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那对情侣完本[耽美]—— by:雁过寒潭

作者:雁过寒潭  录入:04-27

他,叫做迟信。
他喜欢齐向天,也喜欢刘夏至。
他喜欢看到齐向天爽朗的笑容,而现在的齐向天正对着镜头笑的见眉不见眼。
他喜欢看到刘夏至古灵精怪的狡黠表情,不用想,现在这个臭小子一定满脸表情包地逗得齐向天开怀大笑。
你看,他喜欢的两个人都那么快乐。
但是他一点都不快乐。
迟信觉得自己在此刻就是只可怜的狗,正在给自己的嘴里赛狗粮呢。
“哎,迟信,你要不要和刘夏至说会儿?”
齐向天干了两瓶啤酒,总算想起迟信被他单挂了挺久了。
这时候迟信已经干了三四瓶,自己把自己灌的差不多了。
他拿着空罐子,晃晃悠悠地走到齐向天身边,一屁~股坐下。
“刘夏至啊……”
迟信打了一个酒嗝,“军训的时候,记得多涂防晒霜……”
话音刚落,就一个猛子扎到了桌子上,很干脆地睡着了。
齐向天无语地看着他,手机那头的刘夏至也哭笑不得地摇了摇头。
“对了,我刚才忘了跟你说了。”
齐向天脱下帽子,垫在迟信的脑袋下面,让他睡得舒服点。
“我交了女朋友了。”
“什么?不是吧你?你,你都在部队里还能交到女朋友?”
单身狗刘夏至表示愤怒无比。
“是谁?是女兵么?通讯兵还是文艺兵?你小子可以啊,我们拼死拼活在高三的地狱里苟延残喘呢。本来以为你在部队里受苦,结果你居然在部队里谈恋爱了?”
“哎,不是女兵,你认识的。”
“我认识?谁啊?”
齐向天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叶美雪。”
“What?”
正坐在书桌旁看书的李青蓝再一次被刘夏至的尖叫声吓了一跳。
这同学看起来斯斯文文的,没想到那么奔放啊。
他心有余悸地带上了耳机。
“叶美雪?副班长?”
刘夏至的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你们两个……你们两个这三年除了吵架有正常说过话么?不对,你们两个什么时候搞到一起去了?”
“也就……就我去了部队之后吧。”
齐向天瞥了一眼身边睡得人事不省的迟信,羞涩地笑了,“还是她主动联系我的。我本来以为她是要传达什么学校的通知呢,没想到……没想到她突然向我告白了。”
“叶美雪主动告白你?我哩个去……”
刘夏至摇了摇脑袋,“你这小子,居然快我们一步脱单了。”
当个兵还能当出个女朋友,他天天在满是小妹妹,小姐姐,大姐姐,小阿姨,怪阿姨的学校里走着,居然连一个看对眼的都没有,这人比人真的气死人啊!
两人唠了将尽一个小时,直到迟信的手机彻底没点之前才悻悻地挂断了。约定等齐向天有假期的时候,到时候他们三个人一起在B市附近好好玩玩。
齐向天挂了电话,看了眼身边睡得跟死猪一样的迟信。叹了口气,把人背到肩膀上,送回了宿舍。
趴在齐向天的背后,迟信咕哝了一声,又沉沉睡去。
齐向天歪着脑袋听了听,貌似在叫着谁的名字。
是“向天”,还是“夏至”?
