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公平交易完本[快穿耽美]—— by:晓云千里

作者:晓云千里  录入:06-02

责任感使底比斯停住脚步,这十年的生活磨去了他与爱丽丝的感情,两人平日的相处倒像是家人,激情很久以前就已经消失了。当初见到爱丽丝的欣喜是真的,在世人都抛弃他的时候,爱丽丝没有。但是,令他恐惧的是,脑海中少年的身影越来越清晰,每当与爱丽丝在一起,总是突然走神想起他,怎么会这样?仅仅与少年相处一个月而已,为何会如此想念?担心他没有吃饭,怀念他女装的可爱样子,受不住思念的底比斯曾去古堡找过他,无人打理的古堡,玫瑰园的花朵枯萎衰败,片片落叶覆盖石路,大门敞开着,灰尘遍布,少年早已不知所踪,他愣愣地看着这一切,没有用风清理,满室的苍凉一如他的心境,也许,粗心的他,弄丢了重要的东西。
第24章
今天是郑晓成年的日子,走出关住他十年的城堡,阳光照在脸上淡淡的温暖,清新带着土腥味的空气令他贪恋,拉维斯微笑着看着少年享受久违的自由,十年的形影不离,悉心照顾,少年再也不是他可以随意舍弃的东西,久经孤独的心也渐渐温暖。
两人回到房间,拉维斯打开年代久远的红酒,亲自到了一杯递给郑晓,郑晓开心的结过,轻嗅美好的气味,
“干杯,宝贝,祝贺你脱离幼生期。”两人碰杯,郑晓高兴的一饮而尽,红酒的香醇口感,在脱离人类味觉十年后,再次尝到甜的感觉,他迫不及待的再续一杯,细心品尝。
拉维斯纵容的看着他,少年双手捧着酒杯,眯着眼睛,酒精催化下的小脸难得泛起红晕,那享受的小摸样,与饮血时哭丧的小脸完全不同,拉维斯笑着摸摸他的小脑袋。
两人都选择性的遗忘了曾经复仇的目标,拉维斯私心里排斥他的幼崽去接触底比斯,可能没等到复仇的愉悦,他先郁闷的吐血,郑晓是真的忘了,十年的时间也许对于吸血鬼来说是眨眼的时间,对于曾经是人类的郑晓来说,足够漫长的使他遗忘失恋的痛苦。
两人沉浸在成年的喜悦中,生活与以往没有丝毫不同。
在十年的枯燥生活中,郑晓也学会了自娱自乐。
这一天,古堡的仆人来到拉维斯的书房,送来麦斯韦和莫瑟斯公爵寄来的信函,那两人是拉维斯的拥护者,实力还不错,是古堡里常来的客人,郑晓知道他们,他们却没有见过郑晓,古堡的仆人也守口如瓶,一切都源于拉维斯的命令,禁止郑晓见一切外男!
拉维斯放下酒杯,打开信函,本来一片空白的信纸上,跳跃出几行文字,
亲爱的拉维斯:
放下你那枯燥的公文,和我们一起狩猎吧,明天去找你。
你的朋友:麦斯韦和莫瑟斯
又是狩猎,拉维斯不知道追着一群步履蹒跚的小动物有什么乐趣,都是从人类贵族那里学来的无聊把戏。拉维斯不感兴趣的将信函随手放在桌上。
“他们在信里说什么?”倒掉在房顶的郑晓问道,这是他最近新想出来锻炼身体的招式,以前人类的身体可没有这个本事。
“没什么,无聊的小事而已。”拉维斯抬头看向倒挂的郑晓,少年长长的黑发垂下,像一把大扫帚。拉维斯无奈的揉揉额角,
“亲爱的,下来好吗?为什么又摆出这个姿势,相信我,头发垂下来的样子绝对不华丽。”
郑晓笑了笑,利落的跳下来,坐到他身边,“你不懂,我这是在锻炼腹肌,你不觉得它更结实了吗?”他掀起上衣下摆,揉揉小肚子。
