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星际影帝完本[系统爽文]—— by:无衣yoyo

作者:无衣yoyo  录入:06-16

不打了不打了。
孙明朗停住身形,王子霄同时住手,一点也没有强刹车的勉强之色。
“示范就到这里吧,”孙明朗咳嗽一声,看向那群混合兵,“都看清楚了吗?军体拳好好练,不要求你们都像小王一样厉害,但该有的气势得打出来。”
混合兵们都合上自己快要脱臼的下巴,有几个倒霉蛋不小心咬了舌头,哎呦声几乎连成一片。
王子霄一战成名。
在电视剧开拍之前,先发生了这件事,倒是开来了几样好处——
其一,孙明朗的抵触情绪彻底不见了,他本来就不是阴暗见不得别人好的性格,去掉有色眼镜后,看王子霄越来越顺眼,天天见缝插针地劝他弃暗投明。来部队吧,过激情燃烧的岁月,我们的目标是星辰大海!
王子霄十分感动,然后拒绝了他。
其二,本来演员阵容和军人阵容泾渭分明,彼此好奇却又彼此僵持,现在两边的头儿都不打不相识了,就跟破冰以后便春江水暖一般,整个剧组的氛围算是彻底打开了。
其三,王子霄高大上的形象一立,用实力赢得了大兵们的尊重。本来莫行之这样的小白脸,过于英俊的家伙,肯定也要被“特殊照顾”的,可谁不知道王莫俩人是一对啊,王子霄成了“大哥”,莫行之也鸡犬升天,有了“大嫂”的待遇,地位一下子超然起来(……)。
其四,剧组的摄影师将王子霄和孙明朗的打斗场面录制下来,传到星网上,立刻引发轩然大♂波。早被王子霄的军装照迷的头晕目眩的粉丝们骤然得此超强福利,简直把持不住啊!《与子同袍》的期待值就快爆表了。
携此余威,剧组众人在军区驻地中熟悉了两天之后,《与子同袍》便正式开拍,进程别提多顺利了。
前几集算轻松剧情,越到后面越热血激昂。莫行之拍戏是按照时间轴往后推的,那些只在前几集有戏分的演员,过得比较轻松,毕竟他们在剧中的身份就是演员,剧里剧外同步推进的青涩感足够应对了。
但除王子霄莫行之以外,还有几个戏份比较吃重的配角,他们在剧中的身份都是军人,就必须得加大训练量,以应对后期的剧情了。
考虑到这一点,他们在选择演员试镜时,特意选的部队出身的文艺兵。
都是有基础的人,想达到剧组的要求,就容易多了。
所以到了最后,倒是莫行之才是最困难的那个。
他可没有半点当兵的经验。
当初《龙战于野》时,莫行之演的角色是高智商文职人员,根本不需要摸爬滚打。
也幸好拍《与子同袍》前,莫行之因为拍《致最好的你》,而锻炼了一身肌肉。他体力算是勉强能跟得上,所以需要磨练的就是各种实用技巧了。
拍摄日程这么紧张,莫行之还要兼做导演,现实中的训练实在跟不上,王子霄干脆给莫行之在鸳梦结界中开小灶。
鸳梦结界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让他们做各种各样的场景模拟。
他们俩都穿着作战服,肃然相对而立。
王子霄看着莫行之:“你准备好了吗?”
莫行之回答的掷地有声:“准备好了!”
王子霄猛地向莫行之迎面袭来!
莫行之兔起鹘落,往后飙飞三丈远,两只手臂架在面门正前方,看上去真的有一丢丢的……猥琐。
王子霄没忍住翻了个白眼:“还能不能好了?又来?!”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鸳梦结界的设定就是以两个人的意识力为准,他们可以在里面为所欲为,坏处自然就是太尼玛为所欲为了,以至于当莫行之骤然遇袭时,下意识地就会往后飙飞。这次光飙飞还好了,他最开始那几次甚至还第一时间幻化出了一个巨大的盾牌挡在前面……
“这样吧,你别再停下来了,就一直向我攻击,不要给我留一点时间东想西想,到时候全凭身体本能,估计就不会再超脱现实了。”莫行之有些尴尬地将两只胳膊放下,想了想,开口说道。
王子霄一听,觉得有那么几分道理。
“好,那我可不留情啦!”他嘿嘿一笑,转了转手腕,看着莫行之一副不怀好意的样子,“早就想胖揍你一顿了,终于得偿所愿~”
莫行之无语地摸摸自己的鼻尖:“喂喂喂,你也太毒了吧,我竟然刚知道你还暗中存着这样的心思——呀!”
