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能在这个节骨眼混进片场的媒体人,就是神通广大的关鹏了。
他又换了张脸,近距离观察着莫行之和王子霄。
然后他发现,这俩人还真不是装出来的淡定,人家就没把状元榜眼什么的当回事儿!
等好不容易天黑了,剧组宣布今天拍摄到此为止。
王子霄和莫行之就
作者有话要说: 悄悄从一个别人留意不到的口子钻了出去。
关鹏使尽浑身解数才没跟丢。
他们俩没有回家,而是换了身打扮,溜溜达达去了城区的一个步行街。
☆、第47章 047
入夜之后,步行街的人流非但没有减少,反而越见热闹。
大概是觉得带着一只猎鹰太过显眼,王子霄和莫行之出来之前,就将猎鹰托付给了经纪人卫士锦——当时卫士锦脸都绿了,跟猎鹰大眼瞪小眼好半天,确信这位大爷很通人性、绝不会伤人之后,这才勉为其难地接收了这个拖油瓶。
王子霄和莫行之脸上的伪装,还是剧组专业的化妆师给弄的,走在路上,不管远看还是近看,都是平平常常的学生样,除了像关鹏这样一早就盯住的,任谁也不会发现他们俩就是如今正炽手可热的明星学神。
关鹏的跟踪技巧非常高明,事实上,他之前找了个机会,在王子霄的鞋底交线处,粘了一个米粒大小的定位器,这个定位器的有效传感范围在一千米左右,所以关鹏根本不用像那些低级狗仔一样紧紧尾随,那样太容易暴露了。他只需要根据定位器传过来的信号,在后面调整自己的方向,就能保证绝对不会跟丢。
至于王子霄有没有发现这个尾巴?
还用说吗?
关鹏自以为乔装完美、手段牛逼。可在王子霄这样的“专业人士”看来,他简直浑身都是破绽。
他早把关鹏查得底儿掉了,不过却没有拆穿——为什么要拆穿呢?敌暗我明,才是威胁。敌明我暗,那是可利用的工具。
王子霄跟莫行之商量了一回,就定了今天晚上的出行。
他们俩在步行街并肩走着,不时说说笑笑,或者去街边的美食摊买点小零食……飞扬肆意,一看便心情很好,就像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庆祝高考的成功。
今天的步行街上,和他们类似的年轻人实在太多了。一看就是刚刚结束高中生活的准大学生们,他们中一部分是对成绩很满意的,那便大声的笑。一部分是对成绩很不满意的,那便将苦闷发泄出去。反正年轻人的世界,哭哭笑笑,这都是一生只得一回的斑斓青春。
“钱经理,你再给我们一次机会……”
“给什么给?知道我们今天请来的乐队什么来头吗?你们前几天在店里打架的事儿,我还没跟你们算呢!”
“前几天打架?那是别人找上门来,我们帮着店里扛事儿!阿伦现在还在医院里躺着呢,你这不是过河拆桥吗?”
“什么帮着店里扛事儿,要不是你们水平不行,别人敢过来砸场子?这几天酒吧损失大了!我费尽千辛万苦才找来能镇场子的牛逼乐队,你们赶紧给腾地儿,别跟我墨迹。要不然这样,再给你们五百块钱,我这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那个微微发福的钱经理将五百块钱按到一个挺高大帅气的年轻人手里,然后就回转身,让身后的酒吧打手们将还围堵在侧门不散的几个人赶紧轰走。
“别动我乐器!我自己来!”
怕打手们伤到了他们心爱的乐器,那几个人连忙“识时务”的拖着所有家当远离酒吧,一直到前面那个十字路口处。
因为搞出来的动静太大,还吸引了一些人驻足围观。
有人认出了这几个人的来头,小声议论着。
“这不是在光轮酒吧驻场的那个乐队吗?”
