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从兄完本[古耽]—— by:天痕壹月

作者:天痕壹月  录入: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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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从兄》作者:天痕壹月/天恒有月
文案
长兄叶钧和出岛后,叶铭夕独自寂寞,便想找一向冷冰冰的二哥叶钦羡培养兄弟感情。本以为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谁想得培养感情竟培养出了错,培养成了爱情?!
叶钦羡凭三岛六城规矩强迫叶铭夕侍寝,叶铭夕求救无门,委屈万分,只好找别人想让叶钦羡移情别恋。然,叶钦羡冷眼旁观不说,最终还点破了他的图谋。甚至在他走投无路想要以成婚躲避侍寝命运时强迫喂他吃下三岛六城的圣物:雌雄果。
传言,雌雄果有一作用,是可做孕子丹……
哈哈……哈哈……
传言怎么能信?
不过为什么忽然想吃酸的,忽然想呕吐呢……?

楔子

大胥王朝外海,有三座岛屿接连成环,岛与岛之间,最近的地方间隔可以直接跳过去,又按其地势接连阻断,隔开六座城,扶风、揽月、摘星、拈花、拥雪、挑雨。主城扶风通向另外五城,另外五城要去别地,必须经过扶风。
三岛六城地理位置卓越,贸易农商经久不衰。城主一脉少有人外出到陆。
没有人知道,那是因为三岛六城内特殊的规矩。
其中有一项规矩,幺弟侍兄。
城主们都可让自己兄弟侍寝,除非那兄弟能打得过他们,甚至叔侄,若有两人同时看上一人,便按照血缘关系来决定顺序……城与城间的规矩虽不会尽数相同,然而,不避血亲,却是三岛六城城主一脉的定文。
传言,三岛六城乃仙人后裔,古时候仙人正是同血脉相成亲,而岛上养有的雌雄果,可让男女有孕,甚至长生不老……


第一章
自千机教信原轩得到雌雄果解药配方并妄图弄倒揽月城的雌雄果树后,揽月城便严令禁止外来人进入城主府。
任何人都不许。
叶铭夕手握小暖炉,舔着嘴唇听着酒楼里人们在谈论那信原轩的事情,有人说,揽月城的雌雄果与别城功效差不多,不过肯定更为特殊,否则那信原轩不会先来揽月城推雌雄果树。有人说,雌雄果说不定是毒药,否则信原轩为什么那么执着于找到解药?说不定是为了心上人才谋取的,还有人说,也许雌雄果传说中的药效,能做孕子丹,是真的,信原轩要么是为了帮无法生育的亲友找这果子,要么就是拿去卖钱,大赚一笔。
叶铭夕听了许久,发觉还是没听到自己想知道的事情,不由站了起来,走下酒楼,走过好几条街,在城主府门前转悠来转悠去。
大哥叶钧和为了城主府那奇怪的规矩,年岁还不到二十,就早早地吃了雌雄果出门,拜在武当白眉道人门下,而如今揽月城叶氏中,和他二哥叶钦羡——现任的揽月城城主,血缘最近的人,就剩下他了。
只不过……他小时候身体弱得很,有隐疾,骨头脆,血线薄,他和冷面冷心的叶钦羡根本就见不了多少面,而叶钧和虽然为人严肃,但对亲人却是很好,如今叶钧和走了,城主府里就只剩下他和他二哥了。
二哥不会和他同塌而眠,不会给他讲故事,不会因为他身体薄弱而给他暖手炉,让人将地龙烧的热腾,二哥他会的,就是练武、处理城中事务、练武……哦,对了,他还会吃饭,会呼吸,当然也有人的三急。
打小几乎都只有叶钧和在身边,叶钧和忽然走了,叶铭夕十分不适应,从小到大因为隐疾而吃的苦,他吃得已够多了,正因为如此,反而不会养成娇气的毛病。可……他还是有一个毛病的,那就是怕孤独。
自己一个人……虽然有下人,但那些人都惧于城主威仪,不敢和他多说话,而他的那些堂兄弟们……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算是他二哥的人?