拉维斯斜睨一眼,右手虚虚抓了抓,没做多少挣扎一把捂住眼前白嫩的小肚子,仔细的上下左右揉了个遍,
“怎么样?有变化吧。”郑晓笑眯眯的问他。
“嗯,”拉维斯一脸深沉的点头,继续揉。
一刻钟后,
郑晓面无表情的看着肚子上的爪子,然后斜着眼睛看着旁边无比正常的男人。
这豆腐吃的,真够光明正大的。拉维斯手一顿,一脸深沉的收回,抓起桌子上的信函,无比认真的看起来。
郑晓放下衣服,也看过去,“哦?狩猎哎,好有趣,反正最近也没什么事,我们一起去吧。”郑晓高兴的拉他袖子。
拉维斯坐直身体,拿出信纸开始写信。
麦斯韦和莫瑟斯
接受你们的邀请。
拉维斯
郑晓欢呼一声,跳上二楼,跑到他的房间开始准备明天狩猎的衣裳。
拉维斯的脸臭臭的,摸摸郑晓摸过的衣角,有种被用过就抛弃的感觉。
第二天,麦斯韦和莫瑟斯很早就来到拉法尔家族的古堡,两人甚至煞有其事的拉着两匹高大的骏马,尽管那两匹可怜的小家伙被吸血鬼的气势压得瑟瑟发抖。
古堡管家恭敬迎接两位客人,为他们献上新鲜的血液。
管家礼仪周全的弯腰行礼,道:“尊敬的客人,主人马上就来,请稍等。”
两人也笑着表示不在意,在大厅里喝着血液等着拉维斯。
莫瑟斯感叹的坐在舒适的沙发里,目光落在天花板上巨大的水晶灯
上,道:“ 麦斯韦,真是难得呢,拉维斯竟然答应和我们一起狩猎,明明宴会都懒得参加的。”
“是啊,” 麦斯韦优雅的饮一口杯中的液体,陶醉的眯起眼,哦~他敢打赌,这是16岁处女的新鲜血液,一刻钟前采集,充满活力的血液鲜美的让他迷恋。
等回味过去,他道:“昨天父亲知道此事,也很高兴呢。”
莫瑟斯笑了一下,没再说什么。
这时,长长的楼梯响起脚步声,两人站起身,面带微笑,目光投向楼梯口。
一身黑色燕尾服的拉维斯现身,两人的笑容加大,正要上前迎接,拉维斯身后出现的身影却让他们停在原地,震惊的目光投在少年身上。
少年一身黑色的骑马装,长长的黑发落在他的腰际,胸口的绿宝石胸针熠熠生光,却抵不过少年带笑的眼睛,戴着白手套的双手握着一根马鞭,黑色的靴子使他更加高挑,精致的面容,贴合身材的穿着,莫名的散发出禁欲的气质,可是却勾的人像上前挑起他的下巴,狠狠吮吸他的双唇。
第25章
拉维斯眯起眼,不悦楼下的男人看他幼崽的目光,高大的身体顿住,郑晓一头撞上去,索性吸血鬼的身体够强悍,鼻子没什么事,
他疑惑的问:“拉维斯,你怎么了?”
拉维斯没说什么,拉住郑晓的手,将他扯到身边,用身体挡住男人的目光。
两人下来后,麦斯韦和莫瑟斯才后知后觉的合上嘴巴,莫瑟斯目不转睛的盯着郑晓,问拉维斯:“朋友,这个少年是你的情人吗?”
难怪这十年拉维斯没怎么出门,原来有美人伴在身边啊,不过,这美人可真是极品,也不知道拉维斯在哪找的?
“情人?!”拉维斯刚想承认,理智就拉响了警报,这明明是他的幼崽,什么时候变成他的情人了,关键是,心里却先于理智承认了这个称呼。
“不是哦,拉维斯是我的父亲。”郑晓笑眯眯的解释道。
“什么?!父亲?”两人齐齐的看向拉维斯,有没有搞错,这么年轻就初拥了?弄这么一个年轻的继承人是要做什么?吸血鬼们活够了在弄个下一代的共识,他们没记错吧!
