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掉情敌的正确姿势完本[耽美]—— by:不晚睡

作者:不晚睡  录入:05-07

后来叶歧路很长一段时间不去民族文化宫那边弹吉他了,一是因为那人肯定带着人到处找他,二是中考成绩下来了——
叶歧路以全校第一的成绩去了当年的二十六中。
固然那也是一所重点高中,但是以他的成绩足可以去更好的学校,甚至报考的时候校长都邀请他谈话,问他选择学校的理由是什么。然后叶歧路就轻描淡写地回答:“因为二十六中离家最近。”
校长:“…………”
学业上的大事全是叶歧路自己做主,叶家二老和叶纷飞很少搅合。
于是叶歧路任性地上了二十六中。
高中入学的第一天,叶歧路就是背着吉他去的学校。
晚自习结束,同学都走光了之后,叶歧路拿出了他的吉他。
学校已经熄灯了,他只好坐到教室的窗台上,借着月色,缓缓地拨动琴弦。
满打满算他也练了两三个月了,尽管他还是不懂什么指法,但凭借天生的绝对音感,简单的小调,弹得也是有模有样了。
叶歧路完成了一段自己原创的小调。
半分钟后,一连串的吉他声从远处传了过来——
叶歧路一愣,这么晚了学校里还有人?
但是当调子响起的时候,他顿时惊呆了。
这不就是他刚刚弹奏的小调吗?
同样的小调,当对方弹到第二节 的时候,他就浮想联翩了——宁静又舒适,仿佛此时此刻他是游走在法国的小镇,清风带来了青草的问候,葡萄庄园里的风车在向他招手,白裙子的少女站在薰衣草的花海中祈祷……
随着静谧的曲调缓缓铺开,那段美好的时光,美好的向往,让人身临其境、如痴如醉。
最后一个和弦,完美的收尾——
吉他竟然还可以这么弹?!
叶歧路的印象中吉他要么是杨平科那种饱含质问摇滚,要么就是广场上那些胡乱发泄的茬琴份子——无外乎他们都是激情四射的。
而这个人的吉他与那些全然不同,更像是一首安详的叙事诗——
关键是,这个调子还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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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牢牢抱紧吉他,将刚才那首曲子的基调完完全全地打乱——不能顺着对方的步伐走,他要开拓另一种风格——他用他能使出的最快的速度恶狠狠地扫弦,一把高档的木吉他都快被他刮出电吉他的音了。
对方轻轻笑了一声。
那个短促的笑声似乎被夜风给吹散了,很轻很柔地飘了过来。
同时响起地是与之截然相反的吉他声。
同样的小调,采用了与叶歧路相同的弹法——横行霸道,绝不屈服。
而且对方是真的把木吉他当电吉他在弹、在扫。
叶歧路知道他是无论如何都茬不过对方了,因为他碰到了真正的高手。
第二十章
收了最后一个音,吉他的琴弦仿佛尚在风中振动——
叶歧路下意识地紧紧抱住了自己的吉他。
突然一道轻薄的火光在黑夜中划亮了一个角落,但也只是一闪而过,紧接着擦燃的香烟忽明忽暗。
九月初的晚夏,夜风吹拂到脸庞上,燥热还夹杂着恰到好处的微凉。
相对无声了半分钟,叶歧路弹了一串音——
是他在大栅栏儿的乐器店第一次摸吉他的时候,杨平科弹的那段旋律。
他想通过这段旋律试探一下对方是不是杨平科。
而对方听到这段旋律的反应就是:毫无反应。
叶歧路又弹起了易云舒送他吉他之前,躲在屋子里暗自神伤时轻轻弹奏的曲调。
对方自始至终没有反应。
他……究竟是谁?
叶歧路背起吉他,双手按住刚刚坐着的窗台,向外用力一跳——干净利落的落地,然后飞快地跑向操场前方的主席台。
等待他的只有一地的烟灰和一张用花坛里还带着泥的石头压着的纸。
原来那个人已经在叶歧路弹吉他的时候默默离开了。
叶歧路从石头下抽出那张纸,一眼扫过去就有些目瞪口呆。
这是一张手写的吉他谱啊!
