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书先生的故事还没讲到结局,只见狂风大作,一时间春光消散,片刻之间电闪雷鸣 ,昏暗不见五指,白昼恍若深夜。
约莫一刻钟,万物回归原初,春风十里。只是再也不见刚刚说书的先生。
长亭外,景色如初。
“你早已知道我是妖了吧?”黄衫少年无力地抬眸问道。
“明知有天罗地网,你为何还要前来”说书先生抚上那张苍白的脸,失魂般问道。
可惜再也没有那位黄衫少年来回答他的问题,手上只余一片梧桐树叶,翩翩若蝶,说书先生见此,恍若雷劈,伏地长哭。
世人说起那位说书先生,甚是可惜,自从那日风云变幻之后,那位说书人再也不曾说书,只终日喃喃念着一个名字,如痴傻了般写下一页一页的故事。
几十载后,汝阳城有好事者,将其编理成册,以其中首篇立名,取名《梧桐小记》,看过的人无不为那故事中的黄衫少年落泪,他所等的,还有一个故事的结局。
第11章 梵音阁
梵音阁
很长时间,月灵王朝的那位开国紫衣寒相司马大人总是会想,是不是一开始引他入红尘俗世就是一个天大的错误若是再得了机会,他想,他们之间还会如寒露春分,这般水火不容诡异难言吗?
月灵国的文武百官提起宫中备受恩宠的太史令赵九祯赵大人,无非以色侍人,焉能长久的话。可皇权如悬顶之剑,多的又岂是臣下所该置喙。
太史令一职自春秋而起,传承多年,主掌一国典籍史书编制,兼管天文历法、祭祀之仪。上承天命,下顾清道,扫朝之旖靡,立一国清明。
我是赵九祯,春光微熹,背手临水而立,飞花落水,看的却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我觉得自己以前与那痴花没有什么分别,义无反顾,悲哀痴傻,如今这般,魅惑新主,倒也活的肆意无羁。
春寒料峭,我拢了拢绣着大朵大朵昙花纹样的红衫,不知为何,一瞬间竟如此怀念当初被关禁在护国寺梵音阁里的日子。良久,待风吹过泪水,方正了正身形,回了承欢殿。
开国新主不似以前昏庸无能的旧主,他目光阴鸷逼仄,时而如深潭之水,阴晴不定,雷霆手段。九祯看不穿他的心思,却从那下身的变化知晓了他的欲望,可新王却极力以冰寒之水浇灭炙热。
他说,九祯,终有一日你的心只会容下我一个人。
我抬起眸子看了看,还真是可笑,我赵九祯自觉已经心灭如灰,不过仰了一副好皮囊,上承恩泽,却未料心空了之后,遇上的新主竟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世人看的不过是皮囊,想的也是那些床笫之欢,如今碰上个求心的,倒是难得,颇有趣味。
“王,丞相求见。”来通报的是一位怯生生的小太监,青涩惶恐。
新王蹙了蹙眉,示意召见,被拖下去的小太监因恐惧早已经不知发声,那受惊的眼神与自己多年前胡乱闯进的地方所见到的一样,一样的惊惧。只不过,斯年已过,那个人站在自己的眼前,却从来不记得自己,连一颗心也给了他人,真是可笑的很,这些年的苦苦追寻,竟此等境遇,莫不哀之,不知道当初自己立的诺言,他还记得否,在意否
“丞相大人必有要事相商,九祯先行退下。”太史令握紧了指尖,努力使声音平淡些许。
新王点了点头,眸中似有悲伤闪过,赵九祯有一瞬间的恍惚,片刻之后不免自嘲,怎么可能
与司马文昭擦身而过的时候,心跳的厉害,赵九祯捏紧了袖子,暗暗骂了自己一声犯贱 ,落荒而逃。
我寻了处无人之地,哭的甚是凄凉,世间情爱是一剂□□,腐心蚀骨,能教人肝肠寸断。
我赵九祯今日以色侍君,托的可是那位紫衣寒相的恩德,这个人,何曾有过真心,他爱的永远只是自己而已,九祯于他而言,不过是一介棋子而言。
眼前朦胧,仿若间,我看见多年前梵音阁前,他牵着自己的手踏在层层秋叶之上,过了那道如枷锁般的门。
梵音阁外曾经来过一位少年,他说,日后定要接我离开,他要娶我为妻。
我笑了笑,这个人,怕是和我一般,患了眼疾,否则怎将我作小女儿而待?