齐向天摇了摇头,无所谓地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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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结束后,迟信收拾包袱,回到了他位于B市的老家——就是迟家在举家搬迁到S市之前在B室的住所。
房子位于三环内,是一件将近三百平米的复式别墅。
虽然全家都搬到S市定居,但是这房子既没有转卖,也没有出租,就这么空关了几年,每个月都有人来定期打扫,所以房子还算整洁。
不过迟信也没有在这里久居的打算。
过年的时候,迟许就答应给他买间房子——就跟当年给刚考上大学的迟雅一样。
迟许看中了好几个S市的高档楼盘,给儿子挑选,没想到迟信却提出想要在B市买一间房。
作为父亲,迟许非常支持儿子回到B市发展,虽然S市的金融产业世界领先,但是B市才是天~朝的政治经济中心,将来迟信毕业后,能够在B市开拓市场,对于迟父来说非常喜闻乐见。
不过自己的老婆自己知道,她是绝对不允许自己的儿子脱离自己的掌控的。于是迟父瞒着妻子,在B市买下房子,在高考结束后,就直接带着迟信飞了一次B市做好过户手续。
他们买的是套全精装修的现房,一百二十多平米的三室一厅。另外还花了三十多万给迟信配了一部车——迟信趁着暑假已经考出了驾照。
迟信向学校提交了不住校的申请,然后提了车打算把老屋子里的东西一点点搬到新家去。
三四年前的衣服家具自然是用不着了,但是他房间里几百册的珍藏漫画和小说书,迟信自从搬到S市后,这三年没有一天不是日思夜想的。
迟信拿着个硕大的瓦楞纸箱,把漫画书整齐地叠放好,从他二楼的房间里往车库里走,刚到门口,就看到一个人影探头探脑地往他家院子里看。
“哎,这谁啊,这不是阿信么?”
那人懒洋洋地靠在迟信他家门口的石柱子栏杆上,摘下墨镜,朝他挥了挥手,“哥们,还记得我不?”
作者有话要说:
猜到了么?嘎嘎嘎

第四卷 今我来思
第33章 故友

“嘿,你小子行啊,这车真不赖。”
迟信把装着漫画书的箱子放进了车子的后备箱里,回头钻进驾驶座,就看到身边的小痞子正一脸兴奋地在副驾驶上东摸西摸的。
“大哥,我这车才多少钱?您三年前就开宝马6系的人有必要这么嘲讽我么?”
迟信无奈笑道。
“我这不是一年多没开车了,我眼馋啊。”
小痞子顿时皱起了眉头,“酒驾被扣了十二分,至今还没把驾照领回来呢。”
“该!”
迟信嗤之以鼻。
坐在他身边的这个小痞子,站没个站相,坐没个坐像,油光水滑的看上去恍如二十出头的小青年。实际上整整比迟信大了七八岁,目前已经是快要三张的人了。要不是迟信从小和他一起长大,还真要被这老妖怪的外表给骗了。
“佟哲,怎么那么多年没见,你还是老样子?”
虽然年纪比自己大,但是就冲他这万年中二病晚期的样子,迟信可一点儿都不想管他叫哥。
“心态年轻,自然就年轻。”
佟哲对他的没大没小也毫不在意,掏出墨镜支棱在自己翘~起的小鼻子上,“走,既然有车,就送哥哥一程。这大热天的,没车真不方便。”
迟信瞥了他一眼,往导航系统里输入他报出的地址,然后油门一踩,开了出去。
佟哲对迟信这三年的经历非常关心,不过当他得知迟信这次考上了M大后,倒没有表露出特殊的惊讶。
“我从小就知道你小子聪明,就是没有把心思放到学习上。不像我,根本不是念书的料。”
佟哲将头靠在玻璃窗户上,波澜不惊地说道,“我要是有你脑子的一半,也不至于就混个大专文凭……还是野鸡学校的那种。”
迟信闻言嗤笑了一声,一边用余光瞄了他这位往日好友几眼。
佟哲是迟信的邻居,就住在他们隔壁那栋小楼里。
两家都是做生意的人家,又是邻居,家里又是两个男孩子,自然走的近些。
迟信觉得自己之前过的挺不靠谱,多多少少和佟哲这家伙有莫大的联系。
毕竟自己第一次爬树,第一次掏鸟窝,第一次去小区水塘里捞鱼,第一次掀女孩子的裙子,都是在佟哲的“指导”下干的。
读书的时候,佟哲长得白白净净,斯斯文文,乍一看像个害羞的小姑娘。实际上性子野得很,一天不打架浑身难受,跟过他的小弟估计都可以组好几只足球队。而且他非常讨厌念书,属于一拿起书本就想瞌睡的那种,所以初中毕业之后干脆就念了个不怎么需要上学的职校。把他一心想要望子成龙的爹给气的差点脑溢血。