叶歧路跑到校门口的路灯下全神贯注地看了一会儿。
纸上所写就是之前他和对方茬琴的原创小调。
假期的时候叶歧路在民族文化宫前练了一段时间的吉他了,那边茬琴的人固然很多,但多数都没什么水平,对于他们来说——“扒谱”是一件倍儿牛逼、倍儿神气的事情,整个广场估计找不到两个会扒谱的。
叶歧路虽然从不参与他们,但他对这些事情是一清二楚的。
他内心不得已的暗叹,今儿他妈的碰到真大神了,这么一小会儿的功夫就能把他的原创小调扒成谱了……
叶歧路仔仔细细地阅读了两遍吉他谱,翻过背面一看——
大神不仅给他扒了吉他谱,还留下了几句话,蓝黑色的钢笔字龙飞凤舞潇洒翩跹:
“谱子看不懂找老何。
尽量不要移动按和弦的手指,开头先按1弦3品后再按d和弦。
ps:
不用着急弹曲子,先扎实基础,每天都用保留指练6弦切换爬格子——6弦爬到1弦,爬完6弦1234品,其他不动,1指压5弦1品;1不动,2指去压5弦2品,34仍在6弦;12不动,3指压5弦3品,4在6弦,以此类推。”
这位大神的指点方式让叶歧路一愣,乍一看像乱码,读了两遍才理解了他教的练习方法是怎么回事儿。
叶歧路从来没听任何人说过应该怎么练吉他。
他和老何之间一直都是下棋喝豆汁儿,从来没有交流过有关吉他的任何信息。
还有个涤非,有时候他们也会在院子里一起弹吉他玩儿,但他这位兄弟的水平他实在不敢恭维,水平还不如他呢……
叶歧路又背了一遍纸上的指导方法,将那张纸折起来放进裤子口袋里。
然后他从身后拿过吉他,靠在路灯下,当场就实践了那个方法——
失败了两次,第三次他才磕磕绊绊地将六弦全部爬了下来。
当他弹好最后一个音阶的时候,终于感觉到自己紧缩着的心脏稍微放松了一点。
叶歧路抬起头面对路灯,笑了起来。
激动又兴奋的笑容。
难!
太tm难了!
但正是因为这样,才更有趣不是吗?
一帆风顺、毫无挑战的人生有什么意思呢?
突然一盆冷水扣了下来——
老何!
那个人说看不懂的找老何……
也就是说,他是摇滚圈儿的!
并且知道他认识老何!
会是谁呢?
他会是谁!
夜风从口鼻灌入胸腔。
正确答案好像呼之欲出,但又飘忽不定。
叶歧路按照那位大神指点的方法和留下的谱子,每天晚上留在学校练习到深夜。
只不过那个人之后再也没来过了。
转眼到了九月末。
那是个星期天。
下午叶歧路一如既往地拿着辅导书去炒肝儿店教傅传心学习,也一如既往地被蹲在门口的傅立文的臭嘴给损了个体无完肤——
“呦,瞧瞧,瞧瞧这是谁?听说你丫最近迷上吉他啦?要我说你更应该拿个破碗儿出街拉二胡儿去。”傅立文捧着碗,往嘴里塞着新鲜出炉的炒肝儿。
叶歧路冷哼一声,皮笑肉不笑的反客为主:“碗儿,您端稳了就好,我可不敢在您面前装样儿。”
傅立文刚准备怼回去,老傅的大嗓门儿就从店里传出来了——“傅立文!你丫给老子闭嘴!再敢跟你歧路哥嘚啵嘚啵老子撕了你的嘴!”
傅立文:“……”
这时候傅传心从店里跑了出来,抓住叶歧路的胳膊就急忙忙地往屋里拖。
将叶歧路拽到后厨,傅传心神神秘秘地小声说:“歧路哥,晚上你有时间吗?”