后来,我就跟了司马文昭,旧主,新王,一步步地步入沉沦,我的心,我的风月,再与无关乎情爱。
第12章 腐草为萤
腐草为萤
沈霭离别前的那天晚上,步未兰记得,那夜夏柘山上的一轮清月正圆,银霜般照进了沟渠。
他站在漫山遍野的幽兰草间,对着沈霭笑得清华无尘。
沈霭,你去替我捉了一百只萤火虫来,不然,你走了的话,我就应了山外那只竹妖。
可是,还没等他捉完,天已经亮了,他的沈霭一骑白霜闪电,消失在层峦叠翠的山林间,奔向红尘。
步未兰松开了那困着萤火虫的布袋,东方既白,它们已不再如夜间那般璀星璨月。
木朽而蝎中,草腐而萤飞,季夏三月,腐草为萤,夏末初秋之后,萤火虫却只剩残骸葬于枯草,生生世世,以此轮回。
他久久地站在山顶之上,山谷中的暮色之风,浓烈,寂寥。这些世外仙境般的日子,到底还是留不住他的那颗红尘之心
那日,他自夏柘山的幽兰谷中找到了满身血迹的沈霭,幻变出世外隐居之所,十里兰草,蝶飞莺鸣,夜间,明月清风,万丈月华,不过是望有朝一日,换回一个云淡风轻的沈霭,忘却俗世百般纠葛。
步未兰只是希望他不要死。
可是,沈霭还是走了,留下他一个人,对着一谷的兰草。
步未兰觉得这世上,最痴傻的却是萤虫,飞蛾不过扑火,自取灭亡。而萤虫,年年腐草为萤,化归枯叶粉身碎骨后,来年再次腐朽重生,一季不过一旬光阴,匆匆寥寥,反反复复,拥抱轮回。
他想起前日沈霭要他的情景,狂野,强烈。他交缠上沈霭腰间的双腿,逐渐的软弱无力,发出一声声令人羞耻的□□。灵魂似游离太虚,□□,像是罂粟的瘾一般,使思之若狂。
沈霭走后,步未兰恢复了夏柘山旧日的景状,在那萤火虫遍布的幽兰山谷独独坐了一夜,而后,拾了几束已经枯败的幽兰,置于绣着月白蝶纹的衣袖之中,随手捏了个诀转眼间消失不见。
步未兰立在沈霭的房门前,眉眼之间愁绪微现,良久,还是推门而入。
“兰儿,你怎么来了?”沈霭放下了手中的笔,极力抑制着自己的情绪,话间满是惊诧。
步未兰抬了抬微红的双眼,明明如此思念,可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快步上前钻进了那人的怀中,将所有的事都置之脑后,粉身碎骨也好,几世情殇也罢,皆不愿再去顾及。
沈霭轻轻地笑了一声,靠近他的耳边,一时温热的气息浮上脸颊,步未兰意乱情迷般埋得更深,他听见了沈霭说,今晚等他。
等他,晚上,步未兰的脸红得更是厉害,只是,他也想他想的紧,若不然,怎会不顾一切地寻来,明明,明明知道......
烛火摇曳,帐暖含香,沈霭扶着步未兰的身子,一寸寸的掠夺着,如火燎原一般。
城中的竹梆子声敲了三响,三更了,两人才作罢沉沉睡去。
兵临城下,沈霭身为主帅之子,早已经是与城中百姓共存亡,这一段时间早已经是殚精竭虑,焚膏继晷。可是在心爱之人面前,他依旧是那个沈霭,步未兰的沈霭。
可是,自从那夜沈霭自听见步未兰熟睡时轻吐出另外一个陌生的名字时,他会害怕恐惧,他的步未兰何时心中容下他人了?或者是从来也不曾忘记过那个人
沈霭觉得,那个叫做昌黎的人,一定是这世上少有的风采卓绝之人,可是,他好记恨,记恨一个不曾谋面的人占据了步未兰的心。
步未兰以为沈霭因战事而烦,遂小心翼翼不敢多扰,一来而去,二人一连四五日不见也是常事。
那日,步未兰于房中冥修以维持人形,心口顿如遭斧击,舌尖漫上腥甜,思之不妙,恐慌之余裹了件长衫凭心念诀瞬时转移。
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幕,城下两军交战,十余把长矛生生插入了沈霭的身上。