拉维斯不爽的瞪向郑晓,“没错,他是我的儿子。”
那两人直接石化了。
于是,石化的两位吸血鬼公爵,一脸阴沉的拉维斯,笑的春光灿烂的郑晓踏上了狩猎的路程。
马儿好像很怕它呢,郑晓一脸担心的看着退下的马儿颤抖的双腿,那双马眼湿漉漉的,充满了恐惧,郑晓皱着眉,轻柔的拍拍小马的背部,
“啪嗒。”腿软的马直接墩在地上,郑晓灵敏的跳下来,无奈的看着小马的脑袋垂在地上,双眼闭合,嘴角留下口水,
喂,他只是想安慰一下而已,不用吓晕过去吧。
拉维斯微抿起嘴角,冲郑晓招了招手,将郑晓提在自己前边,两人共乘一骑,拉维斯心情大好。
麦斯韦和莫瑟斯也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看到这一幕,两人也笑了,看来拉维斯的幼崽和他性格大不相同呢,很好相处的样子。
那批晕过去的马由仆人照料,一行人在森林中骑着马慢慢走着,
无泪城周围的森林多野兽,兽类凶悍,一般人并不敢靠近森林,
在看到一头两米高的棕熊后,郑晓吓得双脚无力,麦斯韦和莫瑟斯则兴奋的追上去。
这才想起他已经变成吸血鬼,不再是没有反击之力的人类了。
拉维斯直着上身,任由他倚着胸膛,看着他从惊慌到平静,嘴角勾了勾,适应能力还可以,但是,为了他好,还需要练习。
等到郑晓恢复兴致,拉维斯摸摸他的头,道:“这片森林有不少猛兽,但是以吸血鬼的能力制服他们轻而易举,你才刚刚成年,需要磨练,去吧,我在这里等你,天黑之前回到这里。”
郑晓郑重的点头,下了马,在步入森林的一刻,回过头,拉维斯静静的看着他,郑晓安心了,冲他笑了笑,走进树林。
拉维斯一直看着少年离去的方向,浓密的枝叶好像并不能阻隔他的视线。
仅仅两个小时左右,郑晓已经遇到一头长着四根獠牙的野猪,一头长着翅膀的老虎,还有长着蹄子的狼,从一开始的狂奔逃命,到后来的暗中偷袭,再后来的主动迎战,没花多少时间,因为郑晓发现,这些动物可能轻易的杀死人类郑晓,但是在吸血鬼郑晓面前却无能为力。
他跑的比动物快,力气比动物大,跳起来比他们飞的还高。
好爽,在森林中尽情穿梭,他是人猿阿晓!
不知走了多久,森林的脚步突然停下,取而代之是大片的玫瑰与黑色的古堡。
郑晓站在一根粗壮的树枝上,看着熟悉的景色,初来这个世界的一个月在这里度过,虚假的爱人让他以为找到了依靠,结果,
一切都是假的。
对了,成为吸血鬼的目的,变得更加优秀勾引底比斯。
他是怎么忘了的,回想起十年的场景。
拉维斯端着一杯鲜血凑到他的嘴边,臭着脸说他:“这可是最新鲜的处女血,喂,不要给我耍脾气,快喝!”
拉维斯抱着他躺在床上,强硬的捂住他的眼睛:“快睡!吸血鬼怎么了,比人类好多了,长的比人类帅,活的比人类久,食物也满大街都是,变成吸血鬼够占便宜了。好了,快睡吧,我会陪着你。”
拉维斯冷着脸抱着他,“说了多少次,幼崽不能接触阳光,晒伤了活该!”郑晓疼得颤抖身体,眼角流下泪水,拉维斯抿着嘴角,擦干他的眼泪,咬破自己的手腕,珍贵的亲王之血滴下,凑到他的嘴边,郑晓疑惑的看他,“看什么?傻瓜,快喝,父亲的血液对你的伤口有帮助,不要浪费。”看到他乖乖的吸血,又撇着嘴角。说他是他见过最麻烦的幼崽。
……
郑晓不自觉的泛起微笑,啊~原来是拉维斯,他的宠爱早就占满了他的心,让他,怎么有空闲在想别的男人呢。
“喂!”
郑晓惊讶的转身,看向突然出现在身后的男人,不是说在原地等他吗?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拉维斯远远的看到郑晓回到底比斯的地方,内心突然的焦灼使他移动空间瞬移到他的身边,该死的,敢回到旧情人的怀抱给他试试!他阴狠狠的想。
一把握住少年的手臂,质问他:“为什么来到这里?你难道心里还有底比斯那个混蛋?你的脑袋有问题吗?别忘记了,当初是谁抛弃了你,如果,如果你胆敢回到他身边,你信不信我会!“我会杀了你!
可是剩下的话无论如何说不出口,只要想想,心就痛得厉害,拉维斯眼睛都红了,永远都是这样,他的东西都会被底比斯抢走。
拉维斯紧握的手在颤抖,不,是他浑身都在颤抖,看到如此痛苦的拉维斯,郑晓平静的望着他。
这就是你的不安吗?不要这样脆弱,你是拉维斯啊,我的父亲,我这一世爱的人。
郑晓抱住他不停颤抖的身体,直到拉维斯平静下来,对他说:“谁说我要回到底比斯身边,我没有告诉过你吗?我爱的是你。”
暗搓搓的在他睡着后拥抱他,亲吻他,以父亲的名义排斥他接触帅气的仆人,贪心到让他每天只看到他一个人,他再没有感觉就太傻了。
拉维斯身体一震,不可置信的看着他,“你再说一遍,刚才的话。”
郑晓笑着重复:“我爱的是你。”
拉维斯露出大大的笑容,跟平日阴沉冷淡的拉法尔亲王好像不是一个人。
拉维斯牵着郑晓的手,眼前场景一变,郑晓惊愕的看着这一切,这不是他的卧室吗?