托国家政策的福,以三校生的身份毕业之后,他爹硬是把他塞进了一个什么名儿都没听说过的,地处六环开外的野鸡大学,混了三年,总算拿到了一个大专文凭——不过这都是迟信去S市之前的事情了。
迟信有时候怀疑他爹妈之所以对他要求没有那么高,完全是因为有佟哲这个反面教材在隔壁的缘故。只要比隔壁那小子稍微乖一点,迟家爹妈就觉得自己的儿子很不错了。
他这三年基本没有回过B市,两人也只有在网上有联系。高三一忙起来,好几个月都不说一句话也是常有的事情。
后来听说他去年被他老爹从自家公司赶出来之后,也没去找工作(迟信怀疑丫根本找不到),拿着他老爹给的钱,在B市一个闹中取静的地方开了间酒吧,自己做起了老板。这会儿迟信正把车子往酒吧方向开呢。
看着这家伙坐在自己身边,一边抖着腿,一边哼着歌,一副四六不靠的样子。迟信突然想到,如果齐向天不是去参军,而也跟这家伙似得,在S市凭着户口混个文凭出来,三四年之后是不是也是这副德行。
这么一想顿时觉得齐向天参军这个主意实在是太好了。想想人家军训时那气度,那精神气,在看看现在旁边这个翘着二郎腿的……
“我以为你当了老板就会搬出去住呢。”
迟信看着导航,打了个弯。
“啊,去年已经搬出去了,后来跟我爹和解了,就搬回来了。”
佟哲漫不经心地答道。
“和解什么?”
“我出柜了。”
“哦……啊?”
只听“吱”地一记刺耳的叫声,车子在路面上以S形的路线划过,迟信冒着一声冷汗把车子停在了路边,转过脸看着一手拉着扶手,一手扯着安全带,满脸淡定的佟哲。
“你刚才说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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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啊。”
佟哲热情地招呼迟信,拍了拍身边吧台的椅子,“我这酒吧装修的还行吧?我老子给了我这个数,后来我自己又贴了这个数。”
佟哲伸出左手巴掌,又伸出右手巴掌,最后交握在一起,“这里就是我一生的心血了。哥们,这么样?”
“还行吧,装修的品味比你本人的格调高出很多。”
迟信四下望了一圈,点点头说道。
这会儿才八点,还不到酒吧热闹的时候。三三两两的客人散坐在吧台边和卡座变低声交谈着。
耳边传来幽幽的蓝调音乐,贴心的布局把空间隔开,却又影影绰绰地相互能够看到,既保留了客人的私~密性,又照顾到了交流的需要。
迟信望了一圈,挑了挑眉毛。
举目四望,无一雌性生物。
“你这是……Gay Bar?”
“啊,请你喝。”
佟哲从酒保的手里拿过一杯酒,放到迟信面前。
“怎么之前没听你说过啊?”
迟信也不客气,用拇指摩挲着酒杯的边缘。
“小弟啊……你离开这里的时候才初中好不好?虽然我是个混蛋,但是还不知道堕落到禽兽的阶段吧。”
迟信怀疑地上下扫描了他一圈,看的佟哲哭笑不得地拍了拍胸口,“别这样看我,我还不至于对一个初中生做出点什么来。”
迟信哈哈一笑,轻轻地啜了一口酒。
感叹道,“不过我没有想到你爸爸居然会理解你。”
迟信记得佟哲的爸爸是个很传统的老派人。和白手起家的迟家不同,佟家的祖上曾经非常显赫,据说曾经是八旗子弟。后来败落了,才从佟哲祖父那辈子开始从商。
迟信还记得小时候曾经到佟家去玩,和自己家里的全西式装修完全不同,走进隔壁的那栋小楼,就仿佛走到了一个时间被静止的,那个曾经繁华到极致的久远时代。那种精致和尊贵,是只要时光才能积淀出的矜持。
所以有时候迟信还挺奇怪的,怎么那么老派的佟家,长出了佟哲这玩意。
偏他还是个独生子,老佟家唯一的根苗。
“我也没想到我爸会那么开明,我本来以为这辈子都回不了家呢。”
佟哲啧了一声,拍了拍迟信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道,“不知道你爸爸将来会不会像我爸爸那么好说话。”
迟信下意识地点了点头,然后看鬼一样转过头看着他。
“朋友,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做Gay达么?”