叶歧路不知道傅传心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如实地点了下头。
“那我带你去看个好东西——”傅传心的声音更小了,“你千万千万不能涮我啊!还有,你得答应我回来一个字儿都不能说。”
“到底是什么事儿?”叶歧路莫名其妙,“如果你想让我保密,就得先跟我掰扯明白,不然我可不能保证一定会闭嘴。”
傅传心叹了口气,最终也没说出来个原因,“没事,你一定会的。”
晚上,叶歧路叫来了涤非,两个人被傅传心拽着正准备出门,就迎面看到了拎着水果的柏鹏飞。
“出去玩儿?”柏鹏飞照面就问。
“是啊。”叶歧路笑道,“一起去?”
“不啦,你们玩儿去吧,我就是来看看爷爷奶奶。”柏鹏飞提了一下手中的水果,“他们在家吗?”
“不在啊,”叶歧路说,“我小姑把他们接走了,你去小姑那儿找他们。”
柏鹏飞笑了起来,那笑容就像午后的阳光一样火热,“妥儿!你们也注意安全。”
“走——”叶歧路搭了一下柏鹏飞的肩膀,“顺道儿一起去车站。”
傅传心带他们去了复兴门的中国工艺美术馆。
一楼大厅里,演出已经热火朝天地进行中了。
叶歧路和涤非都见识过这种场面——赵志东早带他们去五道口看过,这就是圈儿内的“party”。
但似乎和之前哪里不太一样。
叶歧路四处观望着——
对了!就是观众!
上次是在五道口的一间名为“ut”的迪斯科酒吧里,观众鱼龙混杂。而这次不一样,放眼望去一片一片的寸头和白t恤,在白色之上开出的花朵是女孩子五颜六色的连衣裙。
学生。
全是学生。
傅传心在歌曲的间隙对叶歧路和涤非说:“等我一下啊~”
“去哪儿?”叶歧路喊出来,而傅传心已经钻进人群中了。
涤非随着音乐挥舞着手臂,兴高采烈地叫:“不知道今天会不会有‘秘密’乐队!”
“他们?”叶歧路的脑海中立刻闪现出易云舒那目中无人的高傲眼神,他嗤笑了一声,“他们不是很久都没有活动了吗?要是上台的话,邹队长现在还逮不逮易云舒了呢?”
“你不知道?”涤非吃了一惊,“我怎么感觉你见天儿上课学习弹吉他都成傻帽儿了,怎么什么都不知道?”
叶歧路无语,“没人跟我说我去哪儿知道?!”
“易云舒早被抓了啊。”涤非回答的干净利落,几秒钟后他又补充道,“都差不多快一个月了,两天一夜,然后送医院躺了一个星期,不过也没什么大事儿,你知道,炮儿局那地儿,都是竖着进横着出,满身挂彩儿。”
周围的人群突然开始了热烈的欢呼和尖叫,连空气都变得躁动起来。
第二十一章
嘭嘭嘭咚咚咚——
呛——
是鼓的声音!
几秒钟之后,吉他、贝斯、键盘的声音拔地而起。
只是听了个前奏,叶歧路轻轻皱了下眉。
偌大的舞台上空空如也。
乐队在哪里?
难道没有乐队,只是伴奏?
那年代的乐队数量本身就少,高水平的更少,而且无一例外的统统藏匿于地下——所谓地下,顾名思义就是在地表之下,除了真正打开这个圈子走进去,普通人很难接触到。
所以在当时的年轻人中,尤其是学生党,见识过真正的乐队的人并不多。
见识过真正的摇滚乐队的人更加凤毛麟角。
但每个人年轻的时候,在青春的荷尔蒙乱窜的时候,多多少少都叛逆过、愤世嫉俗过,想冲破束缚的枷锁寻找自我与自由,向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条条框框宣战——激进、热血、又勇往直前。
而摇滚乐就是最好的宣泄情绪的出口。
哪怕没有乐队,只是一个摇滚的伴奏带,也足以让学生们随着鼓点的节奏沸腾呐喊——他们将舞台之前围得水泄不通,都希望靠近点儿,再靠近点儿。
这个场面和之前在ut的乐队表演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
叶歧路和涤非固然也被音乐带动得激动万分,但终究有点见怪不怪的意思在里面。
后来,让他们目瞪口呆的是从后台走出的人。
他的长得非常帅气英俊。是那种正统的帅——浓眉大眼,正气凛然。
他慢慢走到舞台中央,一手拖着麦克架,一手举着麦克风——冲着台下的观众微微一笑后,没有任何嘶吼,而是借用摇滚乐的伴奏,深情婉转地演唱了一首抒情曲。
这是叶歧路第一次听到如此与众不同的抒情摇滚。
涤非已经石化了,他下意识地拍着叶歧路的胳膊,“你知道吗?”