叶铭夕打了个寒颤,捂紧了手中的暖炉,三岛六城里,虽然有:在娶妻之前,要宠幸只能选择同血脉的人宠幸的规矩,但许多任城主都不会太过执行这项规矩的——只要到二十五岁,或者提前娶妻,到了二十五岁后,这项规矩就不用遵守。
只不过,因为这条规矩的缘故,叶铭夕和那些堂兄弟都不亲,想想也是……说不准这些个兄弟,什么时候就是嫂子,光是想想,头皮上的毛孔都竖起来了。
叶铭夕低叹一口气,走到门前。
侍卫尽忠职守地拦住他,严肃地手拿兵器,道:「此地揽月城重地,闲杂人等不得入内。」
叶铭夕踌躇了一下,道:「我是叶铭夕,我是你们城主的弟弟……前段时间我去外婆家了,大哥去中原后,我就没有回来过……不过……二哥应该认得我的吧?」
话虽如此,但叶铭夕却觉得,叶钦羡应该认不出自己。
那侍卫道:「若如此,阁下须先等待一会……」
有侍卫进门通知门童,然后门童再跑去通知叶钦羡。
叶铭夕心道,若叶钦羡不认得自己了,自己就再跑去外婆家好了,虽然外婆家他也没有什么亲人,但他外婆给他留过一个小宅子,他可以自由自在地住在里面。
「三公子请。」那门童回来后,侍卫立刻换了较为温和的表情和语言。
叶铭夕暗舒一口气,还好还好,至少……至少他二哥还是能认出他的,否则他一生都不能回家,那也不好办。
叶铭夕完全没想着如果叶钦羡认不出他,那就用别的方法证明身份。进入城主府,来到自己的院落,自己的院落本既靠近叶钧和也靠近叶钦羡,不过他和二哥,除了很小的时候,之后好像还真的没说过几句话……
叶铭夕苦笑一下,谁不知道他二哥常年到头,一张脸冷得像老婆被人抢走了一样,恐怕只有大哥不怕他。
百般无聊、老老实实地呆在房里了几日,叶铭夕却又有些闲不住了。
当真是完全闲不住。
他感觉到了寂寞,而以他的体质,现在吃下雄果外出去找叶钧和,恐怕是在自尽。
撇了撇嘴,叶铭夕想到了叶钦羡。
其实……他们好歹也是兄弟啊,说不定叶钦羡和叶钧和一样,虽然平时严肃,但是心中实际柔软。
叶铭夕想着,就每天偷偷跑到叶钦羡的院落里。
剑,是江湖中最常人用的兵器。三岛六城也擅使剑。
短剑、长剑、软剑,快剑、慢剑,都擅长使用,叶铭夕搬了小凳子还捧着一大堆干果,边嘎嘣嘎嘣地咬着,边看叶钦羡一剑,戳穿一串树叶。
砸吧砸吧嘴,这样子有点像烧烤,
眨眨眼睛,叶铭夕想了想还是没叫好出声,安静地欣赏,顺便还继续嘎嘣嘎嘣地咬干果。
叶钦羡练了半个时辰的剑便停了下来,冷然的目光刺向叶铭夕。
叶铭夕手一个哆嗦,干果就掉了一地,慢慢蹲下去捡起来,叶铭夕冲叶钦羡露出一个笑容,讨好地道,「二哥……」
叶钦羡:「……」
叶钦羡收剑,沐浴更衣,而后再与叶铭夕一起用早膳,而后再处理揽月城中事务。叶铭夕没有去打扰他做正事,跑到厨房问了叶钦羡喜欢吃什么东西。一直以来,在用膳时,叶钧和和叶钦羡都秉持着食不言寝不语的好习惯,同时,叶钧和和叶钦羡也从来不挑食。
不过,和叶钧和在一起惯了,叶铭夕还是知道叶钧和喜欢喝清茶,小偏茹荤,大来茹素。
只是,叶钦羡……
叶铭夕从小就怕他。
记忆深处……好像曾经和叶钦羡感情也很好过……叶铭夕和两位大哥不同,他是因为天生体质隐疾,所以放养在农家,养了七年才回到自己家里。那个时候叶钧和不在,他以为自己就叶钦羡一个哥哥,虽然很怕他冷冰冰的样子,但还是锲而不舍地黏上去,希望唯一的至亲能和自己有个温暖的家。
只不过叶钦羡顶多在他缠着他的时候不呵斥,几乎不会温声说话,后来叶钧和回到家,他知道自己还有一个大哥,而叶钧和对待亲人很好,他却是改黏着叶钧和了。
想想看,叶钦羡虽然不太有口腹之欲,但是……但是自己用了心,总是可以的。他也给叶钧和做过点心,叶钧和十分喜欢。