“怎么给人赶出来了?我记得他们挺有实力的……”
“这年头有实力的人多了,没有名气,肯定要给人欺负。”
“前几天那事儿……听说乐队的鼓手给打骨折了,乐队缺了一个角,后来光轮那边给补上一个临时的,可水平实在太差,演出效果跌得挺狠。光轮那个钱经理……啧啧,现在旺季,正是能赚钱的时候,他可没那个耐心这么耗着。”
这些人议论起来哪怕尽量小声了,前面乐队那几个人也基本全听到耳朵里,一时间,羞窘混着气氛,个个脸都憋的通红。
王子霄和莫行之刚好就在这附近,将方才那一幕尽收眼底,然后又混在人群中将八卦听了个全。
关鹏此时也正混在人群中,扮演无辜的路人。跟着一惊一乍,装的倒挺像那么回事儿。
“队长,咱们……”
年龄最小的吉他手阿欢死死咬住下嘴唇,眼泪在眼眶里不断地打转。
“给我收回去!还没到山穷水尽的时候呢!”队长史明冷硬的说道,一副谁也无法将他打垮的样子。
说是没到,可乐队里这几个人都明白,他们现在手里快连吃饭、交房租的钱都没了。再说,阿伦还在医院里躺着,每天光是医药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现在光轮又将他们赶了出来,只给了五百块钱,打发要饭花子一样的态度……当时史明多想硬气点将这钱摔他脸上!
结果还是得屈辱地装兜里。
“我还就不信了!咱们今儿个就在街头表演一回!”
他们乐队,刚成立那会儿,的确曾经混过一段时间的街头。以现在的普世观点来看,混街头的基本都是业余菜鸟,但凡能找到正规的场子,就没几个乐队肯再回到街头的,丢人、跌份儿。
可短时间内,在乐队缺了鼓手的情况下,他们去哪儿找能接收他们的场子?
对音乐的热爱,让他们组成一个团体,走上这条追梦的路。
可这条路实在太艰辛了。
看不见未来,也找不到方向。
但当初豪情万丈的从家里出来,总不能就为了有朝一日再灰溜溜的回去!
“街头就街头,就当痛快一回了!”
“就是缺了阿伦,没有鼓点,效果肯定会打折扣。”
“阿伦伤的是右手,至少半个月没法回来打鼓。咱们只能靠自己撑下去了。”
“人家真正的大师,靠一把吉他都能热翻全场,不就是没有鼓手吗?”
都是年轻人,有着不服输的斗志,听了队长史明的建议后,很快就振奋起来,还真的都拿出自己的乐器,几个人按自己的位置站好。吉他手阿欢将他装吉他的盒子摆在前面,用来接受路人的打赏。
“你们好……不知道能不能让我们也加入?”
莫行之突然走上前去,挺长的帽檐在他脸上遮下一片阴影,他微笑着跟那几个人打了声招呼,然后才落落大方地提出自己的请求。
“嗯?”队长史明疑惑道,“你们想加入?那你们都会什么?”
他打眼一扫,本来没将这两个乖乖学生仔模样的人看在眼里,但这样面对面搭上话后,不知怎么的,却突然郑重起来,总觉得他们俩突然气质大变,哪怕外表还是那样平平无奇,但只看他们现在给人的感觉,就绝对不是一般人。
“我嘛……”莫行之看了王子霄一眼,笑道,“我刚好会一点架子鼓。”
莫行之俯下身,拿起那两只细长的鼓锤,先虚空挽了几个鼓花。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光看这几个鼓花的水平,这人就不比阿伦差。史明当即更加郑重起来。
“既然兄弟想跟着玩玩,那就一起来吧。”
“是这样,我们这里还有首歌,不知道能不能借着你们乐队唱出来……”莫行之却又“得寸进尺”道。
“有首歌?”史明突然讶声道,“该不会是你们自己写的吧?”
莫行之笑着指了指打过来便一直沉默寡言的王子霄:“喏,他写的,之前大概就写好了。刚才见了你们,突然又来了灵感,现在算是彻底完善了,不知道你们愿不愿意给他这个机会?”
