到了那个时候,炎帝陛下必定不会吝啬于赏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