佟哲贱笑着伸出手,在脑袋上做了一个扫描的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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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记得你小子从幼儿园开始,女朋友就没有断过吧?初中的时候,每天还有好几个女孩子在你家门口等你上学——怎么去S市才三年,居然和我变成同路人了?”
佟哲煞有介事地摸了摸下巴,“难道是你离开哥哥我之后,本来一直掩饰着的感情突然爆发了?一夜之间突然发现自己喜欢上男人了?哎……我开个玩笑,你走什么走。”
迟信被他拉了回来,坐了一会儿,缓缓地把这一年半内的经历同他细说了。
换来的,是佟哲敬佩无比的眼神。
“朋友你可以啊。你弯了就弯了,你还一次就看上了俩。”
佟哲伸出手,比了一个“二”,
“这两个人还是一对儿。”
佟哲比出两个大拇指。
“高材生就是高材生。您这是跑步,啊不,您这是坐着火箭进入了Gay的世界啊。太牛啦。”
迟信被他冲的忍无可忍,伸腿踹了他一脚,“差不多得了啊,我够郁闷了。”
佟哲乐呵呵地喝了口酒,往大门方向看去。
看着从门外走来的人,不由得眼睛一亮。
“哎,那个人,看见了么?”
佟哲用胳膊肘戳了戳迟信,“怎么样?”
迟信抬了抬眼皮顺着他的视线瞥了一眼,“不怎么样。”
老男人,三十多岁,还是个眼睛男,没啥看头。
“啧,仔细点看!是我男神好么!”
迟信抬起下巴,眯起眼睛,视线穿过层层叠叠用来阻隔空间的障碍物,不露声色却又彻彻底底地将那个男人从身材,相貌,气质三个方面做了一个全方位多角度的打分。
一米七六左右的身高,身材略瘦。不是那种孱弱的瘦弱,整个人感觉就像是一把锋利的柳叶刀,带着不动声色的寒意。
深藏在框架眼镜后的细长眼睛是上挑的单眼皮,配上薄薄的,上~翘的嘴唇,乍看不是很出色,看多了,却格外觉得顺眼。
“这人……”
迟信拧起眉毛。
他肯定之前没有见过这个人,但是为什么细看之下却有一种奇妙的,像是从哪里见过的感觉?
“哎,问你呢,怎么样啊?”
佟哲问了他几声都没反应,干脆拍了他一脑门子。
“啊……这谁啊,挺有味道的。”
迟信找了半天,终于找出一个对味的词儿——“味道”。
这男人吧,长得不是特别好看,只能说是端正,但是带着种挥之不去的书生气。
但又不是象牙塔里的学生气,也不是老学究的酸腐气。
你说他谦谦君子吧,眼神里偏偏犹带着些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疏离感,但是应该是长期和各色人等打交道,那种职业式的笑容挂在嘴边,若即若离,一下子不会特别喜欢,也谈不上讨厌。
你看,就那么奇怪的一个组合,却让迟信有种莫名的熟悉感。
“我也觉得很有‘味道’。”
佟哲花痴似得托着腮,发现那男人往这里瞥了一眼,急忙收回视线,做出了一脸冷漠的表情。
“……”
迟信无语地看着他,嗤笑一声,“怎么,看上人家了?看上了就去追呗,你也不是那种会矜持的人。”
以迟信对这个人渣的了解,他上一眼看上人家,下一秒就能脱~光了扑上去。
如果对方拒绝了,这渣滓估计会更加兴奋,然后使出各种贱招,务求达到目的——把对方拐上~床。
“我是那么肤浅的人么……好吧我是,不过这次是真爱。”
佟哲不好意思地对着迟信抛了个媚眼,“我长那么大,还是第一次有这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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