叶铭夕做了咸甜的点心,还准备了淡口的清茶,等午膳过去一个半时辰后,才让人送进叶钦羡那里。叶钦羡没有拒绝,虽然也没有表达出接受的心思。
叶铭夕暗松一口气,于是每日都做,就像狗狗试探主人能和他亲热到什么地步一样,一步一步往叶钦羡身边挪,最终,终于成功地,如同小时候,能和叶钦羡说上几句话。
例如:「二哥,以后我一直看你练剑好不好?」
「随意。」
「二哥,以后我每天都给你做点心好不好?」
「随意。」
「二哥我弹琴给你听好不好?」
「随意」
「……二哥,你能说些别的话吗?」
「随意。」
「……」
叶铭夕颇为郁闷地看着叶钦羡,不过想想看他能和自己说「随意」两字,恐怕已很不错了,来日方长。转了转眼珠,拿来长琴,慢慢地拨弄。
琴棋书画,是每个只要不是文盲的人都必须练的四项技能,只识字不会琴棋书画的人,那也是文盲。
叶铭夕轻缓地拨弄完一首琴曲,叶钦羡的目光已投射到他的脸上。那目光少见地出现了情绪,但看不清楚是什么情绪。
叶铭夕抬起头,有些茫然地道:「怎么了?」
叶钦羡伸出手,拨弄了一下琴弦,直接起身到他的身边,伸四根指头按上丝弦。
叶铭夕被他环在怀里,缩了缩脖子,偷偷侧眼看他,叶钦羡面无表情,重弹一遍,把他方才弹错的几个音全部纠正了。
叶铭夕听他将一首柔和赞春光的琴曲硬是弹成岁月峥嵘,腾腾杀气,又是奇怪他杀气因何而起,又是暗自惭愧自己没离题竟然没他弹得好。
叶钦羡淡淡看他一眼,道:「功课未做好,日后请师父再重教。」
叶铭夕立刻瞪圆了眼睛,「别啊二哥……」
叶钦羡转头起身,负手冷冷道:「没有商量余地。」
叶铭夕一时间几乎忘了叶钦羡是叶钦羡,竟然抱住他的腰靠在他背上撒娇,「二哥~」
叶钦羡一愣,叶铭夕的脸也蹭地红了,两人的体温只隔着薄薄的衣料,既温暖,却尴尬,一时间不放也不是,放也不是,直到有下人进来收琴,叶铭夕才如触电般地放开叶钦羡的腰,赶紧落跑,边跑边道,「琴我会练好的!等大哥回来会教我!」
叶钦羡微微皱眉,看下人将那琴收起,眉目间说不出的郁气纠结,冷着脸,忽然挥掌将琴拍个粉碎,不顾下人惊慌失措地请罪,直接入叶氏宗祠,查看典籍。
却说叶铭夕,叶铭夕跑回自己房间,忆起抱住叶钦羡时的感觉,那般温暖,怔怔地叹气,若是兄弟之间,能经常抱一抱就好了。想了想,又觉得让叶钦羡抱自己不太实际,倒是叶钧和挺有可能的。
心念一动,叶铭夕便准备笔墨,写了封信:
大哥:
一别多日,思之甚笃,望重逢之日,兄弟亲密,抱吾若初如何?若你不归,吾便与二哥亲亲密密,不要你这个大哥了。
敬上
铭夕

叶铭夕满心欢喜写了信就找人送了出去,而那人,也十分忠心耿耿地直接将信交给了叶钦羡,叶钦羡将信封撕开看了,冷着脸,直接将信纸也给撕了。
叶铭夕百无聊赖地等回信,每日再与叶钦羡培养培养感情,他最大的优点就是锲而不舍,就算叶钦羡冷的脸多么让人畏惧,他都能面不改色地继续亲近。不过,叶钧和一直没有回信,想来是太忙了吧……
渐渐地,叶铭夕有些忘了叶钧和,只专注于和叶钦羡培养感情了。
三年后,七月初七,三岛六城对外来人士来说最大的节日开始。
三岛六城中有最特殊的规矩、最特殊的圣物也有最特殊的节日。
七月初七,在海内是牛郎织女会鹊桥的节日,而在三岛六城上,七月初七照样是一个示爱的节日,但是,同样也是外来人唯一可以和岛中人订下婚约,成亲的日子。三岛六城中,最让人喜爱的,的就是它的和平、公正,有权有势的人,若是欺压别人,也会得到惩罚。
不过,公平公正不存在于城主府。三岛六城城主一脉,城主嫡亲,虽然不能明目张胆地作威作福,但却有个极大的特权,其中一项就是,招人侍寝。
只要侍寝之人尚未婚配,不论男女,只要与城主有血缘关系,他们都可以被招侍寝。侍寝不需要经过任何人同意。只有娶亲之事,必须经过宗祠。