“能不能让我先看看?”史明自己也是创作型的歌手,写过几首挺不错的歌,在光轮驻唱的时候,不少顾客就表示了喜欢。后来他还将这些歌放到了网上,但由于缺乏宣传手段,到现在也不温不火,传唱度很低。
王子霄继续不发一言,只把那首歌的曲谱递给了史明。
史明仔细地从头看了一遍,然后用惊叹的目光看了王子霄一眼:“兄弟你才是深藏不露啊!这曲子写的不错。不知道歌词是——”
“歌词懒得写。如果你们想演奏这首歌,那便交给我来唱第一遍。”王子霄慢悠悠的说道,“当然,相逢即是有缘,如果合作愉快,这首歌你们也喜欢,以后发行时我们可以继续合作。”
史明迟疑了:“这……”此时他完全不知道这个机会对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
不过因为曲子实在太棒,他最后还是点头同意了。
将主唱的位置暂时让了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 那什么,最近评论区被小广告屠版了……怕有小妖精不知道,特来提醒一下——那都是假的假的假的不要信,好像有不少人给骗了钱,只当他们不存在就好。
☆、第48章 048
王子霄前世的时候,还真对这个名叫“零下一度”的乐队并不陌生。
他们是典型的那种“大器晚成”型乐队,在圈子里拼了十几年,终于得到一个机会,然后便是一飞冲天。
如果只是这样,王子霄也没必要在认出他们后,突然站出来要拉他们一把。
……非要纠结原因的话,一来,他今天本来就打算用一支街头乐队,将那首歌在大庭广众下唱出来。
后面那个尾巴不是要跟吗?刚好借着他的手搞一个大新闻……这样出来的效果肯定会无比自然。
零下一度只能说是恰逢其会。
叫谁不是叫呢?他们总比一般的街头乐队实力更强一点。
而且他相信,这首歌让他们演奏,肯定会更有共鸣,更能触动人心。
最妙的是,零下一度的遭遇,也给了他很好的“加入”理由。
还有更重要的第二点,便是前世的时候,王子霄曾跟零下一度的队长史明有过一次接触。
那段时间,王子霄的讨债爹突然出了事,他连尸体都没见到……本来他以为,父子两个想看两相厌,讨债爹死了,就好像解开了一道枷锁,他肯定会感到如释重负,绝对不会伤心难过。
但恰恰相反,王子霄虽然从头到尾没有流一滴眼泪,可他心里却憋屈到了极点,整个人像是来不及喷发便被堵住出口的火山!部队的直系领导怕他以这样的状态执行任务会出事,干脆给他放了几天假,让他找地方好好散散心。
王子霄在一个酒吧里喝的酩酊大醉。
当时零下一度就在那个酒吧驻唱。
酒吧要打烊,无人接收王子霄这个醉鬼。彼时王子霄的状态真的很糟糕,穿的衣服一般,胡子拉碴,兜里还没什么钱。照酒吧的意思,这种卢瑟失意男,就应该丢到大街上,什么时候酒醒了,什么时候就自己回家,酒吧没义务费心收留他们。
是零下一度那几个人将他带去自己租住的地方,第二天又附赠一顿早餐,外加几句大大咧咧的宽慰话。
当你困苦的时候,外人的一点点善意,都会铭记于心。
王子霄拿起话筒,微微一笑。
所以才要说,他们偏偏在这个节点上碰见,又是多么奇妙的缘分。
稍微磨合一会儿,零下一度那几个人就能将曲谱弹奏的似模似样了。
但这其中,最吸引人眼球的显然是作为鼓手的莫行之。
虽然他乔装过,还戴了一顶帽檐宽大的帽子,夜色下根本看不清楚五官。
但当他挥舞起鼓锤,击打出节奏明快的鼓点,那种飞扬的气势,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场,那种只能说是得天独厚的魅力!
所有人的风头全被他压下了。
本来见没什么热闹好看,步行街上的行人又恢复了常态,没几个人留意这个街头乐队。
但当音乐响起,渐渐开始有人围上来了。
关鹏压下激动的心情,站在视角最佳的位置,将镜头牢牢地对准王子霄和莫行之。
“我曾怀疑我,走在沙漠中。”
王子霄终于开口唱了第一句。
“从不结果,无论种什么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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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聚集在帅气鼓手身上的目光,终于大部分转向了主唱。
声音好听,词曲也很棒,最重要的,是他歌声中那令人震撼的情感投入。
大家都是在滚滚红尘中打滚的普通人,尤其已经经历过现实碰撞的大人们,谁不曾头破血流过?谁不曾拔剑四顾心茫然过?