不等他把控诉的话说完,王子霄钵大的拳头就又飞过来了。
这回莫行之再四下翻飞也没用了,因为王子霄如影随形,再也无法甩掉。
武力值上的巨大差异,在一方认真起来的时候,哪怕是鸳梦结界中,照样是惨无人道的压着打。
他们俩不能真的伤害对方,但那种巨大的压迫力,真的让莫行之体验到了什么叫杀机四起!
肾上腺的激飞,时时的逼入绝境。
莫行之在意识上,终于突破了那层“膜”。
于是在现实中,剧里的他也一日日的变得如真正特种兵一样,气质都危险起来。
☆、第139章 139
近些日子, 莫行之总觉得王子霄有点不对劲。
他好像有心事。58 文库(danmeiwenku.com)是完全免费的,要充钱请别相信,关闭即可,微信dmwk520大家务必都加上、有腐利。没有关注微信dmwk520的请尽快关注~避免网址河蟹换网址找不到我们~
经常就陷入沉思了, 沉思时的几个小动作,也说明了他的情绪有些不稳定, 有些焦虑。
莫行之觉得很奇怪, 因为最近真的没什么特别的事发生。他们的新片拍摄的很顺利, 两部正在制作片子——《洪荒》和《致最好的你》也进展顺利, 其中《洪荒》已经快要制作完成了, 即将进入密集宣传期,因为王子霄和莫行之在第一部里只算打了场酱油,宣传上基本用不上他们,只记得转发一下上映信息就好, 所以他们的精力全部用来对付《与子同袍》, 单纯得很。
他也试着问过王子霄,结果却让他更加意识到不对劲了。
因为王子霄头一次对他撒谎了。
也不能算撒谎, 准确的说是“顾左右而言他”,为了打消他的顾虑,小混蛋还不惜对他采用了“色♂诱”的手段……
莫行之脑子里又不是被精虫占满了!
这人也是满肚子坏水,糖衣炮♂弹打过来,他就把糖吃掉,炮♂弹藏一边。让王子霄以为自己成功的蒙混过关了,实际莫行之却一直留着心眼,就等着小混蛋露出马脚来。
拍摄《与子同袍》,莫行之还兼职了导演,再加上他当兵业余, 有很多东西得现学,这段时间比王子霄忙的多。作为优秀男朋友,王子霄总会帮他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心疼他累瘦了,还时不时做点好吃的给他补身体……两个多月下来,周围人无不被王子霄的男友力折服,觉得他不光实力超群,还同时柔情似水,再加上这逆天颜值,“大嫂”真是太令人艳羡了!
这里先不提王子霄的存在,给多少人拉高了选择男朋友女朋友的标准线……
只说在客观上,不考虑莫行之的话,王子霄若想离开剧组两天,是完全可以腾出假期来的。
莫行之不动声色地等了一段时间,终于等到了王子霄“请假”的那一天。
“刚刚看新闻,写《腾蛇》的南明离火要在星海市开签售会了……”王子霄从后面抱着莫行之的腰,下巴放在他的肩上,语气颇有些撒娇之意地说道,“正好这两天我的戏份不多,我想去趟星海,要是顺利的话,没准能买下《腾蛇》的影视改编权,咱们也该自己拍部大场面的电影了,你说呢?”
莫行之这个姿势根本看不到小混蛋的眼睛,但他本能的觉得小混蛋这是在编瞎话诳他了。
“南明离火啊——”
“对啊对啊,我挺喜欢这个作者的文风的你又不是不知道,《腾蛇》多棒啊!”王子霄语速有点加快。
莫行之更加确定小混蛋在诳他了。
他心里翻江倒海,难得面上还能不动声色,又佯作吃醋地找小混蛋讨了若干福利,这才“大度”的准了他的假。
莫行之倒不怀疑王子霄在感情上背叛他了,若连这都怀疑,才是对他的侮辱。
但他的反常,却让莫行之心里总有一丝不祥的预感。
莫行之选择相信自己的本能。
所以王子霄前脚一走,他后脚也溜了。交代副导演继续跟着剧组,拍一些不太重要的配角戏份,剩下的等他和王子霄回来再说。
因为他们俩算前后脚走的,剧组众人都以为俩人是一起翘班浪~去了,还在心里艳羡了一番,妈的狗男男,天天在剧组发狗粮还不满足,抓住机会就海阔天空,有男朋友了不起哦?