人山人海,饶是叶铭夕每年都在同一个地方,都差点走错。
人太多了,却是连路都认不清了。
「哇!」一个比叶铭夕大不了几岁的少年忽然看着叶铭夕差点走不动道了,他眉清目秀,十分漂亮,还有奇特的吸引人目光的本事,不过他却紧盯着叶铭夕,甚至傻笑着去拉叶铭夕的手,「小弟弟,你长得好漂亮。」
叶铭夕吓了一跳,颇有些惊慌地道:「你……你是谁?我不认识你啊……」
那少年嘻嘻一笑,道:「我叫信成蹊,成蹊是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的成蹊,我告诉你名字,我们就算认识了。」
叶铭夕道:「我叫叶铭夕……名字是按宗谱取的,应该没什么特殊的意义。」
少年道:「啧,原来你是叶氏的人,那个是你哥哥吗?」他指着桥的一边,叶钦羡正好坐在那里喝茶。方圆三尺以内十分寂静。
快要看不清路时见到了亲人,叶铭夕松了口气,立刻冲少年绽开一个笑容,道:「是的,谢谢。我要去找我哥哥了,后会有期。」
信成蹊呆呆地看了叶铭夕一会,等他跑向叶钦羡,才咕哝道:「长得这么可爱的孩子,好想抢回家养起来……」
「二哥,你在等谁?」叶铭夕坐下后,发现叶钦羡仍旧端坐,好似还有谁没到一样,左右四顾,轻声道,「不知道大哥今年会不会回来?」
叶钦羡饮茶的动作一顿。
七夕的时候盼人回来,这心思还当真昭然若揭。
「结束后,你到我房间里来。」叶钦羡忽然冷冷道。
叶铭夕一愣,道:「为什么?」
叶钦羡道:「我不解释为什么,你是不是就不准备听我的?」
叶铭夕立刻乖乖摇头,「我一定会去的。」
叶钦羡得到答复,便直接起身,回城主府。叶铭夕愣在原地好一会,才低声道:「我好歹也是你弟弟……」说完后,却又想着,叶钦羡叫自己过去,自然也是把自己当弟弟了,若是不当弟弟,不理自己不就好了?
想通这一点,叶铭夕便有些雀跃。
在人山人海的宴会中,买了许多的小吃、草蚱蜢,回到城主府时,先拿出一只蚱蜢用胡须系到叶钧和门前,然后再拿出一只蚱蜢系到自己门前,做完这一切后,他才拎着蚱蜢和吃食,走到叶钦羡的房间,在门口,系上一只蚱蜢。
喜滋滋地想着,蚱蜢一人一只,兄弟都是蚱蜢,倒是不错。
看了看屋内,叶钦羡没有点灯。
想来武林高手,夜能视物,也不需要点灯,叶铭夕因为不喜烟火,烟火一来他就咳嗽,哪怕三岛六城上的烛火已能算得上顶尖,根本没什么烟,可是心理作用总让他觉得喉咙痒。加上寻常房间不应奢侈太重,所以既没用夜明珠,也少用那烛灯,多年训练下来,夜视能力倒也不错。
推门进房,轻声道:「二哥?」
辨着月光,走到桌前,将吃食放上,想了想后还是把灯点上,很快用灯罩罩着放在一旁,不去想自己的喉咙。点了三盏灯后,房间内就全亮了,几乎没有死角。
曾听人说,叶钦羡的屋子是他自己布置的,叶铭夕四处看了看,最后才走向床榻,床榻上和衣睡着一个人,叶钦羡。
叫我来,自己却先睡了。
应该不是什么太重要的事情吧……
叶铭夕伸出脑袋想看看叶钦羡是不是装睡。
其实他知道,叶钦羡肯定不是装睡,他哪会和自己玩这种游戏?看他似乎真的睡了,叶铭夕蹑手蹑脚地,就准备走了。
说不定真的没什么重要的事呢?
当是时,胳膊上传来一阵大力,天旋地转,叶铭夕迷迷晕晕恍恍惚惚,等反应过来后,就已被叶钦羡压在了床上。
「好重……」叶铭夕皱着眉,空气都被挤出了胸膛,反射性伸手去推他,「二哥……你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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