步未兰踉踉跄跄地奔向了沈霭,泪水早已经模糊了双眼。刀剑光影,血流成河,他是一个无能的兰妖,离山多时,早已经虚弱多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沈霭的生命在一点一点的消失。
“兰儿,你的心中是谁?昌黎是谁?”沈霭口中吐出一口鲜血,面容怆然,目光辗转落到那敌军阵营中的一位面生的男子身上,眸中有惊羡,怨懑,而后,抬起颤颤巍巍满是鲜血的手,用尽全力覆上步未兰泪光盈盈的脸庞,他的兰儿哭了,可是生命一如断线纸鸢,戛然而止。
沈霭死在了那年夏末秋初,步未兰抱着他的尸体,目光呆滞,面如死灰,半响,如遭魔怔,哀鸣疾呼:“昌黎是你,铭晨是你,顾枫、元英、夏侯初......他们通通都是你。”
大风起于青萍之末,止于山林之间,沈霭再入了轮回,前尘忘尽,步未兰回了幽兰谷。
这一世又是如此无疾而终,十多年后,还不知晓沈霭又是以何等身份与他相遇,书生,少爷,还是其他
幽兰谷的萤火虫都已经归于枯草,等待着生生命中注定的轮回,再次腐草为萤。
第13章 拂凉
寒冬里的姑射国,大雪纷飞,冰封大地。
都城燕宛。
天子为玄幽王爷和江家小姐江拂颜金口赐婚,大赦天下。姑射国民之间,一时间议论纷纷,这玄幽王爷,字容贤,自亲母梅贵妃仙逝后,已经退居世野数载,未曾婚配,做了个世外闲人,只是,传闻中却是个傻子。
江家千金江拂颜乃是当家主母嫡亲的女儿,只是江家归属商贾之门,富贵之乡,却偏偏士农工贾,商人重利轻义,虽家财万贯,妥实不是什么体面的营生,这江拂颜纵使天资绝色,配个傻子王爷,也是足够。
天子隆恩盛宠,成婚那日,红妆铺了十里,浩浩荡荡,迎亲的队伍站了江家对门的整条街。众人只见江家的小姐折纤腰于微步,红绸缎下掩容颜,及腰青丝大红百褶如意罗裙,端的好风光。
十六人抬着绣着丹凤朝阳的轿子入了玄幽王府,而后,一拜天地,二拜天子,夫妻对拜,礼成。
拂凉裹着一袭狐裘,看着雪中红梅,一时有些出神。众人皆以为那日凤冠霞帔入了王府的是他的妹妹拂颜,却不知,那红衣裹着的却是江家的庶三公子,以男子之身出了江家。
这飞雪红梅的景,正适了他此时的心境。所幸洞房之夜,那玄幽王爷盯他看了半天,后欲强上,拂凉一时惊慌刺伤了他,容华虽拂袖而去,却也没有为难责难。传闻中玄幽王爷荣华是个痴傻之人,可那双清冷如霜的眸子,泛着泠泠色,何曾有丝毫痴状,这世人,还真是以讹传讹,光说些假话。
庭前昨夜风,寒英坐销落。
不知何处笛,并起一声中。
拂颜是他的妹妹,助她一生与心爱之人相守也算良差。天子谕旨,遂不得已出此下策。其实,拂凉心里通透得很,嫡庶之差,天壤之别,自己永远都是这江家主母手上的一粒棋子而已。
容华站在他的身后,觉得那枝头白雪红梅与那着女装的男子甚是相配,只是,红梅傲雪贵在清华,而他的身上铺就了一层悲伤。
王妃房内。
"你还是换回男装吧。"容华看着他淡淡地说,脸上却浮现了几丝不经意间展露的温柔。
拂凉顿了顿,局促不安的揪着衣袖。
"我瞧着你这一身女装甚是难受。"容华末尾又加了一句,随后坐在了拂凉的身侧,作势要去脱他的衣服。
拂凉心底透凉,如冷水浇淋,挣开了那双骨节分明的手,本以为这王爷是个傻子,却不知是这般风华绝代聪颖慧极的人物,道出自己的男儿之身。只是,这礼已成,从今往后,他永远都只能是拂颜,是江府的小姐。
"王爷,你,你都知道了。"
"拂凉,你说,你弄没了本王的美娇娘,该当何罪"玄幽王爷收敛了清雅的眉眼,佯装发怒。
"我,我......唔嗯唔......"拂凉的话还没说出来,下唇瓣已经被眼前人偕了去,腰间覆上了修长的手掌。
片刻之间,那人已经将他压在床上,舌尖探入了他的口中,手一点也不安分,透过衣衫捉住了胸前的凸起,辗转揉捏。