我们真是一点也不羡慕!
莫行之可没有信心对王子霄玩跟踪,所幸的是王子霄并不怎么防范他,跟他关联的信号在不断地向莫行之提示他的实时位置,所以莫行之根本不怕把人跟丢。
此时,化妆打扮后的王子霄,正一心往星海市的方向赶。
“其实,在今天之前,我都很怀疑世界线改变了这么多,老爷子还会在那个时间点出现在那个地方吗?”

“是啊,我回来之后,改变的事情太多了,偏偏有些事就跟注定了一样……所以有什么办法呢,总不能对我们家老爷子见死不救吧。”

“早就释怀了。他的确对我不好,但也养大了我,给了我生命……我重生回来要不是正赶的那么寸,不争就又要走老路,也不至于跟他打一架。不过那一架打得可真爽,完全是得偿所愿啊,弥补了我上辈子没能跟他畅畅快快打一次的遗憾。”

“小坑爹,其实你跟人类也没什么不同了,嘿嘿不必妄自菲薄啊!说起来,老爷子去那儿到底是去干吗啊?上辈子接到他的死亡通知,给出的解释是‘意外’,我查了查,他的确不是在执行任务,身上穿的也是便服,好像的确就是凑巧赶上了……”
王子霄记得很清楚,上辈子王鹏程死的真的很突然。他当时穿着便服,在一家酒店的大堂突然遭遇一伙歹徒袭击,那些歹徒个个持枪蒙面,挟持了在场的所有人。典型的绑票勒索,当时事态闹得很大,因为被绑票的颇有些身份不凡之辈,这伙穷凶极恶的匪徒完全不顾惜人命,先是杀了几个人质用来威胁赶来的警方,后来又在走投无路之时,引爆了埋在身体里的炸♂弹,所有歹徒当场死亡,还拖了几十个人质一起下地狱。
王鹏程就在那张死亡名单之上。
结果很清晰,杀他的人都死了,王子霄想为他报仇都没办法,当时的心情别提多憋屈了。
重生回来以后,离那个日子越近,王子霄就越在意。他想看看他爹还会不会去那里,万一命运线改变了呢?
可惜就在昨天,他得到了确切消息,王鹏程去了星海市,并提前订了那家酒店的房间。
啧。
王子霄只好亲自过去救爹了。
他还得瞒着莫行之,这事儿可不是好玩的,那伙歹徒都是亡命之辈,一个不慎,连他都有可能栽在那里,他不能让莫行之跟他一起冒这个险。
王子霄也想过提前报警,让警方、酒店方提高警惕。
他也的确费尽周折,匿名警告了。
可惜根本没有引起重视。
也对,这种突发**件,没发生之前,谁能预料到呢?
王子霄又不能真身上阵,万一没吃到羊肉反惹一身骚那就惨了,人家会问:你是神仙吗你怎么知道的?歹徒如约而至,王子霄摆脱不了嫌疑,歹徒未能如约而至,王子霄会被当成蛇精病。
他好歹是个大明星了,有些事根本不能碰。
路上用了两个多小时,王子霄顺利赶到星海市,也下榻在了那家酒店中。
星梦酒店,位于星海市市中心,超五星级,建设的十分奢华,所以消费水平很高,能住在这里的,基本非富即贵。
在王子霄的印象中,他爹向来节俭,按理是不会来这种地方消费的。
他到了星梦酒店之后,先办了入住手续。
然后来到酒店大堂,先不露痕迹地观察了一下地形,然后在休闲区要了一杯咖啡,坐下来在心里制定着对付歹徒的计划。
他其实可以现身将他爹弄走。
但一来,没理由,而且事后肯定会引来他那刚正不阿的爹的怀疑。
二来,他既然提前知道会有惨案发生,也不忍心眼睁睁看着那么多人命丧歹徒之手。
想个什么办法,即能化解危机,又能撇清自己,同时保证自身的安危呢?
王子霄前世执行起任务来很拼,向来不畏生死。但现在他却十分惜命,因为他有了牵挂的人,有了要为之顾惜自己的人,他绝不能死在这里!一想到自己要是死了,莫行之会痛苦一生,他就难受的不行。一想到自己要是死了,莫行之痛苦几年就把他忘了然后另结新欢,他就难受的……妈蛋想杀人。
他不知道的是,这个时候,同样经过专业乔装打扮的莫行之,也在这家酒店办理了入住手续。
王子霄的伪装,能瞒得过别人,怎么可能瞒得过莫行之?