“……”叶歧路再一次回答,“我不知道。”
让叶歧路和涤非如此震惊的原因只有一个——
那是傅传心!
是那个被弟弟傅立文用尽贬低之词羞辱的傅传心!
是在叶歧路看来非常胆小的傅传心!
“这算怎么回事儿啊?”涤非目不转睛地盯着舞台上唱歌的人,一曲终了时,他转过脸看叶歧路,满脸纠结地问:“正所谓人不可貌相??”
“……”叶歧路,“大概……?”
涤非抽了抽嘴角,“关键是他唱的很好啊……”
下一位歌手已经上台了。
叶歧路思考了一会儿,对涤非说:“我一直觉得传心不算是学习的那块儿料,他非常非常聪明,但却不怎么上心,现在我算是知道他对什么上心了。其实唱歌也没什么不好啊,人各有志。”
“你的意思是让他专注唱歌?”涤非立刻否认道,“可快拉倒吧!他是家里老大,不继承父业的话,按老傅那个脾气不得给他腿给掐折了?”
“我看还是你拉到吧。”叶歧路毫不客气地怼了回去,“就老傅那个破炒肝儿店,有什么好继承的,白给我都不要。”
“你是你,传心是传心啊。”涤非说,“再说要唱歌就得达到费翔那种级别,当个小歌手就忒没意思了吧?还不如炒肝儿。”他随着舞台上的音乐扭起了身体,跳起了当时非常流行的擦玻璃舞,“不如炒肝儿,唱歌不如炒肝儿。”
叶歧路被涤非给气笑了,“前半句十分赞同,后半句狗屁不通。”
前方舞台的歌唱表演暂时告一段落,台下的人们慢慢散开。
傅传心逆着人流,从后台走过来。
“行啊!”涤非一下子冲了上去,用一只胳膊夹住傅传心的脖子,将他的脑袋往自己的胸膛上按,兴奋地叫,“出息啦我们传心!”
“唔……”傅传心挣扎起来,告饶道,“大非哥!我快喘不过气儿啦!”
叶歧路在旁边大笑不止。
“——呦,大非!”
从背后突如其来的叫声。
叶歧路回过头,就见到不远处的顾小白,还有正在冲他们招手的卫武。
顾小白笑呵呵地走了上来,与傅传心面对面,一边打量一边点头,“不错,你的嗓音条件和外形条件都不错,怎么样?有没有想找个乐队玩玩儿的意思?”
“等一下——”还没等傅传心有任何回应,叶歧路就站到了傅传心与顾小白中间,将傅传心护在身后,声音没什么起伏,很随便的说,“不管你和易云舒之间有什么不忿儿,甭拉其他不相干的人进去蹚浑水儿。”
“你在说什么东西呢?原来你以为我要把他拉进来代替云舒的位置?”顾小白露出一半愕然一半惊讶的表情,“不好意思,目前来看,云舒的才华没人能比得上。”
叶歧路轻轻眯起了眼睛。
就算顾小白说的是事实,但他总觉得他的表情和语气里都夹杂了很多一言难尽的东西。
叶歧路慢慢挪动视线,大约隔着七八米的距离,易云舒站在美术馆门口迎风远眺,一手插在口袋里,一手举着香烟——竟然还有几分遗世独立的味道。
易云舒今天穿了一件很普通的白衬衫,干净剔透——这些本不该属于他的字眼,却与此刻的他契合地天衣无缝——即便指尖那根燃至过半的香烟有点破坏了画面的纯净感,但也熏不灭那张熠熠生辉的俊脸。
三秒后,易云舒脚步一旋,侧过身,眼帘一抬,凌厉的目光与叶歧路分毫不差地撞在一起。
第二十二章
“说真的呢——”顾小白伸了下脖子,对傅传心说,“我觉得你很有唱歌的潜力,不要被埋没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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