拂凉听见容华轻咬住他的耳垂后的低声呼唤,拂凉,拂凉,他唤的是拂凉,深情温柔。
拂凉不再躲避他的索求,双手抱住了身上那位风姿卓越的玄幽王爷,却不知,那容华的嘴角微微上扬,恰是个完美的弧度。
窗外白雪红梅,拂凉入了王府,却遇上了传闻中痴傻实则痴情可叹之人,这世间之事,本就诡谲难料,此所谓歪打正着,痴情人,天不负。
第14章 春风十里
三月东风已过,陌上早已经是春意阑珊。树头花落,落红归土。
傅回修长身玉立于一座孤坟前,面上悲戚怆然,不自觉已站了大半日,方回身策马,扬尘而去。
斜阳西分,烟霞透过密密层层的林子,在墓碑上洒下点点星星的光亮。
傅回修还记得,十二年前的冬夜,母亲一把病弱身子归了尘土。而后,傅家老爷牵着他的手入了傅家大宅,是以认祖归宗。
初入傅家,傅家的人皆认他为戏子余孽,世态炎凉,人情冷暖,唯有游鱼自知。府中上上下下当他若瘟疫,当家主母更是视他为眼中之钉,肉中刺。
不过,这也正好适了他的心意,无情无义,心肠才能毒如蛇蝎。他不要像自己的娘亲,戏子为生,却偏偏动了情意,到末了,一抔黄土葬净骨,徒留他一人在这世上。
可是,那个如明月般温柔的少年却突然闯进了他的世界,像是一道挡不住的光亮,明媚,粲然。少年姓傅,名照仪,字梦得,乃是他名义上的哥哥。只不过同是姓傅,同是这府上的公子,二人的际遇却是天壤之别,相差万里。
傅回修冷漠冰寒,拒人于千里之外,可照仪只会轻柔地摸了摸他的头发,唤一声弟弟,那时的他,觉得那人的笑容仿若十里春风 ,心思微动,只是一瞬间,依旧是一副嫌恶样子。
后来,傅回修去求了傅家老爷,送他拜入起摇山剑客门下,本以为这几年再也不会见着那人,却在入门十日后,又见着了傅照仪,依旧是那副温柔样子,脸色苍白的紧,只是,现在除了是他的哥哥,还成了他的师弟。后来很久之后,他才知道,哥哥是在祠堂跪足了十日后,方才得了允许弃文从武,入了剑客门下。
五载春去春归,这一年,他已年方十七,随了死去母亲的样貌,生的如白玉般,只是孤僻不与人往,多多少少添了几分阴柔。而傅照仪身子瘦弱清癯的很,明明是个书生才子的性子,却偏偏寻上这剑客门上,傅回修瞥了瞥照仪,心里百味陈杂不知其味。
"你要拜入乾威将军门下?"傅照仪惊诧出言,旋即弯起眉眼,轻声接着说道:"这当然是极好的。"他早已经知晓弟弟万不愿再随他归家,这傅府所有的人或物,都不曾得到弟弟的丝毫眷念,这其中,也包括他自己,虽然如此,心中还是不免黯淡。
入夜之后,傅照仪悄悄潜入回修的房间,看着回修轻眠的侧颜,仿若回到了五年前第一次见他的时候,那时回修蹲在墙角草丛间,嘤嘤小声抽泣,生的唇红齿白,哭起来倒也厉害的紧。他没有走过去,默默地退出了那一隅,靠着那小院爬满青苔的墙守了好久。傅照仪觉得,好像是从那个时候,回修就成了自己心上的一粒朱砂痣,再也割舍不去,一直这些年来,再多冷言冷语,也要陪在弟弟的身边。
只是,回修终究还是会离去,这一天也来的太早。傅照仪轻身移至床边,久久凝眸望之,而后,覆上那两片薄唇,如蜻蜓沾水般,生怕惊醒了他。
窗外月光沉沉,傅照仪轻轻叹了一口气,这些年的痴心,终究还是要随风而逝去的。
常言道,薄唇之人,必定薄情寡性。
话说傅回修入了将军门下,如鱼的水,青云扶摇直上,很快官居轻车都尉,从三品,一时风头无两。只是,只有他自己知道,短短时日,如此平步青云,可全是仰仗了那位素有男风之好的东宫之主。权色交易而已,他觉得,不折手段也好,出卖色相也罢,只是当被压在下面的时候,屈辱还是像开了闸的洪水般,想起自己那白衣胜雪清风霁月般的哥哥,到底是恨,还是爱,连他自己都分不清明。