如果王子霄这会儿没有心不在焉的话,想来他也是可以发现莫行之的。
倒是小坑爹已经发现莫行之了,但它根本没有提醒王子霄……
莫行之选了个位置坐下,看着王子霄——
他果然有事瞒着自己!
到底发生了什么?
☆、第140章 140
在作为一个“普通人”的前提下, 王子霄设想过多种办法, 来解决这次“突发”的危机。
毕竟他还得顾及到后续影响。
王子霄今世的身份可不是现职军人在执行秘密任务,在大众眼中, 他就是个适逢其会的倒霉蛋, 一个也许武力值挺高的明星。所以他不应该随身带有武♂器, 更不应该有随时将可疑人物干掉的权利。
所以“把劫匪提前找出来一一毙掉”这种选择看似干净利落脆, 鉴于无奈的现实考量, 王子霄首先就把它排除了。
可他又不是刀♂枪不入的超人,何况那些亡命之徒体内都植入了威力强大的炸♂弹装置,如果手无寸铁的跟他们对上,王子霄的下场跟他那倒霉爹也不会有什么不同。除了给倒霉爹垫背, 他巴巴赶过来真的一点意义都没有。
牙疼了半天, 还真让他想到了一个解决办法。
虽然依旧很冒险吧……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王子霄看似闲适地喝着咖啡,他却一直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精神力高度集中在酒店大门的入口处,就怕错过了那几个劫匪的踪迹。
因为当年的惨案太过恶劣,酒店摄像头录下来的影像片段被广泛传播,王子霄身为其中一位死者的直系亲属,他看到的版本无疑更加精确清晰。
据分析,那几名劫匪是下午四点钟左右进入酒店大堂的。
他们当时并未蒙面,但根据面孔识别,怀疑当时全部人脸上都戴了仿真面具——事后验DNA发现,这几个匪徒都是有重案在身的通.缉.犯,他们用的是假身份, 所以佩戴仿真面具的意图就很清晰了,避免刚一露面就被酒店的安保系统给辨认出来。
这几个人先假模假式地办理了入住手续。
然后结伴到休闲区找了个位置比较隐蔽的卡座,手里提着几只密码箱,密码箱中是枪♂支♂弹♂药的零部件,他们在卡座中完成了对枪♂支的组装,然后又观望了两个小时左右,在傍晚六点钟突然发难。
发难时,几个劫匪头上都戴有黑色面罩,只露出眼睛和嘴巴的那种。犯罪心理学家分析认为,这时候选择佩戴面罩,并非为了遮掩身份,而是单纯的增加震慑力——
事实证明黑色面罩的震慑效果相当非凡,匪徒们方一亮相,朝天鸣♂枪示警之后,现场所有人都吓尿了。
王子霄很庆幸自己看过无数遍现场录像,印象太深刻了,以至于时隔多年,他仍然记得那几个匪徒的相貌——当然,不是真实相貌,而是仿真面具那略微僵硬不自然的脸。
莫行之在不远处看着王子霄,他看得出来,小混蛋这会儿的精神正高度紧张,尽管他掩饰的很好,换了任何一个人都不一定能发现。但他对王子霄太了解了,他有任何一点异样,放在莫行之眼里,都是无比的清晰。
咦?
莫行之的瞳孔突然一缩。
怎么王鹏程也在这里?
他的脸色十分奇怪,看着像不高兴,眼神中仿佛又透着点期待,就连脚步都因为这不为人知的别扭,而显得时而急切时而迟疑,径自走向休闲区东面的一个半开放式的包厢内,那包厢门口有一蓬半人多高的绿植,在莫行之这个角度,可以看到绿植的缝隙中,露出一点黑色尖头皮鞋的脚尖,和一小截修长白皙的手来。
推书 20234-06-16 :命中命十里劫 完结》: 《命中命十里劫》远方无城文案:他是南生的一棵小桃树,吸收灼灼日华化为人形那时候桃之夭夭,宁女仙在桃树下拾到他时他全身粉嫩如同桃花花瓣宁女仙给他起名桃夭,宁女仙并不知道他的身世,只是以为他是一个弃儿,便带他回天宫灼华君是天君的二子,掌管日月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