拉维斯温柔的解释道:“你不是一直好奇我的天赋能力吗?是空间哦。”说着,手上不停的脱着郑晓的衣服,等郑晓回过神来,早已光溜溜了。
抱着郑晓躺在床上,拉维斯急切的压了上去,他的爱人还是早点打上标记才好。
第26章
底比斯痛苦的看着少年被兄长带走,少年与兄长之间的眼神溢满深情,两人的眼中只有彼此,他遥遥望着他们,却得不到一丝眼神。
当时,他身心俱疲离开艾比斯家族,来到荒废的古堡,满园凋零的玫瑰在也不见往昔的生机,恍惚中,少年身穿美丽的公主服,站在花丛中微笑,妖媚幸福的微笑点亮他枯寂的心灵,少年回眸,看到他,放下手心绽放的花朵,张开双臂向他扑来,他不禁牵起嘴角。
“郑晓!”他甜蜜的呼唤着少年的名字,向前跑去想接住他,突然透明的身影无情的告诉他一切都是错觉,愣愣地看着空空的怀抱,阳光洒在□□在外的皮肤上,留下微微的刺痛,眼晴突然一阵胀痛难忍,吸血鬼流不出眼泪,他只能红着眼睛,自虐般站在阳光下,回想曾经短暂珍贵的记忆。
这时候,他才意识到,曾经拥有怎样珍贵的东西,为什么,那一晚郑晓看他的眼神在脑海里愈发清晰,为什么即使跟往昔的恋人在一起却没有真正快乐过,他的心,原来早就落在了少年身上,现在,少年消失了,带走了他的心,带走了他的快乐,只剩悲伤的他该何去何从?
拔掉枯死的玫瑰花枝,亲手栽下新的玫瑰,期待着满园盛开的花朵指引他的爱人,回想起曾经的美好记忆,原谅他的过错,留在他的身边。风系异能一瞬间就能完成的事,他却亲手栽种,施肥,浇灌,每株玫瑰都是他心血的结晶,他满怀期待的等待重逢的那一天。
而这一天终于到来了。
风儿忠实的为他传达少年熟悉的气味,他从梦中挣扎醒来。来不及换下黑色睡衣,扑到窗前寻找少年的身影。
他看到了什么?
他的兄长拥住少年,素来邪肆冷酷的兄长此刻眼神却充满柔情,少年也温柔的看着他,告诉他:“我爱的是你。”
强大的听力将少年的回答收入耳底,本来鼓噪激荡的心情骤然停滞,不,这不是真的,底比斯痛苦的捂住耳朵,少年明明爱的是他,那时候,少年看他的眼神明明充满爱意,他们甚至做过亲密之极的事,对,没错,少年是爱他的,他,他只是被可恶的拉维斯威胁而已。
底比斯迫不及待的冲出古堡,向拉法尔古堡而去,急冲的身形突然顿住,他又冲回卧室换上最华丽的燕尾服,带上最耀眼的宝石胸针,指环换上最亮眼的血红色,银白的长发用丝带整齐的束起,他将会用最美的一面接回他的少年。
银白的长发在空中划过,转眼间,风儿已经将他送到拉法尔古堡。
无心怀念儿时生活的地方,他心急如焚的向堡内冲去,毫不意外的被拦下,拉法尔家族的护卫牢牢地困住他,管家挥开护卫,将他请到客厅。
“拉维斯呢,他在哪里?”焦急于寻找少年的身影,他艰难的维持着绅士风度。
管家微笑着为他递上一杯新鲜血液,道:“拉维斯少爷在忙,请您在此静静等候。”
底比斯看着微笑的管家,曾经他亲切的称呼他为底比斯少爷,现在对待他好像是普通的客人。
也难怪,管家世世代代只服侍拉法尔家族的亲王,现在的他只是没有爵位的亲王之子。
底比斯意识到他只能在这里慢慢等待,反抗的结果就是只能在监狱里见到拉维斯。
他深吸一口气,在沙发上坐下来,眼睛的眼色随着时间的流逝愈发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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