“庆幸的是我,一直没回头,终于发现,真的是有绿洲。每把汗流了,生命变得厚重,走出沮丧,才看见新宇宙。”
吉他声,贝斯声,键盘声,鼓点声,突然激昂起来!
王子霄的声音也蓦然变得极富力量和穿透性!
“海阔天空,在勇敢以后!要拿执着,将命运的所打破!冷漠的人,谢谢你们曾经看轻我,让我不低头,更精彩的活!”
毫不夸张的说,整条街的人都被他的歌声镇住了。
原本熙熙攘攘的繁华街道,突然除了音乐之外,再没有其余杂声。王子霄他们所站的地方,便是舞台,这里俨然已经变成了他们的演唱会现场。
“凌晨的窗口,失眠整夜以后。看着黎明,从云里抬起了头。日落是沉潜,日出是成熟,只要是光,一定会灿烂的。”
关鹏很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带着一个防震手架过来!哪怕用上全部的自制力,他依然无法让镜头中的画面保持稳定不颤抖。他曾经听过王子霄的两首歌,《爱你一万年》和《死了都要爱》,记得当时虽然有一些震撼,但听过也就罢了。
他一个朋友曾跟他说过,对伟大的歌手来说,想体会他的魅力,你最好去听一次他的演唱会。如果听录制版本,你得到的震撼是1的话,演唱会上你的震撼将会直接爆成10!
那是一种洗礼。
在今天之前,关鹏总觉得他那个朋友实在太过神神叨叨了,他又不是没听过演唱会,哪有那么夸张?
但就在现在,就在此刻,他近距离的听了一遍王子霄的“演唱会”。
的确是一种洗礼……
他恨不得大吼大叫出来,但最后还是艰难忍住了,就像这条街上其他同样被“洗礼”的人一样,屏息凝神,生怕漏出来一点声音,打扰了那人的演唱。
“海阔天空,狂风暴雨以后。转过头,对旧心酸一笑而过!最懂我的人,谢谢一路默默的陪我,让我拥有好故事可以说。”
带着释怀,带着从容……
王子霄嘴角轻轻扬了扬。
“看未来,一步步来了。”
余音袅袅,吹不醒满街伫立的木头人。
也不知道静默了多久,先是零星几个掌声,然后就像被传染了一样,掌声连成一片,还有人在尖叫,在大喊:“再来一遍!”
零下一度的成员们看着眼前这疯狂的一幕,他们不是不激动,而是整个脑子都变成了一片空白,已经做不出该有的正常反应了。
王子霄回过头,和莫行之相视一笑。
这一刻,关鹏也不知道是不是得到了天神相助,他眼疾手快,咔嚓咔嚓就将他们俩对视这一幕拍下来了。
夜色下,两个人的面目均无法看清。
但沸腾的人群中,偏偏如此静止、如此暗香浮动的剪影,就像一幅优美的传世名画,任谁看见了,都想要随着他们,也弯起嘴角来,也心里涌动出一汪温馨的山泉。
这张照片,让关鹏在随后的几天里出尽了风头。然后随着王子霄和莫行之的人气越来越高,这张被广为流传的合影,更是给关鹏带来了无数赞誉,多年以后,他还将这张照片作为重头戏,放进了自己的回忆录里。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因为群众的呼声太高,王子霄将这首《海阔天空》又唱了一遍。
史明帮他和的声。
这位零下一度的队长,今天可能是情绪过于激动了,以至于嗓音略显沙哑,甚至在和一个高音的时候,还给唱劈了……但这样的氛围中,听众们非但没有觉得这是瑕疵,还被激发出了更加激昂的感情,以至于听完第二遍,依然觉得不过瘾,非要王子霄再来唱第三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